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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人大监督的实践与体会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监督法颁布实施10年来,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和遵循。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拓宽监督工作思路,改进监督工作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跟踪监督,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巩固和扩展监督实效。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实践中,逐步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不断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使监督工作更加科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监督法颁布实施10年来,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和遵循。本届以来,广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发挥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一、着眼大局,突出监督重点

常委会坚持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重点,选择若干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开展监督工作,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改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宏观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听取和审议政府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等专项工作报告。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脱贫攻坚正处在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任务艰巨繁重。为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坚决打赢农村全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深入实施,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抓好国家和自治区扶贫政策的落实,探索创新扶贫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快实施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的重大工程,强化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二是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每年都选择若干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列入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传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动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强化相关措施,加快实施广西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将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列为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出台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行政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深化司法公开、加强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两院”强化依法监督意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审议自治区“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首次对媒体开放分组审议情况,“两院”负责人到会答询。会后,自治区“两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和制定有关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近20件。各地法院、检察院也修改和制定了一批制度。

二、拓宽思路,改进监督方式

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拓宽监督工作思路,改进监督工作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探索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过去一次执法检查只针对一部法律或法规的做法成效有限,简单的由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各地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也显得力度不够,2016年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做了积极探索和改进,在全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常委会两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县、企业、社区、乡村实地检查。14个设区的市同时组织开展检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增强效果。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是对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的综合性检查,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在我区有效实施,促进美丽广西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重视发挥专题询问的独特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改进相关工作。结合审议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会前,组成调研组实地考察扶贫项目,多方征集专题询问的问题。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我区精准扶贫、产业化扶贫等方面进行询问,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客观、积极应询,推动有关问题解决,社会反响热烈。在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采取联组会议的方式进行专题询问,自治区一位副主席和8个厅局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会后将梳理形成的14条审议意见转交政府研究处理,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六个方面的整改落实措施,并先后出台了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3个文件。三是改进财经监督工作方法。创新预算审查方式,借助专家、学者、审计部门等的力量强化预算审查力度,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财政工作,提前了解预算编制情况。结合预算管理课题研究和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修改,在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就在全国组织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推动预算法在我区的全面贯彻实施,对促进依法理财、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实施意见》,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三、跟踪督办,强化监督力度

常委会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跟踪监督,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巩固和扩展监督实效。比如,连续三年关注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在2013年开展城市交通安全管理问题专题调研、201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对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针对二级公路收费、道路改扩建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19条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主席专门作出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了四个方面24条整改措施,促进全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减轻了群众交通负担,减少了企业运输成本,促进了道路安全畅通。

四、完善机制,夯实监督基础

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实践中,逐步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不断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使监督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修订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审查范围,完善预算编制监督、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和决算审查批准制度,加强我区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修改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范围、程序等,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效,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修订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将国民经济计划或规划、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列为重大事项,将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依法行使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修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突出了完善常委会会议公开制度、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规范常委会专题询问、完善常委会各项议事程序四个重点,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议事活动,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报告制度和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钱袋子”的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会前调研、合理安排会议审议时间、拓展审议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等十条措施。制定《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专题询问的程序、现场问答的组织方式等,完善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措施,促进专题询问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

回顾近年来的监督工作实践,常委会深切体会到,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需要牢牢把握以下四点:

第一,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宪法和法律,常委会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关键是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的发展大局来进行,通过行使监督职权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党的群众路线得以充分体现。因此,人大监督工作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人大的监督工作也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开展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这些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取得党委的支持。

第二,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因此,人大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是监督与支持的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这些年来,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现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比如,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等意见。同时,又积极反映基层“两院”存在的人才缺乏、装备简陋等实际困难,积极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把监督和支持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第三,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敢于监督,就是要按照监督法,对法定监督范围内的涉及经济、民生、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敢于直截了当地指出,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善于监督,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围绕增强监督实效,采取多种监督方式进行监督,并在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务求方法与效果的统一。这些年来,常委会将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将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相结合起来,将初次监督与持续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起来,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监督实效明显增强,有效地推动了一批突出问题的解决。比如在专题询问方面,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选题,多渠道征集询问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和组织实施,改进现场问答形式,增强询问效果。持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活动,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为主题开展宣传、调研、监督,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第四,把创新监督方式与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形势的发展要求必须坚持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近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持续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并形成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广西的一张亮丽名片,常委会始终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当年,常委会就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据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介绍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当年唯一开展这项工作的省级人大,2016年继续开展这项工作,督促政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提高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2017年,继续将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列入监督工作计划。

广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思考,但与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贡献,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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