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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必须依法加强会计核算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今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对乡镇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领导、会计人员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这就为企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了组织保证。但必须明确的是,包括经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核算、承担向国家纳税义务,但这次又不在《会计法》调整范围的个体经营业户,如今均应依照《会计法》所规定的原则设置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乡镇企业必须依法加强会计核算

会计工作是整个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乡镇企业系统400万会计人员承担着全国2071万家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作用非凡,任重如山!

如今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对乡镇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领导、会计人员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因为新《会计法》把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划、方法和程序等提升到法律的高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倘若违反了这些核算规则、方法和程序,就不再是以往的违规,改了就行;而是犯了法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会计是现代会计的核心,新《会计法》确立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为企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了组织保证。企业负责人务必偕财会人员一道,集中一段时间,对新《会计法》进行逐条逐款地学习和研究,以了解新内容,掌握新规定,吃透新精神,为加大依法核算的工作力度“充足电”,“灌足气”。

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增强会计核算意识。

乡镇企业改制后,呈现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多样化的筹资形式,扩大化的服务领域,为规范建账核算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和难度。按照新《会计法》调整对象的修订,乡镇企业整体财务管理工作被划分为适用《会计法》与不适用《会计法》两大部分,在适用《会计法》的企业中,不少规模较小的企业又将按简易的会计制度建账核算。但必须明确的是,包括经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核算、承担向国家纳税义务,但这次又不在《会计法》调整范围的个体经营业户(个体工商户),如今均应依照《会计法》所规定的原则设置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笔者认为,从今以后,更为要紧的是大力增强乡企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核算意识,迅速改变目前有些企业负责人集厂长、会计、出纳于一身,数在脑子里,钱在袋子里,无账经营的状况;督促和指导那些兄弟厂、夫妻店、姐妹铺尽快从“包包账”、“捆捆簿”里改变过来,建账核算,规范管理。

二、依法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从今以后,要保持会计信息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必须在依法建立和健全会计账簿的基础上,由会计人员把住“病从口入”第一关,即应当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入账依据,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账簿页码顺序登记的要求,运用前后各期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坚持定期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新《会计法》关于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对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以保证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依法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提高会计服务水平。

从今以后,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在每一个会计报告期内,守住会计信息处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即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按时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交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向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和政府部门等有关各方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要纠正乡镇企业系统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中以往那种重数字轻说明、有表无注的偏向。编制呈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要能让使用者一目了然,明明白白,利于他们正确地进行决策。

(本文发表于《乡镇企业导报》200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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