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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内部的逻辑性决定了司法改革的整体性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法院还是法官,都会自然地要求避免被错案追究的责任,当法官担心被错案追究时,案件请示的负面作用便不值得考虑了。因此司法改革如果不能整体性推进,则难以成功。

对于当前的司法改革,有人认为应当从某个制度首先突进,有的认为应当首先改革的应当是法官制度,有的认为是诉讼程序,有的认为是基层司法组织……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提出了若干改革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改革措施涉及司法的方方面面,从司法组织到诉讼程序,从审判管理到司法监督,从队伍建设到经费保障,几乎无所不及。但是,很多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没有达到预期设想,甚至有人认为是“司法改革倒退”。

我们不否认司法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果,但是至今,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司法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

从具体改革措施来看,曾经被取消的法院案件审批制又恢复了,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停滞不前,司法职业保障仍然不高,申诉上访甚至愈演愈烈,“终审不终”问题依然存在,法官行政化管理甚至得以强化,等等,都说明了在这些方面的改革措施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这不能说明司法改革的方向错了,也不能说明我国司法改革缺乏智慧,而是说明,在缺乏整体设计的情况下,司法改革的单项措施很难取得成功。

以“案件请示”这个具体改革项目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制定下发了近十个文件禁止下级法院就案件向上级法院请示,但是至今仍没有消除。这说明案件请示在我国现有司法体制下具有存在的客观基础,如果决定案件请示具有价值的那些制度仍然存在,在法院内部是很难消除这个现象的,就像当一个国家经济落后时很难阻止和消除乞讨现象一样。案件请示现象之所以存在,至少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

【《围炉夜话》清·王永彬】透得名利关,方是小休歇;透得生死关,方是大休歇。

【译文】看得透名利这一关,才是小超脱;看得透生死的界限,才是大超越。

第一,法官素质。如果没有案件请示制度,目前的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是否具备公正审判的能力?

第二,法律统一适用。案件请示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同案同判”,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也越来越能够避免舆论对“同案不同判”的批判。

第三,对法官的考核。现在,法官受到的考核和评价是多方面的,“发改率”是一项重要的法官考核指标,而案件请示则可以当然地降低这一负面评价指数,对于下级法院及其法官,当然就有案件请示的动力。

第四,法官的责任。如果说“发改率”只是一个鼓励案件请示的考核指标,那么“错案追究制”则是催发案件请示现象的更强硬因素。无论法院还是法官,都会自然地要求避免被错案追究的责任,当法官担心被错案追究时,案件请示的负面作用便不值得考虑了。赵作海案、佘祥林案件的法官如果没有案件请示汇报,承担的责任可能会更重。

第五,外部的压力。现在法院办案要面对各种压力和干扰,如果说连整个法院也抵抗不了的话,那让一个法官怎么去抵抗?如果上级法院抵抗不了,让下级法院去抵抗,更不现实。案件请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外部的压力,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

所以,案件请示现象在目前的大环境下是有其客观基础的,如果相关制度不变,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么是不现实的,要么是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案件审批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长联席会制度等也都具有相似的情况。

其实,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任何一项措施,就像取消案件请示改革一样,都与整个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司法主体(保障)——审判独立——诉讼程序——司法公正——司法权威,这是一个逻辑缜密的整体。只有被充分保障的司法主体才有可能实现审判独立,独立的审判组织才可能严格遵循诉讼程序,严格的诉讼程序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并不受程序外的干扰,司法公正才可能带来司法权威,而司法权威尤为司法保证提供了理由。在这个大体系中,单独改革其中一项或者多项都是难以成功的,因为司法改革的成功是指整体司法权运行的成功,不是司法权某一环节的成功,离开其他环节的支持,单独的改革措施是难以取得成功的,甚至是难以让人接受的。比如,当提到法官职业保障时,往往就有人认为,司法腐败问题、司法公正还没有解决,就不应当加强职业保障。其实,职业保障不足,恰恰是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原因之一。因此,试图通过单项司法改革措施的成功来证明司法改革方向正确和方案的合理,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前,我国的司法改革面临着众多具体任务,无论是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平等、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还是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申诉上访、终审不终,抑或行政诉讼中的和解、地方保护主义,甚至执行中的难、乱现象,在尝试了各种改革措施后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并不仅是具体制度的设计问题,更是因为每一项具体改革所需要的配套制度和环境没有提供改革措施实施的可能性。因此司法改革如果不能整体性推进,则难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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