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

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财权配置是保证各级政府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未来一段时间,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指示精神,在推进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又一项艰巨任务。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一是提高了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并有效地推动了西部大开发,有利于宏观调控和国家安全。2012年,以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主要抓手的结构性减税进展迅速,但由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种,而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种,按照中央和地方之间75%:25%的比例分成,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地方的财政收入会相应受到影响。

【《左传》春秋·左丘明】以不贪为宝。

【译文】我把不贪作为珍贵的品格。

从收入分配格局上看,我国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中央、地方财力和事权的不匹配,纵向上造成收入不断向上级政府、单位集中;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横向上造成收入不断向经济发达的政府集中,这就造成层级越高的政府、单位财力越聚集,政府、社会两极分化越严重,对社会稳定性带来的危害就越大,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财权配置是保证各级政府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及支出责任,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使税收起到良好的收入作用、经济调节作用、资源的分配与再分配作用。一是中央固定收入。从总体上看,将容易造成税源转移和跨地区间分配不公,有利于收入分配调节、贯彻产业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以及统一市场形成的税种改为中央固定收入。二是地方税收收入。地方政府根据职能,将具有非流动性且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如不动产税,营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种,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作为地方的主要税收来源。三是中央、地方共享收入。按照中央、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而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不同划分,那些既不能明确划分为中央政府、也不能明确划分为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在未来一段时间,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指示精神,在推进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又一项艰巨任务。

【《诗经》西周】大风有隧,贪人败类。

【译文】大风把道路刮个精光,贪利小人败坏族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