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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打牢全民守法基础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实现国家各项工做法治化。瓮安县委、县政府正确分析和把握在全县开展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实现国家各项工做法治化。

瓮安县委、县政府正确分析和把握在全县开展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11年既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起步之年,抓好各级党政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公民的普法教育,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治县,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人人自觉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举措,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

2011年12月12日,县委、县政府在认真回顾、总结“五五”普法成就、表彰猴场镇等6个先进乡镇、县工商局等11个先进单位和30名先进工作者的同时,对“六五”普法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指出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适应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需要,甚至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依然时有发生,社会治理创新认识不够、动力不足;立法协调机制还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也不够高,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的立法相对滞后;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不够理想,司法、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监督没有完全落到实处,等等。有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法治观念淡薄,不习惯依法办事,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对完全合法、部分合法、完全不合法的问题,认识和具体分析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没有拿捏好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分寸。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制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2014年9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到珠藏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县检察院提供)

“十二五”期间,瓮安县“一城四区”、磷化工产业园区、4条高速公路、一条铁路支线、一个航运码头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开工,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矿群矛盾、环境保护、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急剧增多,工资福利、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不可避免会带来新的矛盾纠纷、新的维稳压力,社会治安不可能一劳永逸,仍然较为突出。改革发展进程中绕不过的坎,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选项,是进一步加快全民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把全民普法、依法治理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与加强执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科学有效、公平合理的社会群体利益协调机制、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人民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瓮安正在逐步融入黔中经济圈和开放型市场经济大潮。站在历史的新起点,党委、政府抓依法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显得尤为紧迫,必须通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等对市场经营主体、市场行为作出规范,并将规范付诸实施。只有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和管理水平,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瓮安县一项现实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是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本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法治瓮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2011年3月1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工作报告中宣布: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更加紧迫。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瓮安县必须强力推进全民普法、依法治县,必须用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切实保障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完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途径,立足县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整体推进,努力提高普法和依法治县水平。

依法治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协调各方,整合资源,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得到全社会支持,落实各方责任,才能形成全民普法、依法治县的强大合力。为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瓮安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工作部署,“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突出基本法律抓普法,突出围绕中心抓普法,突出重点对象抓普法,突出创新手段抓普法,突出法治实践抓普法。各级各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措施,增强依法行政效果。从县委、县政府领导作起,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带头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有序推进。

各级党委充分发挥在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依法治县工作上台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

县政府按照减少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的精神,推进县、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科学界定各职能部门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责,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应急管理、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职责。县、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一岗双职”制,各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社会政治稳定第一责任人,对社会治理负总责,列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增强了各级干部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心,全面提升了全县各领域的社会治理水平。

县政府发挥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能作用,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把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修改完善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形成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政务运行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明确责任、提高效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逐步形成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县群众工作中心所有受理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在县、乡镇、村共建立113个群众工作中心(站、室),为群众提供“一厅式服务、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联合接访和“三级调处”服务,建立“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管理、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将群众办理事项全部公开,提供优质服务。图为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

各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把全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作为共同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形成协调互动、合力推进工作机制。银盏镇建立完善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重点的平安建设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动态管控机制,以打黑除恶“雷霆行动”、治安防控“织网行动”、治安乱点“清除行动”、肃毒害“扫毒行动”、平安校园“护校行动”、医院环境“整治行动”、网络整治“净网行动”等七大行动为抓手,严打各类犯罪活动,全力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难点及突出治安问题。二是加强基层建设,推进平安创建。织牢治安防控网底,调整充实了80人的义务巡逻队伍,完善了群众性义务巡防工程,对8个村、2个社区警务室和5所学校警务室进行规范化运作,全镇社会治安建立了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

形成普法合力,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组建了城市综合执法局,促进阳光执法、柔性执法、公正执法;县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人社局等执法部门,分别举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开展创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和“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为全民守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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