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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机制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县委定期听取县人大、县政府、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和县政协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政法机关党组织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查处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

建立县委统一领导,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机制。县委定期听取县人大、县政府、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和县政协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政法机关党组织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人民团体法治建设责任和任务,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依法治县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绩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格局;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述责述廉述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常态加以完善和推进;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贯彻落实县委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措施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考察办法(试行)》,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截止2015年9月,共提拔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72人。

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查处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2014年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四风”方面的问题5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对4名国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麻将,3个乡镇和1个部门慢落实、迟报告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实行季度评价、及时总结依法治县情况和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有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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