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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苏军控谈判与欧洲的缓和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70年代美苏关系第二次缓和的主要成果体现于美苏限制战略核武器的谈判、联邦德国与东欧国家关系的改善以及欧安会的召开。但是,苏联在第三世界的扩张,不断冲击并最终埋葬了这一缓和。而且,这种只涉及美苏两个国家并且只与一种专门领域的军备有关的谈判较易取得进展。

20世纪70年代美苏关系第二次缓和的主要成果体现于美苏限制战略核武器的谈判、联邦德国与东欧国家关系的改善以及欧安会的召开。但是,苏联在第三世界的扩张,不断冲击并最终埋葬了这一缓和。

1.美苏限制战略核武器的谈判(SALT)

与第一次缓和不同,第二次缓和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两个超级军事大国在真正控制自身军备方面因为两个原因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一方面,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苏联的核力量已经大体取得了与美国的均势。正如美国总统尼克松在1970年2月的一次讲话中所承认的,在这种情况下,两国简单地通过军备竞争来谋求安全的做法已经不敷使用,因为这“不仅消耗了资源、才能和精力”,而且“使得任何平衡都不稳定,并促使双方向更高更复杂的水平作新的努力”。[92]于是,它们将注意力集中到如何控制核武器特别是战略核武器的谈判上来。而且,这种只涉及美苏两个国家并且只与一种专门领域的军备有关的谈判较易取得进展。另一方面,卫星技术的发展导致了一系列日益完善的监察措施的出现,它们不仅极大地改善了信息的质量,而且也为采用非侵入性核实手段创造了可能性。

美苏限制战略核武器谈判(SALT)开始于1969年11月,主要涉及的是包括陆基洲际弹道导弹(ICBM)、潜艇发射的弹道导弹(SLBM)和战略轰炸机的所谓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以及反弹道导弹系统(ABM系统)。它分成两个阶段:1972年5月,双方通过第一阶段的谈判(SALTⅠ)在莫斯科签署了《苏美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反导条约,ABM条约)和《苏美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临时协定》;1979年6月,两国通过第二阶段的谈判(SALTⅡ)在维也纳签署了《美苏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美苏都先后开始作出很大努力研究和开发反导系统(ABM系统)。但是,在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核武器的谈判开始以后,美国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美苏任何一方部署这种防御系统的企图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方战略进攻能力的进一步扩张,因为双方都想确保突破对方的潜在的防御体系的能力。同时,他们又认为,反导系统(ABM系统)的有效性在技术上是无法加以实现的。苏联方面虽然不同意这种悲观的估计,但是也承认它的发展将会成为推动新一轮进攻性战略武器竞争的一个强大因素。基于这种认识,双方最后签署了反导条约(ABM条约)。它规定,美苏都不得部署用于全国性和地区性防御的反导系统(ABM系统);在此前提下,每一方将可部署两个非常有限的ABM系统,[93]一个用来保护首都,一个用来保护陆基洲际弹道导弹发射场。每个系统拥有的拦截性导弹的发射器不得超过100个。该条约还特别禁止开发、试验和部署海基、空基、天基或机动的陆基ABM系统,因为它们将为全国性的导弹防御系统提供基础。[94]

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临时协定规定,“双方保证在1972年7月1日以后不开始建造另外的以地面为基地的洲际弹道导弹固定发射器”。[95]它为双方现有和建造中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ICBM)及潜射弹道导弹(SLBM)的发射器规定了总的限额(美苏分别为1 064个和1 618个)。战略轰炸机的问题在条约中没有提及(当时美苏大约分别有600架和150架)。默许这样的差距的存在,是对与苏联相比美国在战略导弹特别是陆基洲际弹道导弹(ICBM)的数量方面所处劣势的一种补偿,从而实现双方战略核力量的总体平衡。与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一样,这一协议也肯定了使用国家技术手段进行核实的原则。

第二阶段谈判签署的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为双方的战略核运载手段规定了相等的总限额和分限额,其中最重要的是,双方可以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ICBM)和潜射弹道导弹(SLBM)的发射装置以及战略轰炸机的最初总限额为2 400件,到1981年底时应减少为2 250件。[96]与第一阶段的临时协定一样,这一条约仍然采用了高限额的原则,即它规定的限额基本超出了美苏实际拥有的数量。同时,它也肯定了以国家技术手段进行核实的原则。此外,从美国的立场来看,同第一阶段的临时协定相比,这一条约有着一个明显的优点,即它为美苏规定了相等的总限额和一系列重要的分限额,并且内容极为具体,从而可以比较有效地避免疏漏和曲解。但是,与第一阶段的协定受到的广泛欢迎截然不同,该条约在美国招致了多方的批评。事实上这些批评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许多美国人对美苏关系第二次缓和的失望,对自尼克松起美国采取的对苏政策的厌烦。为此,在1979年底苏军入侵阿富汗后,1980年初卡特总统更是要求参院推迟对这一条约的表决,以免它遭到直接的否决。[97]

尽管美苏在两个阶段分别达成的这些协议存在着不同的问题,总的来看,它们仍然使两国在进攻性战略核武器和战略防御体系方面的竞争受到了管理,加强了军备竞争的稳定。同时,由于反导系统的开发受到了限制,而且生存能力和第二次打击能力比较薄弱的旧式洲际导弹被大量淘汰,而代之以生存能力、突防能力和第二次打击能力都更强的新型体系,危机稳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除了在控制战略核武器方面取得的进展外,20世纪70年代美苏还缔结了双边或多边的《关于减少爆发核战争危险的措施的协议》(1971年)、《禁止细菌(生物)与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1972年)、《关于防止公海水面和公海上空意外事件的协定》(1973年)、《关于防止核战争协定》(1973年)、《关于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1975年)以及《关于为和平目的地下核爆炸条约》(1976年)。所有这些条约或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军备竞争的规模和速度,或者有助于相互信任气氛的建立和关系的稳定。当然,它们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美苏之间的军备竞争,也不能真正使世界摆脱战争的阴影。

2.联邦德国“新东方政策”的实施

1969年9月,联邦德国举行大选,社会民主党赢得了重大胜利,与自由民主党一起成功地组成了联合政府。勃兰特在这一政府中出任总理,从而获得了将他的关于东方政策的设想进一步付诸实践的机会,10月28日,在就职演说中,勃兰特正式提出了“新东方政策”。一方面,他在坚持联邦德国与美国及西欧盟国的团结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强调“德国人民需要和平”,“需要同苏联以及东欧各国人民和平相处”。另一方面,他在承认德国问题只能“在一项欧洲的和平安排中得到最后解决”的同时,强调“必须防止德意志民族的任何进一步离异”,要“努力实现一种正常的共处条件,并由此进而实现合作关系”。[98]勃兰特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接受欧洲边界现状;承认民主德国是第二个德意志国家(但不是外国),建立一个民族两个国家的特殊关系;加强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之间的交往,在欧洲的“和平环境”中以通过接近促其演变的方法最终实现德国的统一。

由于美苏都实行了对外政策的调整,“新东方政策”很快获得了具体成果。1970年8月,苏联和联邦德国签署了《苏德互不侵犯条约》,这一条约在性质上与和约十分接近,主要内容包括:双方认为“维持国际和平和达到缓和是两国政策的一项重要目标”,承诺“不使用威胁和武力”;保证“尊重欧洲所有国家在其现有国界内的领土完整”,承认它们的边界“具有不可侵犯性”,其中包括“构成波兰西部边界”的奥德-西尼斯河线以及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之间的边界。[99]这样联邦德国就肯定了战后德国分裂为两个国家以及一部分战前的德国领土被割给波兰的事实。同年12月,联邦德国和波兰签署了《关于两国关系正常化基础的协议》,在这一文件中,双方确认,1945年8月2日波茨坦会议确定的现有边界,包括奥德-西尼斯河线,为“波兰人民共和国的西部边界”;保证“用和平方法解决两国间的一切争端”,并“在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和其他关系方面扩大合作”。[100]

在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的推动下,美、英、法三国也与苏联就柏林问题展开了讨论。1971年9月,它们在西柏林签署了《关于柏林的协定》(四方协定)。按照这一协定,西方认同西柏林不是联邦德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不属联邦德国“管辖”,苏联也不再坚持西柏林是民主德国的一个部分或应被视作一个自由城市;四国政府同意在柏林地区“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应“互相尊重各自的和共同的权利与责任”;苏联保证联邦德国和西柏林之间的交通线“畅行无阻”。[101]

《四方协定》的签订反过来又促进了两个德国之间的谈判。1972年11月,它们在波恩签订了《关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关系的基础的条约》。该条约主要规定,两个德国将“在平等的基础上发展相互之间的正常的睦邻关系”,“只用和平手段解决它们的争端”,“放弃用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两国之间的现存边界具有“不可侵犯性”;“两国中任何一国的管辖权都限于本国的领土之内”,“两国尊重双方在内政和外交事务上的独立自主”。[102]

此外,联邦德国还先后同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等达成了建立外交关系的协议。上述这些文件的签署是勃兰特的新东方政策取得的主要成果。它们承认了欧洲领土的现状以及东欧的政治现实,从而使苏联实现了长期追求的一个目标。与此同时,这些协定也结束了联邦德国与东欧国家相互隔绝的状态,使联邦德国取得了外交上的主动性。此外,这些协定虽然没有彻底解决东西方在德国问题特别是西柏林问题上的争端,但却协调了它们的立场,推动了整个欧洲的缓和。

3.欧安会和中欧裁军会议的召开

还在20世纪50年代以及60年代初,苏联就曾从分化美欧关系出发多次提出召开欧洲安全和合作会议(欧安会)的建议。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则一直采取了警惕和否定的态度。直到1969年12月初北约部长理事会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时,西方国家才首次对一个月前华约再次提出的这一建议作出了比较积极的响应,但坚持欧安会必须包括美国和加拿大,并事先作好周密的准备。[103]此种变化主要反映了联邦德国等西欧国家的态度。它们指望,该会议将有助于“新东方政策”的推行以及东西方贸易的发展,并通过推进东、西欧的文化交流和人员来往促进东欧的和平演变。1972年5月尼克松访问苏联时,两国就同时召开欧安会和中欧裁军会议问题达成了协议。

在从1972年11月起的两年多的时间中,阿尔巴尼亚以外的33个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的大使级代表、外长以及专家们先后举行了欧安会筹备会议、欧安会第一阶段会议以及第二阶段会议,草拟了欧安会的最后文件。1975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述35国的首脑或其代表参加了在赫尔辛基举行的欧安会第三阶段会议,签署了《欧洲安全和合作会议的最后文件》(赫尔辛基最后文件)。这是自1815年维也纳会议以来欧洲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外交聚会。

赫尔辛基最后文件由六个部分构成:(1)“与会国之间关系的指导原则宣言”,(2)“建立信任措施以及安全与裁军的某些问题”,(3)“经济、科学、技术和环境方面的合作”,(4)“地中海的安全和合作”,(5)“人道主义和其他方面的合作”,(6)“关于欧安会续会”。总的来说,一方面,这一文件涵盖了多方面的内容,既提出了指导与会国之间关系的十大原则,又规定了促进各国在安全、经济、科学、技术和环境等方面的合作的措施;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东西方的斗争和妥协,不仅包含了苏联一贯坚持的战后各国“边界的不可侵犯”、“不干涉内部事务”等要求,而且反映了西方长期坚持的“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人员和“文化交流”等主张。此外,该文件还特别宣称要“扩大、加深缓和过程并使得它持续与永久化”。[104]尽管《赫尔辛基文件》缺乏更为实质性的内容,而且对签署国并不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但它对促进东西方的和解与合作仍然具有一定作用。

除了欧安会外,同一时期在欧洲还举行了旨在减少中欧地区的常规军备的谈判。在冷战开始以后的20多年时间中,东西方两个集团在欧洲部署了大规模的常规力量。一般认为,在地面部队和空军方面,苏联和华约略占优势;在海军方面,美国和北约则占明显优势。此外,华约有着较短和连续的陆上供应线,北约却缺乏这种方便。在美苏关系出现第二次缓和的背景下,以它们为主导的减少欧洲常规军事力量的谈判终于得以展开。这一大使级谈判的正式名称是“相互和平衡力量裁减会议”(MBFR),因其谈判范围主要限于中欧地区,所以习惯上又被称为中欧裁军会议。

根据美苏达成的安排,1973年1月至1974年6月先后分两个阶段举行了中欧裁军谈判的筹备会议,确定了参加国的名单和讨论了谈判应达到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直接参加国包括了在中欧驻有部队的11国,即除了位于中欧的比、荷、卢、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波、捷外,还有美、英、加拿大和苏联。此外,意大利、保加利亚等七个在中欧没有驻军的国家也作为特别参加国出席了会议。匈牙利则属于一种例外情况,尽管位于中欧却只作为特别参加国出席会议,其领土未被纳入谈判范围,这是因为在中欧驻有军队的法国拒绝参加谈判。

1973年7月30日,中欧裁军会议在维也纳正式拉开帷幕。一开始,东西方国家就在裁减原则、双方在中欧现有兵力的数量、核查方式等一系列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因此,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欧裁军会议依然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它作为东西方在军备控制方面的主要论坛之一被保持了下来。

4.美苏关系第二次缓和的结束

1975年《赫尔辛基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美苏之间的第二次缓和达到了高潮,此后这一缓和即逐渐走向衰弱。1979年底苏军入侵阿富汗,更是最终导致了第二次缓和的结束,美苏关系又重新紧张起来。这种状况的出现与一系列因素有关。

首先,1977年初上台后美国总统卡特积极推行的“人权外交”在美苏之间造成了冲突。卡特政府强调捍卫人权是美国外交政策的“灵魂”,指责苏联和东欧国家在一系列国内问题上违反和破坏了人权原则。而苏联则认为这种做法是一种赤裸裸的干涉内政的行为。在1977年10月于贝尔格莱德开始的欧安会续会上,双方都援引赫尔辛基文件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辩护,从而未能达成任何实质性协议。

其次,葡萄牙的动荡政局也导致了美苏对立。20世纪70年代,葡国内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斗争极为激烈。为苏联所支持的葡萄牙共产党发动了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几乎夺取了政权。葡萄牙社会党则在西方国家的帮助下展开了与葡共的反复较量。美苏也围绕着这一问题卷入了相互的攻击和指责。

再次,苏联在欧洲的中程(战区)核力量的加强引起了西方国家的警惕,在美苏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核武器的谈判达成协议后不久,苏联即着手在欧洲加强中程核力量,1974年开始在其欧洲领土部署逆火式轰炸机,1977年又开始在其欧洲领土(同时也在其亚洲领土)部署新式中程导弹SS-20。苏联指望,这些武器不仅可以增加苏联中程核力量的威慑作用,从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苏联在常规力量方面具有的优势,而且能够削弱西欧国家对美国的信心,分化美国与其欧洲盟国的关系。

苏联在欧洲中程核力量的加强使北约的欧洲成员国产生了严重的不安。它们认为,北约和华约在欧洲的核力量对比已经出现了有利于后者的倾斜,美国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以确保其核威慑战略的有效性。1978年5月,北约国家的首脑聚会华盛顿,作出了加强防务、实行战区核力量现代化的决定。1979年12月12日,北约成员国的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在布鲁塞尔联席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双轨决议”。其中的一项决定是,北约将对它的中程核力量实行现代化,在1983—1988年间部署美国的464枚地面发射的巡航导弹和108枚“潘兴-Ⅱ”式导弹。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苏联在第三世界的加紧推进和扩张,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和反感。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尽管苏联一再宣传东西方在欧洲的缓和,并进而提出了缓和物质化、以军事缓和补充政治缓和、将缓和推广到第三世界等口号,但实际上它趁美国实行战略收缩之机加快向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印度支那等地扩展自己的势力。特别是1979年底苏军对阿富汗的入侵,更是表明了莫斯科的霸权主义野心。

早从20世纪50年代起,苏联的影响就逐步渗入阿富汗,控制了这一可使苏联从陆地进入南亚次大陆和印度洋的关键地区。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阿富汗总统阿明与苏联的矛盾日益尖锐。为了防止丢失这块战略要地,1979年12月27日,苏联悍然发动了对阿富汗的军事入侵,迅速推翻了阿明政权并建立了新的亲苏政权,一周之内即控制了阿富汗全国主要城市及交通干线。至1980年初,侵阿苏军兵力已达近10万人。此事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造成了极为强烈的震动和反应,并最终导致了美苏关系第二次缓和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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