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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研究生经费分配问题的探讨

时间:2022-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生经费的综合定额,包括了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所花费的一般性开支。为了简便,在分配经费时,均将各类研究生人数综合成年平均人数,按照总的综合定额计算,此外,对新招学生另列一定数额的补助费。即按照学校研究生人数规模分成若干段,规模由小到大相应依次递减其综合定额;二是在按照正常的统一综合定额分配经费后,对研究生人数较少的再给一些适当补助。

研究生经费是整个高校经费中一个组成部分。研究生经费分配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研究生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本文就研究生经费分配有关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研究生经费分配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经费分配原则,是做好研究生经费分配的前提。这既运用于主管部门对学校进行研究生经费的分配,也适用于学校对各培养研究生的系、所乃至学科专业点分配。

(一)坚持以研究生人数为主分配经费的原则

高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一个学校在校研究生数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所承担的任务大小。按照学校所承担的培养研究生任务核定经费,体现了任务和经费的一致性。它能够克服过去那种主要以教职工数量核定经费办法的弊端,用经济手段控制院校盲目调入教职工而造成的不合理超编状况,而且能够优化教师结构。此外,坚持以研究生人数为主分配经费,便于计算学生年平均经费水平,核算人才培养成本,考核评估经费使用效益。

(二)量入为出的原则

研究生经费能够分配多少,归根结底取决于财力状况。根据财力状况确定研究生经费综合定额和安排整个研究生经费,总的要求是:以年初经费指标为依据,不做赤字预算,不留缺口,并且略有结余。具体要注意以下两点:(1)因省教委一般在三四月份给学校下达全年经费指标,所以在此之前学校内预分经费,要尽量打得紧一些,从严控制研究生经费开支,以免造成年初几个月的经费开支与之后所得经费指标不符而又不好压缩的被动状况。(2)按照综合财力分配经费的院校,对预算外资金能够补充研究生的部分不要估计得太多。这是因为预算外收入的实现受许多因素的影响。(3)留一部分机动经费用于那些因出现意外情况而需要增加的开支项目。

(三)注重效益的原则

即把经费数额多少与经费使用效益挂钩,对经费使用效益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经费使用效益差的给予必要的惩罚。这一原则能够促进经费使用单位加强和改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还可以弥补其他某一项原则的不足,如以研究生人数为主分配经费的原则,只体现经费与学生人数挂钩,但与经费使用效益脱节。将经费效益原则同以学生为主分配经费的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就能够对某一经费使用单位所得经费数额进行合理调节。

(四)区别对待的原则

由于各院校的性质、规模、历史和现实状况不同,每一个研究生参加经费分配的标准也不应该一样。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制定经费分配标准和采取不同的分配办法,能够避免研究生经费分配的简单化倾向。区别对待的原则主要包括:(1)对不同类别的院校区别对待;(2)对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区别对待;(3)对同层次学生中的不同科类和不同阶段的研究生区别对待;(4)对研究生规模不同的院校区别对待等。

(五)保证重点的原则

经费紧张而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这是目前高校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这就要求在安排经费时,保证重点开支项目,对一些重点博士点和硕士点实行“高埂培土”的办法,从经费上给予较多的支持。确定重点项目,必须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论证。

二、研究生经费分配的主要内容

分配或核定研究生经费指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主管部门对高校核定研究生经费定额

主管部门给学校分配的研究生经费,一般由综合定额、专项补助、奖励经费组成,其中综合定额是主要部分。

研究生经费的综合定额,包括了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所花费的一般性开支。核定各类研究生经费的综合定额,可采用“三线交叉”的办法:(1)按学校或学科的性质确定综合定额。学校或学科性质不同,教学任务和要求不同,其培养的研究生所需经费数额也应该不同。在分配本专科生经费时,通常将学校划分为理工、综合、农林体、师范、财经政治等类别。考虑到研究生培养的具体特点,其类别可简便地划分为理工科和文科两大类。(2)按照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制定综合定额。研究生的层次可分为三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班。此外,第二学位学生也与研究生班归为一类。(3)按同一层次中不同阶段的研究生制定综合定额。维持生,即全年在校的研究生;毕业生,即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新招生,即当年计划招收时的研究生。这三个不同阶段的学生,不仅因为在校的时间不同,而且,也有着各自的特殊情况,如新招生,它当年在校时间一般为六个月,但不能简单地将其综合定额标准定为维持生的二分之一,因为新招生除一般的正常经费外,还需要一定的开办补助费。为了简便,在分配经费时,均将各类研究生人数综合成年平均人数,按照总的综合定额计算,此外,对新招学生另列一定数额的补助费。

上述就是确定研究生综合定额的三条主线,将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构成研究生综合定额指标体系。下表列出了我省1989年研究生综合定额标准。

表1 1989年河北省研究生综合定额标准表

合理、准确地核定研究生综合定额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1.研究生规模大小的影响。如果仅仅按照学校或学科类别和学生层次来制定研究生综合定额,那么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些招收学生人数较多的院校比学生人数较少的院校的经费就显得宽裕些。例如,甲院校招收研究生100人,乙院校招收10人,若单按研究生人数计算,甲院校是乙院校的研究生经费的10倍。但甲院校的研究生所需教师、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其他费用,并不会是乙院校的10倍,我们称这种现象为“规模效益差异”。解决这一问题,可采用两种办法:一是“阶梯式递减”的办法。即按照学校研究生人数规模分成若干段,规模由小到大相应依次递减其综合定额;二是在按照正常的统一综合定额分配经费后,对研究生人数较少的再给一些适当补助。

2.研究生综合定额与本专科生综合定额合理的比例。研究生是高校最高层次的学生,其经费综合定额应相应地高些。衡量研究生综合定额制定的是否合理,一要看研究生各层次之间的比例,进行纵向比较;二要看研究生综合定额与本专科生定额之间的比例,进行横向比较。因为在培养研究生和本专科生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是不一样的,而且有一个比例。这通常用一个相互折算系数表现出来。如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相当于两个本科生,那么,硕士研究生的定额就应该是本科生的两倍。

3.预算总指标对研究生综合定额的影响。省掌握的预算总指标的多少受财政状况的限制,而研究生综合定额又受着省级总预算指标的限制。当预算指标比上年增长或减少幅度较大时,就需要调整研究生经费定额。这是因为,当预算指标增长较多时,如不增加综合定额剩余经费太多,就会给科学合理地分配经费带来困难;反之,当预算指标减少较多时,如不相应减少综合定额,预算指标就可能没有剩余或剩余太少,而不能满足一些特殊开支需要。

对综合定额的调整,通常可采用两种办法。(现以预算指标增长时为例)。一是同比例增长法。即以上年综合定额为基数均按同一比例增长。在预算指标属于正常增长情况下,可采用这种办法。二是同数额增长法。即以上年综合定额为基数均按同一绝对数额增长。当由于一些特殊款项增加而引起预算指标增加时,可采用这种办法。如调整教职工工资,增加副食品补贴等,这些属人员经费部分,是国家统一规定增长的,与院校的性质和研究生的类别没有关系,所以采用等额增加的办法比较合理。

专项补助经费是整个经费分配的一部分,是对综合定额的补充和调整。这部分经费主要用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和事项的开支,如某些研究生正常的学习任务外承担的科研项目,所需经费不应该挤占正常的综合定额经费,而应该拨付专款解决。分配专项补助经费,主要依据所需专项经费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对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一般数额不宜过大,项目不宜过多。

奖励经费主要用于那些经费使用效益显著的院校或项目。

(二)学校对研究生经费的二次分配

研究生经费的二次分配,是在主管部门核定的综合定额基础上,对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发生的公用费用所做的必要的扣除。扣除经费数额的多少,取决于多种因素,至少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正确的程序。进行研究生经费的二次分配,必须把主管部门下达给学校的研究生经费单独拿出来,不能与本专科生经费混在一起。在此基础上又按下列程序进行分配或扣除。

首先,是学校公用部分的扣除。主管部门在核定的研究生综合定额中,不仅包含着直接用于研究生培养方面的经费,而且还包括了间接用于研究生培养方面的经费。如研究生导师和其他从事研究生教学科研的老师的工资等人员经费;应分担的校舍维修,公共设施建设,水电费等费用。这些经费扣除后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掌握。

其次,研究生公用部分的扣除。在一所院校中,往往有若干系承担培养研究生的任务,为了适当集中资金,节省经费开支,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还要集中掌握一部分经费,用于购置研究生共用仪器设备资料以及招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这部分经费可由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掌握使用。

再次,是直接用于研究生教学科研的业务费和专用设备费等方面经费。这部分经费在整个研究生经费中占有重要地位。可由系或教研室掌握使用,也可由研究生导师掌握使用,试行研究生导师经费负责制。

2.合理确定各项经费比例。研究生经费中的各项具体经费的比例,关系到经费结构及使用效益,应当引起重视。现以工科院校的硕士研究生为例说明这个问题。假如每一硕士生每年经费标准为4000元,在一般情况下,各项具体经费大体可按下列的比例掌握:学校公用部分为2000元,占总经费标准的50%;研究生公用部分为400元,占10%;研究生业务费和设备费为1600元,占40%。其他类科可以参照这些比例确定。当然,各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学校在经费分配中还会遇到许多具体问题,因此,具体的经费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而灵活掌握。

《河北高教研究》(研究生教育专辑)1990年,张益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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