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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走向仲裁路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方对此反应极为强烈,说学校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效,双方的争执矛盾更趋白热化。4 月30日,施工方向郑州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做出判断和裁决,及时公正地解决争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败了,后果不堪设想,“烂尾楼”复工将遥遥无期,学校的社会声誉、全校师生员工的精神会再次受到重创。

2010年3月22日,在河南省公证处的公证下,学校向施工方下达了单方解除教学实验大楼合同的通知书,选择了走法律形式来解决大楼纠纷这个问题,虽然清楚建设过程中解除合同是极为艰难复杂的事情,但不走这一步,“烂尾楼”复工就遥遥无期,这是需要勇气的。施工方对此反应极为强烈,说学校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效,双方的争执矛盾更趋白热化。4 月30日,施工方向郑州仲裁委申请仲裁。因当初学校和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由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所以该纠纷需要裁决的事项统一由郑州仲裁委员会受理。自此,长达两年零七个月的仲裁拉开了序幕。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争议各方自愿将争议提交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由第三方做出判断或裁决。是解决纠纷、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我国依法审理、裁断民商事纠纷的法律制度。199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仲裁这一解决国际、国内民事经济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做出判断和裁决,及时公正地解决争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仲裁的法律地位。

从2010年7月28日学校接到第一份仲裁委员会的开庭通知书,至2013年2月8日仲裁结束,历时两年零七个月。据了解,从郑州仲裁委成立到现在,从来没有接过像河南中医学院和施工方这么复杂纠结的案子!也从来没有经历过一个案子需要19次仲裁庭审!更没有裁决一个案子用两年零七个月,真是史无前例!

仲裁对学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从当时的情况看,没有必胜的把握。因为仲裁对学校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所谓有利,是指仲裁的专家都是熟知法律知识的,看到有关材料和听学校的陈述,能了解案情的内幕,他们站在正义的一边,从法律的角度会帮助学校挽回损失;不利的一面是学校质证材料缺失严重,最麻烦的是,在2008年7月之前,可能因当时不懂或其他原因,学校在很多付款票据上,不该签字的都签字认可了。学校和施工方都组建了强有力的律师团队,都清楚仲裁的结果对任何一方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个案件学校特聘请了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的栗魁律师为主办律师。他无论在工程方面的专业性,还是在律师界的口碑,都是很优秀的。

如何减少对学校不利的因素?付强副院长连续召开分析会并明确分工,由聘请的栗魁律师和沈雷律师负责法律方面的问题,由解建新负责技术方面的问题。在每次开庭前都要召开出庭准备会,认真研究仲裁提出的各种证据和法律依据。在19次仲裁开庭时,许东升主任、张小平处长、孟宪锋书记、雷天锋副主任、朱建光副主任等都曾陪同到现场,参与并见证了仲裁庭上的艰难困苦的局面。

对河南中医学院来说,这是背水一战,没有退路,能否挽回巨大损失,让学校走出绝境,在此一裁!胜了,会峰回路转,教学实验大楼遗留的诸多问题得到解决。如果败了,后果不堪设想,“烂尾楼”复工将遥遥无期,学校的社会声誉、全校师生员工的精神会再次受到重创。

狭路相逢,勇者胜!正者胜!向前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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