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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双向互动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有着不同的规定性,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存在着双向互动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范畴所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对自然的生产活动,是人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活动。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也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

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双向互动

袁 娟

【摘 要】 传统发展观忽略人的发展,将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割裂开来。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有着不同的规定性,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存在着双向互动关系。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有力保证,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正是因为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存在双向互动关系,所以我们应把构建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社会发展 人的发展 和谐社会 双向互动

社会是一个大的系统,社会发展是指社会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革演进。社会发展是一个多指标的综合概念,主要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观念、生态以及社会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发展。社会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相对于社会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发展,包括人的体力、智力、个性和交往能力的发展等。由此可见,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是有着不同的规定性的。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割裂开来。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在不断创造自己对象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自己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的发展是通过他的社会实践将自己的内在需要、意志、愿望和才能等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或外化。因此,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具有辩证统一性,二者存在着双向互动性关系。

一、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

(一)传统发展观

传统发展观认为整个社会发展的目标或目的是经济增长。二次大战后,世界上许多国家推行以经济、国民生产总值的高速增长为主要目的的发展方针,结果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生态失衡、贫富两极分化等多重危机,严酷的现实迫使人们人们不得不对已有的各种社会发展思想与战略进行反思。通过反思,人们逐渐认识到,过去我们谈发展,总是忽视人的发展状况,把人只是当作实现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而正是这种单纯的将经济增长或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加剧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人类由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严峻的现实说明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的社会发展模式已走到了尽头。实现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导致人的发展,它不过是实现发展的手段。法国著名经济学家佩鲁强调社会发展首先应该是人的发展,人是一切发展的最终目标。他明确提出新的发展观是“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

人们也逐渐认识到,社会发展应包括人的发展和为人的发展提供保证条件的社会各方的发展,而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中心和目的。与其他各方面的发展或目标相比,它应占绝对优先地位。可以说,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本身就是人的发展的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

(二)主体客体化过程与客体主体化过程的统一

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统一论者。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我们认为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一致的。一方面,社会是人的社会,它既是人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活动的结果,又是制约人进一步活动的环境条件;另一方面,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是社会中的人,其自身的发展必然推动社会的发展。人与社会是相互塑造、共同发展的。人的发展是人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即他的自然环境不断被人化和他的社会活动关系等文化环境的不断生成和完善的过程,由此而表现了人通过自己对象化活动对环境进行塑造的主体客体化运动;而人的对象世界一旦形成又反过来成为制约人自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不断塑造人、影响人,由此而体现环境塑造人的客体主体化运动。正是在这种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相互促进的过程中,人逐渐成为自己对象世界的主人,从而实现自己与对象世界的内在统一。因此,人的发展必然体现为人与人的对象世界的共同发展。

(三)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的统一

任何现实的个人都是社会的人,个人的发展绝不是社会关系以外的个人的发展。离开了社会的发展,个人发展的目标就没有参照系,就不可能知道个人应该向哪个方向发展,应该怎样发展。个人的发展绝不是抽象的人的发展,而是现实社会的要求在个人身上的体现。个人表现出什么样的社会需求,他自己也就有什么样的自我发展需要,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使个人需要上升为社会需要,而个人作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主体,当他满足这些需要时,他就在直接或间接地满足了个人的需要。因为,在个人的社会价值中,总是包含着个人的自我价值。另一方面,在社会生活领域里,个人的需要也无一不同社会需要有关。个人的衣、食、住、行等物质需要和各种精神需要都是在社会中才有的。因此,个人的一切需要也都是社会性的需要,个人在社会中表现自己、发展自己,他的个人发展价值与社会的发展价值应该是一致的,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反映。

由此可见,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虽有着不同的规定性,但两者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二者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目标。

二、社会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有力保证

人是社会的人,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无法实现,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有力保证。

(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物质手段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范畴所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对自然的生产活动,是人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活动。综观人类历史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是生产力的首要因素,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人的能力的发展。因为生产力不是外在于人的单纯的物质增长,而是人的潜能、个性的发挥和日益丰富,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物质体现。发展生产力既是人的体力和智力发展的根本保证,同时又是人的体力和智力发展本身。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生产力发展的历史是相一致的,人从事什么样的生产活动,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水平和标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是衡量人的发展水平的标准,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个人的发展也就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2)

1.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发展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也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生产力的发展,为人创造了日益丰富的物质生产资料和物质生活资料,使人摆脱了贫困状态,并在基本满足生存需要的前提下追求享受和发展。马克思曾说:“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3)“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4)因此,人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一致的。没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没有丰富的物质资料,就不可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事实充分说明,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吃穿住行量和质的方面都得到基本满足时,人就根本不能得到发展。

2.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人的劳动性质的改变。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必须改变人的劳动性质。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实践是人类获得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若一个人在劳动中仍受到生存需要的支配,所从事的仍是艰苦和乏味的劳动,那他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发展。因此,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性质的改变,即达到劳动与享乐的统一。只有科学的、多样化的劳动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改变劳动的性质的根本途径,就在于劳动的科学化,即把物质生产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上,使科学技术融入生产中并与生产达到高度的统一。生产力对人的劳动解放的首要意义就在于改变了人的劳动方式,即使劳动者逐渐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逐渐缩小。“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将消灭旧式分工,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在社会生产中实行自觉的和自由的劳动分工,全体社会成员能够自愿交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从而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5)

(二)生产关系的完善为人的发展提供社会基础

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人总是处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不管人们在主观上超脱各种社会关系,他们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它是一种客观的物质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决定着人的发展性质和发展方向,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发展新的生产关系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决定性条件。“生产关系对人的发展的制约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关系决定着谁掌握发展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以及如何在社会中利用这些条件,即社会使哪些人得到发展,哪些人则不能得到发展;二是生产关系还决定着使有发展条件的人向什么方向发展。”(6)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总是利用自己的统治地位获得发展自己的种种特殊权力,把由生产力创造的一切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条件都掌握在自己手里。

由此可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要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则直接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不必否认,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生产力和物质条件方面,存在着比欠发达国家多得多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因素。但也不可否认,在资本主义形态中,思想空虚、道德堕落等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和丑恶,以及许多严重影响人的正常和全面发展的因素,丝毫也没有因为社会生产的发展而有所减少。因此,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冲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桎梏成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也就是必须实现生产关系的革命,废除私有制,废除剥削制度,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社会主义是一个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发展生产力,改善生产关系,克服和逐步消除资本主义式的旧分工。否则,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

三、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

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辅相成,社会的发展与完善能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样,人的发展也能够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能动的促进作用。从根本上说,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创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人的全面发展。随着人的不断进化与发展,人类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主动性不断加强,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不断进步。

(一)人创造了社会

社会总是人的社会,社会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人是社会赖以形成和存在的前提,没有人就没有社会。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人们在劳动中彼此联系起来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又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进而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关系。人在生产实践中创造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社会是人在其中活动的社会,没有了人的活动,社会既不能存在也无法发展。因此,人是社会存在的基本要素,更是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者和各种活动的承担者,人在社会发展中起着巨大的能动创造作用。

(二)人创造了社会历史

在社会前进的历史长河中,人作为社会的主体,创造了社会赖以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人类历史发展的总体看,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人不是社会环境的消极产物,不是社会环境的被动适应者,他在现实生活中会不断产生新的需要,为满足新的需要,人类要不断超越现实,进而成为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正如恩斯特·卡西卡所指出的:“人只有以社会生活为中介才能发现他自己,才能意识他的个体性。但对于人来说,这种中介不只意味一种外部规定的力量。人像动物一样,服从着社会的各种法则,但是除此以外,他还能积极地参与创造和改造社会生活形式的活动。”(7)如果不是这样,人类社会永远只能原地踏步。一部社会发展史,归根到底就是一部人的历史,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三)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一个社会是否进步,发展的程度如何,首先要决定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也是决定因素,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个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人作为社会有机体的唯一能动要素,通过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的产品,推动整个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在人的劳动产品中凝结了劳动者的知识、能力、智慧、情感、意志等主观要素。因而人的发展程度决定劳动及其产品的发展程度。有什么样的劳动者便相应地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所以,个体发展,即人自身各种能力的提高,实际上就是主体力量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动力的不断壮大。因此,个人发展越全面、越充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创造得越多,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就越高,人民的生活也就越能得到改善。

(四)人是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核心

社会是人的社会,也就是说,人是社会唯一的活的因素,是社会的主体,人类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维持现存社会或选择和形成着新的社会。第一,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类通过实践活动满足自身的需要,维持人类的生存和主体地位,同时也就生产着社会,这是社会本身的简单再生产。第二,人又不断形成新的利益、目的、需要,不断超越历史的限定,形成新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精神方面的关系,也就是说,人在实践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着社会本身的扩大再生产,生产着新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核心。社会的发展是为了人,而人的发展又构成了社会发展的主体内容、中心环节和最高目标。人类满足自身各方面的需要,实现其发展追求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四、构建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双向互动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当前,我们党和全国人民正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双向互动关系的原理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有重要启示作用。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统一

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终极目标,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前提条件。二者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协调发展、文化教育繁荣、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它的实现归根到底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自身素质的大力提升和主观能动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人的和谐。而人的和谐则是人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需要和能力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的。因此,只有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大大激发人的创造精神,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使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只有坚持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形成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社会;只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形成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可见,坚持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支撑点,离开个体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能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开辟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天地,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大力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等事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给社会成员创造出公正、民主、和谐的社会氛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每个社会成员追求幸福和自由的充分权利,为每个人个性健康发展和潜能充分发挥提供机遇和平台,使社会成员能够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事自己理想的工作,满足身心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是一种共赢、多赢的发展状态。

总之,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历史发展过程。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相互促进、互为前提的,脱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去谈个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谈;而脱离个人的全面发展去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只能是抽象的假想。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结合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应表现为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需要的多方面发展,以及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和谐相处”,既体现了和谐社会对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对个体的能力发展、需要发展、社会关系发展的不断促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全面发展不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困难,也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不和谐现象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从全面提高人们的能力素质,引导人们的合理需要,拓展人们的社会关系等方面入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1.全面发展个人能力,倡导“各尽其能”。能力不仅是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必要手段,也是人自身成长,建立与他人的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倡导的“各尽其能”是指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能动性被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主体价值。要实现“各尽其能”,前提是个体拥有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素质。社会和谐是需要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去创造的。只有社会成员自身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才能各司其职,承担好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整个社会才能成为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社会。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成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2.促进需要合理发展,保证“各得其所”。需要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动力,是人全面发展的源泉。需要的丰富和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内部动力,合理的物质需要、高层次的精神需要是促进个体行为的巨大力量。“各得其所”是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使人人都能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共享社会改革的成果,实现自己的追求。要实现和谐社会各得其所的目标,就要重视满足社会成员的合理需要和各种不同层次的需要,努力激发人的高层次需要,促进其需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

3.不断拓展社会关系,实现“人际和谐”。社会关系的发展是人际和谐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勇于突破人际关系的局限性,打破民族、职业、阶层的限制,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实现社会各阶层的相融共兴,实现各民族的团结,构建流动畅通的开放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要打破固定化的旧式分工,构建有利于人员流动、人才培养的社会机制,使人能够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爱好自由择业,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促进人与人的交流,提升人的社会交往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而人的全面发展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了动力和活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必将给人们创造出更多的自由时间和活动空间,为人们全面发展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出更为优越的条件。而人的全面发展必将促进社会向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传统发展观将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割裂开来的观点是错误的,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有着不同的规定性,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存在着双向互动关系,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有力保证,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正是因为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有着双向互动关系,所以我们应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作者简介】  袁 娟 浙江大学思政教学科研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

              浙江 杭州 310028

【注释】

(1)F.佩鲁.新发展观[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4.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8.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40.

(5)陈小鸿.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12.

(6)陈小鸿.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18.

(7)恩斯特·卡西卡,甘阳译.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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