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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要素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吗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哲学中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即某事物是个要素,却被当作实体性部分,被认为可以从其所属的整体和其他部分那里分离出来;于是一个人为的哲学“问题”就出现了,这就是追问原初的整体如何能够被重新构成。对于这种问题的真正解决,并不是设计出某种新的方法,以便用来把这些被错误分割的部分构建成整体,而是要表明正在谈论的部分是要素,不是实体性部分,首先决不应该把它与整体分离开。

部分与整体

整体可以被分析成两种不同的部分:实体性部分和要素。[1]实体性部分是能够离开整体而持存并且被呈现的部分;它们能够与其整体相分离。因此它们也可以被叫做独立的部分。

实体性部分的实例有树叶和果实,它们可以从其生长的树木上分离并仍然呈现为独立的存在体。甚至一棵树的树枝也是一个独立的部分,因为能够把它从树上分离出去;当树枝从树上分离出去以后,它就不再作为活着的枝条而发挥作用,而是变成了一根死木头,但它仍然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事物而实存和被感知。同样,机器的零件、剧团的一位演员、连队的一名士兵,都是在其各自的整体之内的实体性部分。这样的事物在事实上的确属于比它们更大的整体(机器、剧团和连队),但它们也能够离开那个整体而自身存在和自身呈现。当它们被如此分离以后,实体性部分自身成为整体而不再是部分。因此,实体性部分就是那些能够成为整体的部分。

要素是不能够离开它们所依属的整体而持存或者被呈现的部分;它们不能与其整体分离。要素是非独立的部分。

要素的实例有红色(或者任何其他颜色),红色不可能脱离某个表面或者空间延展之物而存在;还有音乐的音调,它只有同声音相混合的时候才能够实存;还有视觉,视觉的产生不能不依赖眼睛。这样的部分都是非独立的,无法凭借自身而存在或者呈现。一根树枝可以从一棵树上被砍下来,但是音调无法与声音分离开,视觉也无法游离开眼睛。要素只有同其他要素相混合才能存在。要素就是这种不能成为整体的部分。

可以在物理学区分的各种量纲(dimension)那里找到有关要素或者非独立部分的恰当例子。在机械学中,一个运动的物体拥有质量、速度、动量和加速度等等要素,而质量与加速度转而又和力有着根本性的联系。在电磁学理论中,一股电流拥有按照安培来度量的每个单位时间的电荷量纲,而这个量纲又转而和电压(伏特)、电阻(欧姆)与电能(瓦特)相联系。所有这些量纲都是非独立的:不可能存在没有质量和速度的动量,不可能存在没有质量和力的加速度,也不可能存在没有电压的电流。

某个特殊的物项(item)可能在一个方面是一个实体性部分,而在另外一个方面则是一个要素。例如,一颗橡树果子可以和生长它的橡树分开,但是作为一个知觉对象,它不可能脱离开背景;橡树果子要被知觉到的话,就必须在这样或者那样的背景衬托下被看到。

要素被混合到它们的整体之中的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必然性。有些要素奠基于其他要素,因此就出现了被奠基部分与奠基部分的差别。色调奠基于颜色,反过来说,颜色为色调奠基,或者说是色调的基底(substrate)。视觉奠基于眼睛,眼睛维系着视觉或为其提供基础。进而言之,有可能存在着几个层次的奠基:明暗奠基于色调,色调反过来又奠基于颜色。在这种情况下,明暗只是通过色调而间接地奠基于颜色,而色调则直接地奠基于颜色。不过,音调和音质都直接奠基于声音。

让我们再增加另外一个术语来精确地表达:一个整体可以被称作一个具体物(concretum),也就是某种能够作为具体的个体而实存和呈现以及被经验的事物。一个实体性部分,即一个独立的部分,是自身能够成为一个具体物的部分。然而,要素不能成为具体物,无论它们在何时实存,无论在何时被经验到,它们都拖带着它们的其他要素;它们只是与其补充部分相混合的时候才实存。

但是,我们可以就要素本身来思考和谈论要素:我们可以不用提及声音而谈论音调,可以不用提及颜色而谈论色调,也可以不用提及眼睛而谈论视觉。当我们单单就要素本身来考察要素的时候,它们就是抽象物(abstracta),正在被抽象地思考。我们有可能谈论这样的抽象部分,我们有可能抽象地谈论,这是因为我们能够使用语言;正是语言使我们能够处理那些与其必要的补充即其他要素及其整体相脱离的要素。但是有一种危险伴随着这种抽象能力一起出现:因为我们可以指涉就其自身来说的某个要素,而不用提及与之联系的其他要素,于是我们就可能开始认为这个要素能够独立实存,认为它能够成为具体物。比如说,我们有可能开始认为视觉似乎可以脱离开眼睛而独立存在。

哲学的分析中,实体性部分与要素的区分是至关重要的。在哲学中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即某事物是个要素,却被当作实体性部分,被认为可以从其所属的整体和其他部分那里分离出来;于是一个人为的哲学“问题”就出现了,这就是追问原初的整体如何能够被重新构成。对于这种问题的真正解决,并不是设计出某种新的方法,以便用来把这些被错误分割的部分构建成整体,而是要表明正在谈论的部分是要素,不是实体性部分,首先决不应该把它与整体分离开。许多哲学论证只不过是这样的复杂尝试,即努力表明某事物是一个非独立部分而不是独立的部分,是一个要素而不是一个实体性部分。

例如,这种人为的问题在有关心灵及其对象的问题上就出现过。如同我们在第一章看到的那样,人们常常会把心灵当作是一个自我封闭的领域,也就是说,当作一个实体性部分,能够从其自然地而且是本质上所属的世界背景那里分离开。然后人们会问,心灵如何能够来到它自己的外面,如何能够弄清楚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心灵不可能以这种方式被分离出来;心灵是世界和世上万物的一个要素;心灵本质上与它的对象相关联。心灵本质上是意向性的。不存在任何“关于知识的问题”或者“关于外部世界的问题”,不存在任何有关我们如何达到“心外的”实在性的问题,因为从一开始就决不应该把心灵与实在分离开。心灵和存在互为要素;它们不是能够从其所属的整体中被分割出来的实体性部分。同样,人们常常把心灵与大脑和身体分离开,好像心灵是一个实体性部分,而不是奠基于大脑和身体的一个要素;“心灵—大脑”问题也可以被看成是把部分与整体混淆不清的一个例子。

在我们关于对一个立方体的知觉的分析中,可以找到部分与整体的逻辑的又一个例子。外形、视角面侧面以及立方体本身的同一性,都是在对象的呈现之中的彼此相关的要素。除非通过视角面,否则我们无法拥有侧面的呈现,反过来,视角面只有通过外形而被呈现。除非通过多样的侧面、视角面和外形,否则的话,作为同一性的立方体本身就无法向知觉呈现。想要获得独立自存的立方体,不是被奠基于它的呈现的多样性基础上的立方体,也就是要寻找实体性部分而不是要素,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误置具体性的谬误。

总是存在着这样的危险:我们可能会把不可分离的东西分离,可能会把抽象物弄成具体物,因为在我们的言语中,我们可以谈论一个要素而不用提及它的奠基者。例如,我们能够谈论“三角形”,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就会开始认为在某处有一个脱离开具体的三角形而实存的三角形。一旦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我们就把要素弄成实体性部分,把抽象物变成具体物,而且我们就会开始追问,究竟如何能够遇上这个实体性部分,它如何能够向我们呈现。言语的抽象性误导我们认为我们谈论的事物可以具体地向我们呈现。在应该进行区分的地方,我们却引入了分离。

实体性部分和要素之间的巨大反差在我们向现象学的导引中有着很大的帮助。许多似乎是很复杂的问题,一旦按照在它们那里起作用的部分所属的种类来表述的话,那么这些问题就变得简单了。哲学分析通常就在于把那些组合成某个特定整体的各种要素都展示出来。例如,对于视觉的哲学分析,就在于表明视觉如何奠基于眼睛以及如何奠基于身体的运动(奠基于眼睛的扫视运动,奠基于头部的转动能力,奠基于整个身体能够从这里到那里、从一个视点到另一个视点的移动能力),观看与被看到的东西如何都是一个整体之中的要素,观看如何以其他感觉样态诸如触觉、听觉和动觉(kinesthesia)为条件。哲学分析将会帮助我们避免自己常犯的错误,也就是把要素变成实体性部分,比如我们试图把视觉与眼睛的运动分离的时候就犯了这种错误。

甚至关于人类灵魂的问题,或者关于任何有生命事物的灵魂的问题,也能够借助部分与整体的分析而得到澄清。灵魂是个要素;它与身体之间存在着本质的联系,它奠基于由它予以生机并且加以决定的身体上,而且它在身体那里得以表达。人都是活生生的身体,而不是物质化的精神。但是灵魂常常被歪曲地表现,被转变成实体性部分,被转变成可以离开它的有机基础而实存、呈现和理解的某种生命力或者某种事物,甚至被转变成某种能够先于其身体而实存的事物。当然,灵魂是与活生生的身体相关的一个要素,其方式不同于色调与颜色相关而成为要素的方式,不过,要澄清灵魂的本性,第一个步骤就是要表明它不是某种可以分离的事物,不能脱离开它与身体的联系而得到理解。

在要素即非独立的部分被安置于整体的方式上存在着必然性。某些要素是其他要素的中介,其他要素只有通过它们才加入整体:在对立方体的知觉中,视角面是外形和侧面之间的中介,而侧面又是视角面和立方体本身之间的中介(外形并不呈现立方体本身,它只是呈现立方体的视角面和侧面,因而间接地呈现立方体)。把要素的这些阵容都展示出来,有助于理解整体。可是经常发生这些情况:我们联结一个整体的某些部分却忽视其他的部分;或者,我们力图把要素分离出来,把挑出来的要素当作实体性部分;或者,我们把一个要素看成是和另一要素完全一样的,也就是说,我们没有继续进行区分。比方说,我们可能会把人类关系整体之中的政治经济混淆起来,或者我们可能会认为经济就是这个整体,而实际上它只是一个要素。例如,马克思就把经济抬高成社会关系的整体,而霍布斯则把契约关系抬高为社会整体,事实上契约关系仅仅是社会整体的一个部分。厘清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对于哲学和人类的理解来说至关重要。

每当我们思考某事物的时候,我们都是在联结该事物的部分和整体。只要我们超出简单的感性和无声的知觉,部分和整体就构成了我们所思考的东西的内容。对部分进行命名乃是思想的本质,而且,当我们试图按照哲学的方式去理解什么是理解的时候,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弄清实体性部分和要素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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