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从存在论上把握和规定作为整体的此在似乎是不可能的

从存在论上把握和规定作为整体的此在似乎是不可能的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只有非本己存在的此在是不完整的,死亡现象的存在论功能,就是迫使此在直面自己的本己性。在第一篇中,海德格尔将此在的形式的生存论结构规定为操心,此在是一个“已经先行于自己而依于在世内相遇的存在者在世”的存在者。此在的整体存在与它的不再存在同时发生。海德格尔进一步指出,我们无法在存在者状态上整体经验此在,因而无

第四十六节 从存在论上把握和规定作为整体的此在似乎是不可能的

作为第一章的开篇,这一节的任务是概述整个这一章的任务和主题,以及由此而来的各节内容的安排。

海德格尔在这一章主要讨论死亡问题。在西方传统中,死亡不仅是宗教思想的主题,也是哲学的主题。与孔子“不知生,焉知死”的态度不同,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开始,西方哲学家对死亡就没有停止过思考。柏拉图甚至说哲学就是预习死亡。到了现代,死亡更是成了许多哲学家共同的主题,尤其是在生命哲学家和生存论哲学家以及存在主义哲学家那里。但是,绝大多数哲学家都是从存在者状态意义上来理解死亡的。如柏拉图把它看做是从事哲学的理想状态,只有在这种状态中哲学家才能获得他所追求的真正的知识。许多哲学家,从伊壁鸠鲁到叔本华,是为了控制对死亡的恐惧和对付死亡的不可避免性而思考死亡。还有些哲学家则力辩死亡不可能是绝对的毁灭,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康德,都以自己的方式为不朽辩护。

但海德格尔与他们都不同。死亡对他来说主要不仅是一种生理现象,甚至也不仅是生命现象,而是此在的存在现象。这个现象之所以重要,值得他用整整一章去分析,是因为只有它才能使此在面对自己本己的存在。从第一篇海德格尔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可以看到,此在必然要沉沦于日常的操劳之中,它是日常状态的非本己的存在,而不是本己的存在。但只有非本己存在的此在是不完整的,死亡现象的存在论功能,就是迫使此在直面自己的本己性。所以海德格尔对死亡的分析不是要从生理学上说明死亡;也与心理学没什么关系,心理学只关心生命最后时刻发生的事,而不关心死亡本身。海德格尔对死亡的分析也根本不牵涉神学问题,不涉及对死亡的伦理学态度,是否死是一种罪或“罪的报应”不在他的考虑之内。可人们往往从这些方面来误解他。

人有可能一生都没有过他自己的生活,但却绝无可能不死自己之死。人可以回避很多事情,但却无法回避死亡。在死亡时,人必须面对自己本己的自我,孤独地去死。死亡现象揭示了本己的此在,它迫使人们面对“存在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也就是存在的意义问题。

另一方面,死亡给我们提供了对人生存的完整说明。人从生开始,到死结束。死亡提供了从整体上观看人的生存视角。当海德格尔说到死时,他并不是在说一个人在死的那一刻是如何想的。他在意的不是人死时实际是怎么感受的,而是即将发生的死亡对在生命整体性中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然而,海德格尔对死亡的分析一开始就要碰到一个似乎是无法克服的困难,就是人无法经验自己的死。这是否就意味着它的整体性是无法达到的?海德格尔就是从这个难题开始了他对死亡的分析。

在第一篇中,海德格尔将此在的形式的生存论结构规定为操心,此在是一个“已经先行于自己而依于在世内相遇的存在者在世”的存在者(SZ 192)。所谓“先行于自己而依于在世内相遇的存在者在世”的意思不过是说,此在在它关心自己的存在问题之前,首先要在日常生活中与各种存在者,包括别的此在打交道。第一篇就是根据此在的这个形式的结构性特征从此在的日常性出发对此在进行生存论分析,尽管这个分析最后也将操心作为此在的结构整体提了出来,但非常不充分,还不是对此在的源始解释。海德格尔在上一节告诉我们,说它不充分,主要是因为它没有涉及此在本己性的存在,并且它没有将此在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因为海德格尔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源始地解释此在的存在,所以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的不充分在他看来,归根结底是产生它的那个释义学处境不够充分,应该予以克服。这也是他赋予第二篇的主要任务。

要克服上述对此在分析的不充分,得先有整个此在,也就是在此在的整体存在上把握生存着的此在。但海德格尔不得不承认,此在的存在状况中有些似乎是重要的理由,让我们觉得不可能有那种充分的先有。根据此在的存在方式,此在是一种可能的存在,即它不仅仅是事实的存在。它始终有先于自己的存在可能性,这些可能性还未“实际”存在。它总是缺点什么,也就是说,它总是有欠缺的,不完全的。

海德格尔在这节的第2段甚至说,构成了此在的结构整体的整体性的操心,按其存在论意义,是与此在可能的整体存在明显矛盾的。操心的首要因素是“先行于自己”,海德格尔对“先行于自己”的解释是:此在总是为了它自己而存在。“为自己而存在”,也就是以自己为目的。目的总是在我们之前的可能性。“只要此在存在”,它直到末日都与它的能在有关。海德格尔这话是在存在论上说的,意思是此在的存在规定性不是实际,而是可能性。所以不管它的实际生存状况如何,规定它的存在的总是“先行于自己”,即它的能在。哪怕是无望也不能使此在失去这种存在论的规定性,而只是一种向着这些可能性存在的独特样式。无望并不能消除“先行于自己”,即为了自己而存在,或被投向它的可能性。同样,对任何事物都不抱幻想也是这样,也不能消除“先行于自己”,前面总还有它的存在要它操心。

上述这些不是事实描述,而是对此在存在结构(操心)的结构要素分析。这些分析表明,整体把握此在的结构是非常困难的任务,因为“先行于自己”的存在规定决定了它本身就总有某种欠缺,它自己的能在还没有变成“现实”。此在基本状况的本质中就有某种永久的未完成性。这种不完整性意味着能在上的亏欠,即能在始终只是能在,而无法完全实现,此在整体的能在是开放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是希望整全,而不要有欠缺。但对于此在的存在来说,则恰好相反。如果它不再有任何欠缺的话,那它就不再是此在了,它就不能“生存”了。让此在没有欠缺等于是取消它的存在。“万事称心,棺材钉钉”这句中国民间的俗话用来形容此在之整全之不可得,庶几近之。如果此在赢得了整全,那么它就根本失去了在世存在。我们就无法再把它经验为存在者

海德格尔的这些思想听上去似乎有点匪夷所思,其实一点也不难理解,只要我们记住此在的整全取决于它的死亡就行。一个人没有死亡他的存在就不能算是一个整全;但一旦死亡到来,他就不存在了。此在死亡时,它完整了,再没什么可能性等着实现了。但另一方面,死亡也完全勾销了此在。此在的整体存在与它的不再存在同时发生。此在不能经验它的死亡。伊壁鸠鲁曾用这样的论证来使他的信徒相信,死没什么可怕的:“如果死亡在那里,你就不在了。如果你在,死亡就不在。”一旦此在死了,它就不再是存在者了,我们也无法经验它。

海德格尔进一步指出,我们无法在存在者状态上整体经验此在,因而无法在存在论上规定它的整体存在的原因不在我们认识能力不完善,是此在存在本身使我们无法这样做,这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此在不能从经验上把握的东西,基本上是不可把握的。但海德格尔仍然要问,这样一来的话,从存在论上发现此在存在的整体性是否完全无望?

很显然,“先行于自己”作为操心本质的结构要素是无法去除的。但这不等于说我们从中得出的结论也是无懈可击的。上述此在整体是不可把握的结论是以单纯形式推理的方式得到的,而形式论证在德国哲学家那里并没有太大的权威。海德格尔指出,那种论证其实是把此在当做现成的东西,在它前面有尚未现成的东西在移动。那种论证并没有以一种真正生存论的意义来把握尚未存在和“先行”。也就是说,那种论证还不是现象学的论证,没有以适合此在的现象学(即存在论)的方式来谈论“终结”和“整体”。“死亡”在海德格尔这里不是一个生物学的术语,而是生存论—存在论的术语,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它还未被充分可靠地界定过。我们可以借以通达此在整全的种种可能性,事实上还远未被穷尽。

海德格尔告诉读者,只有在上述这些问题有了明确的回答之后,我们才能决定是否此在的整体性得作为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加以摒弃。此在的整体性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既是一个关于一个可能的能在的生存上的问题,又是一个关于“终结”和“整体性”的存在状况的生存论问题。也就是说,这个问题既涉及此在的存在者状态,又涉及此在的存在状况或存在结构,因此,它需要对迄今为止被撇在一边的生存现象进行积极的分析。核心的任务是:从存在论上描述此在的向终结存在的特征,获得一个生存论的死亡概念。这一章所有的论述都是围绕这两个中心任务展开的。

最后,海德格尔一如他惯常的做法,交待本章各节的内容安排:由于人无法经验自己的死,而总是通过经验他人的死亡来了解死亡,所以第四十七节首先讨论他人死亡的可经验性,以及是否由此可能把握整体的此在;第四十八节讨论欠缺、终结与整体性这三个概念;第四十九节讨论如何区别对死亡的生存论分析和对死亡现象其他可能的解释;第五十节是要勾勒死亡的生存论和存在论结构;第五十一节讨论向死存在与此在的日常性的关系;第五十二节讨论日常的向死存在和完全的生存论的死亡概念;第五十三节从生存论上勾画一个本己的向死存在。海德格尔在这七节的分析大致可分为五个步骤。首先是分析死亡问题之复杂与困难。其次是根据此在的三种揭示方式——生存性、事实性和沉沦来分析死亡。然后是说明在日常生活中他人是如何刻意回避死亡问题,让人不能适当把握死亡的意义。接着海德格尔又说明死亡的确定性;最后他从生存论上说明本己的向死存在和本己理解向死存在的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