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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以“征服—同化”方式实现和平

时间:2022-09-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战争在阶级社会成为左右人类历史进程的主要因素之后,人类的和平往往是通过“征服—同化”的方式获得的。“征服—同化”主导人类和平的结果是产生了帝国的统治方式,即以集权的专制方式压制可能产生的反抗,维持和平的局面。对古代世界的和平影响最大的是西方史学家所谓的“蛮族入侵”导致的征服与同化。因此,蛮族既是古代世界威胁和平的主要因素,又是重建和平的重要力量。

当战争在阶级社会成为左右人类历史进程的主要因素之后,人类的和平往往是通过“征服—同化”的方式获得的。其中,征服主要指军事征服,即用军事手段获得控制权,进而消灭战争,取得和平。征服行动包括人类共同体之间的侵略战争,如国家之间、文明之间、民族之间的侵略战争等,也包括某个人类共同体内部镇压与反抗的战争。当征服行动获得彻底胜利之后,人类就得到了和平。同化是另一种获得和平的方式。同化主要指不同人类共同体之间生产、生活、文明等非战争因素的差异化消失的过程。同化的过程有时候非常剧烈、充满强制性,如清朝初年满族统治者强制性的“剃发令”,但大多数情况下,同化是在和平的状态下以较缓和的方式实现的。在古代,征服往往是落后民族对先进民族的征服,这是因为落后民族往往拥有更加强大的军事力量;同化主要是先进民族对落后民族的同化,这是因为先进民族比落后民族在文明程度上更加具有优越性。但征服与同化有时候也同时进行,并行不悖。人类历史上存在着大量落后民族征服先进民族之后其自身反而被先进民族同化的例子,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野蛮的征服者,按照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本身被他们所征服的臣民的较高文明所征服。”[4]

古代世界的和平就是一个又一个帝国通过征服实现和平,通过同化延续和平,直到新的帝国崛起开始另一轮次循环的过程。在人类最早的文明集中地,美索不达米亚先后有阿莫里特人、赫梯人、亚述人的征服与统治;埃及受到的侵略与征服较少,因而保持了较长的和平时期,但底比斯人、希克索斯人、亚述人均分别征服过埃及;中国早在奴隶时代就呈现中心王朝交迭的局面,但夏、商、周均有“共主”[5]性质,它们的交迭都是典型的部落邦国征服活动;印度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曾经有一个文明神秘消失,之后是雅利安人的入侵并同化了当地人,形成了迄今仍然具有重要影响的种姓制度;希腊早期的迈锡尼文明由于被征服而消失,在经历城邦时期后先后被马其顿、波斯、罗马征服。

“征服—同化”主导人类和平的结果是产生了帝国的统治方式,即以集权的专制方式压制可能产生的反抗,维持和平的局面。最初的帝国始于大河文明。由于农业生产与防御游牧民族入侵的需要,中央集权式专制政体以王权神权或者王权与神权相结合的方式出现了。公元前2300年前后美索不达米亚著名的萨尔贡一世建立的阿卡德帝国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帝国。公元前337年,马其顿的菲利浦二世强迫战败的希腊联军结成以自己为盟主的科林斯同盟,实现了希腊的统一,从而开创了“马其顿主导的和平”方式。虽然“马其顿主导的和平”从菲利浦二世传到亚历山大大帝,为期很短就告破灭,但却为数世纪后长达200多年相对繁荣的“罗马统治下的和平”时期提供了帝国统治的模板。直到今天,人们仍然常常说到“不列颠统治下的和平”“美利坚统治下的和平”。但这样的统治方式并不鲜见,并且“直到20世纪为止均占世界史的中心地位”。[6]在东方,与西罗马帝国大致同一时期的汉朝就可以称为“汉朝统治下的和平”,之后还可以认为存在着“唐朝统治下的和平”“清朝统治下的和平”等。欧洲中世纪时出现的和平、伊斯兰教产生及扩张时期出现的和平也可以归入此类。

对古代世界的和平影响最大的是西方史学家所谓的“蛮族入侵”导致的征服与同化。所谓的“蛮族”主要来自从东起鄂霍次克海、 日本海的亚洲东北海岸,西至格陵兰海、挪威海的欧洲西北海岸的整个欧亚大陆广袤的北部,而尤其以欧亚大陆北部腹地上欧亚草原的游牧民族为主。这是由于游牧民族虽然文明程度较低,但军事活动能力却更强。法国历史学家格鲁塞说:“草原上的骑射手在欧亚大陆上统治了十三个世纪,因为他们是土地的自然创造物,是饥饿和惨苦的儿子;……才只有三百年,那射箭手不再是世界的征服者了。”[7]当然,蛮族并不限于游牧民族。公元8—10世纪广泛劫掠欧洲沿海甚至欧洲大陆的维京人是渔猎民族而不是游牧民族;北宋末年入侵中原的金人、建立清朝的满族也主要是渔猎民族;只不过维京人以海上打鱼为主,而金人和满人以森林中狩猎为主。普遍的观点认为,作为征服者,渔猎民族比游牧民族更加原始、更加落后,因而更容易被更先进的文明同化。

虽然古代世界人类的各个文明还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但蛮族入侵却达到了那个时代最大的全球化水平。早在公元前2000—公元前1000年,乘坐马拉的战车、使用青铜或铁制武器的蛮族不断入侵,推动了由氏族、邦国组成的人类原始社会解体并过渡到奴隶社会。公元3—6世纪,不断的蛮族入侵又推动人类进入封建社会。在欧洲,西罗马帝国于公元476年的覆灭标志着中世纪的开始;在印度和中东,则开创了笈多帝国与萨珊帝国;在中国,则是汉朝灭亡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直到建立强大的唐朝。公元9—10世纪又发生了连续不断的蛮族入侵。欧洲在此过程中建立了查理曼帝国;中国则是五代十国的混乱,直到建立宋朝;而在中东,新兴的伊斯兰乘势扩展疆域,在广袤的古代文明地区建立了穆斯林的统治。到11世纪,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又横扫欧亚,建立了空前绝后的庞大帝国。因此,蛮族既是古代世界威胁和平的主要因素,又是重建和平的重要力量。

西方史学家常常言必称古希腊。古希腊的和平的确具有自身鲜明特色。多山靠海的城邦文明并没有使古希腊产生东方式的帝国。虽然也是战争不断,但古希腊城邦却发明了利用条约限定和平的方式。公元前449年,雅典人与波斯人订立卡里阿斯和约,正式结束希波战争。这是人类历史上较早的通过订立和约结束战斗的例子。按照和约,波斯承认爱琴海、赫勒斯奔海峡和博斯普鲁斯海峡为希腊人的势力范围,不再派军舰至爱琴海,承认小亚细亚西部沿岸希腊诸城邦的独立自由;希腊同意塞浦路斯仍为波斯的势力范围,希腊不再援助埃及反抗波斯。伯罗奔尼撒战争后,雅典与斯巴达于公元前404年4月订立和约,规定雅典的“长墙和比里犹斯的防御堡垒必须拆毁,除了12艘警备舰以外,其他雅典的舰队一律交出投降;被放逐者允其回家,最后雅典人不论在战时或平时都必须承认斯巴达为盟主”。[8]公元前387年,作为科林斯战争的结局,波斯人与斯巴达缔结“波斯国王和约”,强制性地规定,如果希腊诸城邦不遵守和约,波斯“将从陆上、海上,用舰队、用金钱”率领其他城邦反对它。[9]这些条约虽然大都不是平等条约,但却避免了征服与同化的结果,使参与各方无论强弱保持了较大的独立性。

古希腊这种缔结合约的方式是后世人类实现和平的重要方式。但在古代的人类和平历史上并不是主要方式,影响也没有今天我们看到的那么大。而且,这种方式在古代历史上并非孤例。中国东周时期的春秋五霸就选择会盟的方式让竞争对手屈从于自己的霸主地位,同时放弃了对主要对手的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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