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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辩证法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

时间:2022-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并对它们的特征作了深刻指示。比如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即是以绝对观念这种精神为本体论的。主体辩证法指出,人是世界主体。主体辩证法认为,辩证法是属人的,是关于发展的一种理念,是一种批判和革命的思想,是关于人生存和发展的辩证法。主体辩证法认为,发展是向着目标趋进,人的发展是人向着人之为人目标的趋进。

辩证法由来已久。古代辩证法虽然发达,但并无显赫地位,也不大为人们所重视。到了近代,辩证法迅猛发展,地位显赫。近现代形成唯心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两个庞大对立阵营。其实辩证法是主体辩证法。主体辩证法是世界主体人的一种世界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并对它们的特征作了深刻指示。恩格斯指出,形而上学是一种“关于事物的科学——不是关于运动的科学”,[8]是“把事物当作一成不变的东西去研究”的学说。[9]“在形而上学者看来,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10]列宁指出:“有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见到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11]“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的学说,[12]是最全面深刻、最有内容而无片面性发展的学说。毛泽东把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看作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并指出,所谓形而上学的和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

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主体辩证法是三种不同的世界观,唯心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虽然也冠以辩证法的称谓,但它们并不是真正的辩证法世界观,而主体辩证法才是真正的辩证法世界观。

唯心辩证法是唯心的,即精神(主观精神或客观精神)本体论的。比如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即是以绝对观念这种精神为本体论的。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强调辩证是精神理念自身所具有的、内在的,认为否定的否定是唯一的肯定,否定性是一切存在的唯一的真正的活动、自我实现的活动。黑格尔的精神理念是绝对观念,即神、上帝,因而他的辩证法是神的辩证法。人只是神的一种玩物,那么人也只能是神的辩证法的一种玩物。黑格尔的辩证法无情地背离了人。黑格尔虽然被称为辩证法大师,但他的辩证法背离了人,仅把辩证法作为绝对观念自己产生、发展又回到自身的运动,仅把辩证法看作是概念在思维活动中的转化,是无人身的绝对观念的自我活动,是概念的辩证法。这与生活实际格格不入。黑格尔的哲学不能把辩证法贯彻到底。因此,人们在赞誉他对辩证法的杰出贡献同时,也谴责他对辩证法的危害:坚持他的辩证法必然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歧途。这不仅不是冤枉的,反而倒是确切而中的的。

唯物辩证法是唯物的,即物本体论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是整个世界事物包括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辩证发展是自然界辩证发展在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领域的具体推广、应用、体现。辩证发展的基础是客观事物,实质是自然界事物。辩证发展是根源性的自然界事物内在的本身固有的,其根本性向是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离开人而独立存在的,是外在于人的,甚而是与人无关的,不管人是否认识、掌握它,它都客观存在着。这是物的辩证法,是与人无关的辩证法。不消说,离开人的物是“死”物。“死”和“活”正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野。以“死”物为本体的所谓辩证法,总摆脱不了与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干系。

主体辩证法是人性的,即人本体论的。主体辩证法指出,人是世界主体。作为哲学本体的人,是完整的、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是一种矛盾统一体,是一种历史存在,是人及世界的根本、基础、前提。人生成了发展了人自身,并还不断地生成着发展着人自身;人生成了发展了自然、社会和思维事物即人的世界,并还不断地生成着发展着人的世界。人及世界事物的历史存在,是基于人的生成和发展的一种历史性存在;人及世界事物的现实存在,是基于人的矛盾的一种矛盾性存在。人既是历史性的,又是矛盾性的,以人为本体的辩证法,必然把历史看作是历史性的辩证发展的,必然把现实看作是矛盾性的辩证发展的。只有主体辩证法才真正具有辩证法世界观的性质。

主体辩证法认为,辩证法是属人的,是关于发展的一种理念,是一种批判和革命的思想,是关于人生存和发展的辩证法。

列宁把辩证法界定为最完整深刻最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此言巧发奇中,一语破的。辩证法核心的问题是发展性。黑格尔把否定性确定为辩证法的核心,因为在他看来否定性才是一切活动最内在的源泉,否定才能有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法三大规律的重大意义在于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状态和趋势。辩证法的问题也就是发展的问题。而只有人才有发展的问题,也只有人才有辩证法的问题。

自然事物是运动的、变化的,人是变化的、发展的。事物只有运动、变化的问题,而人还有发展的问题,发展是属人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陈代谢;新陈代谢,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事物发展的实质。主体辩证法认为,发展是向着目标趋进,人的发展是人向着人之为人目标的趋进。理性主义者把人的发展看作是人的理性的不断提高和加强;道德论者把人的发展看作是人的道德的不断充盈和完善;我们把人的发展看作是人的人性不断丰富,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加强,世界主体本质的不断充实和实现。

自然物无常驻,是变化不居的,但是它不具有发展的性质。“发展”一词在很多地方与“变化”等同义共用。但在辩证法中发展只指朝着理想目标趋进。大自然事物就是那样变变换换、换换变变、生生息息、息息生生,它不存在有什么新陈代替问题,不存在朝着某目标趋进的问题,所以说它没有发展的问题,它的变化不具有发展的性质。只有人才有发展的问题。发展是人的本性,趋向目标、理想等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根本特征。不管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作为人类的人,都有一个从幼稚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人有不断提高充实的需求。人是一种不断发展,具有发展性的辩证存在。人具有向着理想目标趋进的特征,发展性是人的一种本性。人不仅是变化着的,而是发展着的,因而辩证法是属人的。

辩证法是属人的,而且是专属人的,辩证法是人关于发展的理念。物本来没有发展的问题,没有辩证法问题,但人的发展,离不开作为人生存和发展基础的物质条件。人把同人的发展相向的物的变化看作是物的发展,把同人的发展无关的物的变化看作是物的运动,把同人的发展相反的物的变化看作是倒退。物的发展问题,只是人的发展特性对物的观照、怀情。物的发展性源于人的发展性,物的辩证法源于主体的辩证法。

马克思揭示了辩证法的批判的和革命的本质。他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3]

批判性和革命性是人特有的特性。人生活活动在人的世界中,人的世界中人周遭的人、社会、自然诸事和物,是已经的存在,既成的存在。它有自身的样貌性质,有自身的要素配置,有自身的结构组合。它永流无驻,且以自身的性质、自身的方式方向永流无驻。但人并不是与它相安无事地共存。人出于人的本性,更是出于人世界主体的本质,人出于人存在的需求,更是出于人发展的需求,对这些事和物,去解剖综合、抽象概括,把握它的本来面目;去审视反思、权衡评估,分辨可用的应弃的、肯定的否定的。进而施加手段,利用已经的存在或创造存在,依照事和物自身变化的特点,更是依照人的目的,对不同的事和物保留或变革,对肯定的事和物使之原样继存,或使之发扬光大;对否定的事和物变革、扬弃,改变它的样貌性质,变更它的要素配置,变易它的结构组合,改动它变化的方式方向,甚至铲除它的存在,创造新的事和物。这就是人的批判和革命精神和行动,这就是辩证法。它是专属人的,是人本源性的存在和发展方式。批判和革命,坚持辩证法,不是无关宏旨的,而是与人的存在和发展攸关,至为重要,人势所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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