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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主体还是主体?

时间:2022-05-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学生是主体第一节 学生是主体我曾看过一篇关于“白天鹅饭店”的报道,其中引用了该店总经理治店的一句格言。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不是随意臆造出来的,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有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为依据。综上所述,应当承认学生是学校的主体,也可以说是主人。其次,从学生学习发展的内因看,以学生为主体是完全符合唯物辩证法的。

学生是主体

第一节 学生是主体

我曾看过一篇关于“白天鹅饭店”的报道,其中引用了该店总经理治店的一句格言。他说:谁是“白天鹅”的主人?是顾客,不是总经理。这话虽不符合常理,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这句话的启发下,我也提出了一个问题:谁是大学的主人?我的回答也是明确的,是学生,不是教师,也不是校长!这是我最初对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的认识,并且以此来指导我所从事的教育改革活动。

1.两种不同的学生观

在教育史上,关于学校究竟是以教师为主体还是以学生为主体,一直是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强调以教师为主体,学生仅仅是供教师们雕刻的一块“白板”,这种观点以赫尔巴特为代表;另一种则是强调以学生为主体,要求教师围着学生转,这是以杜威为代表的。这两种主张都各有其片面性。这虽是历史上的争论,但其思想影响一直流传至今。不过,真理总是越辩越明,通过讨论,人们不断修正自己的认识,最终还是要统一到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上。目前,我国教育理论界已基本上接受了“两为主”的思想,即“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理论认识是一回事,实际做起来却是另一回事,要真正树立和实践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还有相当大的阻力,因此应当从教育观念上来一个根本的转变。

2.学生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所谓以学生为主体,或者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是教学论中的一个教育哲学观点,是一种对教学过程中教与学两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不是随意臆造出来的,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有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为依据。

首先,从学校的功能来看,应当承认学生是主体。按照一般的原则,高等学校有三大功能,即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教学工作的任务是十分明确的,就是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大批合格的各类专门人才。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除了教师的专门工作以外,也包括了大学生和研究生们的工作。这三项功能是互相联系的,是围绕着培养人这个中心而展开的,并且是为它服务的。办一所大学是为了培养人才,如果没有学生,那么这个学校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学生是大学各项工作的出发点,是制订各项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依据,这已是现行教育政策所规定的。例如,办一所大学首先是确定规模,这是以在校生的总数为指标的。学校的教学工作,是直接为学生服务的,当然是以学生为主体的。除此以外,其他各项工作也都是以学生为出发点的。例如,教育经费预算、教职员工的编制、基本建设、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都是以学生数量为基数来编制的。教育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以每位学生的产出与投入之比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

综上所述,应当承认学生是学校的主体,也可以说是主人。他们不仅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工作的归宿;不仅是我们服务的对象,而且也是我们办好学校的依靠力量。只有牢固地树立了这个观念,教、学双方才会实现最佳的配合,获得理想的教育效果。对于教师来说,不再把受教育者看成是被动的,重视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对于学生来说,不再有临时做客的思想,树立主人翁的思想,努力学习,做未来的主人。

其次,从学生学习发展的内因看,以学生为主体是完全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其中教是为了学,教的好坏也是通过学得如何来检验的。因此,教师的讲授、教学条件和教学组织工作等,是学习发展的外因;而学生的学习态度、求知的兴趣与欲望、勤奋刻苦的精神等,是学习发展的内因。按照矛盾论的观点,外因是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教师的讲授只有通过学生才能起作用。现代教学论者的研究也表明:“教学效果基本上取决于学生对教学活动的态度。”这些都说明,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方面,他们处于主体的地位。只有明确了这个基本观点,才能科学地组织教与学,使教学工作按照教育科学规律进行。

再次,从教师与学生关系来看,教师是依附于学生而存在的。没有学生,就没有办学的必要,当然也就没有聘任教师的必要了。自古以来,有无师自通的学生,但是却没有无学生而独立存在的教师。承认学生是教学中的主体,并不否定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恰恰相反,是要求教师在更高的层次上发挥作用。我们应当看到,教师从“教”转到“导”上来,说明对教师的要求提高了。面对着这种新的要求,教师再抱着“一本书”主义已经不行了,应当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科学理论与广泛的专业知识,参加科学研究,学习与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对学生的指导作用,成为他们所欢迎的教师。

3.学生要真正发挥主体作用

对于学生来说,重要的不是满足于自己是主体,而是要真正认识主体的含义,澄清在主体这个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切实地发挥主体的作用。我们所倡导的主体论,不是降低对学生的要求,不是放弃必要的管理,不是不要教师的指导。相反的,是对学生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自觉地肩负起学习的重任,学会自己学习、自己思考、自己研究。要做到这一切,没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自觉性是不行的。同时,离开了教师的指导和必要的科学管理,也只能是在迷雾中行走,甚至有可能迷失方向。哈佛大学历史上任期(1869—1909)最长的校长艾略特(Charles Eliot,1834—1926)对他的教授们说:“大学应当把学生带到每个学术领域的最前沿,然后对学生们说:我们前辈已经取得了这些成绩,现在该你们向前走了。”这话是很有见地的,的确代表了哈佛大学的校风。我以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就在于:教师要起带领作用,学生要学会独立地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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