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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意象与鉴赏的层次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审美意象的欣赏,是根据艺术作品的审美层次进行的。欣赏者要调动情感体验能力去领略、体味、探究艺术作品的象征意蕴,并触发广泛的联想活动,用自己的情感体验去补充它,从而在对象的观照中看到“自己”,并获得无穷的暗示性。因此,一个艺术欣赏者需要遍赏人间的滋味,获得各种人生体验,使自己的心理富有活力。它们使这些作品的意蕴以简化的形态广泛流传,并有力地启发读者进行无穷无尽的定向联想和想象。

优秀的文艺作品都是通过优美的艺术形式和丰富深刻的历史内容的有机统一,把人的生命感,把人类生活中潜藏着的哲理生动地揭示出来,给人类的精神生活提供一种超越时空的象征形式。审美意象的欣赏,是根据艺术作品的审美层次进行的。

艺术作品提供给读者的审美层次结构虽然是无形的,是作品的一种抽象,但读者在欣赏过程中却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这种抽象可以帮助我们对艺术欣赏的由浅入深的复杂过程进行整理和分析。

根据艺术作品的三个审美层次可予以相对的划分。

1.形式的把握与感受

艺术作品具备的美的形式,能给人以感官的审美愉悦,这是通过文字、韵律、节奏、结构等形式因素的有机组合表现出来的。形式因素是欣赏者最初接触到的审美因素,通过审美感官可以直接感受。各种形式因素是艺术作品审美结构的第一个层次。

欣赏者调动审美的直觉力去观照作品的形式美,获得的是一种趣味性,一种感官情绪的愉悦。这是艺术欣赏的第一步。一个人如果不能感知艺术作品的形式美,那就根本谈不上所谓艺术欣赏了。通常所说的艺术分析,往往是帮助人们对艺术作品的形式美进行感知。可以把形式美的观照叫外视。

2.形象内容的理解与体验

艺术作品的形象体系总是包含着丰富复杂的历史内容,是特定时代、特定阶级、特定民族的现实生活的反映,是历史的折射。这就构成了艺术作品审美结构的第二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包含着客观的社会生活内容和作家主观的理解、评价这两个方面。但它们不是一般的生活内容和主观评价,而已经被审美化、情感化了。作品中的社会生活内容是经过形象化、典型化的过程,已经渗透着艺术家的审美情感。而艺术家的主观评价也不是直接说出,而是隐含在形象之中,是伴随着情感活动的审美评价。它被包裹在美的形式中,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审美因素,是一种人格美、情操美、道德美和理性美。

这个层次在艺术作品的审美结构中显得很突出。尤其是文学,与其他艺术种类不同,内容最宽广,理性色彩最浓厚,与政治、伦理、哲学、宗教等意识形态的关系最为密切。正因为这个原因,文学形象与内容被人误解最多,扭曲、异化得最严重。人们经常把这个层次从整个审美系统中抽离出来、孤立起来加以对待,而与一般的社会内容和社会思想等量齐观,忽视它的审美化、情感化的特殊本质。许多理论上的混乱和误解都是从这里引起的。因此,我们要强调这个层次的自身的审美价值,欣赏者必须用审美的态度和观点去感受和体验。

欣赏者要调动理解力去把握艺术作品的具体历史内容,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融入对作品内容的理解、联想和思考中。欣赏者所获得的一种历史感和理性的满足,这是艺术欣赏的深入。如果欣赏者不能融入经验和知识,那么,他的欣赏活动就只能停留在审美活动的初级水平上。

3.意蕴的探究与品味

意象的意渗透着人类的智慧,涂满了艺术家个性心理的色彩,包含着某种特定的心理、哲理内涵。这种意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性,而这种内涵是深藏不露的,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意蕴”、“内蕴”。作品的象征意蕴隐藏得很深,必须在深入把握作品的历史内容的基础上,才能逐渐领悟。在艺术欣赏中,它不知不觉地影响着读者的深层心理,使作品在读者心目中成为象征的形式而被吸收和改造,让读者代入不同的经验内容。超越时空的象征意蕴能够使优秀的艺术作品超越国界、脍炙人口、传世不朽。

所谓意蕴,就是艺术作品中意象的象征意味。它是潜藏在作品的具体内容中的某种人生意义或人性、人情最隐秘、最深刻的秘密,它是作者所表现的深刻的社会人生观念或情感范型,是一种具有高度概括性的人生感受,是一种哲理和诗情。它的存在使作品具有丰富的启示力,能引起读者最广泛的联想,而使作品的形象或意境成为读者生活和心灵的象征形式。这种意蕴是一种“无言之言”,是作品内在的意味。

欣赏者要调动情感体验能力去领略、体味、探究艺术作品的象征意蕴,并触发广泛的联想活动,用自己的情感体验去补充它,从而在对象的观照中看到“自己”,并获得无穷的暗示性。假如欣赏者缺乏丰富的情感体验,那么,他就很难在对象中实现自我的发现。因此,一个艺术欣赏者需要遍赏人间的滋味,获得各种人生体验,使自己的心理富有活力。执著人生,热爱生活,敢于在生活中拼搏,这样,他能够体味文艺作品中丰富复杂的情味。我们往往有这样的经验,当心灵进入完全的欣赏状态时,我们会不自觉地用作品中主人公的眼光看世界,用他们的情感态度去体验生活。这时,艺术作品意蕴已成了欣赏者的心灵形式了。于是,欣赏者的心理活力就借着作品意蕴的触发突破缺口,得到升华。这是一种深层情绪反应,欣赏者不一定能意识到。它的效果是潜移默化的、不知不觉的。这是艺术欣赏的最后完成。

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人们的注意中心和兴趣中心是不断转移的。因而,作品特定的历史内容和作家具体的生活感受,便会逐渐消失其激动人心的力量。比如,在粉碎“四人帮”后,《班主任》《伤痕》《于无声处》这样一些作品,社会反响强烈。而当我们的国家进入四个现代化的建设时期,社会心理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作品的特定的时代内容,就缺乏先前的那种巨大魅力了。但是,如果作品的内容隐含着某种深刻的哲理心理内涵,即意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由于作家反映生活、表现情感十分生动和深刻,能够从生活的表面现象深入到事物的内在特征,而且这种特征具有巨大的普遍性和典型意义,类似于类型、概念那样的东西。因此,读者在感受这种特征时,就很容易把本来活生生的特征抽象为某种观念形式。例如,人们把阿Q的特征抽象为“精神胜利法”这一观念形式,这就是意蕴的具体形态。这时,作品的意蕴就由无言转化为可言,也就是由不具备语言形式的抽象存在变为具备语言形式的具体形态。只要作品意蕴的特征鲜明、深刻,读者在欣赏过程中一般都自发地进行某种抽象。这种从具体的、活生生的特征中抽象出来的观念形式,有时就在生活中流传开来,成为某个典型性格的“共名”或某种情感状态的代号。它们使这些作品的意蕴以简化的形态广泛流传,并有力地启发读者进行无穷无尽的定向联想和想象。读者的生活经验和感受,就借着这种观念形式的暗示活跃起来。

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的意蕴,原则上都可以把它抽象为某种观念形态。比如《离骚》的“追求”。但是,这种抽象的简化处理就像给一个人起名字,只是个符号而已,而作品的全部丰富性和生动性都消失了。所以,对象征意蕴进行观念形式的抽象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过渡,而目的则是领略作品的内在生命。严格说来,意蕴是难以言说的,读者只能接近它,却不能穷尽说明它。通常人们所说的“艺术之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指的就是作品意蕴的这种特性。至于作品的形式和具体内容都是可以言传的。所以,意蕴是优秀作品的一种内在的生气和灵魂,风骨和精神,是作品的最高旨趣和精神价值。这些都是只能细细体味才能逐渐领悟的。它们是文艺内容的特征性、深刻性、典型性的完美和谐的表现,是作品中最动情的因素,是触发读者想象力的介质。这样,我们就不会把象征意蕴看成是可以用严格的定义界说的东西了。

意蕴能够超越作品自身特定历史内容的局限性,而指向无限的暗示性的核心观念,是文艺作品不朽的生命力。一个作品如果只是在编织离奇曲折的故事,停留在对生活现象的摹写或表现上,而缺乏某种象征意蕴,那么,这个作品就是肤浅平庸的。文艺作品的意蕴是作家在实践中感受到的生活的基本意义、人生的真谛。意蕴体现着历史逻辑的必然性和人类心理逻辑的必然性,包含着人类生活的哲理和心理的共同规律。它是艺术内容中最深刻,也是最基本的因素。这是艺术家对生活有了深切体验之后获得的,是历史在主体的感性世界中积淀的成果。

意蕴为什么有审美价值呢?因为意蕴并不是以抽象的哲学概念的形式存在着,而是融解在形象内容之中的意味,是一种生气、灵魂、旨趣。它是使作品的艺术境界得以无限延伸的因素,是艺术作品获得美感作用的最强大、最永久的力量,是作品最高的审美层次。同样,欣赏者在享受到创作者表达之妙的基础上,又一次为自己的审美感悟发现所陶醉。因此,我们可以把意蕴的观照叫内视。意蕴的探究是在对象中肯定自身本质的过程。艺术作品不只是为了使人看到实体的存在,艺术创作者从日常生活中发现了它背后的另一艺术天地,在创作时有意无意留下空白,留给读者观众进行艺术想象创造的空间。在艺术欣赏时,欣赏者主动、积极地参与作品的创造。结合自己的生活实践和审美能力,对艺术所描绘的生活画面进行艺术的再创造,使之变为自己头脑中的艺术形象,同时又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加以对照和鉴别,加深对形象内在意蕴的理解。艺术接受者在欣赏这件作品的过程中也会发现这一具象世界中所隐藏的另一天地,这一发现与艺术创作者的原意不会完全相同,甚至有很大的差别,但它同样是一种超验性存在,具有形而上的审美享受的意义。我们对艺术作品的每一次审美体验,都能发现其中所蕴涵的意义。这意味往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它超越了感觉性、经验性的东西,是人类经验的升华物。它不局限于某一有关事物的观念,不局限于某种具有逻辑确定性的理性观点,它是作品所蕴含的一种比一般意识形态更为深广久远的观念意识的沉积。艺术作品中的命运感、历史感、宇宙感,或者称之为生命意识、忧患意识、悲剧意识的这些意念与人类世世代代的悲欢离合相关,是我们对自身存在的深层体悟。艺术将我们内心一些难以言状的情感体验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显现出来,从而获得艺术享受。

三个审美层次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都可以相对独立地给人以审美的愉悦。所以,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这三个审美层次往往表现出不平衡的状态。比如,有的艺术作品有相当精美的形式,但内容比较贫乏;有的作品比较粗朴,但内容却比较丰富深刻;而有的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结合得还比较协调,但内容缺乏深度和典型性,因而虽然获得一时的喝彩,却没有长久的生命力;还有些作品,内容初看颇感真切,也能感人,但缺少韵味,没有回味的余地;而有的作品初看似乎平淡无奇,但细加揣摩,却可发现它隐含着作者对人生的深刻感受。如此等等,以上各种复杂情况都是由作品的三个审美层次之间的不平衡关系造成的。

正因为艺术作品具有不同的审美层次,欣赏才可以确定为不同的审美层次。但是,不同的审美层次都是处于统一的审美系统之中的,它们互相依存、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比如,形式粗糙,形象单薄的作品,其内容的审美素质也会降低。而作品的内容如果缺乏一种内在的神韵,缺乏深刻的典型性,这个作品便是平庸速朽之作,内容的花俏,形式的游戏,都是无济于事的。在优秀的艺术作品中,三个审美层次是高度和谐地统一在一起的。正因为这样,艺术欣赏又是一种完整的心灵活动的过程。

划分是相对的,主要是为了说明问题的方便,实际的欣赏活动则是很难加以区分的。重要的是,我们从这种区分中可以看出艺术作品及其欣赏并不是混沌模糊的东西,而是一个具有一定层次结构的系统。因此,艺术欣赏是一个逐渐深入、寻幽探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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