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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老第二十一(第二十一篇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1.1.1 天下有道①,无急患,则曰静,遽传不用②。所以《老子》说:“罪过没有比可以引起欲望更大的了。”所以《老子》说:“灾祸没有比贪得更惨痛的了。”所以《老子》说:“知道满足也就满足了。”①此节说明的是《老子》第五十四章中的内容。①此节解说的是《老子》第二十六章。主父,就是《老子》所说的“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君主,却使自己在天下处于轻微的地位”。

21.1.1 天下有道,无急患,则曰静,遽传不用。故曰:“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攻击不休,相守数年不已,甲胄生虮虱,燕雀处帷幄,而兵不归。故曰:“戎马生于郊。”

【注释】

①21.1共五节说明的是《老子》第四十六章中的内容。②遽传:见4.2注。③却:止。④虮(jǐ):虱子的卵。

【译文】

社会政治清明,没有紧急的祸患战乱,就叫做安静,传送紧急公文的车马也就不用了。所以《老子》说:“歇下奔跑着的马用来施肥。”社会政治黑暗,攻打别人不肯罢休,互相防守已经好几年了也不能停止戒备,以至于铠甲、战盔里长出了虱子,燕子和麻雀都在军营的帐幕中做巢居住,但士兵还是不能回家。所以《老子》说:“战马生于近郊。”

21.1.2 翟人有献丰狐、玄豹之皮于晋文公。文公受客皮而叹曰:“此以皮之美自为罪。”夫治国者,以名号为罪,徐偃王是也;则以城与地为罪,虞、虢是也。故曰:“罪莫大于可欲。”

【注释】

①翟(dí):即“狄”,古代我国北部的一个民族。晋文公出亡时曾奔翟。丰:大。②徐:见10.3注。徐偃王: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徐偃王是周穆王时徐国的君主。古代诸侯一般不称王,由于当时徐国强大,所以他在国内自号偃王。③虞、虢:其事详见10.2与21.6。

【译文】

翟族有人将大狐狸以及黑豹的皮献给晋文公。晋文公收下了客人的兽皮而叹息说:“这些野兽因为皮的美丽而使自己遭了罪。”那治理国家的君主,为了名声、称号而造成罪过的,徐偃王就是这样;而因为城邑和土地造成祸患的,虞、虢两国就是这样。所以《老子》说:“罪过没有比可以引起欲望更大的了。”

21.1.3 智伯兼范、中行而攻赵不已,韩、魏反之,军败晋阳,身死高梁之东,遂卒被分,漆其首以为溲器。故曰:“祸莫大于不知足。”

【注释】

①智伯兼范、中行而攻赵不已:见10.5及其注。②高梁:晋国地名,位于今山西临汾市东北。

【译文】

智伯兼并了范氏、中行氏而又攻打赵氏不肯罢休,韩氏、魏氏背叛了他,结果他的军队在晋阳打了败仗,他自己也死在高梁的东边,于是他的封地终于被瓜分掉了,他的头骨也被油漆了用作为酒杯。所以《老子》说:“祸害没有比不知满足更大的了。”

21.1.4 虞君欲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不听宫之奇,故邦亡身死。故曰:“咎莫憯于欲得。”

【注释】

①虞君欲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见10.2注。

【译文】

虞国的君主贪图屈产的良马和垂棘的玉璧,不听宫之奇的劝告,所以国亡身死。所以《老子》说:“灾祸没有比贪得更惨痛的了。”

21.1.5 邦以存为常,霸王其可也;身以生为常,富贵其可也。不欲自害,则邦不亡,身不死。故曰:“知足之为足矣。”

【注释】

①“欲”上当有“以”字。

【译文】

国家以保持生存作为永久遵循的根本原则,那么要称霸称王也就有可能了;身体以保持生命作为永久遵循的根本原则,那么富贵荣华也就有可能了。不拿贪欲来害自己,那么国家就不会灭亡,身体也不会死去。所以《老子》说:“知道满足也就满足了。”

21.2 楚庄王既胜,狩于河雍,归而赏孙叔敖。孙叔敖请汉间之地——沙石之处。楚邦之法,禄臣再世而收地,唯孙叔敖独在。此不以其邦为收者,瘠也,故九世而祀不绝。故曰:“善建不拔,善抱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世世不辍。”孙叔敖之谓也。

【注释】

①此节说明的是《老子》第五十四章中的内容。楚庄王:见6.1注。②雍:即衡雍,位于今河南省原阳县西。③孙叔敖:楚庄王时的令尹。

【译文】

楚庄王已经取得了胜利,在黄河、衡雍之间打猎逞威风,回国后奖赏孙叔敖。孙叔敖请求分封汉水附近的土地——那是沙石满地的地方。楚国的法律规定,享受俸禄的大臣到第二代就要收回封地,只有孙叔敖的封地还独自保存着。这不拿他的封地作为收回对象的原因,是那土地太贫瘠了,因此孙叔敖子孙九代都因享有这块封地而祭祀不断。所以《老子》说:“善于树立的不会被拔掉,善于抱住的不会脱手,子孙靠了他而祭祀代代不中断。”这是在说孙叔敖啊。

21.3 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故曰:“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故曰:“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也。”邦者,人君之辎重也。主父生传其邦,此离其辎重者也,故虽有代、云中之乐,超然已无赵矣。主父,“万乘之主,而以身轻于天下”。无势之谓“轻”,离位之谓“躁”,是以生幽而死。故曰:“轻则失臣,躁则失君。”主父之谓也。

【注释】

①此节解说的是《老子》第二十六章。②主父:见14.8注。③代:见1.4注。云中:赵国郡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东北。

【译文】

控制臣下的大权掌握在君主自己手中叫做“重”,不离开君位叫做“静”。权势重大,就能役使权势轻微的臣民;处在君位上而虚静无为,就能役使不在君位上的躁动的臣民。所以《老子》说:“重是轻的根本,静是躁的主宰。”所以《老子》又说:“君子整天走路,不离开装载着重要物资的给养车。”国家,是君主赖以生存的物资给养车。主父活着的时候就把他的国家传给了小儿子,这是离开了他的物资给养车啊,所以即使有代郡、云中郡的快乐,却远远地已经没有赵国了。主父,就是《老子》所说的“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君主,却使自己在天下处于轻微的地位”。没有权势叫做“轻”,离开君位叫做“躁”,因此他活活地被围困而饿死了。所以《老子》说:“权势轻微就会失去臣子,躁动就会失去君位。”这是在说主父啊。

21.4.1 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也。简公失之于田成,晋公失之于六卿,而邦亡身死。故曰:“鱼不可脱于深渊。”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君见赏,臣则损之以为德;君见罚,臣则益之以为威。人君见赏,而人臣用其势;人君见罚,人臣乘其威。故曰:“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释】

①21.4两节解说的是《老子》第三十六章中的内容。②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也:当作“失势重于人臣之间,则不可复得也”。③简公失之于田成:见7.1原文及注。④晋公失之于六卿:见4.2注。⑤利器:有利的工具,指运用国家权力的手段。⑥见(xiàn):同“现”。

【译文】

权势,好比是君主赖以生存的深水潭。君主如果把自己的权势丢到臣子中间,那就不可能再得到它了。齐简公把权势丢给了田成,晋国的君主把权势丢给了六卿,因而国亡身死。所以《老子》说:“鱼不可以脱离深水潭。”赏和罚,是国家的统治手段,如果掌握在君主手中就可以制服臣下,如果掌握在臣子手中就能胜过君主。君主如果表示要赏赐,臣下就会把这赏赐减少一些以自己的名义赐给人来作为自己的恩德;君主如果表示要用刑罚,臣下就会把这刑罚加重一些来造成自己的威势。可见,君主暴露出奖赏的意图,那么臣下就会利用他的权势;君主暴露出用刑的意图,那么臣下就会凭借他的威势。所以《老子》说:“国家的统治手段,不可以把它拿出来给别人看。”

21.4.2 越王入宦于吴,而观之伐齐以弊吴。吴兵既胜齐人于艾陵,张之于江、济,强之于黄池,故可制于五湖。故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晋献公将欲袭虞,遗之以璧马;知伯将袭仇由,遗之以广车。故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起事于无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谓微明”。处小弱而重自卑,谓“损弱胜强”也。

【注释】

①越王入宦于吴:见19.2注。 ②艾陵:齐国地名,在今山东博山县东南。③黄池:宋国地名,在今河南封丘县西南。④五湖:太湖。⑤固:通“姑”。⑥晋献公将欲袭虞,遗之以璧马:见10.2。遗(wèi):赠送。⑦知伯:见1.5注。仇由:春秋时狄族国名,位于今山西省盂县东北。⑧要(yāo):取。

【译文】

越王勾践到吴国去给吴王夫差当奴仆,而示意夫差去攻打齐国以便搞垮吴国。吴国的军队已经在艾陵战胜了齐军,于是就把军队铺陈部署在长江到济水之间,又靠了军队在黄池逞强,所以才会被越国制服在太湖。所以《老子》说:“要想收敛它,必须暂且使它张开;要想削弱它,必须暂且使它强大。”晋献公将要袭击虞国,就先拿垂棘的宝玉和屈产的骏马送给虞国的君主;智伯将要袭击仇由,就先拿宽阔的大车送给仇由国的君主。所以《老子》说:“要想夺取它,必须暂且送给它。”在不露形迹之中开始做事,而在天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大功,所以《老子》说“这叫做行事隐微而功效明显”。处在弱小的地位而又进一步贬抑自己,这就是《老子》所说的“贬损弱小的来胜过强大的”。

21.5.1 有形之类,大必起于小;行久之物,族必起于少。故曰:“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欲制物者于其细也。故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

【注释】

①21.5共三节解说的是《老子》第六十三章中的内容。

【译文】

有形状的东西,大的一定是从小的发展起来的;经历久远的事物,多的一定是从少的发展起来的。所以《老子》说:“天下的难事一定是从容易的事发展起来的,天下的大事一定是从细小的事发展起来的。”因此,要想控制事物,就必须在它还细小的时候下手。所以《老子》说:“想要解决困难的事情,就必须在它还容易解决的时候下手;治理大事,就必须在它还细小的时候着手。”

21.5.2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故曰: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丈人之慎火也涂其隙,是以白圭无水难,丈人无火患。此皆慎易以避难、敬细以远大者也。

【注释】

①突:烟囱。烟:繁体字作“煙”,是“熛”之误字。熛(biāo):迸飞的火星。②白圭:战国时魏惠王的相国,治水专家。

【译文】

上千丈的长堤,因为蝼蛄蚂蚁所打的洞穴而溃决;上百尺的高房子,因为烟囱裂缝中迸出的火星而被烧毁。所以人们都称道说:白圭巡视堤坝的时候填塞那蝼蛄和蚂蚁打的洞穴,老年人谨慎地对待火种而用泥涂塞那烟囱的裂缝,因此白圭守护的地方没有水灾,那老年人居住的房子没有火灾。这些都是谨慎地对待容易解决的事来避免难以解决的事、慎重地对待细小的漏洞来避开大祸的例子啊。

21.5.3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故良医之治病也,攻之于腠理。此皆争之于小者也。夫事之祸福亦有腠理之地,故曰:“圣人蚤从事焉。”

【注释】

①扁鹊:春秋、战国之际的名医,姓秦名越人,鄚(mò)县(位于今河北省任邱县)人。蔡桓公:当为“晋桓公”之误,“晋桓公”也作“晋桓侯”,公元前338年—公元前369年在位。②有间(jiàn):一会儿。③腠(còu)理:汗毛孔。④汤:热水,指用热的药汤浸泡。熨(wèi):用药物热敷。汤熨之所及:(腠理)是药汤与热敷所能触及的地方。⑤齐(jì):通“剂”。⑥蚤:通“早”。

【译文】

扁鹊拜见晋桓侯,站了一会儿,扁鹊说:“您有点毛病在汗毛孔,如果不治疗,恐怕会加重。”桓侯说:“我没有什么毛病。”扁鹊出去了。桓侯说:“医生喜欢给没有疾病的人治病来作为自己的功劳。”过了十天,扁鹊又拜见桓侯,说:“您的疾病在肌肉与皮肤之间,如果不治疗,就会更加严重。”桓侯不加理睬。扁鹊出去了,桓侯又很不高兴。过了十天,扁鹊又拜见桓侯,说:“您的疾病在肠胃,如果不治疗,就会更加严重。”桓侯又没有理会他。扁鹊出去了,桓侯又很不高兴。过了十天,扁鹊远远望见桓侯便转身跑了,桓侯特地派人去询问他。扁鹊说:“毛病在汗毛孔,用药汤浸泡、用药物热敷就能奏效了;在肌肉与皮肤之间,使用金针、石针来针灸就能奏效了;在肠胃,服用火煎的汤剂就能奏效了;在骨髓,这是主管生命的司命神所管辖的,对它就没有什么办法了。现在君主的疾病在骨髓,我因此不再请求给他治病了。”过了五天,桓侯身体疼痛,派人去找扁鹊,扁鹊已经逃到秦国了。桓侯也就死了。所以好的医生治病,一定是在病灶还处在汗毛孔的时候就去治疗它。这些都是争取把事情解决在细小阶段的例子啊。事情的祸福也有类似汗毛孔的疾病这种刚露苗头而容易采取措施的阶段,所以《老子》说:“圣人对它及早加以处理。”

21.6 昔晋公子重耳出亡,过郑,郑君不礼。叔瞻谏曰:“此贤公子也,君厚待之,可以积德。”郑君不听。叔瞻又谏曰:“不厚待之,不若杀之,无令有后患。”郑君又不听。及公子返晋邦,举兵伐郑,大破之,取八城焉。晋献公以垂棘之璧假道于虞而伐虢,大夫宫之奇谏曰:“不可,唇亡而齿寒,虞、虢相救,非相德也。今日晋灭虢,明日虞必随之亡。”虞君不听,受其璧而假之道。晋已取虢,还反,灭虞。此二臣者,皆争于腠理者也,而二君不用也。然则叔瞻、宫之奇亦虞、郑之扁鹊也,而二君不听,故郑以破,虞以亡。故曰:“其安,易持也;其未兆,易谋也。”

【注释】

①这一节说明的是《老子》第六十四章中的内容。重耳之事见10.10及其注。②晋献公之事见10.2及其注。

【译文】

从前晋公子重耳出国流亡,经过郑国的时候,郑国的君主郑文公对他没有礼貌。郑国的大夫叔瞻劝谏郑文公说:“这是个贤能的公子啊,您好好款待他,可以积累恩德。”郑文公不听这些劝告。叔瞻又劝他说:“如果您不去好好款待他,那就不如把他杀了,不要使自己有以后的祸患。”郑文公又不听。等到重耳返回晋国,便兴兵讨伐郑国,把它打得大败,攻取了郑国八个城邑。晋献公用垂棘的玉璧去向虞国借路来攻打虢国,大夫宫之奇劝谏说:“不能答应。嘴唇没有了,门牙就会受寒。虞国和虢国互相救援,并不是在互施恩德,而是由于两国有着唇齿相依、同存同亡的关系啊。今天如果晋国灭掉了虢国,明天虞国一定会跟着灭亡。”虞国的君主不听宫之奇的劝告,接受了晋国的玉璧而把道路借给了晋国。晋国已经攻取了虢国,回国后,又消灭了虞国。叔瞻和宫之奇这两个臣子,都是在祸害还处在汗毛孔的时候就争取要制止它的人,只不过两位君主不听他们罢了。这样看来,那么叔瞻、宫之奇,也就是虞国、郑国的扁鹊啊,但两位君主不听他们,所以郑国因此而被攻破,虞国因此而被消灭。所以《老子》说:“事情处于稳定的时候,就容易控制;事情还没有显露出征兆的时候,就容易设法对付。”

21.7 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加于土铏,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必旄、象、豹胎;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食于茅屋之下,则锦衣九重,广室高台。吾畏其卒,故怖其始。”居五年,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丘,临酒池,纣遂以亡。故箕子见象箸以知天下之祸。故曰:“见小曰明。”

【注释】

①本节说明的是《老子》第五十二章中的内容。箕子:商纣王的叔父,为太师,封于箕(位于今山西太谷东北)。②烙:通“格”。

【译文】

从前商纣王做了象牙筷子而箕子就恐惧了,他认为:“象牙筷一定不会用在陶土烧制的菜碗上,那就一定要用犀牛角和宝玉做的杯子;象牙筷和玉杯一定不用它来吃豆类叶子熬煮的浓汤,那就一定要吃牦牛、大象、豹子等的胚胎;吃了牦牛、大象、豹子等的胚胎就一定不会再穿着粗布衣服而住在草屋之中吃东西,那就要穿着用华美的织锦缎做的衣服好几套,住在宽敞的房子里,坐在高高的土台上。我害怕这事情将导致的后果,所以对它的开始感到恐惧。”过了五年,商纣王搞了挂着肉类的场所,设置了烤肉用的铜格,登上了酒糟堆积成的小山,面对着盛酒的池子畅饮,商纣王便因此灭亡了。那箕子看见了象牙筷便因此而预感到了天下的灾祸。所以《老子》说:“能看到事物那细微的苗头叫做明察。”

21.8 勾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洗马,故能杀夫差于姑苏。文王见詈于王门,颜色不变,而武王擒纣于牧野。故曰:“守柔曰强。”越王之霸也不病宦,武王之王也不病詈。故曰:“圣人之不病也,以其不病,是以无病也。”

【注释】

①此节说明的是《老子》第五十二章与七十一章中的内容。勾践入宦于吴:见19.2注。②洗(xiǎn):通“先”。③姑苏:吴国国都,位于今江苏省苏州市。④见:被。詈(lì):骂。王:古“玉”字。⑤牧野:古代地名,位于今河南省淇县南。

【译文】

越王勾践到吴国去做奴仆,亲自拿着盾和戈等兵器做吴王的马前卒,所以能把吴王夫差杀死在姑苏。周文王在镶玉的王宫门下被商纣王辱骂,脸色不变,所以他的儿子武王后来能在牧野擒获纣王。所以《老子》说:“能保持柔顺叫做强大。”越王能称霸天下,是因为他不把做奴仆看作为耻辱;周武王能称王天下,是因为他不把辱骂看作为耻辱。所以《老子》说:“圣人不把那些事看作为耻辱,因为他不把那些事看作为耻辱,因此就没有了耻辱。”

21.9.1 宋之鄙人得璞玉而献之子罕,子罕不受。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我以不受子玉为宝。”是鄙人欲玉,而子罕不欲玉。故曰:“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

【注释】

①21.9共三节说明的是《老子》第六十四章中的内容。子罕:指乐(yuè)喜,春秋时期宋国的贤臣,宋平公(公元前575—公元前532年在位)时任司城。

【译文】

宋国有个乡下人得到了一块没有加工过的玉石而把它献给乐喜,乐喜不肯收下。这乡下人说:“这是珍宝啊,应该拿来做成大官的器物,不应该把它作为平民百姓的用具。”乐喜说:“你把玉当作珍宝,我把不接受您的玉看作为珍宝。”这样看来,是这个乡下人追求玉,而乐喜不追求玉。所以《老子》说:“把不追求当作自己的追求,因而不看重那些难得的财物。”

21.9.2 王寿负书而行,见徐冯于周涂。冯曰:“事者,为也;为生于时,知者无常事。书者,言也;言生于知,知者不藏书。今子何独负之而行?”于是王寿因焚其书而儛之。故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藏书箧。此世之所过也,而王寿复之,是学不学也。故曰:“学不学,复归众人之所过也。”

【注释】

①徐冯:周国的隐士。涂:通“途”。②知:通“智”。

【译文】

王寿背着书赶路,在周国的道路上遇见了徐冯。徐冯说:“事情,是人们的各种行为造成的;而种种行为又产生于当时的具体情况,所以聪明的人不可能去做那些永恒不变的事情。书籍,是人们的各种言论构成的,而种种言论产生于对各种具体事物的认识,所以有智慧的人是不收藏书籍的。现在您为什么偏要背着它走路呢?”于是王寿便焚烧了自己的书并挥扬那灰烬。所以聪明的人不用书上的言论来说教,而有智慧的人不用藏书在小箱子中。这种不学习古书的态度是社会所非议的,而王寿却又重新恢复了这种做法,这是把不学习当作为自己的学习。所以《老子》说:“把不学习当作为自己的学习,又重新回归到众人所非议的做法上来了。”

21.9.3 夫物有常容,因乘以导之。因随物之容,故静则建乎德,动则顺乎道。宋人有为其君以象为楮叶者,三年而成。丰杀茎柯,毫芒繁泽,乱之楮叶之中而不可别也。此人遂以功食禄于宋邦。列子闻之曰:“使天地三年而成一叶,则物之有叶者寡矣。”故不乘天地之资而载一人之身,不随道理之数而学一人之智,此皆一叶之行也。故冬耕之稼,后稷不能羡也;丰年大禾,臧获不能恶也。以一人力,则后稷不足;随自然,则臧获有余。故曰:“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

【注释】

①丰:肥大。杀(shài):衰减,瘦小。茎:草木的主干,此指叶子的主脉。柯:树枝,此指叶子的支脉。②列子:列御寇,战国时郑国人,是著名的道家人物。③后稷:姓姬,名弃,周部族的始祖,因为他善于种植农作物,所以在尧、舜时代任农官。羡:余。

【译文】

万物都有它固有的形态,因而可以凭借它的这种形态来引导它。因为能够顺应万物的形态来引导它,所以静止的时候就能够立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行动的时候就能够顺应事物的客观规律。宋国有个人给他的君主把象牙雕刻成楮树的叶子,雕刻了三年才雕成。那叶子上有肥大的主脉、瘦小的支脉,毫毛细芒繁多而有光泽,把它混杂在真的楮树叶之中就不能辨别出来。这个人就靠了这一功劳在宋国做官吃俸禄。列子听说了这件事说:“假如自然界也是三年才长成一片叶子,那么植物中有叶子的也就很少了。”不凭借自然界的资助而把任务都压到一个人的身上,不顺应自然规律的理数而去学习一个人的智巧,这些都是三年雕出一片叶子的行为啊。所以,冬天耕种的庄稼,就是靠善于种植农作物的后稷去栽培,也不能使它超过常规而长得很茂盛;丰收年成生长粗壮的禾苗,就是让奴婢们去管理,也不会使它一塌糊涂。依靠一个人的能力,那么就是后稷来栽培也还不够;顺应自然,那么让奴婢们去管理也就绰绰有余了。所以《老子》说:“依靠万物的自然成长而不敢主观地去有所作为。”

21.10.1 空窍者,神明之户牖也。耳目竭于声色,精神竭于外貌,故中无主。中无主,则祸福虽如丘山,无从识之。故曰:“不出于户,可以知天下;不窥于牖,可以知天道。”此言神明之不离其实也。

【注释】

①21.10共两节解说的是《老子》第四十七章中的内容。

【译文】

耳朵、眼睛等孔穴,是精神的门窗。如果听力、视力全部消耗在音乐美色上,精神全部消耗在外貌仪表上,那么内心就会没有主宰。内心没有主宰,那么祸福即使像山陵那样高大而摆在眼前,也没有办法认识它们了。所以《老子》说:“不从门口出去,就可以知道天下的事情;不从窗户向外探看,就可以知道日月星辰的运行情况。”这是说人的精神不能离开自己的身体啊。

21.10.2 赵襄主学御于王子期,俄而与於期逐,三易马而三后。襄主曰:“子之教我御,术未尽也?”对曰:“术已尽,用之则过也。凡御之所贵:马体安于车,人心调于马,而后可以进速致远。今君后则欲逮臣,先则恐逮于臣。夫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心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此君之所以后也。”白公胜虑乱,罢朝,倒杖而策,锐贯,血流至于地而不知。郑人闻之曰:“之忘,将何为忘哉?”故曰:“其出弥远者,其智弥少。”此言智周乎远,则所遗在近也。是以圣人无常行也。能并智,故曰:“不行而知。”能并视,故曰:“不见而明。”随时以举事,因资而立功,用万物之能而获利其上,故曰:“不为而成。”

【注释】

①赵襄主:见1.5注。王子期:即王良,见17.2注。②上:通“尚”。③白公胜:春秋时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公元前479年,白公胜在吴国被召回后作乱,杀死令尹子西、司马子期,劫持楚惠王,控制了楚国国都,后被叶公打败,自缢死。④杖:执持。而:其。⑤:同“颐”。⑥智:通“知”。⑦智:通“知”。

【译文】

赵襄子向王子於期学习驾驭马车,过了不久就和王子於期竞赛,但换了三次马而三次都落在王子於期的后面。襄子说:“您教我驾车,那技术还没有全部教给我吗?”王子於期回答说:“技术已经全部教给您了,但您在运用这技术的时候却犯了错误。大致说来,驾驭马车所应注重的是:马的身体套在车上要安稳,人的心思要和马的动作协调,然后才可以前进得快而到达远方。现在您落后了,就想赶上我;跑在前面,又怕被我赶上。引导马在路上作远程竞赛,不是跑在前面,就是跑在后面,而您无论在前在后,心思都在我身上,那么还拿什么来和马协调呢?这就是您落后的原因啊。”白公胜想作乱的时候,一次下朝,他倒拿着他的马鞭,那马鞭头上的针尖刺穿了他的面颊,鲜血直淌到地上他还不知道。郑国人听说了这件事以后说:“面颊都被忘记了,那是为什么忘记的呢?”所以《老子》说:“那出去得愈远的人,他知道的东西就愈少。”这是说人的智慧只在远处兜圈子,那么遗失的东西就会在近处了。因此圣人没有固定不变的行动而是远近兼顾。这样,就能够同时知道远近的事情,所以《老子》说:“不出行就能够知道天下的事情。”这样,也就能够同时观察到远近的事情,所以《老子》说:“不察看就能够明白天下的事情。”因顺适当的时机来办事,凭借外界的条件来立功,利用万物的性能而在这上面获得利益,所以《老子》说:“不干就能够成功。”

21.11 楚庄王莅政三年,无令发,无政为也。右司马御座而与王隐曰:“有鸟止南方之阜,三年不翅,不飞不鸣,嘿然无声,此为何名?”王曰:“三年不翅,将以长羽翼;不飞不鸣,将以观民则。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子释之,不谷知之矣。”处半年,乃自听政。所废者十,所起者九,诛大臣五,举处士六,而邦大治。举兵诛齐,败之徐州;胜晋于河雍,合诸侯于宋,遂霸天下。庄王不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见示,故有大功。故曰:“大器晚成,大音希声。”

【注释】

【译文】

楚庄王临朝执政三年,既没有什么命令发布,也没有什么政策推行。右司马侍候在旁边而给庄王打了个谜说:“有只鸟栖息在南方的土丘上,三年不动翅膀,不飞翔不鸣叫,默默地没声响,这是什么名堂?”庄王说:“三年不动翅膀,将因此而使翅膀上的羽毛得到生长;不飞翔不鸣叫,将因此而观察民众的行为准则。虽然现在没有飞翔,但飞起来必定会直冲云霄;虽然现在没有鸣叫,但叫起来必定会惊动人世。你就丢开这桩心事吧,我已经知道你的用意了。”过了半年,庄王便亲自处理政事。废弃的事情有十件,举办的事情有九件,惩处大臣五人,提拔没有做官的读书人六个,而国家治理得非常好。又起兵征讨齐国,在俆州打败了它;在黄河与衡雍之间战胜了晋国;在宋国会合诸侯,于是就称霸天下。庄王不忙着去做那微小琐碎的好事,所以能有伟大的名望;不较早地表露出自己的才能,所以能有伟大的功绩。所以《老子》说:“伟大的人才较晚取得成就,伟大的名望较少声张。”

21.12.1 楚庄王欲伐越,杜子谏曰:“王之伐越,何也?”曰:“政乱兵弱。”杜子曰:“臣愚患之。智如目也,能见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睫。王之兵自败于秦、晋,丧地数百里,此兵之弱也;庄蹊蹻为盗于境内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乱也。王之弱乱,非越之下也,而欲伐越,此智之如目也。”王乃止。故知之难,不在见人,在自见。故曰:“自见之谓明。”

【注释】

①21.12共两节说明的是《老子》第三十三章中的内容。②庄蹊(xī)蹻(jué):即庄蹻,战国时楚国的造反者。

【译文】

楚庄王想要攻打越国,杜子劝谏说:“大王要攻打越国,为什么呢?”庄王说:“因为越国政治混乱而兵力弱小。”杜子说:“我愚昧地为您攻打越国的事担忧。智慧就像眼睛一样,能看见百步之外的东西而不能看见自己的眼睫毛。大王的军队自己被秦国、晋国打败了,丧失了领土几百里,这是兵力的衰弱啊;庄蹻在国内造反作乱而官吏不能禁止他,这是政治的混乱啊。大王的兵力衰弱、政治混乱,不在越国之下,却还想攻打越国,这就是智慧像眼睛一样只见百步之外而看不见自己眼睫毛的情形啊。”楚庄王这才打消了进攻越国的念头。所以了解事物的困难,不在于认识别人,而在于认识自己。所以《老子》说:“能够认识自己就叫做明察。”

21.12.2 子夏见曾子。曾子曰:“何肥也?”对曰:“战胜,故肥也。”曾子曰:“何谓也?”子夏曰:“吾入见先王之义则荣之,出见富贵之乐又荣之,两者战于胸中,未知胜负,故臞。今先王之义胜,故肥。”是以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故曰:“自胜之谓强。”

【注释】

①子夏: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曾子:指曾参(shēn),字子舆,孔子弟子,以行孝道而闻名。②荣:以……为荣耀,引申为喜欢。

【译文】

子夏见到曾子。曾子说:“你怎么胖啦?”子夏回答说:“我战斗胜利了,所以胖了。”曾子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子夏说:“我在家学习到古代圣明君王的大道理便爱上了它,出门看见了荣华富贵的快乐又爱上了它,这两种思想在心里斗争,过去一直不知道哪一种会胜利、哪一种会失败,所以消瘦了。现在古代君王的大道理在我心里取得了胜利,所以我胖了。”因此一个人树立志向的困难,不在于战胜别人,而在于战胜自己。所以《老子》说:“能够战胜自己就叫做坚强。”

21.13 周有玉版,纣令胶鬲索之,文王不予;费仲来求,因予之。是胶鬲贤而费仲无道也。周恶贤者之得志也,故予费仲。文王举太公于渭滨者,贵之也;而资费仲玉版者,是爱之也。故曰:“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大迷,是谓要妙。”

【注释】

①本节说明的是《老子》第二十七章中的内容。②胶鬲(ɡé):商纣王的臣子。③费仲:商纣王的执政大臣,善于阿谀。④太公:见18.4注。⑤知:通“智”。

【译文】

周国有玉版,商纣王派胶鬲去索取它,周文王不给;而费仲来要,便给了他。这是因为胶鬲有德才而费仲没有德行啊。周国厌恶贤能的人得志,所以把玉版给了费仲。周文王从渭水边上把太公提拔起来,这是尊重他;而给费仲玉版,这是爱护他。所以《老子》说:“不尊重自己可以依靠的老师,不爱护自己可以利用的对象,那么即使聪明,也是极大地迷惑了,这是精要微妙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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