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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林县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蒋兆国据国家统计局上林调查队调查、南宁市住调办核定反馈,2015年上林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80元,比上年增加64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幅比广西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比南宁市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在南宁市12个县(区)中增速排位第4位。

蒋兆国

国家统计局上林调查队调查、南宁市住调办核定反馈,2015年上林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80元,比上年增加64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幅比广西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比南宁市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在南宁市12个县(区)中增速排位第4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5%,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一、四大项收入保持全面增长

2015年,上林县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指标保持全面增长态势。从构成比重看,工资性收入比重为53.2%,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其次为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纯收入、财产性纯收入。从增长幅度看,财产性纯收入增长17.9%、工资性收入14.5%、转移性纯收入增长12.9%,三项指标幅度超过全年纯收入增长幅度,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5%。具体如下:

2015年上林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结构情况表

(一)工资性收入方面占比重超五成

2015年上林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3701元,比上年增加469元,同比增长14.5%,增长率排在南宁市12个县区中第5位,拉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7.4%。

1.外出就业有效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据上林县就业中心数据反映,上林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为13.6万人,人均工资为3000~4000元,其中自治区内跨县转移就业4万人;向自治区外转移就业9.6万人,其中向广东转移就业9.4万人,向海南福建等省转移就业0.2万人,同时上林作为世界知名的“淘金客”故乡,外出淘金各项收入促进农民增收。

2.项目建设吸纳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务工,促进收入增长。近年来,上林以创建自治区旅游名县为契机,大力发展旅游产业,重点打造“三湖一寨”旅游景区项目,新开发龙湖新城二、三期、龙湖一品、御花园、御景·福丽园等房地产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同时,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成功接纳上林斯尔顿缫丝厂、上林中兴缫丝厂,建成农民工创业园,有效吸纳了本地大量富余劳动力本地非农务工。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同比增长5%

2015年上林县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983元,同比增长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7%,得益于第一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拉动。

1.第一产业纯收入2407元,同比增长3.3%,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80.7%,为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支柱。一是农业收入1227元,同比增长2.8%。2015年上林县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为52.035万亩,总产量17.7704万吨。甘蔗种植面积10.1万亩,产值约2.2亿元;兑现2014年糖料蔗欠款2000万元,实现农民增收有保障。二是牧业收入870元,同比增长4.2%。2015年7月以后,生猪价格继续保持“8元时代”,利润可观,其他畜牧类销售价格稳中有涨。全县肉类总产量3.25万吨,畜牧业总产值83605万元,渔业总产值6050万元。三是林业收入220元,同比增长4.8%。林下经济成为居民增收新亮点,全县林下经济面积25.33万亩,产值2.4亿元,惠及林农90389人,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第三产业纯收入486元,同比增长16.3%。旅游行业发展迅猛,带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全县接待游客319.8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4.93亿多元,同比分别增长36.5%和38.2%。全县拥有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共56家,其中4星级农家乐1家,3星级农家乐7家,3星级乡村旅游区2家,带动了批零住餐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财产性纯收入同比增长17.9%

2015年上林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33元,同比增长17.9%,主要得益于土地流转租金和红利收入。

1.全县通过转包、租赁、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达到11万亩,租金500~700元/亩,涉及户数26214户(占农村户数的28.7%),土地流转资金总值约6600万元,促进全县居民人均收入132.7元,土地流转实现居民“坐地收租”。

2.在红利收入方面,为农村居民增收新亮点。县内各大旅游项目基本上为“公司+农户”模式参与经营,农户以土地为股份参与经营,2015年上林县龙母湖、金莲湖、云里湖、鼓鸣寨、霞客古渡、农耕文化园等规模旅游项目均已投产经营,吸引了大量游客,各旅游项目均向参股农户分红利。

(四)惠农政策促进转移净收入

2015年,上林县大力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调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农资综合补贴、危房改造项目等各项惠农强农政策,确保了农民的得到更多的实惠,农村居民转移性纯收入263元/人,同比增长12.9%,比重为3.8%。

二、制约农村居民增收因素

一是农民增收渠道不够宽,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工资收入主要依靠本地务工及外出务工收入。县内工业基础较为薄弱,提供劳动就业岗位不多,同时用工企业日工作时间过长,工资待遇偏低,影响农民工资性收入。

二是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依然以传统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农民家庭经营依然以水稻、玉米、甘蔗等传统产业为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仍不大,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及一村一品格局尚未形成,优势产业、品牌产品优势仍不够突出。农业生产用工成本提高,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使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加大,增大了农业生产费用,不利于增效增收。农业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作物种植规模不大,专业化技术支撑不足。

三是抗风险能力不够强,增收稳定性不足。现阶段,农民还是属于单个小生产者,虽然目前公司加农户生产模式有所发展,但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还不够成熟和发达,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一家一户的生产者仍显得抗风性能力不足。

四是农牧产品价格不稳定,影响农民增收。农牧产品容易受生产周期规律和自然条件的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农民收入。如糖料蔗、蚕茧价格比上年有所降低、生猪价格年内价格跌涨较大、稻谷丰收却卖不出好价钱,影响农民增收。

五是农民自身因素,对新技术、新政策掌握理解不透彻。由于农民自身素质普遍不高,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在家多为“5060”人员,不利于农业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推广使用,影响农业经营收入。同时,部分农民对于中央和地方制定实施的扶助惠农政策理解不到位,影响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到农民转移性收入。如在土地流转方面,有些农民担心自己土地落空,会丢掉综合直补等更多国家补助,制约了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影响适度规模化运营的发展,也进一步增强了小农生产方式

三、对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加强就业引导,鼓励回乡创业

一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上林作为劳务输出为主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技能,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从劳力型向技能型、智慧型转变,促进劳务工资性收入增收。二是鼓励引导自主创业。依托农民工创业园,鼓励引导上林籍“淘金客”、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等返乡创业,提升工业化水平,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确保“家门口”就能就业。三是积极引导农民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依托上林11家南宁市农业重点龙头企业、222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同开展“基地化”建设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树立品牌意识,建设种桑养蚕示范基地、食用菌基地、科技养猪基地等,走“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农民参与进来,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二)建立信息平台,提供优质服务

建立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农牧产品供求信息、价格变动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气象和病虫害等信息,深入开展农业生产新知识宣传培训,积极推进新技术、新设备使用,为农民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提升农民抗风险能力。

(三)抓政策落实,保障农民得到实惠

一是落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粮食综合直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种粮保险政策等政策,保障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二是抓住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好政策,制定实施适合农村发展、农民乐于接受的产业扶持项目,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全域旅游

围绕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目标,依托养生文化、民俗节庆文化等,整合多方资源,重点打造“三湖一寨”旅游项目,全面启动巷贤—明亮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带、环大明山乡村旅游带、清水河乡村旅游带三大乡村旅游带建设,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增强旅游吸引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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