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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环境保险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环境保护与环境保险李志辉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国民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有关社会民生的大问题。因此,对于参与环境保护,保险业应当是积极的、义不容辞的。

环境保护与环境保险

李志辉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国民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有关社会民生的大问题。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笔者就从保险的角度谈谈环境保护与环境保险的个人之见,与大家共同商榷。

一、我国环境的基本现状

众所周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已进入了环境污染的高发期和危险期,呈现出结构性、压缩性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正在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环境保护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以河北省的环境现状为例,据有关资料显示:一是环境污染严重。二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五是环保部们的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我省已经进入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环境事件高发时期,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监控体系、应急处理机制还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真正执法到位、保护好环境实属不易。

我省环境形势严峻,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任重道远,仅靠环保一个部门或少数几个部门是无法承担起如此重任的。需要社会各界和社会各方力量的通力合作,才能把环境保护的事情办好。

二、我国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非常重视

国家在1989年12月2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立法的形式,强化了对环境的保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依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制定有实施办法或条例,以及具体的执行细则。河北省政府立足省情,出台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并作出相应部署。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破坏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处理态度非常严肃坚决,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如国家环保总局对包括我省唐山在内等5个地市实行项目限批;2006年白洋淀污染事件,有4名政府官员受到处理。

三、当前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缺乏一个全社会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的运行机制。从社会现状看,虽然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和对环境关注度有所增强,可一旦出了环保问题,只有政府和职能部门疲于应对,其他社会成员多为旁观者。

(2)受害人利益往往难以保障。在我国现有的环境民事诉讼制度下,受害人即使在诉讼案件中胜诉,但往往由于赔偿数额巨大,污染制造者无力承担或故意逃避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3)有些企业因要承担环境污染责任所造成的巨额赔偿金,使企业经济状况陷入困境,无力恢复生产和发展。

(4)由于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群众与企业、群众与政府发生矛盾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四、保险参与环境保护的意义和必要性

首先,从必要性看:一是从我国目前环境现状以及环境形势的发展来看,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环境污染管理非常必要;二是从保护受害人权益的角度来看,引入保险机制,受害人就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索赔,其利益自然会得到保障;三是有利于分散风险,维护社会安定,单一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把环境侵权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人,而保险人以收取保险费的形式聚集大量资金,实际上就是将赔偿责任分摊给成千上万的投保人。这就是环境民事赔偿社会化的过程,即每个投保人都承担了其力所能及的一小部分环境侵权赔偿责任,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其次,从重要意义上看:

(1)保险参与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实践。《若干意见》是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温家宝总理亲自过问,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支持”的思路,于2006年6月份出台的。它赋予了保险业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肩负的历史使命,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广泛涉及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保险参与到环境保护领域中来,符合国务院《若干意见》的精神,是落实政府要求的具体实践。

(2)保险参与环境保护,是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的功能,而且具有社会管理功能,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环境风险激增,对环境风险进行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这就要求保险业借助自身特有的经营机制和经营手段,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环境风险进行科学管理,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好社会“稳定器”的角色。

(3)保险参与环境保护,是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的重要体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的五大领域之一就是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并且特别提到“发展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省政府同意由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实施意见》中,也要求保险业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平安建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保监会积极倡导保险行业要“跳出保险看保险”,要求保险企业在全社会的层面,把自身发展同社会发展统一起来,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起来,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一起来,以“社会成员”的身份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因此,对于参与环境保护,保险业应当是积极的、义不容辞的。

(4)保险参与环境保护,是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社会影响的必然选择。保险企业作为经营实体,自身同样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问题。从市场经营的角度看,市场需求就意味着市场机遇和市场潜力。因此,在环境风险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仅要有机遇意识,而且要有开拓业务新领域的勇气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体系,在发展中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在扩大服务范围、加强社会各方面协作的同时,增强公司品牌和行业的影响力,为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保险参与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保险参与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保险的集万家之财、解一家之难的经济补偿功能是其他社会行业无法比拟的,保险参与环境保护这一领域,同样可以发挥其功能优势,承担起参与环境保护的风险防范管控以及为非人为个人因素造成污染的污染企业或个人承担起赔偿责任,承担起为受害者补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事实上不管是主观也好、客观也好,都会起到保障经济、社会稳定,造福人民的作用。政府部门、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都应通过自身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保险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好处,让全社会都认识到保险参与环境保护是建立全社会人人关心环境保护良好氛围的好措施。另外,还要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保险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保险参与环境保护是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应尽义务,积极自觉地参与环境保护的有关社会管理,努力为环境保护做贡献。

(2)加强产品开发,保证满足环境保护保险的需求。从目前的保险产品看,环境保护保险方面还很欠缺,保险公司应以环境保护为己任,积极地加强调研。针对当前环境保护的实际和环境现状,加强环境保护的保险产品的开发,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意外伤害保险等,以满足环境保护保险市场的需求。

(3)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运作。环境保护保险是一个事关民生的大事情,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但就从全国目前情况看,还没有任何可参考的成功经验。因此,需要各级政府给予极大的关心与支持,有些环保保险项目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的,有些需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参加保险的,政府及职能部门就应义不容辞地给予大力支持。有些环保项目保险需要政府给予一定费用补贴的,政府应给予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运作,把事关国计民生的环境保护保险办好。

(4)加强合作,先试点、后推广。因为环境保护保险没有现成的范例,为了把好事办好、办成,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和政府的环保职能部门应加强密切合作,共同研究实施方案等事宜,可先采取项目试点、区域性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以保证运行质量和效果。

(5)保险公司要加强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保险公司要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做好环境保护保险工作,要付出比其他保险业务更多的精力、更多的热忱、更多的代价,努力把环境保护保险工作做好,以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以实际行动为事关千秋万代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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