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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会计计量属性选择之财务报表完善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上述与会计计量有关的现行财务报表缺陷分析上,可以看到,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存在着缺陷,因此,下面将结合会计计量属性选择来谈谈笔者对于如何完善这两个基本财务报表的几点想法。基于会计计量属性选择,对资产负债表的改良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增加披露计量信息。

从上述与会计计量有关的现行财务报表缺陷分析上,可以看到,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存在着缺陷,因此,下面将结合会计计量属性选择来谈谈笔者对于如何完善这两个基本财务报表的几点想法。

1.资产负债表的改良

资产负债表是用于反映特定时点企业财务状况的报表,全面反映和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应该是资产负债表改良的方向。基于会计计量属性选择,对资产负债表的改良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增加披露计量信息。资产负债表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进行补充说明的很好方式。有的时候,某些项目的基于几种计量属性的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那么就可以考虑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主体中对该项目采用某个主计量属性计量反映,而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基于其他计量属性的信息,并提供取得依据等详细信息。例如,交易性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信息是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主要信息,因而在资产负债表主体中应提供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但是,对于某些信息使用者来说,交易性证券投资取得时的历史成本也是很重要的,那么,就可以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提供该信息。

(2)为资产负债表增加基于单一计量属性的附表,加强资产负债表的作用。美国学者罗伯特·N·安东尼(Robert.N. Anthony)(2004)在指出资产负债表的缺陷后,建议将资产负债表转换成计量偿债能力的报表,并列举了完全基于公允价值的偿债能力表,该表如表5-1所示。他的理由主要是:衡量主体财务活力主要有两种方法——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流动性只是主体偿还当前债务的能力,而如果主体资产的公允价值等于或大于它的负债,那么该主体就具有偿债能力,资产负债表中没有列报偿债能力。[26]

笔者并不认同罗伯特·N·安东尼将偿债能力表替代资产负债表的观点,而认为偿债能力表只能是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来进行补充,因为毕竟需要一份全面总括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资本构成等信息的报表。而且,流动性的评价也是必要的,某些企业破产就是流动性出了问题(即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而并不一定没有偿债能力。不过,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进行补充信息的提供倒是一种很好的加强资产负债表作用的方式。基于同样的原理,可考虑为资产负债表增加类似的基于单一计量属性的附表,以提供更多的补充信息,加强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3)对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项目进行重新安排,按照不同的计量属性进行归类。具体来说,对于各项资产和负债应该根据其被计量的计量属性进行分类列报,即,如果类似的资产或负债是基于不同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的,那么就不应将它们在资产负债表中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列报。例如,基于历史成本计量的债权性投资与基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性投资就不能合并为一个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而应该将它们分开来列报。这样,会有几个好处:一是使得适用于不同计量属性的项目都能够被纳入到资产负债表中来,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例如前文所谈到的某些根本没有历史成本的衍生金融工具可以被归在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类别中,从而在资产负债表主体中得到反映。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清楚地掌握各种信息所依据的计量属性情况,便于更好地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进而更好地有助于经济决策。仍用“苹果和梨子”的比喻来说,虽然资产总计上有“苹果和梨子相加毫无意义”的嫌疑,但只要信息使用者了解其构成这并不是很大的问题,更何况这实际上是清楚地把好苹果和好梨子区分开来。三是由于所有项目都按最适合的计量属性反映,从而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四是比起在附注中或附表中给出额外信息来说,这种方式更为直接,从而避免了报表使用者来回在报表主体和附注或附表之间查阅的麻烦,而编制成本并不会比起在附注或附表中进行披露的成本要高。五是可以反映资产、负债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功能和用途。因为相同性质的资产、负债如果用于不同活动,产生效益的方式会不同,所适用的计量属性也会不同,例如同是证券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的是摊余成本计量,而交易性金融资产适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当资产、负债项目按照所基于的计量属性进行分类列报,则可以反映其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功能和用途。

表5-1  XX公司偿债能力表

注:此表改编自罗伯特·N·安东尼所建议的偿债能力表。[27]只是一种示意,其应包括的具体项目及其分类,有待进一步探讨。偿债能力表也是时点性报表,其列报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是已知的或是能够以一个合理精确度估计的。

早在2001年,IASB和FASB就在各自的日程里增设了“财务报表列报研究”项目,并相互独立地进行了研究。2004年,IASB和FASB成立了两大准则协调项目组,达成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协调备忘录”。2008年10月,IASB和FASB协调项目组发表关于改进财务报表列报的一份讨论稿《财务报表列报初步意见》(Preliminary Views on Financial Statement Presentation),在该份讨论稿中对于财务报表列报的改进之一正是体现了上述思想。针对现行财务报表中不同计量基础信息未单独列示这一缺陷,其提出“企业应该把不同基础计量的相似的资产和相似的负债分解,并且在财务状况表中分别列示。”[28]

2.收益表的完善

早期会计理论中的观点认为收益表是联结前后两期资产负债表的纽带,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计算在会计期间内的净资产增加,并加入期末的业主权益,以得出新的资产负债表。[29]虽然从20世纪40年代以来,收益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不再仅仅被解释为便于联结两期资产负债表的纽带,而是具有自身的必要性,但是收益表与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仍是存在着的。从这一点来说,为了更清楚地反映两期资产负债表的联结,如果将资产负债表按上面的建议把其项目重新安排,按照不同的计量属性进行归类,那么收益表的项目也可考虑进行一定的重新安排。其实,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就有一个很好的举措:要求在利润表中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的项目中有一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对于收益表的完善,也有许多机构和学者提出用“全面收益表”(或称综合收益表)来弥补收益表将未实现的利得排除在外这一缺陷,也即在净收益下面增加诸如未实现的证券利得等其他全面收益的列示。例如,美国FASB在于1997年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0号《报告全面收益》中,建议企业编制全面收益表[30]。不过,其所建议的全面收益表只是在净收益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定项目所形成的其他全面收益。换言之,其仍然是建立在“收入费用观”基础上的,只不过是突破了“当期经营观”在向“总括收益观”靠拢,而没有反映全面收益的终极内涵——在收益的确定方面要遵循“资产负债观”,而不是“收入费用观”。[31]更有学者认为,“如果实行全面的公允价值会计模式,则无论是已确认已实现的利得还是损失,还是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都通过全面收益表来报告,这样就可以完全消除公司进行利得交易的能力。”[32]但是,正如本文所研究指出的,完全实行单一的计量属性是不可能的,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情况仍会存在,因此,用全面收益表完全替代收益表也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将各种已实现的收入、利得、费用、损失和未实现的利得及损失全部列在一个表中反映会影响报表的清晰度,并很有可能破坏重要性原则,因为毕竟从性质上看,已实现的损益信息比起未实现的损益信息显然更重要。因此,笔者建议可以把全面收益表作为收益表的一个附表,以反映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这样,一方面增强收益表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会混淆信息。而且,该表的内容应该包括净收益以及所有的其他全面收益,以全面、真实反映企业的收益情况。全面收益与盈余的差额主要来自计量属性的缺陷所造成的影响,未实现利得和损失(Unrealized Gains and Losses)实际上是资产公允价值或其他现行价值与原始价值的差异。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完善计量属性。但是由于计量属性的改进难度极大,所以通过报表改良的方式来弥补这一不足往往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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