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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合法的证券咨询机构和个人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1.3 哪些是合法的证券咨询机构和个人?中国证监会在2008年11月21日通报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操纵市场案情,决定撤销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汪建中没收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处以1.25亿元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1.3 哪些是合法的证券咨询机构和个人?

合法的证券咨询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这两类机构都能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上查到最新的名单。一般来说,合法的证券咨询机构的行为要规范得多,但是也同样需要提高警惕,原因有二:一是你接触到的机构人员有可能是冒名顶替的;二是即便是真正的咨询机构,也不能排除没有不规范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在2008年11月21日通报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操纵市场案情,决定撤销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汪建中没收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处以1.25亿元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以下是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全文。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汪建中)[2008]23号

当事人:汪建中,男,1968年11月出生,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路10号3楼4层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汪建中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申请,我会依法举行了听证,听取并审查了其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本案汪建中的违法事实如下。

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放)是一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汪建中是该公司大股东,并任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本人及汪公灿、汪小丽、段月云、汪伟、何玉文、吴代祥、汪建祥、汪谦益等9人的身份证开立资金账户17个、银行账户10个,并下挂以上述个人名义开立的股票账户进行股票、权证交易。上述账户由汪建中管理、使用和处置,汪建中为上述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北京首放向社会公众发布咨询报告,方式包括在首放证券网上发布名为“掘金报告”的咨询报告,并提供给东方财富网、新浪网、搜狐网、全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或刊载,北京首放的咨询报告对投资者有比较广泛、重要的影响。在北京首放咨询报告对相关证券做出推荐或者投资建议时,汪建中参与了决策过程并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在北京首放的咨询报告发布前,汪建中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入咨询报告推荐的证券,并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卖出该种证券,实施了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

汪建中以上述方式买卖的证券包括“工商银行”、“交大博通”、“中国联通”、“四川长虹”、“*ST夏新”、“深康佳A”、“上海贝岭”、“士兰微”、“新疆天业”、“重庆钢铁”、“马钢CWB1”、“武钢CWB1”、“长江电力”、“马钢股份”、“一汽夏利”、“一汽轿车”、“五粮液”、“中国铝业”、“包头铝业”、“金证股份”、“北大荒”、“中信银行”、“红豆股份”、“好当家”、“中信证券”、“中国石化”、“华泰股份”、“深发SFC2”、“万科A”、“伊利CWB1”、“申能股份”、“皖通高速”、“梅雁水电”、“民生银行”、“三佳科技”、“中海集运”、“上港CWB1”和“吉林化纤”等38只股票和权证。以上买卖证券行为中,买入证券金额累计5 260 460 467.75元;卖出金额累计5 386 218 067.25元。根据统计,上述账户买卖证券行为合计55次,其中45次合计获利150 785 934.71元;10次合计亏损25 028 335.21元,累计净获利125 757 599.50元。

上述事实,有汪建中出具的说明、有关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开户资料、交易明细资料、有关银行账户的资金往来单据、相关网页和网站提供的说明、相关报纸内容和报社提供的说明、有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实,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汪建中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按照《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汪建中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汪建中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北京首放在当时是合法的咨询机构,汪建中的咨询报告发表在东方财富网、新浪网、搜狐网、全景网、《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这样的权威媒体上,但是汪建中的行为是非法的,其目的是为了高价抛售自己手中的股票。

对于汪建中操纵股价的套路,有人做了归纳总结:每周二或周三选好目标股建仓,周四向北京首放的高级会员推荐买入,周五向初级会员推荐买入,一般股民到周末时才能在公开媒体上看到荐股文章,因此只能等待周一开盘时再考虑是否买入,待下周一股市开盘时,所推荐的股票往往会直线上涨,随后吸引大量不明真相的散户竞相追涨杀入,顺势把股票钉死在涨停板上。而汪建中则根据市场情况,周二或周三拉高出货,一般持股不超过周三。同时买入下一周的目标股,开始新一轮的欺骗。

当然,这是2007年汪建中的忽悠套路,这时候股市本来是大牛市,大部分股票涨多跌少,北京首创也因为原来的成功推荐而在市场上呼风唤雨,一旦推荐就有大量的资金跟风杀入。而在2003年汪建中尚未成名的时候,北京首放还没有后来如此巨大的会员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当时它能够拉起股价,绝对不仅仅是因为汪建中在股评中推荐一下就行的,毕竟拉抬股价是需要大量资金的。因此可以肯定北京首放在背后与某些市场内的大资金投资者进行合作,汪建中在前台推荐股票,幕后资金在后台拉升股价,两者默契配合,共同操纵市场,推高股价,获得不法利润,最终套牢散户。

其实这样的咨询机构为数不少,一些咨询机构非法买断媒体的某一个时段,分析师可以利用这个时段来推荐股票,暗地里和一些黑庄联手操纵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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