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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商会的活动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总商会是近代上海最重要也是影响最大的社团组织,拥有很高的社会组织威望,在租界和华界当局与工商企业和民众之间起到很大的缓冲和沟通作用,在近代上海非常复杂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开展了许多事关大局的社会活动,具有社团角色的鲜明代表性。1927年1月15日,总商会与纳税华人会5位代表及交涉员共同会商办法,决定由总商会函告各团体发表意见和建议。

上海总商会是近代上海最重要也是影响最大的社团组织,拥有很高的社会组织威望,在租界和华界当局与工商企业和民众之间起到很大的缓冲和沟通作用,在近代上海非常复杂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开展了许多事关大局的社会活动,具有社团角色的鲜明代表性。

一、推动优化政治环境的活动

(一)争取华人参政,协调华洋矛盾

1905年12月会审公廨事件后,上海总商会派代表多次与英租界当局接触,达成了在租界组织华人咨询委员会的意见。次年初,选举产生“华商公议会”,工部局决议组建一个小组委员会与华商公议会接触。随后拟就“华商公议会”章程草案,宗旨是:“以和平之志愿,灵敏之手腕”[3],协调华洋关系,维护租界华民、华商的正当利益。

1919年8月,工部局纳税人年会通过了租界增捐的议案,公共租界上的各马路商界联合会发起了反抗增捐运动。总商会会长会同各路商会代表亲自走访英总领事法森斯,英总领事答应设立华人顾问2人,华人顾问可以提出并讨论关于财政事宜,作为华人直接参与市政的过渡。

1920年租界纳税人会年会召开之前,总商会与商总联一再致函工部局,要求华人顾问问题尽快立案并通过。4月7日举行的纳税人会年会上,工部局提出“设立华人顾问委员会”的议案,年会通过了这个议案。11月9日纳税华人会理事会照章选出工部局华人顾问5名。1921年5月,工部局华人顾问委员会第一届委员正式就职,宣告成立。这是华人租界参政的又一次成功。

五卅运动后,1926年4月13日,总商会在《申报》等各大报纸上发表《华人对于五卅惨案各大问题的宣言》,主张纳税人同等之地位,参加外人纳税人会议,解决一切界内问题,表明坚决要求租界参政权的决心。4月14日,纳税人会年会如期召开,工部局提出“创设华董三人”的议案,工部局接纳华董及其修正案获得纳税人会年会通过,并函告总商会协商各方。1927年1月15日,总商会与纳税华人会5位代表及交涉员共同会商办法,决定由总商会函告各团体发表意见和建议。1927年12月,总商会会同商总联与工部局达成谅解备忘录,同意工部局参加华董3席,另外在各委员会中增加6席华人委员,其职权、待遇与其他董事、委员一律。这是上海总商会争取租界华人参政、协调华洋矛盾的一次成功尝试。

(二)争取司法自主,收回会审公廨

1903年11月25日,在租界上经营的华商集会,为租界华商在涉讼问题上争取公平待遇。当时,租界上的洋商有纠纷控告华人,只需一纸便函递交给捕房,捕房便将被告华商捉拿拘押,一路上拖拖打打,有时同流氓窃贼铐在一起,使当事华商体面扫地、受尽屈辱。至于华商控告洋人,非但不能函请拘拿,甚至告状无门。对此状况,租界华商、华民心存不平,请商会方面交涉,商业会议公所代达下情,后由商部出面干预,公共租界工部局会议对处理华商案作了一些规定,“凡捕房拘拿有体面的人,准该人知照商业会议公所函请捕房释放,明晨自行到堂”;又有“凡商业会议公所应有租界内各业华商每年公举董事几位,办理保全华人体面”[4]等等。

民国初年,随着租界华商的增加,交涉案件日益增多,会审之案必须聘请洋人律师,华商耗去高额费用,还难以据理力争,这样的遭遇各行各业都有,向以体面与信用为经商之本的商民纷纷向总商会请求,仰赖保全。

1916年,总商会会长和董事同会审公廨及外国驻沪领事直接进行交涉,要求“遇有商业上的起诉,是否体面华商,是否入会,先行函询敝会”,取得会审公廨的一些让步。

总商会重新核定的会员同人录,编制成中、英文对照的名册,送达会审公廨及各驻沪领事备核,以敦促公廨落实“优待体面华商”的措施。

1916年总商会争取到租界“优待体面华商”的权利,随即将此次对租界华商权利的处理做成了“改良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的调查报告。分呈政府外交部和司法部,请求政府收回公廨的华人权利,以根本改良现状,在坚持华洋分案办理的原则下,达到“保主权而惠商民”的目的。

1921年4月18日,总商会组成专门委员会,推进收回公廨主权事宜,定名为“公益研究会”。一方面以1916年向政府及公使团提出的改良公廨的要求,继续与政府、领事进行接洽、磋商,另一方面从事宣传,造成舆论来促使形成要求政府收回公廨的声势。

1922年,总商会又联合上海各商业团体致函驻沪领袖领事,表明“此次我国提案,实为沪埠全体商民最低度之愿望,请转达各领,勉于容纳”[5]

1923年,总商会就收回公廨主权继续交涉,吁请政府尽快收回会审公廨,并由民众选举法官,同时,对租界当局以扩大租界为交还公廨华人利权的交涉条件予以驳斥。

1925年,总商会“五卅事件委员会”在提出与英交涉的条款中,再次提出“收回会审公廨”。在与外国使团的交涉中,这个关键问题始终被使团回避。

1926年2月,外交部在北京与公使团代表专门协商收回上海公廨一案,但终无进展。4月,总商会发表《华人对于五卅惨案各大问题之宣言》,继续要求收回会审公廨。随后会同律师公会、上海会计师公会等团体,联名向江苏省当局致电,主张“由省政府主持,订立暂行办法,先行收回”。在总商会的坚决要求下,5月21日,江苏省政府“淞沪商埠督办公署”总办丁文江等与英、美、日3国驻沪领事就收回公廨举行了秘密会谈,又经过将近一年的磋商、让步、争持,终于定于1927年1月1日由领事团交还会审公廨。随后改组为临时法院。

会审公廨主权的收回,经过了总商会长达20多年的持续努力,可谓功不可没,华人在租界的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对疏解华人民怨起到良好作用。

(三)参与政治革新,组建商团维市

1910年5月(宣统二年四月),上海商务总会发表《联合海内外华商请愿国会公告书》,请求“速开国会,实行宪政”[6]

1921年,在商务总会联合江苏省教育会召开“全国商教联席会议”,议决发扬民意、反对军阀战争、组织全国性的国是会议,并向全国各省社会团体发出通电。要求否认不平等条约、取消日本对华的“二十一条”、整理财政、废督裁兵、废止战争。

1922年12月,军阀战争此起彼伏,总商会在提出“裁兵、理财、制宪”的政治主张的同时,发出《致全国各金融机关请一致拒绝政府承募一切债务通电》。

1923年1月,总商会和其他社团召开紧急联席会议,发出《致国务院请切实履行整理内外债电》,坚决反对英、法、美、日4国公使团向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提出的“以增加后之关税为整理外债之用”的修正关税提议。

1923年6月,对于曹锟在北京的政变,总商会通电全国,宣布否认北京高凌蔚之非法摄政及曹锟有候选总统资格;通电全国军民长官,维持地方秩序,加意保护大局问题等。7月4日,总商会召开民治委员会成立会,呼吁全国开展民治,反对官治、兵治。8月4日,总商会民治委员会委员与上海县商会,南京、杭州两地的总商会代表举行联席会议,专题筹商维护保境安民、防止江浙两省军阀战争的问题,要求两省当局会同各国领事重点保护通商要岸上海。

1924年9月,齐卢战争爆发,《江浙和平公约》破产。11月24日,总商会致电段祺瑞政府,强烈要求执政府顺从民意,在上海地区实行废除护军使,废除镇守使、废除兵力、迁移兵工厂的弭兵保民措施。

1927年9月,总商会与其他商会联名致函国民政府,陈请成立上海特别市参事会,参事会设通信会商处,在总商会内。

1905年底,大闹会审公廨案后,租界巡捕罢岗,租界当局请万国商团出来维持社会治安,但因与租界上的华人语言不通,常常发生摩擦,租界商民的商业活动受到威胁。商务总会拟创设“华商体操会社”。

1906年5月,华商体操会社正式成立。年末,总商会致函租界工部局总董,提出华商体操会社加入万国商团的申请。经逐一交涉。1907年4月,华商体操会社中挑选了83位队员,签约加入万国商团,称“万国商团中华队”,由工部局委派洋人担任正、副队长,其余的队员则为中华队的候补队员。

1911年辛亥革命前夜,全国各界都在谋求救亡图存之策,商务总会代表在“国会请愿”失利后,回沪鼓动革命,随后,总商会邀“万国商团中华队”、上海南市商团公会联合组成了全国商团联合会。以应对形势、稳定秩序。

(四)邀约阻拦清军,协助反清起义

1911年11月2日,清军五艘军舰自汉口而下,停泊在吴淞口,要装运江南制造局的大批枪械弹药,提供给清军镇压起义。商务总会向各国驻沪领事发出公函,以“清政府遣兵来沪,扰乱治安,外人生命财产,华民百万生灵势必同遭其厄”为理由,请求“派外国兵舰一艘,驻扎吴淞口,以阻清政府兵舰入口;苏州河亦由西兵驻守,以遏来兵”[7]。领事团立即派出德国兵轮开赴吴淞口阻止南京水师,又派出一队水兵至苏州河巡逻,以阻止清军从苏州的来路。3日,以上海商团为主力的起义军攻下了上海最后一个清政府的军事重地江南制造局,从而使上海的革命党人陈其美等成功地光复了上海。

为了继续北伐推翻清政府,上海商务总会为军政府垫银180万两,其中120万两系充宁沪杭及扬州军饷,同时,商务总会与沪南商务分会还选择经济实力较强的会员商铺,向他们筹借款项,共筹得27万银两,送给军政府应用,当时,沪军向上海商家的借款达300万两之巨[8],都是通过上海商务总会向各业筹集的。

上海总商会开展的活动,在上海光复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变动不居的形势下,总商会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能给上海营造一个比较好的工商业环境。

(五)协调五卅善后,组织中华爱国募金大会

1925年五卅事件发生后,上海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反帝运动,各界开展罢工、罢课、罢市的斗争。5月31日,商总联会决议罢市,总商会则欲请求政府进行外交交涉,不作罢市决定。但6月1日下午,各团体在总商会议事厅召开联席会议,会上,上海学生代表提出,要求全体商界举行罢市,商总联、纳税华人会相继表示同意。最后,总商会签发了罢市通告,宣布上海商界于第二天实行罢市。

6月10日总商会召集临时会董会和会员大会,虞洽卿带着官方的“意思”阐述了处置“五卅事件”宜“单独对英”的宗旨,且“与英亦稍有分别”,指出“五卅事件”完全由英领事与工部局负责,要求会员“认清目标”,不要妨碍与美、法等国的关系,也不要把日本牵连在内,目标仅是英国驻沪官方机构。大会上也有会员陈词慷慨,持激烈的斗争态度。但会员大会就总商会有责任处理好“五卅事件”达成了共识,议决以总商会的名义立即组织“五卅事件委员会”。

总商会“五卅事件”委员会组建后,提出13项交涉条件,大致内容为:关于善后方面,撤销非常戒备、释放被捕华人、惩凶、赔偿、道歉、工人有做工与否的自由、撤换工部局总书记;关于主权方面,提出了华人在租界的言论、集会、出版之自由、华人参与租界市政建设权、收回会审公廨等项。总商会将13项交涉条件交民国北京政府特派员审查,并将交涉事宜及条件通电全国各界,要求“静候解决”。但政府特派员与外方的外交交涉没有成功。

6月19日,总商会议决取消罢市,在与工商学联合会反复磋商后,决定于6月26日商界开市,还就疏销栈货采取了措施。

6月21日,总商会在媒体上刊登“经办五卅事件捐款”的启事,继而发出《劝商界资助工人通函》,发起积极的捐款活动以救助遇难和失业的工人。总商会会董、会员带头捐款,电请政府拨款救济,组织“中华爱国募金大会”,与慈善团体一道实施救济工作。最后公开捐款数目,向社会澄清存在的质疑。

二、推动优化经济秩序的活动

(一)倡导经济秩序,呼吁改良税制

推动颁布商法。1907年11月,商务总会和商学公会在上海愚园共同举行商法特会,邀请全国各地的商务总会、分会,及海外的中华商会代表出席大会,讨论商法起草问题。1912年3月,总商会向南京临时政府即将上任的实业部总长张謇呈文,表明振兴商务须从订定商法着手的意见。在上海总商会的推动下,农商部于1914年初相继公布了《公司条例》《商人通例》《国币条例》等。1924年1月,总商会商品陈列所设立“商标专用品展览会”专题,启发商民的商标意识,推动《商标法》的落实。1926年11月,总商会联合国货维持会、提倡国货会、国货工联会、中华商业协会诸团体举办商标专用品展览会。

建立新式会计制度。1924年5月,总商会提议改良中式会计制度,委托会计师组织人员拟订新式会计的组织大纲。1927年7月始,总商会执行新的会计制度。

建议裁撤厘金。太平天国时期,清政府推行“厘金”制度,运转已半个世纪,不仅税率渐增,而且逢关纳税,遇卡抽厘,重复课征日益严重,致使商品流通障碍重重,商家利益屡受侵害。民国建始,各地各区的商会、商民纷纷致函总商会,吁请与当局交涉裁厘轻税。总商会明确表态,“凡于商人有便利之事,本会不能不争。”[9]以稳定商业情绪。1914年3月,在全国商会联合会的首次代表大会上,总商会提出“裁厘加税”议案,主张裁撤厘金,以增加关税抵补,获与会代表赞同。1920年11月,财政部对总商会一再提出的“裁厘加税”的主张复函,准备先行裁厘,再议增加关税问题。1927年,针对国民政府发布的不利上海货流的裁撤厘金条例,发表《致国民政府财政部九月一日加税裁厘筹备不及请展期实施电》,致使国民政府宣布“暂缓裁厘加税”。1928年7月,国民政府发布裁厘、开征“特种消费税”的通电。总商会会同县商会、闸北商会协商,向政府拟就了关于“裁厘加税”的详细说帖,一方面肯定政府的裁厘决心,一方面表达对日用品征特征税的不满。1929年2月,发表《反对特种消费税宣言》,宣布征华商特税违反民意,此乃恶税,阻止政府推行。直到1931年,全国才停止厘金。在解决裁撤厘金问题的过程中,以上海总商会为代表的工商界社团,在联系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持续地向政府表达商民的意见甚至抗议,保持了行政与社会的沟通和折冲,由于社团组织的主动参与,使社会矛盾处于开放状态,不至于积重难返。

抵制重征货物税。1912年(民国元年),江苏省议会决议征收产、销重征的货物税。民国3年,江苏省财政厅颁行改货物税分征为并征,增加税率。1918年,江苏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实行裁厘改税,将一省分为江南、江北两地,货物经别地要重新征税。1920年夏,北方数省发生重大水灾,上海商界组成筹赈协会,会同华洋义赈会,广仁堂、中华慈善团等各界团体纷纷募捐赈灾,但到9月间,财政部又下令向商民征收“货物税附加赈捐”。1921年夏,南方各省发生重大水灾,财政部议准颁行《附加赈款票条例》,规定将货税附赈继续延收一年。民国11年12月,江苏省财政厅就货物税问题又向全省发出通令,将征收货物附加税一成。民国13年7月,江苏省财政厅又通令征收货物附加税,并预收6~12个月。1925年7月,江苏省财政厅要求各商会协助调查物价,为增加税收作准备。前面列举的政府不断增税和搜括税征,反映了北洋军阀时期对上海商民税收的沉重。每次增税或变相增税,上海总商会都向当局政府极力反应商民的不堪重负,或进行坚决抗争。如,针对1925年12月江苏省财政厅增加税收的决定,总商会12月20日、29日及1926年1月2日,连续发出3次函电,要求当局取消加征税额,仍按旧章征税,言明如果坚持加征货物附税,金融立见恐慌,商民“惟有辍业待毙”[10]。第三次的函电严词指责:“旧税未除新税遽增,苛捐巧取,层出不穷,脂膏已竭,何堪再剥”[11],告诉当局,米商已不堪重负,不采购粮食,上海已处在民食断绝的边缘,社会动乱将因此而一触即发。在总商会的据理抗争之下,财政部急电江苏省收回成命,缓办货物税附加二成之事宜。但同时又向全国商会发出通告说:“厘税为国家正供,税率轻重,捐则疏密,当事者向有权衡,岂容商会出面干预,……近日商会等遇事辄电部控诉,此风断不可长。”[12]总商会接到此文后,立即在媒体上发表公开信:《财政部不许商会直接请愿之反动》,抨击财政部挟官凌商的态度,指出立宪之国,应“国与民似宜休戚相关”,商会在政府与商民之间,应是“部有所委托,商会惟力是视;商会有所请愿,大部惟力是施。钳其口可使之不开,能强其心使之不冷乎?”[13]表明了商会维护工商界应有之权力的决心。

(二)应对金融危机,维护金融市场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上海的一些大商人因经营不善并兼做股票投机,致使企业负债累累,或潜逃,或破产,导致与他们有资金借贷关系的钱庄出现倒账局面,引起在沪外国银行为免受倒账拖累而纷纷撤回放款,紧收银根。上海市面危机四伏。上海商务总会以财产相抵,与上海道联合担保,向汇丰银行借银230万两,向江苏藩库借银70万两[14],交北市钱业会馆和南市钱业公所统筹,用以接济市面。

宣统元年(1909年)底到宣统二年初,上海发生了橡皮股票投机事件,史称“橡皮风潮”,其结果使钱庄更大范围、更加迅速的倒闭,外国银行团见状便釜底抽薪,作出决议缩短钱庄抵押庄票的期限,使危机中的上海钱庄和商业活动雪上加霜。商务总会对此局面,一方面联络各业商人及有利益所系的在沪外国商人集议,抵制外国银行团缩短庄票期限的决议,迫使外国银行团宣布将新规定推迟一个月实施,实际上是无限期地拖延了下去;另一方面,处理“橡皮风潮”的善后,会同上海道、钱业董事、英国驻沪副领事、怡和洋行及汇丰银行的大班共同磋商,拟向外国银行团借银350万两,由当任和继任的上海道负担保之责,另从上海道库中提借150万两,合计500万两,[15]用以稳定上海市面。

民国4年(1915年)下半年,袁世凯复辟帝制,引起各地强烈反抗,袁世凯为镇压反抗大肆调兵遣将,加紧筹措军饷,使政府财政竭蹶。于是下令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大量发行纸币来维持垫款,保存银两,要求将各地分行的库存现银集中到北京。民国5年四五月间,各大商业城市风闻消息,纷纷向两大银行兑现银两,发生了大规模的挤兑风潮。此时,袁政府却下了“停兑令”。上海市面陷入一片混乱。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正、副经理宋汉章、张公权反复权衡,毅然决定对抗政府的“停兑令”,他们联络浙江兴业银行、实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等各方巨头组成“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在上海各大报纸连续发布通告,表明上海分行照常兑付存户的现款,而停付政府支取的各种款项,并致函总商会转告各业,各业企业如有损失,将由沪行股东联合会负责向政府交涉。总商会对此表示了积极的支持,并向各业发出通告,强调中国银行沪行营业殷实,信用昭然,不仅日常照兑,连星期日也有兑现营业,希望各行各业毋庸疑虑,帮助平息停兑风波,维持市面的良好进行。在总商会的协助下,中国银行沪行经过“停兑令”以后十几天的维持兑现,终于渡过了挤兑风潮的危机。

(三)协助国货展览,开拓国货市场

光绪三十四年三月(1908年),两江总督端方等策划由官商集资,在南京合办一次大型的商品博览会,命名为“南洋劝业会”。七月间,端方的特派人员来上海游说此事。随后,上海商务总会总理周金箴等专程到南京谒见端方,磋商南洋劝业会事宜,认定总商会承担建设费用15万元[16],后来又有追加。

宣统元年二月(1909年),上海商务总会出面,召集报界招待会,向新闻界详细介绍了劝业会的组织情况,希望记者们如同宣传政治改良、教育改良那样,热情宣传此次劝业会,为经济改良而“极力提倡”。《新闻报》《中外日报》《时报》《神州日报》《舆论日报》《时事报》《申报》派出多名记者出席。上海商务总会先后向各地各埠商会发出函电,并在报上刊发广告,号召华商踊跃参赛。八月初,总商会组织举行了上海出品展览会,作为南洋劝业会上海出品的预展。

宣统二年四月(1910年),南洋劝业会在南京隆重开幕,上海有125家厂商参赛[17]。送展的赛品与内陆省府的赛品代表了当时中国工业制造的新水平。

民国10年(1921年),在五四运动中成立的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经总商会提议改组为“市民提倡国货大会”,由总商会、上海县商会、闸北商会、各马路商界总联合会、宁波同乡会、绍兴同乡会、广肇公所等48个民众团体参与,总商会会同其他商界团体提供活动经费。该会倡导市民广用国货来抵制日货,并多次组织国货旅行团,举行国货流动展览会。

民国10年11月(1921年),总商会举办商品陈列所展览会。来自106个地区的870家厂商推出12大类38 000余件展品。

民国11年10月(1922年),在总商会商品陈列所举办蚕茧丝绸展览会。展出261家厂商的1 165件产品。展览会中,由总商会商品陈列所邀请专家组成评审会,评出最优等奖100件、优等奖133件、一等奖108件、二等奖11件。所有展品于民国12年送往美国纽约,参加第二届万国丝业博览会。

民国12年10月,在总商会商品陈列所举办化学工业展览会。全国各地厂商送展的产品为农艺化学、工艺化学、电气化学3大类30种,计3 000余件[18]

民国14年(1925年),总商会借助“市民提倡国货大会”,率先在南市筹备开设国货商场,经过招商,7月,位于上海的第一国货商场隆重开张,商场以“裕经济实力根本救国,愿工商各界协力同心”相号召。首次进入国货商场三个层面的有85家国货工厂。

民国17年7月(1928年),总商会与工商部驻沪办事处、上海特别市市政府农工商局共同发起主办夏秋用品国货展览会,在总商会商品陈列所举办,展览以国货大竞卖为主题。上海有62家厂商送来展品[19]。在开幕典礼上,连工商部部长孔祥熙也发来了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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