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化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七项建议

化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七项建议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2年过去了,2013年来到了。从当前的现状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内外两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迄今未能像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那样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三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家评审团。四是持续跟踪调查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动态掌握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态

2012年过去了,2013年来到了。在新的一年中,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进一步加快转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能不能得到有效化解,仍然直接关系到全国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当前的现状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内外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是内生原因,即一些中小企业内部存在着企业经营不稳定、财务制度不健全、担保及抵押难、信用程度低、融资风险大等现象,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偏高,融资额度有限。其二,是外部障碍,即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本市场结构不尽合理,金融体系不完善,体制机制不配套等因素,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的融资。为此,提出以下七个方面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应该尽快完善和细化《中小企业促进法》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中央及各级政府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主管机关,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地方各级中小企业服务机关应该分别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汇报审议制度。同时,加快制定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配套的制度和规范,以形成一个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有序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

二、建立专门的政策性担保信贷金融机构

从国外经验来看,建立担保信贷金融机构,是政府干预金融市场、弥补市场缺陷、矫正市场失效的重要手段。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信贷金融机构,不仅可以有效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弥补商业性投融资活动的不足,还可以较少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政策性担保信贷金融机构,有利于积累中小企业融资和服务监管经验,通过特殊贷款等手段进行政策引导吸引民间资金介入,并对商业和民间金融进行补充的领域提供资金或进行政策引导。

三、允许民间资本发展区域性中小银行

放松金融市场的准入管制,允许民间资本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从根源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因此,要鼓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引导国有大银行通过分支机构向社区银行转变,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银行业调整信贷结构,降低信贷集中度,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还要规范民间借贷,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对于银行信贷来讲,它仅仅是个补充,不会对传统银行业务产生根本性影响。

四、积极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融物”代替“融资”的融资租赁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也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固定资产投融资的融资方式和渠道。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定位错位、资金来源短缺、配套优惠政策缺失以及租赁市场的不规范等诸多原因,许多租赁公司相继发生经营困难,经历了行业的整顿和公司的重组。因此,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迄今未能像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那样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经过行业整顿和重组后,尽管2008年开始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仍然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建议应尽快出台《融资租赁法》和有关配套政策,以促进融资租赁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目前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问题如下:信用担保立法滞后、多头管理和监管推诿并存、缺乏信用担保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风险分散分摊及补偿机制尚未建立、金融征信信息共享机制滞后、担保机构的规模小实力弱、担保放大倍数低、政策性担保机构存在较多的行政干预等。为此,一是构建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发达国家多数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覆盖比例为60%~80%,信贷金融机构相应承担20%~40%的风险,建议我国信用担保业承担80%~90%的风险,其中,由省级政府以上的再担保机构承担30%担保风险。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退出机制,清理整合规模过小、效率低下的地方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提高担保放大倍数。三是建立有效的再担保和保险机制。建议成立一个多层次的再担保体系,由中央政府完全出资的全国性再担保机构和地方省/市担保机构组成的再担保机构组成。借鉴意大利担保公司的做法,以承保项目75%的额度向瑞士再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由再保险机构承担部分风险。四是减少政府干预。尽管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专业化独立运作,但仍然存在领导定项目,担保项目决策失误造成呆坏账,拖垮担保机构。五是对信用担保市场的准入和退出、谨慎标准、信用担保公司的公司治理机构、运作管理、风险管理措施和财务管理的制度,要明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六、推进完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渠道和平台

在一些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在地域空间上形成了专业化产业集聚体,也就是企业集群。中小企业集群,由于产业内相互之间通过分工协作或地域空间而结成稠密的联系网络,如地缘关系、产业链关系等以及其于本地的“根植性”,无论在向市场直接融资还是向银行间接融资中,比一般游离的中小企业具有优势。就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渠道和平台而言,可以根据成熟程度选择不同模式。例如,“园区推荐、银行融资、第三方担保”(如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的“易贷通模式”),“政府补贴、园区贴息、银行融资、第三方担保”(如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的“金桥直贷通模式”),以及更进一步的政府补贴、银行融资、小贷融资、直接投资、第三方担保等多种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方式。

七、充分发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优势

政府应该在创建一个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环境方面发挥特殊作用。一是完善电子政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政府可以开发中小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发布和汇集有关中小企业融资和扶持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资源,使企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提供政府采购、技术合作、产品销售的信息服务。二是发挥政府协调作用,构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平台,为中小企业、银行、担保机构以及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提供交流和沟通的机会。三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家评审团。目前,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沟通障碍,组建一个包括行业专家、金融从业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在内的专家评审团,有助于改善金融机构识别中小企业的项目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意愿。四是持续跟踪调查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动态掌握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态势和融资环境评价等,为评估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提供依据。

(原文刊于《上海企业》,2013年第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