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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开拓创新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的字里行间,实际上,这是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与当前出现的新情况产生“共振”而形成的高发状态。那么,为什么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努力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呢?实践表明,在当前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信贷资金不能完全满足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开创新的渠道。

近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的字里行间,实际上,这是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与当前出现的新情况产生“共振”而形成的高发状态。

任何企业出现资金瓶颈而导致的后果,是任何一个稍有经济常识或生活经验的人都能想象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造就了一大批大型乃至特大型企业,同时也使得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经受了千锤百炼。如果说大企业是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与标志,那么,恰如汪洋大海般的中小企业必然是国家经济实力的支撑基础,这个道理想必也是人们所能认同的。

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推进力量,中小企业能否健康成长,紧密地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与质量,关系到繁荣地方经济和保证充分就业。中小企业发展是如此重要,但中小企业融资也是如此之难,而中小企业也就在如此的悖论中“摇摇摆摆”走到了今天。

客观地讲,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是十分重视的,各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发展也是予以支持的,从而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政府都出台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尤其是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鼓励政策。二是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有所加大,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每年都有增长。三是金融配套服务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不少金融机构还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配套服务。四是金融机构也推出了为中小企业发展铺路的一些举措以及优惠措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扫清融资障碍

那么,为什么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努力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呢?往深层次探究一下,既有政府政策导向的因素,有来自于商业银行的因素,也有来自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集中表现在:一是政府政策导向上的“重大轻小”依然存在,导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弱化。例如,中小企业受到企业规模标准的硬约束,缺少政策待遇上的国民待遇;受到所有制范畴的软约束,缺少操作上的同一性。于是,以非公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中小企业在金融环境方面就难以一视同仁。二是商业银行的运营目标,导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难。例如,中小企业担保难,银行又不能降低现行的放贷要求;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难度大,银行又缺少相应的对策措施;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受益少,银行缺乏放贷的动力;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银行又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于是,金融机构似乎处在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但又不能深度服务的“两难”境地。三是中小企业整体态势的特点,导致金融服务深度导入受阻。例如,中小企业实力弱,经营不稳定,影响信用等级低、资信差。于是,中小企业也就陷入了融资渠道少、融资规模小、融资成本高、融资条件脆弱的怪圈。

看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再也不能等闲视之了,很有必要花大力气对影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种种障碍进行攻关。除了中小企业自身努力之外,政府、金融机构更需要围绕着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两条主线进行有效的突破。当然,关键还在于不断开拓创新的胆略和勇气。

从政府角度来看,一是要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公平发展的宏观政策氛围,政府在企业发展政策上,不仅要体现出中小企业能够公平地享有国民待遇,而且还要避免产生企业微观层面上的不平等竞争格局。同时,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扶持。二是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在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担保费及贷款利率补贴、担保范围扩大,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政策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实践表明,在当前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信贷资金不能完全满足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开创新的渠道。如更多地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和创新基金,发行中小企业短期企业债券,发展社区合作性等中小金融机构,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四是要强化中小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例如,对中小企业建立的条件、合法性、职业道德、行业自律等影响中小企业经营规范化的方方面面加强管理和落实措施。又如,对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少的现状,要鼓励通过合作、联营、参股、合伙、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来拓展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来源。

从金融机构角度来看,一是要设立中小企业经济地位与金融地位相匹配的量化标准。银行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经济贡献比重来制定相匹配的信贷政策,确保中小企业在贷款结构中的合理比重,以体现出金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要按照产业政策确定中小企业信贷投向,尤其要重点支持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以及产品附加值高和吸纳就业多的中小企业发展。三是要扩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内涵,除了信贷支持之外,金融机构还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经济咨询、经济信息、融资理财、咨询评估、财务顾问以及实务培训等多种金融服务。四是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抵押机制,如存单质押、动产抵押、存货抵押、证券或债券抵押、个人财产抵押等,还可以尝试开放融资租赁业。五是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运作,构筑贷款担保基金的再担保或保险体系,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六是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申请、受理、审批手续,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小额的授信额度或实行统一的综合授信服务。此外,金融机构还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人员的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让信贷人员能够主动地去做好中小企业的信贷工作。

(原文刊于《上海企业》,200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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