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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的悲剧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乔尚奎 李 坤 孙慧峰近几年来,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事件屡屡发生,一再刺激公众神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最近,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框架意见,有关机构和专家也做了不少“路径”探讨。

乔尚奎 李 坤 孙慧峰

近几年来,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事件屡屡发生,一再刺激公众神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加快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政府“兜底线”的重要责任,必须谋良策、出实招、快见效。为此我们做了研究,到贵州毕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搜集整理了国内外一些经验做法,提出了相关思路建议。

一、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频发,呼唤加快构建关爱服务体系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产生源于多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大范围的人口流动。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不到55%,处于城镇化中期,人口在城乡、区域间大规模流动的趋势短期内不会变,专家预测未来30—50年内,因父母外出务工而出现的大量农村儿童在家留守的现象还将长期持续。据统计,目前我国3亿儿童中有农村留守儿童6100多万人,平均每5个儿童中就有1个是留守儿童,其中还有200多万儿童处于无监护人照管的独居状态。如此庞大的一个儿童弱势群体,如果长期得不到关爱和帮助,就会产生一系列危及儿童健康成长和家庭安定、影响社会和谐乃至国家民族发展的现实问题和重大隐患,集中体现在:

一是儿童安全保障受到严重威胁。由于缺少家庭保护和父母照管,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更多危险。据媒体报道,2010年春节期间浙江天台多名留守儿童在附近的水库溺水死亡,时隔5天广西田陈村4个孩子烧死在无人看管的稻草屋,其中两名留守儿童的父母过春节也没有回来。2011年甘肃正宁县特大校车事故,死亡的20个孩子绝大多数是留守儿童。2015年7月湖南桃源县留守儿童在河堤戏水不慎跌入江中,他的奶奶和14岁的姐姐在施救时也落水溺亡。还有前些年发生在湖北黄梅县的伤害儿童事件,12岁小学留守女生因顶嘴被脾气暴躁的奶奶勒死,而此前这个由2位70岁老人和5个孩子组成的“留守大家庭”已发生过两起女童掉进水塘、粪池淹死的意外事件。惨痛个案的背后是沉重的现实。据统计,全国每年有5万多名儿童非正常死亡,意外伤害发生率是美国的2.5倍,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2013—2014年“全国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研究”调查显示,一年中全国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且放假离校是高发期,其中暑期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是溺水。除了溺水、车祸、跌落、中毒、割伤、烧(烫)伤、触电等导致的伤亡,留守儿童被殴打、虐待和性侵的几率也很高。在一些地方,留守儿童成为犯罪分子实施勒索、抢劫、拐卖等侵害的主要对象,并容易因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或社会闲散人员引诱、教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孩子们的“悲剧”是“家庭之殇、社会之痛”。

二是会产生冲击伦理道德底线的“连锁反应”。我们实地调研的贵州毕节七星关区,2012年、2014年、2015年接连发生5名留守儿童垃圾箱内死亡、多名留守女童被教师性侵、4名留守儿童家中服农药自杀的重大恶性事件。这些事件中,同时伴有家暴、遗弃、虐待、重婚、师德沦丧等严重冲击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底线的关联问题。让人更为担心的是,一些地方“一个老人带六七个小孩”“大孩子照顾小孩子”的情况在持续增加,不少人把孩子扔给政府和学校就外出打工,有的甚至常年不管不问,孩子的健康和衣食起居全然不顾。

三是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症结还在于“内因”。福建建宁县客坊中心小学组织全校180余名留守学生的心理测试显示,85%的孩子具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这在6000多万留守儿童中很具有代表性。关爱的缺失让正处于身心快速发育期的留守儿童,有强烈的被忽视甚至被遗弃的伤害感,许多孩子出现了性格孤僻、心理失衡、焦虑自闭等问题,不少孩子与祖父母等实际监护人沟通不畅,易产生反叛等故意偏差行为,甚至自暴自弃,从而沦为“问题学生”“不良少年”。他们从小埋下了误解他人和仇视社会的“种子”,极易在不良诱导下走向违法犯罪。据测算,未来10年现有留守儿童的90%都会流入城市,如果不予以及时矫治和干预,相当一部分长大后会因童年经历演变为“社会边缘人”,这将给社会和谐安定留下重大隐患。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务之急,必须由政府负起主责,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想方设法尽快构建起一套管用好用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路径”探讨和现实问题

留守儿童乃至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现象,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较长时期的阶段性社会问题,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多年来,国家通过采取法律的、教育的、福利的、社会的手段,进行过不少探索和努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都是零散的、碎片化的,缺乏系统设计和制度安排。最近,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框架意见,有关机构和专家也做了不少“路径”探讨。从宏观上看,现有提出的制度性安排,方向路子是对的,是管根本和长远的。但如何让制度安排更加贴近现实,解决急迫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观其利”“言其弊”,使好制度真正落得了地,尽快发挥作用。

(一)强化法定监护责任问题。运用法治手段保护留守儿童权益的导向完全正确,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比如新西兰等国家要求14岁以下儿童不得独处,在美国有“父亲当众打孩子一耳光,坐牢6个月”的现实案例,韩国则对性侵儿童的实施化学阉割。其实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也对父母的监护责任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剥夺监护权的7种情形。但由于比较原则,多年来难以执行落实,被社会舆论戏称为“僵尸法条”。要看到,国外法律的威慑力来源于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全民法治意识,而在我国多数农村地区,法律观念还比较淡薄,打骂、虐待孩子的陋习仍大量存在。同时,随着男耕女织小农经济和家庭传统观念的逐步解体,采取法律手段剥夺监护权,反而给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解了套”,尤其在当前政府加大关爱儿童力度的形势下,有的甚至干脆把孩子“甩包袱”给政府一走了之。在实地调研中,地方政府对这种执法后的“尴尬”就很有顾虑,他们认为在农村地区培养守法意识还需要一个过程。

(二)在学校开展关爱服务问题。我国义务教育普及率接近全覆盖,将学校作为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阵地”应当说十分有效,也是很多外出务工输出地的普遍做法。现在不少地方开展的“控辍保学”,打造学、吃、住、乐“四在”校园,送医入校,加强安保等措施,为农村留守儿童在义务教育年龄段提供了温暖安全的“避风港”。但目前看,放学后的管理还是个问题,即使是大量兴建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在“双休日”特别是寒暑假也存在监管空白,老师不可能24小时盯着学生。现在有相当部分学校普遍反映老师负担过重、待遇却跟不上,一些山区小学的校长干脆因责任风险太大提出辞职。

(三)加强福利保障问题。留守儿童中有不少仍处于生活无着的困境之中,的确需要加强福利保障。但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外出务工父母收入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不断加强,很多农村留守儿童缺的不单纯是生活保障,更需要亲情关爱、精神支持和生活陪伴。而这正是行政化的救济救助、走访慰问等方式解决不了的。比如贵州毕节自杀的留守儿童,家里养着好几头猪,有上千斤玉米,3000多元存款,还有700多元政府救助金没有去领。从孩子的遗书及有关情况看,父母的漠视遗弃固然是推动这些孩子走向极端的“主因”,但自杀行为发生在干部们多次上门之后,也值得深思。谁该去上门,上门为留守儿童做些什么?显然仅靠干部上门送温暖发救济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士关爱孩子们的内心世界,这正是福利保障的局限所在。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问题。积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团体、社会工作者等参与帮扶留守儿童,是一条整合资源、就近服务的捷径,能够为留守儿童多提供一道来自社会的“关爱屏障”。但是就我国农村地区的现状而言,留守儿童多、资金投入少、服务组织少、专业志愿者少、活动场所少的“一多四少”问题,与城市地区拥有大量的“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机构和服务资源形成了巨大反差,城市里很容易搞起来的各种青少年课余文化体育活动,在农村地区就很难开展,如何引导社会力量下乡入村,与家庭、学校合力形成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化教育和监护体系,是一个亟需解决的课题。

(五)政府应急处置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提出要建立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沟通媒体、引导舆论。这是现代服务型政府应当具备的能力,但应考虑机制的常态化和可持续性,不能“矫枉过正”、总是处于“临战状态”。比如多次遭遇留守儿童突发事件的毕节市,当地政府在上级领导和舆论的压力下,一把手亲自挂帅,层层签订军令状,搞“七长”责任制(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校长、村长、师长、家长)、“双线”(政府和学校)管理,把各级各方面的力量都发动起来,采取了严防死守、“人盯人”的做法。基层干部反映“连村委会都经常24小时连轴转,大家快崩溃了”,这样的机制显然难以持久。政府的应急处置关键是要形成从基层到县市级政府的常态化管理与预防机制,在基层要“有眼有手”,并借助信息化平台,动态掌握每名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防患于未然。

可以说,上面的几种“路径”探索,都是从制度设计来考虑的,共同特点是治病根、利长远,但都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制度“漏洞”和现实问题,必须根据基层实际加以调整完善,防止在落实过程中变成好看不管用的“空中楼阁”。

三、就地取材搭建留守儿童“家门口”的关爱平台

从制度上、根子上来解决问题无疑是好的,但落地生效还要有个过程。如果能利用农村社区现有设施和资源,把学校、家庭、村社等作为支点,通过“小改小革”、小投入换大效益,用爱心编织出一张就近就便服务的“安全网”,也不失为解决当前急需的务实之策。为此,我们总结提炼了一些部门、地方在服务留守儿童、养老助残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为构建立足基层的留守儿童服务“平台”提供借鉴。具体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加快推动“儿童快乐家园”平台建设,为留守儿童打造形式多样的“少年宫”。由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儿童快乐家园”项目,主要向社会募集公益资金,首期投入1500万元,建设150个为留守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平台,每一个点开办时给5万元资助,但不是给现金,而是向网商采购电脑、图书、文体用品、玩具等硬件设施,直接配送给试点地方,由当地聘请专人(如退休教师、村委会人员等)管理,为孩子们提供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这个模式的最大好处,就是引入了社会力量的“源头活水”,逐步激活目前由妇联等人民团体建立的8万多个“儿童之家”,打造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遍布城乡的关爱服务网络。城市儿童有“少年儿童文化宫”,农村更应加强以“儿童之家”为基础的“儿童快乐家园”建设。我们建议:除了引导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动员社会捐款捐物加快建设外,中央和地方财政也应当给予一定的支持,投入的重点应放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还要充分利用各部门现已举办的各类服务平台,比如教育部门的“留守儿童之家”、共青团的“留守儿童自立自强中心”、文明办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卫计委的“亲情聊天室”等,动员教师、乡村医生、大学生村官、巾帼志愿者、专业社工等各系统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沟通交流、相互借鉴,多做探索创新,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贴心服务。

第二,鼓励留守家庭结成“互助之家”,邻里守望照护留守儿童。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已初步形成了留守儿童家庭间的“互助模式”。比如毕节市海子湾镇插枪岩村,村民大多有血缘关系或同属一个少数民族,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一些相邻的家庭之间就以“口头协议”方式,由一家不外出打工的夫妻照料2—3家外出务工家庭的孩子。海子湾镇为支持村里工作,还专门建立了驻村“六员”(驻村工作员、安全巡逻员、卫生监督员、民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工作机制,为留守儿童“互助家庭”提供日常生活和安全卫生保障。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应鼓励支持这种留守儿童家庭间的互助服务,在亲情互助基础上,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逐步发展成社会化的家庭寄养服务模式,以适当形式明确一些法定义务和报酬,充分调动家庭及村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形成遍布村寨的“关爱家庭”服务网络,使留守儿童在相对熟悉的家庭氛围和生活环境中成长。同时将其与学校教育和课余活动相结合,让邻里守望、家庭互助和学校支持共同发挥作用。

第三,借鉴“互助养老”模式,帮扶留守儿童自助互助。互助养老(也称“互助养老院”)是以建制村为单位、村级主办的养老新模式。它充分利用集体资金、闲置房产等,由村集体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衣食医由老人和子女保障,老年人根据年龄和身体状况互相服务、共同生活。这种模式最大的好处,就是适应农村老人“离家不离村”的养老需求、符合农村物力财力实际条件,每年集体开支仅几千元,老人每月只需花几十元,村集体经济好的中午还管一顿饭。为推广这一做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13—2015年已累计投入30亿元,建设10万个“农村幸福院”,大力支持互助式养老,主要服务对象是5000多万留守老人。目前该模式已在山西、内蒙古、湖北、陕西、甘肃等10余省份推开,仅河北省就建立起2万多家,覆盖了40%的建制村。这种模式值得借鉴,稍加复制改造,完全可以用于为留守儿童搭建服务平台。我们建议:一是在中西部地区尽快建设起一批留守儿童“阳光互助之家”,逐步扩大覆盖面。鉴于留守儿童的总体规模和分布,与留守老人比较接近,中央应考虑在资金投入、机构建设数量和标准上同等对待。二是支持各地把村镇废弃学校、厂房、农村书屋等公共设施充分利用起来,让“阳光互助之家”尽快落地,为孩子们提供集中学习和相互照顾的场所,实行以大带小、以强助弱,增进交流、共同成长。三是根据孩子数量,每村安排2—3名不等的留守妇女作为监护照料人员,让她们配合学校和村里管好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及时发现孩子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解决,填补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管理服务空白。照料人员待遇以购买服务形式每人每月发给一定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这既解决了儿童照料问题,又为促进留守妇女就业打开了渠道。

第四,创新推广“四点半课堂”,丰富留守儿童课余文化体育生活。“四点半课堂”是城市社区为解决双职工下班无法及时接孩子问题,开展的一种社会服务形式。它是课堂教育的延伸,可以更多的结合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和活泼好动的特点,组织丰富的文化体育等活动,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也很快被推广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在实地调研中就看到不少,效果很好。我们建议:一是加快推广农村留守儿童“四点半课堂”,上学时应以学校为主阵地,放假期间应延伸到“儿童快乐之家”“阳光互助之家”及留守儿童“互助家庭”等。二是在开展文体活动的同时,也侧重组织一些寓教于乐的安全防护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活动,积极发动女干部、女教师、女企业家、妇代会代表等爱心人士,定期参与“四点半课堂”,结对做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做近距离的关爱关心和沟通引导。三是要鼓励放假期间大批有体育、音乐和文化特长的志愿服务人员下乡为留守儿童服务,寒暑假期间,在不同学校、村落间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及竞赛,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加。

第五,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留守儿童虚拟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分散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管理服务十分必要,总结一些地方的工作经验,我们建议:一是提供信息定位和应急处理服务。针对一些已出现严重的心理及精神问题,甚至有自残自杀行为的留守少年儿童,要及时进行管控干预,可以借鉴开展社区矫治的工作模式,参考为重残儿童、失能老人配备的一些“电子腕带”“定位书包”“一键报警手机”等设备的做法,对重点对象随时跟踪定位,及时了解需求、处理危急问题,对有特殊需求的留守残疾儿童要及时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精神卫生保健和托养服务。二是架起亲子沟通的“爱心桥”。依托乡镇、村卫生计生等系统的视频设备,建立QQ群、微博、微信等,在村寨普遍设立亲情热线电话,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情沟通,对残疾儿童、特困儿童可上门安装家庭式“亲情电话”。三是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关爱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逐步完善以县(区)政府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在建立完善当地所有留守儿童电子档案数据库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服务重点难点,合理分配调度县(区)、乡(镇)、村等各级的管理服务力量及社会资源,不断扩大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水平。

以上这些做法,都是有关部门和地方已经在做的,共同特点是贴近实际,易推广、易复制,可操作性强、见效快,既可以单独做,也可以结合起来做。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但都还是星星点点,比较零散,多数尚未上升到政策层面,迫切需要将上述模式进一步总结提炼,加快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实施推广,逐步构建起惠而不费、可持续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总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必须将顶层制度设计与搭建基层服务平台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两手”发力、打出“组合拳”,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综合显效,尽快构建起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和乡土文化的关爱服务体系,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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