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实现开发区的再开发

实现开发区的再开发

时间:2022-07-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陈 彬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可以讲是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先导的。漕河泾开发区目前拥有中外高科技企业及研发、服务机构1200多家,其中6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和研发机构,内资企业600多家。开发区每平方公里实现销售收入290余亿元,单位面积经济效益居全国开发区前列。“科技绿洲”是漕河泾开发区引进国外先进理念、规划、标准,实施国际园区战略的重要区域,位于开发区在闵行区域内的虹桥镇新桥村。

陈 彬

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可以讲是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先导的。经过近30年的发展,经济开发区自身的发展也遇到了各种问题,如何突破发展的瓶颈,实现开发区的再开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在突破“科技绿洲”征地动迁瓶颈的探索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前身是1984年启动的国内首个微电子工业区,1988年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1年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3年被批准在园区内设立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初期规划面积5.984平方公里,位于上海西南部,地跨徐汇和闵行两个行政区,东至桂林路,西至新泾港(静安新城东),南至漕宝路,北至蒲汇塘(吴中路南)。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在闵行区浦江镇扩区建设规划面积为8.3平方公里的浦江高科技园,形成漕河泾开发区“一区一园”的发展格局,规划总面积为14.284平方公里。

经过近30年的开发建设,漕河泾开发区发展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电子信息为支柱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航天航空、环保新能源、汽车研发配套为重点产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产业的格局。漕河泾开发区目前拥有中外高科技企业及研发、服务机构1200多家,其中6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和研发机构,内资企业600多家。2011年,开发区实现销售收入2331.6亿元,工业总产值1178.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超过752.5亿元,税收64.9亿元,在上海市2.27‰土地面积上,年创造了全市3.92%的GDP,4.28%的第二产业增加值,3.71%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和4.09%的进出口额。开发区每平方公里实现销售收入290余亿元,单位面积经济效益居全国开发区前列。

“十二五”期间,漕河泾开发区本部区域建设将全面完成,其中需要重点加快开发建设的特色产业园区是“科技绿洲”,这也是漕河泾开发区本部区域5.984平方公里中最后等待开发的土地。“科技绿洲”是漕河泾开发区引进国外先进理念、规划、标准,实施国际园区战略的重要区域,位于开发区在闵行区域内的虹桥镇新桥村。园区规划面积60公顷(900亩),按照国际一流的开发理念,确定了智慧高地、科技前沿、全方位服务、世界级、国际标准、中国特色的建设目标。在科技绿洲内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的研发设计、地区总部、营运总部和管理总部等项目。2001年3月,漕河泾开发区和英国宇航集团、阿灵顿公司合资启动了“科技绿洲”项目,受到国际、国内同行关注和中外企业家青睐,客户纷至沓来。园区分五期开发,其中首期和二期已于2002年建成,实际完成开发10.5公顷(157.5亩),并于2007年全部租售完毕。截至2010年12月,科技绿洲已成功引入荷兰飞利浦公司、美国亚什兰投资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民航信息集团等总部型项目。但由于受动迁的瓶颈制约,造成科技绿洲三期、四期开发进度的一再推迟,难以落实引进项目。

形成“瓶颈”现象的显性原因是2003年“镇保政策”出台。开发区在此之前征地“农转非”实行“农民变职工,土地换保障”的“城保政策”。然而,实施“镇保政策”之后,变成了“土地换保障,劳力进市场”。而且,在待遇方面也有明显差别,以2008年为例,当时按“城保”待遇,在漕河泾开发区征地吸劳人员的最低上岗工资为960元/月,而按“镇保”待遇是由征地吸劳人员自谋工作岗位,只发两年生活费,每月425元。在医保待遇、退休待遇、就业待遇等方面都是“今不如昔”。因此,“镇保政策”出台以后,漕河泾开发区在虹桥镇新桥村的动迁就难以推进。

发展“科技绿洲”的开发建设,先要完成开发区在闵行区虹桥镇新桥村1000余亩地的动拆迁工程。其中700余亩建设地块,规划建设科技绿洲三期和四期;300余亩住宅地块(作为动迁居民安置房)。在这1000余亩地上有1000余户居民,330余家企业,还有2万多名外来人口。此地域治安环境复杂,曾有过一天内“110”出警上百次的记录。

与此同时,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劳动力安置费大幅提升。在1990年代,一个劳动力的安置费3~4万元,到2007年,给个30~40万元也没有单位愿意接受。二是房价大涨。1990年代的房价,每平方米3千~4千元可以买到带装修的新建商品房,现在同样地段的带装修商品房要卖到每平方米3万~4万元;三是动迁安置面积大幅提升。从12平方米起,升到24平方米,又到36平方米,再到45平方米,现在达到60平方米。另一方面是周围农村集体和个人的“楼宇经济”、“仓储经济”的收入也在大幅提升。我们要动迁的新桥村,在1997年已被列为上海市综合经济实力百强村,2002~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特色亿元村,2006年被列为上海市经济实力百强村第三位。1998年,新桥全村农业劳动力人均收入已经达到了2.2万元。2006年,新桥村实行的农民退休年龄是:男,55岁;女,50岁,每人每月660元。而且,农民家庭自建的“小房子”(无证房)出租收入也很可观,一般家庭每月都有3千~4千元的收入。甚至还有每月上万元,两、三万元的。有一户农民利用自留地和河滩,自建了五十多间房子,每月有1万多元的房租收入,还建了一个“公共厕所”,每月还可收入600元。如果动迁了,这些收入就没有了。这些实际情况不断增强着动迁的难度,使瓶颈变得更为狭窄、坚固。

我们深入分析“镇保政策”与被征地补偿期望值的差异,以及差异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从宏观层面上看,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开发区功绩卓越。但是经历30年的改革开放和开发区的发展,城乡、工农、政府与企业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变化,确实存在着不尽合理的矛盾。突破瓶颈的根本点在于探索和设计新的利益平衡和追求,突破“镇保政策”的利益格局,调整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在合理安置征地农民的前提下,探索保障各方和谐关系和利益合理分配的办法,营造出一个经济与社会协调并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发展与环境同步提升的局面。只有将“和谐开发区”作为我们的发展目标,我们才能使开发区的再发展能够破茧而出。

为此,我们实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在汉语中“征”字的解释大多代表国家行为,而被“征”的对象只能服从。根据我国土地法的精神,漕河泾开发区使用虹桥镇新桥村的土地,属于国家征用的性质。开发区根据征地批文,经过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的评估鉴证,签订征地“大包干”协议,对原生产队付出补偿金后,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把农民变为居民,“买断”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这本是合法合理、顺理成章的事,似乎没有异议。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发展、效益增量显著的虹桥镇地区,或者讲在新桥村,从领导到老百姓,都可以笃悠悠地谋求更多收益的时候,我们用一个“征”字,给点钱,把他们的“摇钱树”——土地“买断”,这事还能没有异议吗?用农民的话来说:“你们开发区如果不赚大钱,没有暴利,那你们开发它干什么?我们不是不会赚钱,土地不给你们,我们的日子更好过”。

在漕河泾开发区的开发过程中,囿于资金、招商等客观条件,我们实行了“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稳步推进”的方针,这一方针,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杜绝土地抛荒现象方面,起到了有效的保证作用。与此同时,对于征地范围内尚未动迁的土地实行“冻结”,即在规划、工商行政、房产交易方面,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不得分立房屋租赁户名。这对于开发区锁定土地开发成本起到了保证作用。但同时,对于村队的经济发展是起到了限止作用。打个比喻来说,这好比是开发区和新桥村“订了亲而没有娶”,新桥村养着大姑娘还要拒媒婆,相互之间不可能情投意合。因此,在新的实际情况下,在老百姓经济意识、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大大增强的形势下,我们的观念必须突破,必须把我们的规划和未来的发展,建筑在与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之上,这才能形成合力

2008年4月,我们和虹桥镇签订了区镇合作和谐发展联盟协议书。协议约定,共同推进新桥村的征地动迁工作。其中,共建平台:包括动迁维稳、合作招商、环境质量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消防安监共管;共享成果:加强开发区建设招商与虹桥镇经济发展的关联度,推进企业税收属地化。共同争取建立“开发区建设发展资金”。开发区支持虹桥镇政府社区公益事业,促进社会稳定,给予财力支持;共谋发展:共同探讨研究提升对开发区内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完善投资环境,充实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内容,共同创建发展(开发区、虹桥镇)和谐社区。

在“区镇合作协议”的基础上,2009年4月,虹桥镇党委、政府部门组建了4个撤队工作组和400余人的动迁工作队伍,全镇各级领导干部全部到第一线,采取“周密部署、宣传动员、包干到户、联合整治、司法裁决”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夜以继日,依法、有序、快速地展开了撤队动迁工作。

我们根据区镇合作协议,由虹桥镇社会保障所拟出《新桥村征地劳动力社会保障方案》,突破“镇保”和“城保”差异的困扰,采用变通办法,通过“合法”入口,先办“镇保”;再上“合理”台阶,再办“城保”。具体操作办法:一是先办理“镇保”手续,办理“农转非”,开发区承担“镇保”费用;二是由镇、村设立的管理机构(公司)办理录用,让“农转非”中符合就业年龄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可有1280余元的最低上岗工资,进入“城保”,开发区承担镇、村管理机构(公司)逐月支付的相关费用。三是由开发区负责,在此同时努力创造和争取上岗就业的条件,推荐“镇保”人员上岗,逐步减少费用支出。通过这项办法,我们合法合理地把“镇保”过渡到“城保”,让老百姓社会保障待遇不走倒退路。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7月1日,我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我们在2010年4月,对纳入“城保”人员已经全部办理社会保险,提早一年,做到了全面接轨,全额缴费。

开发区的这一举措,每月的支出是200余万元,每年支出约2500万元。如果取就业年龄的中间段为35岁计,(女16岁~50岁退休;男16岁~60岁退休)那么,开发区就要支付20年,约5亿元。由此可见,如果不采取变通办法,若要“农转非,走人”,起码先要付出5亿元;如果采取变通办法,每年的2500万元,超出了“镇保”办法的成本,资金如何落实呢?

我们发挥了区镇合作机制的优势,由开发区和镇政府共同努力,广泛听取动迁居民的意见,努力争取市、区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从提高动迁居民安置基地的容积率入手,把原先规划设计的多层动迁安置房,改为小高层楼,并且根据本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增设了居民红白喜事用房、家政服务站用房、老年活动室等用房,共计增加了1456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增加了25507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其中,规划了1547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商业用房,作为失地农民上岗就业培训基地,可以解决大约800名当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增加的1456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可售25000元计,就是36422.5万元;增加的25507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可售30000元计,就是76521万元。两项之和,共计约11亿元。这样,我们不仅突破了瓶颈,还取得了保持常态运行的资源。

在动迁房安置的补偿方案方面,我们根据虹桥镇农民居住房原有面积的现状,制订了新的补偿标准,以3口之家为例,人均60平方米,可安置1大套、1中套(如有已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可安置2中套,1小套房)。在动迁中以搭配的方式,安置房屋。三口之家,至少可以安置1套小高层大套房和1套多层的中套房。如果小高层大套房自己住,那么多层中套房可以有每月4000元以上出租收入。如果是五口之家,可以安置1大套,2中套。从经济方面考虑,能使五口之家住在128平方米的小高层大套房里,将2个中套出租,每月有8000元以上的收入。在房型的设计上,我们已考虑到这一因素,在128平方米的小高层大套房内,设计有两个卫生间,客厅和两间卧室均为朝南房间,突破了以前动迁安置房型紧凑、偏小的定式,提供了方便“三代同堂”新格局。

而且,有了区镇合作机制的优势,村级经济得到了加强,镇政府、村委会更为注重保障民生。2011年,新桥村民生工作共计支出1345.2万元。这其中:春节走访困难家庭、军属、台属、老干部、住敬老院村民;探望生病住院村民;资助村农民户学生教育费用;组织全村村民体检;发放退休村民生日费;70岁以上老人高温费;重阳节向老人发放慰问金;组织退休党员开展“七一”参观学习活动;发放特困医疗救助金;新家园建设奖;和谐虹桥奉献奖等。这些做法让新桥村的失地农民实际感受到,开发区的征地动迁,带来了好日子。

所谓“笃底”是上海虹桥地区的本地话,有点“一锅端,散伙”的意思。在此,“笃底”一词也很形象。征地撤队工作启动后,由村民代表分成各小组,清点集体财产,张榜公布各村民的农龄。从人民公社成立起到撤销生产队时,所有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村民的农龄都列入集体资产的分摊。然后把集体资产和征地补偿款分发的那部分资金发到农民手上,原生产队的集体经济就“笃底”性地分完了,生产队也随之撤销。撤队之后,紧接着的是农民宅基地动迁启动,农村地区世代沿袭的作息同地、祖辈传留的亲邻关系都要分离,彼此各奔新居,的的确确是“笃底”。

根据区镇合作协议,开发区和镇、村领导在撤队和动迁工作推开之前,重点研讨了如何防止“散伙”、“笃底”的做法和情绪蔓延,把合作建设新社区工作贯穿到动拆迁的始终,并采取了以下落实办法:

一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始终组织发挥村、队干部的带领作用,配合镇撤队动迁工作小组,上门到每家每户讲清政策办法,摸清实际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家庭病困问题。把动迁工作作为当好“老娘舅”的职责,尽可能地把动迁作为解决综合性、积累性矛盾的机会。让老百姓经过动迁,在与干部、亲邻、朋友真心沟通,达成共识,兑现承诺的基础上,摆脱“陈芝麻烂谷子”的纠葛,以全新的起点,进入新环境。

二是村级集体资产有发展,开发区对于村企业的安置用地负责动迁、腾地到位,提供新桥村即可启用的建设地块。新桥实业公司(股份合作),对于原村(股)民按入股分红,对于不入股的原村民也享受公司集体福利。具体做法是:1,成立民生办公室,主抓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制订民生福利工作手册,拟定了新的《新桥村村民福利享受范围及标准》,详细规定各项民生保障措施的实施方法和程序,规范开展民生工作;3,设立民生基金,制定基金使用规则,进一步扩大民生保障政策,调整村扶病救助、补助比例,扩大受益面,切实帮助大病困难家庭渡过难关;提高学生教育补助金额。在动迁后,村委会装修了新的老年活动室、医务室等,为村民的看病就医和娱乐活动提供方便,并同开发区一起出资整修扩建了两处原生产队的“红白”餐事场所,可分别会餐50桌,保留了村民的风俗习惯。

三是开发区和新桥村合作建立物业管理公司,充分发挥区镇合作的优势,共同管理好动迁居民的安置小区。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新桥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居委会,创建了“村居共建”的工作模式,设立了“新家园建设奖”,将原护村队每月300元的护村费,改为新家园建设奖,鼓励村民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小区的建设管理。组织了四支队伍:一是信息员队伍,由原生产队的老龄组长、妇女小组长组成,配合村委、居委开展各条线的工作。二是楼组长队伍,由自愿为社区服务的居民组成,参加居民代表大会,收集反馈居民建议意见,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三是保洁队伍,维护楼道整洁干净,提高小区环境质量。四是治安应急队伍,开展日常巡查,排摸社区治安和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维护小区稳定环境。通过这些队伍的组建,村、居委能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做好汇总分析,有效提高了社区管理的掌控力度,充分发挥村民参与小区建设管理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同时增加了就业岗位,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

通过这些实事,使撤队动迁工作成为在区镇合作基础上,动迁居民安居乐业奔小康的新组合。

在实施上述“突破”的过程中,我们的动迁工作也取得了重大突破,2011年10月,500余户动迁居民搬进了小高层电梯房新居(动迁居民安置小区三期)。加上原已入住一期和二期多层现房的动迁居民,已有1200套房内已经入住。在2012年内,共计30万平方米,分为四期建设的动迁居民安置小区可以全部建成。

到目前为止,科技绿洲三期地块上的居民动迁签约已经全部完成,建设启动在即。我们的“突破”所求,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得到升华,开发区是有域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共同价值观是无域的。开发区是我们国家在特殊的发展时期的产物,开发区生命周期的延长,在于开发区对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的能效。把突破瓶颈的危机,变成创建和谐开发区的机遇,这是我们开发区人进入新的创业阶段应有的眼界和境界。

(作者系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土地管理部副经理、上海卓越管理中心第23期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学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