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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技术扩散与技术转移的对策措施

时间:2022-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技术创新的扩散可以是市场自发的行为,也可以是政府主动推动的结果。政府促进技术扩散与技术转移的政策就是要通过各种政策手段促进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技术扩散。而技术扩散就是实现航空科技成果转化的必经阶段。他认为,真正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是技术创新的扩散。

  技术创新的扩散可以是市场自发的行为,也可以是政府主动推动的结果。相对而言,前者扩散的速度较慢,而后者扩散的速度较快。即使是自发的技术扩散过程,政府也可以通过技术扩散环境塑造来加速这一过程。中国政府由于其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在区域创新体系和技术扩散体系中往往扮演组织者的角色,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促进技术扩散与技术转移的政策就是要通过各种政策手段促进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技术扩散。要实现大飞机项目对上海的经济带动效应,关键是要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大飞机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而技术扩散就是实现航空科技成果转化的必经阶段。

  技术扩散是指创新技术使用范围的扩大,而技术溢出则是技术创新影响范围的扩大。我们把这两种技术创新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统称为技术扩散。根据弗里曼的“新技术创新体系”理论,虽然重大的技术创新或者能够形成新技术体系的技术创新群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是十分重要的,但它仅仅能够起到“引擎”的作用。他认为,真正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是技术创新的扩散。因此,我们只有充分利用大飞机项目所产生的技术创新,并把这些创新“扩散”并运用于社会经济的其他部门,才能够真正发挥大飞机项目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效应。

  那么地方政府在促进航空科技创新扩散的过程中可以做哪些工作呢?政府可做的工作很多,但关键是要抓住主要矛盾,把有限的政府资源运用于影响技术扩散的主要因素上,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来说,我们认为,政府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着力推动航空科技创新的扩散。

(一)大力发展航空工业集群,促进非正式技术溢出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距离是在微观尺度影响技术扩散最主要的因素,且技术势能的强度具有明显随距离增大而衰减的特征,因此产生了高技术企业的空间集聚现象。航空产业集群为参与飞机研制的各个单位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是技术溢出与技术扩散的最有效模式,因此为了扩大航空工业的技术溢出效应,构建航空工业集群就成为首要任务。具体的途径包括:创建航空科技开发区、科技园,形成航空产业集聚区;培育航空科技转移、转化中心,创建航空科技与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与交易市场;创建国有航空实验室和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鼓励航空工业企业成立科技研发中心,大力引进国外航空工业企业分支及研发机构;完善航空科技研发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完善航空科技工业创新网络;促进航空科技工业与其他高科技产业的融合发展等。

  集群形成的标志就是在集群内部形成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流动的网络,这就必须有各种交流平台。集群内部各个主体之间相互依赖,它们共享由它们自己创造并不断扩大区域的商业机会。不断增加的合作使得区域内部的不同主体可以共同面对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科学技术的产业化,促进技术转移,支持创新创业。

(二)加大政府工作力度,拓展技术创新正式转移的途径

  正式的技术扩散包括政府的科技推广、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交易、许可证生产、技术转让、专利授权、高科技生产装备及产品的销售、人员培训、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在这些方面,政府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促进航空科技创新的扩散。

  1.鼓励成立航空科技开发、应用与推广的专门机构

  航天科技的开发、应用与推广涉及很多方面,为了提高航天科技推广应用的效率,促进航空科学技术在产业内和产业外的转移,必须成立专业化的推广机构,建立相应的技术推广转移平台。由这些机构专门负责航空新技术的转移开发与推广工作,并为之配备相应的人员和预算资源。那些大型科研机构都应建立技术开发、应用与推广的专门机构。这种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一方面把航空科技工业的先进技术向全社会推广;另一方面收集国内外的技术信息,把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向航空企业内部推广,以实现技术的双向应用与溢出。

  2.鼓励企业间的合作与产学研结合

  鼓励航空工业企业与其他民事部门企业、科研院所等进行联合开发;鼓励通过技术入股、合资经营、联合研发等多种方式,实现大飞机相关技术的转移与推广应用;鼓励产学研结合。要充分发挥大飞机项目对区域经济的可持续贡献度,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大飞机项目带动的科技进步来实现。而要获取可持续的科技进步,则必须实现产学研的结合。加强大飞机研发团队与大学科研机构、生产制造企业之间的沟通研讨,使各种创新性思想、技术、观点有机会产生碰撞,这是实现持续的科技进步的重要保证。航空产品作为高科技产品,必须有大学、科研机构的参与研发,这样才能够实现产学研几方的优势互补,同时也可以实现技术的溢出和扩散。为此,就必须对产业界、大学、科研机构的研发行为进行必要的协调,以达到协同攻关的效果。大飞机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也需要通过产学研进行二次创新和产业化。

  美国为了支撑加州南部飞机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在这一地区建立了大量的实验室,如喷气推进实验室、兰德公司、圣巴巴拉研究中心、休斯马里布研究中心等。因此,我国要通过合理的机制体制设计,对国内的航空、航天及相关学科的研发、生产资源进行整合,联合攻关,用“一个拳头”出击。世界上各个航空制造业中心(如洛杉矶、图卢兹、蒙特利尔等)都建有这样的产学研互动的网络体系。

  为此,我们必须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股份制、委托、成果转让、知识产权许可等方式,建立产学研技术战略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共建研发中心、联合培养人才、高校创办自己的孵化器和创业企业等。如鼓励院校积极参与厂所难以解决的一些关键技术的攻关,与厂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建立厂所与高校人才交流制度,组织科研院所、校的科技人员分期分批带项目到企业开发机构挂职、代职,组织企业科技人员定期到科研院所、高校工作进修等。从长远来看,通过科研院所办高科技产业集团和企业(集团)办研究所、吸收科研人员这两条殊途同归的道路,可以较好地达到从体制上保证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目的。航空工业公司可以把自己的基础研究、产品测试、人员培训等外包给地方科研院所及大学培训机构。美国大型航空工业公司也拥有广泛的研发资源,它们往往与其他企业、国家实验室、大学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发活动,它们中的大部分都建立了自己的技术转移办公室,以跟踪大学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其他企业和领域的技术进展情况,发现其潜在的商业价值。

  大学通常通过三条途径服务地方创新:提供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企业家精神;帮助产业界解决技术问题,或者是建立联合实验室;创建大学衍生企业(spin offs or firm formation),特别是自己研发成果的产业化。产业界则依靠大学研究更新现有技术或产品。政府则努力为企业获得大学帮助搭建平台,为企业和大学研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或者是政府直接组织大型的研发项目以促成企业与大学的合作。

  为了促进提升本土创新能力,中国政府要求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大学都要致力于提高我国产业科技水平,在知识社会中,培育国际一流大学,并鼓励大学在区域创新中扮演领导角色越来越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让大学成为新理论、新技术、新发明、新企业不断涌现的“源泉”,要改变目前大学科研与现实需求脱节的现状,要让大学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的选择必须针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必须强化大学服务社会经济的功能。积极培育创业型大学(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这种大学应具备如下几个特点:(1)主动实施技术转移和基于高科技开发的创业活动;(2)有充足的科技研发资源投入,并向所在区域扩散、转移知识创新,对区域产业和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3)创业在人们的思想意识形态中被广泛接受,并有系统的支持体系,有大量的教师参与创立高科技创新型公司,由大学衍生出或运营的企业深刻地影响着所在区域产业的发展方向及其主导产业;(4)建立有大学与产业联系的相关机构,如技术转移办公室、技术许可办公室、产业与大学合作委员会等。

  创业型大学以发展高科技、开拓新产业为己任,承担了发展国家和区域经济、创造新的工作机会、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创业”的历史责任。

  可以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把企业的技术攻关需求作为大学的科技攻关项目。根据相关协议,大学必须向成员企业展示最新科研成果,并向成员企业优先转让这些成果;在科研项目选择和人才培养方面,大学应该考虑企业的需要;同时成员企业应该首先向签约大学发布技术需求和技术难题,并交由签约大学解决。

  3.鼓励航空科技的二次开发与技术转移

  航空工业作为高科技产业,其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整个国民经济基础的技术水平和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因此必须做好航空产业的技术转移工作,为航空科技寻求在其他产业领域的应用。为了促进航空科技向民事部门的转移,美国航天局专门成立了航天科技转移办公室,并与民事部门一起参与航空航天科技的二次开发。1962年,美国航空航天局首先设立技术转移和应用的推广机构——技术应用项目组(technologies utilization program)。其目的就是为航天科技寻找在民事部门应用的机会,并与私人部门开展航天科技转移和应用的合作。此外,美国航天局在推广航天科技时采用的一些方法值得借鉴:编制航天科技发明的手册,帮助实业界了解这些科技发明的信息,在科技发明者与科技使用者之间架起桥梁;为航天科技发明申请专利,为科技发明者提供奖励;建立专门的航空航天技术交易市场,为航空航天科技成果的转移建立载体、开拓渠道、创新转移方式。

  技术转移成功与否还取决于技术本身的成熟程度和产业化、市场化程度。只有那些相对成熟、产业化和市场化前景较好的技术才最有可能实现转移,因此必须通过技术的二次开发提高航空科技的成熟度和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航空航天科技具有很强的资产和技术专用性,如何让这些科技成果应用于民事部门,使这些“天上”的技术“落地”,还需要我们对某些航空航天科技成果进行技术的二次开发。我们必须根据“地面上”的市场需求、运用环境、生产设备和技术过程等对这些技术进行必要的改造,这样才能够生产出既能满足市场需求而又成本适度的产品和服务来。为此,建议国家可以设立一笔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航天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为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航空航天科技的二次开发,航空航天科技部门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关于航空航天科技的科技信息,以便为航天科技市场化提供可能。通过对航空科技的“二次开发”,降低航空科技的技术门槛,提高航空技术的标准化程度,

  案例7.1 航空科技二次开发应用的典型案例

  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凭借在航空机轮刹车系统研制方面的优势,建造了以汽车刹车系统为研制生产的多条生产线。汽车制动系统产品成为桑塔纳、切诺基、重庆长安、昌河、松花江、天津大发、一汽捷达、飞虎、福达、云雀等车型的主要配套供货商。

  保定惠阳航空螺旋桨制造厂是国内唯一的航空螺旋桨科研制造企业。在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和工业节水技术产业的政策环境下,他们确定了以大型风电叶片及风电设备、大型轴流冷却风机为重点的民品发展方向,相继研发了大型风电叶片、大型轴流冷却风机(空冷、水冷和电站冷风机)等优势民品,通过军民品协调发展,实现了企业经营状况的根本转变。

  中航工业充分利用航空产品形成的研发和制造能力,开发与航空产品技术相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航空民品和业务。近期取得的成果有:燃机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我国首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中等功率燃气轮机QD 128和前输出双轴轻型燃机QD 70燃气轮机相继点火成功、并网发电,填补了我国在12MW和7MW燃气轮机研制生产领域的空白;十万千瓦级大功率重型燃机中标并进入全面研制;QC70、QC185等军用燃机开发不断取得新进展;风电叶片的销售收入居全国第一,世界第二;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国内领先,并形成规模化发展;中小尺寸TFT液晶显示器产能达到世界第一。

  资料来源:郑永安、袁晓军、刘咏芳:《航空科技工业民用化发展探索》,《国防科技工业》2011年第4期;付明耀:《与世界强者同台竞技的中国航空工业——新中国航空工业创建60周年发展成就回顾与展望》,《中国民用航空》2011年第4期。

(三)充分利用国际航空科技创新资源,促进国际航空科技的转移

  技术转移,又叫科技成果转化,出自英文“technology transfer”,是指技术从一个地方以某种形式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它包括国家之间的技术转移,也包括从技术生成部门(研究机构)向使用部门(企业和商业经营部门)的转移,也可以是使用部门之间的转移(如图7.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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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4 技术转移的途径

  从国际技术扩散过程来看,国际技术贸易、国际直接投资、跨国公司海外R&D布局等是国际航空科技扩散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们要利用好这些渠道,大力促进航空工业的国际技术贸易、引进国外航空工业直接投资、引进外资研发机构。

  外资研发机构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创新资源,以其拥有的国际尖端技术、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智力优势,已成为区域开放、创新发展、高效配置全球化创新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力量。为了吸引海外研发机构(包括航空研发机构)落户上海,我们建议:一是努力打造优质环境,积极鼓励引进外资研发机构落户上海。营造政策优势,尽快出台吸引跨国航空工业公司研发中心引入的相应政策,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政策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把提升软环境作为着力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科学服务。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外资研发机构集聚地的高新区和开发区建设,提升园区吸引外资研发机构的能力。二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外资研发机构与上海企业及科教单位开展合作。加强交流对接,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在区域内组织开展围绕产业创新的对接研讨活动,建立为外资研发机构技术合作和成果转化服务的工作平台。支持研发合作,引导跨国研发机构与市内企业和科教单位开展面向上海航空工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应用的项目合作,共同申请国家及市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和国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及上海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立联合研发平台、研究中心。三是促进园区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入驻园区的跨国公司将重点更多地放在与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加强本地化进程等方面。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进入高新园区核心区落户发展,进一步扩大技术溢出。引导和带动当地产业结构向高端攀升,提高园区整体的产业创新实力,使园区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四是充分发挥外资研发机构的智力优势。遴选部分外资研发机构外籍专家或主管,聘其为科技发展外籍咨询顾问,纳入上海海外专家库,参与上海科技发展战略及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咨询工作,让有全球经验和眼光的大型跨国企业参与决策咨询和技术管理过程。推动外资研发机构利用品牌、技术、人才优势和培训实力,对上海本土企业家进行培训,提升上海企业家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鼓励外包生产与研发合作,构建国内外航空工业合作网络

  通过产业链的买卖联系,是技术溢出与技术扩散的重要途径。由于创新活动可以视为吸收、创造和扩散知识的过程,其效率取决于集群参与者之间社会互动的质量和知识流通渠道的效率。因此,集群形成和维持其参与者之间社会互动关系和高效率的知识流通渠道的能力,既是构成集群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也是影响知识扩散速度的关键。而通过区域内的外包生产,正是构建区域生产协作网络、形成并维持这种能力的重要途径。

  只有研制大飞机的产业组织形式有利于知识流动时,航空科技的知识扩散才是有效率的。因此,参与这一项目的所有公司之间的关系的性质、产业组织形式(系统集成商、分包商、合作伙伴、研发网络等)就显得至关重要。显然,那种开放的研制模式就有利于航空科技知识的扩散,而那种封闭式的体制则不利于技术扩散。航空科技知识扩散的最有效途径就是航空供应链。因为航空工业的很多知识是基于设计与制造经验的硬性知识,再加上技术保密等方面的考量,因此使得通过正式途径实现知识扩散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供应链却成为航空工业知识溢出的主要途径。因此,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外包生产与研发合作来延伸大飞机项目在本地的供应链,形成大飞机项目的产业集群,促进航空工业科技在各个航空工业科技创新主体之间的传播。而这就必须鼓励更多的本地或外部企业进入大飞机产业,成为大飞机项目的供应商。

  要扩大大飞机项目的产业带动和技术溢出效应,必须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大飞机项目的研发和生产过程。因为一般认为,民营部门的科技转化动力最强,因为这个部门的各个企业主体面临的竞争压力最大。民营资本最容易从技术创新中发现市场机会,也最有动力把最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所需的产品,因此大飞机公司和政府各级部门在进行大飞机项目的规划时,必须设计合理的机制,鼓励民营部门进入。可以通过合同外包的方式把某些分系统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任务转包给有实力的民营企业。

  我国航空工业起步于计划经济体制年代,国家根据国家战略进行航空工业的布局、资源配置,建立起了一个相对封闭而完整的航空工业体系。但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民营经济有了很大发展,无论是在经济实力、技术实力还是市场开拓能力等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已经有一大批的民营经济在高科技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大飞机公司也当积极创造条件,为私人部门参与大飞机的分包生产提供便利。如巴西航空工业公司为了提高国产化比例,还专门组织分包企业的生产培训,并派人到分包企业进行生产过程监督、质量验证等,这些都是技术扩散的重要途径。以合资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航空科技工业既可以解决航空科技工业发展的资金不足问题,又可以实现航空科技向民事部门转移的目的。

  当主机厂商与分系统承包商、分包商就飞机产品的性能、特征等进行研发与生产时,后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与风险,往往会使用其在其他产业开发使用的材料、零部件、产品、系统和技术等。当他们这么做时,就促进了科学技术在航空产业内部以及航空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技术扩散。

  在周泯非、魏江(2009)看来,区域的创新网络是决定区域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可以用区域创新网络的结构特性来表征区域的创新能力。其实,这种网络结构特性也决定了区域创新扩散的能力和速度。他们根据关联的协作性程度和关联的开放性程度两个维度把产业集群内部知识创新的关联关系分为四类(如图7.5所示):图中四个象限表示集群创新能力的四类构成要素,每一类要素的集合也表征着一种特定的子能力。一类能力要素的主要功能是通过溢出机制来实现集群企业间的知识共享和扩散,可称为知识扩散能力载体;二类能力要素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主动协作将集群内具有不同知识基础的企业和机构按特定方式组织起来,从而实现多样化知识的互补和整合,可称为知识互补能力载体;三类能力要素的主要功能是在集群企业国内外供应链关系的基础上,使外部知识逐渐融入集群企业原有的知识基础,促进其渐变式增长,可称为知识渗透能力载体;四类能力要素的主要功能是促进集群企业建立外部协作关系,推动集群主动搜索、消化和吸收外部知识,因而可称为知识搜索能力载体。这些关系既是集群创新能力的来源,其实也是知识扩散的重要途径。所以,我们必须在集群内部和集群外部建立广泛的合作网络,以加速知识创新和扩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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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周泯非、魏江:《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概念、要素与构建研究》,《外国经济与管理》2009年第9期。

图7.5 产业集群内知识扩散的途径及其分类

  联合研发既是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也是技术扩散的另一条有效途径。在大飞机产业,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市场结构、开发的不确定性、高成本,这就需要大飞机公司联合其他风险合作伙伴进行联合研发,集成商与一级分包商之间的联合研发一直是这一产业的一大特点,并且随着集成商越来越关注于财务上的成功而把技术先进性的责任转移给分包商时,这种趋势在不断强化。

  大飞机项目的研发机构可以与国外先进航空制造企业进行联合研发,也可以与国内的航空制造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前者可以实现航空科技从国外向国内的扩散,后者可以实现国内不同企业间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扩散。这里尤其要加强国有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研发合作,这一方面可以提高民营部门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借助民营部门灵活的机制激发创新与创业的动力。可以这么说,商用飞机集团公司与民营企业的研发互动越多,大飞机项目的技术扩散效应就会越明显。因此,联合研发不论是对大飞机公司、还是对于其他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型飞机的开发生产过程是多个行业部门、众多企业通力合作的结果。大飞机的联合设计、工程开发与制造过程,尤其是在设计阶段,如何实现产品在未来的维护成本和升级成本最小化,这都是主承包商、一级承包商、二级承包商和零部件供应商多次交互的结果。在它们交流的过程中,知识得以扩散。

(五)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实现航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由于原有在沪航空、航天骨干企业多为央企直属企业,主要接受行业垂直领导,专注于纵向国防科研任务和军工产品研制,而对先进军用技术或专用技术向民用产品领域转移关注较少。现有政策必须思考如何打破军民技术应用壁垒,加快相关技术向民用产业领域转移。

  要发挥航空工业技术力量集中、专业齐全、设备先进、管理严格、重视质量的综合优势,民用化就是要充分利用航空科技成果开发生产民品。一项技术发明能不能及时地得到推广应用,关键取决于社会对这项技术的需求程度,所以我们要积极挖掘航空科技的民间应用前景,为航空科技开拓民用市场。我们目前实行的民用化,主要是由航空工业集团内部利用航空科技及其成果开发生产民品,向民用领域拓展,而没有吸收广大民事部门的企业参与这一过程。民用化应该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是航空工业集团向民事部门扩展,另一方面也要吸纳民事部门企业的广泛参与。民用化不能仅仅是航空科技系统利用航空科技开发生产民品,更应该是民事部门企业利用航空科技开发生产民品、甚至军品。

  大飞机项目开发出来的很多新技术一定有着广阔的、潜在的应用市场,要实现这些技术创新的潜在价值,就必须运用这些技术开发有市场价值的商品,并在市场中不断完成技术的再创新、再完善,从而发挥这些由大飞机项目开发出来的技术创新的社会经济价值。当然要实现商品化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我们需要集中全部精力和资源投入到大飞机项目的研发生产上,以确保大飞机项目的成功,因此目前可能尚无暇顾及这些由大飞机研发而产生的技术创新在其他方面的潜在市场价值和市场应用,但对大飞机项目产生的技术创新进行商品化开发确实是扩展大飞机项目“衍生价值”的一条重要途径,这项工作也一定要成为大飞机项目的一项重要工作,不论是现在,还是在将来。

  技术创新的产业化是高新技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一项技术创新只有真正实现了产业化,它才能发挥对一国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巨大带动作用。一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取决于该国科技发明创造的速度和科技发明推广的速度。一国科研部门创造的科研成果长时间地搁置在那里而不能产业化、不能得到推广,则这些发明创造就不能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要注重产学研的结合,迅速实现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

  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我国航空科技的产业化主要是由航空工业公司来完成,而这些航空工业公司都是一些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单位,它们关注的主要是军品订货任务的完成,而对于航空科技的产业化并没有多大的兴趣,这是我国航空科技产业化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为此,我们必须对我国航天科技的体制进行改革,吸引更多外部市场主体的进入,以提高航天科技产业化的几率。要通过招标、专利转让、媒体宣传、新闻发布会、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等各种途径,让民间企业参与到航空科技的民用化过程中来,以促进航空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商业化、产业化。

  以美国为例,1980年美国通过的《斯蒂文森·韦德勒技术转让法》规定:“为充分利用政府在科研的投资,政府应努力将其技术转让给州、地方政府和民间企业。”这一法令强制性推动NASA的技术转让。1986年美国又通过《联邦技术转让法》,允许联邦实验室同民间企业签订合作研究与开发协议。《国防部国内技术转让计划条例》也鼓励国防部开发的或国防部委托开发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向民间企业转移。为了推动NASA的技术成果转让,美国法律还规定,NASA的科研项目中,经费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必须拿出规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技术成果转让。为了充分利用政府资助开发的科研成果,美国政府还成立了专门的政府技术信息服务局,其职责就是定期向社会公布由政府资助研发的科技成果以供民事部门使用。

  (六)创设优良政策环境,鼓励航空科技人员创立科技密集型中小企业

  创新成果必须通过创业途径产业化,而创业又进一步激励了创新,创新与创业的活跃又进一步强化了产业集群。创业活动既是知识扩散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途径。创业氛围决定了技术创新能否被产品化、商业化、产业化的重要条件。阿克斯等人(Acs等,2004、2005、2009)就曾指出企业家的创业活动是把有经济价值的新知识转化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机制和途径。在产业经济学家看来,由创业而诞生的中小企业在知识创新和组织创新方面活力最强,因此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巨大。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只有通过企业家的创新和创业活动才能够减少技术应用方面的不确定性,也才能够为技术应用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和领域。企业家的创新创业活动就像是社会实验,通过企业的创新性探索,新技术被运用于不同的领域和地方,有些可能会失败,有些也可能会成功,在这个过程中全社会对这项技术的了解和认识更加全面,其应用的各种可能性会被更多的人所认识。如果没有企业家的这种创新与创业活动,先进的技术就不可能得到快速推广和应用;此外,如果没有企业家的实验过程,在全社会推广某种技术的社会成本与风险也会是极高的。我们可以用这样一些指标来反映某项技术的推广程度,如进入这项新技术的企业数量(当然包括已有企业向此项技术的多样化延伸)、此项技术不同的应用领域和类型、使用的技术宽度以及使用的互补技术的特点等(Anna Bergek,S.Jacobsson等,2008)。

  经济学家研究发现,企业家的创业活动(既包括新企业的诞生,也包括原有企业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组织、新市场等)是把经济适用的新知识、新技术转化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技术转移和技术扩散的重要途径。在这个技术经济化的过程中,企业家会根据市场的需要对这些技术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因此这一过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转移过程,更包含了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小企业就是通过对新知识的利用和传播、大量中小企业的存在而加剧竞争,以及增加市场供给的多样性来促进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的。所以说,创业推动了技术扩散和技术创新,因此,为了加快技术转移的步伐,鼓励创业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因此,鼓励航空科技人员创立小企业就成为推广应用航空科技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也是延伸航空工业产业链的重要途径。地方政府要为航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各种便利,包括提供资金、场所、创业支持等扶持。这些中小企业既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技术扩散的主体,同时还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体。上海在鼓励个人创业方面应该说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还可以也应该做得更多。比如加大创业氛围的营造、创业俱乐部、风险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技术援助、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科技创业园与创业孵化器35等。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上海航空航天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的融资支持;设立上海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相关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重点开发项目;进一步鼓励创业投资公司参与航空航天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各类创业投资资金对处于种子期和起步阶段的航空航天技术应用企业加大投资。要把科技园、创业园、产业园联系起来,构建“三园合一”的科技园区运营模式。设立航空中小企业孵化器,以帮助中小企业的成长。

案例7.2 创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集成过程改进公司(IPI)是一个典型的从航空产业集群中分蘖出来的公司。IPI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被用于简化航空产品质量报告系统。这个公司的首个软件产品就是根据不同航空产品顾客的需求自动地产生产品质量报告和错误检测,大大减少了提供产品质量文件的时间。IPI公司是由一个有20多年航空工程经验的老雇员创立的。他与一家小型的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了这种软件,并在2005年加拿大的一次航空产品质量会议上展示,2006年正式创立这家公司。作为软件开发商与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之间合作的产物,IPI公司可以看成是典型的产业集群的产物。这家公司最初的客户包括麦吉特和GE航空,随后这两家公司又要求它们的供应商使用这种软件产品,之后,这个软件产品又被伯明翰大学用于检测金属成型技术。IPI的溢出同时也增强了蒙特利尔地区航空工业的竞争力。

(七)加大科技中介机构培育力度,探索航空科技成果推广的新形式

  科技中介服务的职能是为技术创新主体或技术交易双方牵线搭桥,提供有关高新技术信息、项目评估、投融资策划、市场预测、人才培训、信息咨询以及政策环境评估等各种专业性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它是高新技术产品从开发进入应用领域的桥梁。其组织形式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组织、科技咨询组织、技术交易市场、投融资服务机构、风险投资和风险担保机构、科技协作组织等。中介机构是沟通、推动知识流动和技术扩散的重要途径。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等是促进技术扩散和知识流动的重要环节。它们对促进技术创新实现商业价值、使企业需求方和供给方互动合作生产新的技术和产品有重要的桥梁作用。

  为了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扩散,我国于1999年9月开通了“中国技术创新信息网”和“中国产学研联合网”,及时发布科技成果、难题招标、技术人才供求等信息,为广大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开放的有力的支撑和服务。迄今为止,18个省份已经建网或即将建成,上网的科技成果已有4 000多项,企业技术难题8 600多项,技术人才供求信息1 200多条。我国要加快步伐,完善科技信息流通管理体制,建立世界水平的研究开发信息网络。

  此外,由政府机构出面组织“航空技术交易会”、“航空科技成果展示会”、“航空科技成果拍卖会”、“航空科技发明与专利展览会”、“航空技术市场”等也都是市场推广的好形式。然而,如何利用这些推广的好形式,将航空科技成果的推广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则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内要特别注意研究与总结的问题。

  及时编写和出版各种技术刊物、小报与资料,也是使科技成果在大范围内得到交流的好办法。为此,我们可以编写《航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指南》、《引进技术成果推广指南》、《机载设备系统科技成果推广指南》等丛书;创建技术交流站,编印《科技信息》等资料,在单位内外广为传布。为进一步提高成果信息交流的效率,还可以建立航空科技成果管理信息发布网站,发布航空科技创新成果的相关信息,征询潜在的合作者,利用网络发布航空科技成果的信息。

(八)构建人才技术交流平台,推动航空科技工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从知识流的角度看,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总是伴随着知识的流动与扩散。知识流动逐渐成为创新主体相互作用的基本方式,也成为提高创新绩效的一个重要途径。系统或系统内各个组织的创新绩效越来越取决于能够吸收和利用在其他地方发展起来的知识、技术或产品。根据李正风的研究36,在影响企业从高等学校或研究开发机构获取科技成果的因素中,“缺乏有关高校或研究开发机构科技成果的信息”居于首位。信息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创新行为的重要因素。这种情况也与技术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发挥作用有关,由于“缺乏区域性、全国性的信息网络,2/3以上的成果转化是自行联系洽谈的……”这就必须有各种交流平台。

  人才流动、技术交流也是技术溢出的重要途径。如随着人员的迁徙、调动、招聘、交流往来、异地培养等各种流动形式,皆可引发技术的转移。这是因为,技术无论呈现何种具体形态,都是以人为核心而存在,为人所理解、掌握和应用。所以人力资源的流动必然伴随着技术转移。“二战”期间,为躲避战乱及法西斯迫害,欧洲特别是德国大批科学家逃往美国,就曾使许多领先技术特别是核技术转移到美国开花结果。因此,要构建各种有利于人才流动、技术交流的平台,如人才交流市场与信息发布平台、技术转移市场与信息发布平台、技术开发俱乐部、技术博览会等。这种人才和技术的交流不仅仅局限于国内,而且要扩展到国外,要通过人才引进和国外人才培养等途径吸收国外知识溢出,同时要扩大航空航天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人才、技术交流。

  鼓励那些技术密集型的航空工业公司设立自己的技术转移中心,专门负责本单位航空科技的对外转移。建立航空航天科技展、建设航空航天产品交易市场,通过科技论坛、学术交流、人才交流、成果展示会、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建立航空科技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互动学习平台,积极搭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人际互动、思想互动与商务互动的交流平台,创建创新俱乐部,每年举办各种沙龙、座谈会、论坛等,以促进航空科技工业内部及其他产业间的交流。而要促进科技创新系统中的人员流动,需要创造解除流动人员后顾之忧的社会条件,即需要深化住房制度、医疗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改变社会保障制度以“单位制”形式存在的状况,使之真正走向“社会化”,从而为促进创新主体的全面互动,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系统的真正确立提供必需的“安全网”。这一需要意味着与创新主体互动相联的知识流动问题绝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同样也是一个制度问题。

(九)大力推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各个行业的技术吸收与创新能力

  技术扩散实现的条件之一是技术接受者具备较好的先进技术吸收能力。从科技创新的扩散过程来看,其扩散的速度不仅取决于国家的推广力度,而且取决于技术接受方本身的技术水平,这又决定了接受方的技术吸纳能力、商业化能力和创新能力。从巴西航空工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巴西航空工业公司的产品的90%以上的分系统、零部件来自于国外,国家虽然下大力气提升巴西航空工业的国产化率,但是由于本国航空制造企业或其他行业的技术吸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弱,无法满足巴西航空工业公司的需求。因此,要实现航空科技向其他行业领域的技术扩散,必须提升其他行业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吸收能力,而这就必须依靠其他行业的转型升级。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产业的技术吸纳、创新能力提升。

  一般而言,技术接受方对外部技术吸纳能力的强弱直接制约着技术转移的渠道、方式和其所能达到的实效。技术吸纳能力,作为从事技术转移活动的本领,是以技术预测能力为起点,包括学习、理解、消化、吸收、模仿、改良、创新等多种能力在内并梯次演进的复杂能力形态。每一种能力都是在前种能力基础上发展而来并包前者于其中,成为衡量技术受体技术实力强弱的基本尺度并最终决定着技术转移所能获得的实际成效。

  只有其他行业的技术能力得到提升后,它们才有可能为大飞机公司提供配套服务,它们也才有可能从大飞机公司那里获取更加先进的技术并把这些技术运用于其他领域。技术吸收能力来自于企业自身的知识基础和努力程度,知识基础来自于其人才基础、技术储备、生产能力等,而努力程度则取决于外界的竞争压力、学习与创新的收益等。这就要求政府有针对性地为这些公司开展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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