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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的趋势和战略转变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中国吸引外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就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球跨国投资的发展势头连创新高的大环境下,中国利用外资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吸收外资的产业结构调整趋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也相应的减弱。1998年中国利用外资总额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负增长。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中国吸引外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就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球跨国投资的发展势头连创新高的大环境下,中国利用外资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吸收外资的产业结构调整趋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也相应的减弱。1998年中国利用外资总额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负增长。1999年,外商投资形势更趋严峻,全年新批合同外商投资金额412.38亿美元,比1998年下降20.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3.98亿美元,下降11.37%。这说明中国在市场经济体系、法律体系、投资管理体制、国内市场开放、吸收外资方式以及投资政策限制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外商投资的良性发展。首先,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仍不完善,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诸如总体法律框架,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方式,资本市场的建立等一系列方面都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其中许多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制约了外资的扩大进入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其次,近年来由于国内市场正由卖方市场买方市场转变,导致市场竞争激烈,经济增长速度趋缓,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新的投资机会减少。这些因素都对原有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新的投资的进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再次,吸引外资的方式上存在局限,难以用国际通行的方式引资。跨国购并是目前国际跨国投资的最主要形式,至1999年,跨国购并占所有跨国投资额的比重超过80%。但由于我国缺乏这方面必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产权交易市场还不完善,导致了外资对我国进行跨国购并实践过程中的障碍。最后,我国投资领域方面的限制较多。国际上大规模的资本流动多集中于电讯、金融、石化、航空等领域,而我国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敏感的领域对外资购并尚未全面开放,从而影响了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进入规模。

我国利用外资的第一次战略转变源于1992年,中国开始改变吸收外资的主要方式,即降低对外借款比重,强调以外商投资为重点,1993年以后,外商直接投资占了主导地位,这是中国利用外资过程的一个历史性突破。随着中国加入WTO日程的临近,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中国吸收外资战略进行新一轮的转变,即吸引外商投资重心的转移和投资方式的转变。首先是产业重心将由生产型向服务业转移。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宣布,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尤其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已将外商投资设立外资银行和商业零售企业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开始允许外商设立外资电信企业和旅行社,并放宽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限制。其次,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理应成为吸收外资的重点领域之一。而实际情况是,从1979—1998年,第一产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协议金额累计只有93.5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额最大的年份是1995年,为17.4亿美元,外商投资比重最高的年份是1986年,为4.4%。同时,第一产业中外商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规模都不大。从农业内部外商投资的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种植业。1998年,农业项目利用外资协议金额5.77亿美元,占全年利用外资协议金额的1.1%,其中种植业占44.2%,畜牧业项目占28.3%,渔业项目占16.1%。因此,今后要通过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采取适当的鼓励政策,提高农业吸收外资的比重。再次,要利用国际通行的方式引进外资,就要通过国内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形成新的投资方式,这包括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关中介机构的建立以及与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衔接等等。

在引进外资的政策上,今后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外商投资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应进一步加强产业导向,同时抓紧出台配套改革措施。1998年1月1日起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正式颁布实施,它比原来的更加具体和完备,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和参与程度,扩大了服务部门的开放,并对独资项目、外资控股和收购的权限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当前吸收外资的产业政策所包括的重点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产品项目主要是:①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主要原材料的项目;②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适应市场需要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项目;③适应国际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市场,扩大产品外销,增加出口创汇的项目;④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的项目;⑤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能源优势并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同时,鼓励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资金技术密集型和高技术项目,提高这些项目在外商投资中的比重;鼓励举办为现有产品配套的原料、零部件、元件的项目,鼓励利用外资加快现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对出口加工业的投资,沿海地区应重点培育和促进技术密集型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企业,加强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对农业开发项目和外向型农业的投资;适度发展旅游宾馆项目;房地产业主要发展中低档居民住宅;控制高消费服务设施的过快增长;根据情况和条件将金融、商业、物资、外贸、运输等服务贸易行业有限度、有步骤的逐步对外开放或扩大开放。第二,外商投资应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应当积极发挥中西部地区特有的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给予某些特殊的地区政策,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同等的优惠待遇,扩大其利用外资的审批权,鼓励兴办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等,改变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水平的落后状况。第三,吸收外资应有利于改造现有企业,并同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结合起来。在有些项目的外商控股问题上应转变一概而论的旧观念;老企业利用外资同样需要大量中方配套资金,国家可采取一定的信贷扶植政策,用于老企业和外方的合资;应加强资产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减少与外方合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同时,解决好富余人员安置问题。第四,全方位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必须加快外企经营环境的改善,增强对外企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增加对外企经营运行状况的宏观动态统计分析,严格检查外企的出资、盈亏、纳税、外汇等经营管理状况。第五,努力开拓通过债权、股票等证券形式吸收海外资金的间接引资途径,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步伐。第六,进一步加强外资领域的法制建设,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促进本国的外资立法与政策更好的与国际投资约束规范接轨。

可以预见,“十五”期间我国GDP的增长仍将保持在7%—8%左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将达到5%—6%,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将会有大幅度提升,市场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这些都将会成为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因素。在“十五”期间,尽管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速度会比20世纪90年代有所下降,但仍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中国吸引外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外资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将继续提高。

基本概念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国际证券投资 资产证券化

思考题

1.简述引进外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2.简述近年来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特点。

3.近年来我国筹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4.简述我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三种形式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

5.试述跨国公司的进入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6.简评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环境和投资政策。

7.简述我国利用国外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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