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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标准问题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标准问题欧洲政策研究中心是一个研究组织,位于布鲁塞尔,它为欧盟政府提供了一个进行讨论和政策建议的独立论坛。1995年6月,CEPS的公司治理工作组发布了一篇题为《欧洲公司治理》的报告,这为公司治理改革打下了基础。工作组也建议欧盟要继续要求一致的国际会计标准。

一、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标准问题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the Centre for European Policy Studies,CEPS)是一个研究组织,位于布鲁塞尔,它为欧盟政府提供了一个进行讨论和政策建议的独立论坛。1995年6月,CEPS的公司治理工作组发布了一篇题为《欧洲公司治理》的报告,这为公司治理改革打下了基础。

这篇报告强调了欧洲公司治理和美国模式不同的地方:美国模式强调股东价值,而欧洲治理则更多地强调雇员的利益。这篇报告的主要推动力在于欧洲公司将越来越受到外界的压力,而这些压力导致了一种更加开放的公司治理机制。

这篇报告也表明了美英趋势很可能在发展欧洲公司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占了西方世界整个退休基金资产的72%的英美退休基金能够成为改变公司治理标准的一种工具,因为这些退休基金对那些当地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投资持积极态度。”这篇报告认为,当“单一市场渐渐在欧盟成为一种现实”时,“在公司治理方面,实现一个无边界的单一领域仍然是一件遥远的事情。”

为了促进一种更加统一的方法,CEPS工作组提出了一套“优良准则的指导方针”作为欧盟治理标准的一个基本框架。这个指导方针包括下面的建议:第一,应该坚持一股一票的原则,除非股东批准了双层结构;第二,股东应该被给予以一种被告知的、独立的方式进行投票的机会。在最低程度上,他们应该在选举董事、审计员、股息、资本授权和公司规章制度方面有投票权;第三,小股东在接管时应该受到公平的对待;第四,在统一的董事体制下的董事会(和德国体制下的监理董事会)应该包括外部董事,他们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

工作组没有提议新的立法,相反选择了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为了发动这种创新,欧盟应该组建一个公司核心集团来签署这些指导方针,并且为了培育共识应该对该创新做必要的宣传。可以指定一个独立的团体来指导谈判和监督执行。”工作组也建议欧盟要继续要求一致的国际会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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