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对中国当前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的思考

对中国当前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的思考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中8处为明确的宗教类世界文化遗产,4处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1处为文化景观。这是笔者研究宗教类世界遗产的理论前提。而且,宗教类世界遗产与地域文化相互补充、融合,形成洋洋大观的宗教文化景观。宗教物质性文化以其直观可视,成为物态宗教类世界遗产现象。

对中国当前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的思考

庞 骏

(东南大学旅游学系,南京210096)

【摘 要】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为旅游提供其发展的基本条件和要素,是其作为旅游资源的前提;而宗教旅游的快速发展及其与之俱来的经济效益,又有利于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地更好的保护和弘扬自身文化。从旅游开发利用角度对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提出体验式、重内涵、重协调、推动生态旅游等几点经营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旅游体验

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在理论层面上的研究目前甚少,著述不多,笔者试把平时的一些思考奉献给大家,希望能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从而为提升当前的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献计献策,以求既能弘扬优秀的民族精神文化,又能服务于当代的经济社会发展。

1 宗教类世界遗产概念的提出

在本文中这一概念的含义是:世界遗产中与宗教(或宗教文化)相关的,皆可称为宗教类世界遗产。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基于对中国现有的世界遗产项目的分类和性质归纳,以及数据统计分析

截至2006年7月继大熊猫栖息地、安阳殷墟遗址申报成功,中国的世界遗产已经达到33处。其中8处为明确的宗教类世界文化遗产,4处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1处为文化景观。在这后两项世界遗产中,其综合文化因素中包含宗教因素,如双遗产山东泰山、安徽黄山、四川峨眉山—乐山大佛、福建武夷山都蕴涵佛教、道教文化因素,文化景观江西庐山也是如此。笔者把这13处与宗教相关的世界遗产称为宗教类世界遗产(表1)。对于这一可观数量的宗教类世遗,我们应如何保护与利用,在此笔者拟作一专题论述(注:本文的宗教,特指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三大宗教,即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不包含基督教、儒教及民间信仰等泛宗教)。

表1 我国宗教类世界遗产

续表

img51

从上表可以看出,这些世界遗产在成为世界遗产之前,“身价”已高,所有的文化遗产全部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在4处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中,其中的自然遗产部分已经先是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而文化遗产部分也已经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

从表中也可知世界遗产与旅游的关系:自1998年国家旅游局倡导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工作、并评选了首批54个优秀旅游城市以来,一直得到全国大多数城市的积极响应。截至2005年增加的41座城市,共有247座城市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当前,国家和各级政府大力推行城市旅游业。约有半数以上的世界遗产所在地的城市已经相继成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显然,世界遗产是这些旅游城市发展旅游事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项目。作为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世界遗产与城市发展、世界遗产与当代旅游业发生着难解的经济联系。我们必须正视这一事实,因此在谈论世界遗产的保护时不可能脱离现实和当前现状。

一个不可忽略的现象是国家、政府官方传媒越来越多地在利用世界遗产这一“品牌”或“砝码”进行各种各样的,大张旗鼓的评优、申报、比赛、授予各种名衔等等,这种高曝光率一定程度上成为这些遗产地出现旅游过热的催化剂。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应该在各个层面上思考的话题,国家机构和各级政府所处的地位和身份无疑应是遗产保护决策的主角,遗产保护的全局性和前瞻性应是国家机构的责任所在。

从表中透露的信息也可知:这13处宗教类世界遗产所在城市并不都是历史文化名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遗产地距离市行政中心区位置较远,如武当山所在的湖北均县(今丹江口市)、大足县作为中央直辖市重庆市的辖县;有的属于新建市,如安徽黄山市由原徽州市太平县改名升级为省辖市,至今还有舆论对其改名和辖区范围议论不休;福建武夷山市,其前身为崇安县,建置于北宋淳化五年(公元994年),至今已有千年建置史,后在1989年撤县建立县级市,终因各种原因难以跻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列。这种现象的存在也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上述世界遗产项目虽然申报成功,但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全面保护的步伐也有待积极跟进。

2 宗教类世界遗产的文化内涵是旅游吸引物的内在因子

宗教类世界遗产因其独特的文化品质、广泛的群众性作为旅游产品一直引人注目,其注重精神感受,重视个体的体验是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天生具有的禀赋之一。那么宗教类世界遗产在作为旅游产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如朝圣、考察旅游成为现代旅游业的一个重要品牌,宗教旅游成为国内外旅游需求中的主要增长点之一;从宗教在大众的强大功能影响下,可以预测宗教旅游将是文化旅游领域的一棵不衰的常青树。

什么是宗教?宗教是特殊的意识形态,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现象。它与科学哲学、艺术、道德相区别,但又与上述类别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借鉴文化人类学的界定,并融会中国传统的观念,把“文化”理解为一种民族的生活样式,即各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具有族类共同性和相对稳定性的思想行为模式。一般可以把这样的“文化”区分为3个层次:即器物(技术)层、制度(风俗习惯)层及深层次的心理层。这是笔者研究宗教类世界遗产的理论前提。宗教类世界遗产既充分吸纳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素养,同时它又以独特的价值观念、处世哲学、思维方式、文化艺术以及生活习俗影响着中国人。而且,宗教类世界遗产与地域文化相互补充、融合,形成洋洋大观的宗教文化景观。

基于此,本文把宗教文化细分为精神性文化和物质性文化,精神性文化指活的宗教生活与仪式、节庆活动等。物质性文化是以宗教建筑、饮食、服饰等物质为载体,人们在长期的活动中逐渐稳定下来的物态现象。精神性文化是高层次的、更稳定的、更深刻的精神活动现象,而物质性文化则为表层的,多变的文化现象。宗教物质性文化以其直观可视,成为物态宗教类世界遗产现象。比如宗教饮食,由于不同宗教教旨相信某些食物是脏污和亵渎的,把食物象征化,严格信奉、规定什么食物可以吃或不可以吃,或规定某一天某一时辰的进食内容、方式等等。又如宗教服饰更是宗教信徒的外在标志性符号之一,不同信仰的宗教人士对自己的服饰、佩带有明确的彰显。总之,当我们把宗教信仰者的活动提升为一种文化现象时,与其相关的宗教物质活动都似乎象征化和符号化了。再如宗教建筑文化,不同宗教对其建筑样式的选择、取舍不同,即使是同一宗教,也会因不同的支派、种族和地域而呈现不同,如清真寺,在汉族地区,多采用汉式院落式;而在西北民族地区多保留了西亚本土风格。佛教建筑的差异则更大,汉地寺庙与藏滇地区的喇嘛庙风格迥异。这种因不同宗教在建筑形式、结构、风格上的差异和历史变迁就形成了宗教建筑文化。

至于现代旅游,我们也可选取一个通行的概念:指人们暂时离开居住地到异地进行各种包含游览、度假在内的、有目的的全部活动的总称。从旅游者而言,它是一种经济的、文化的综合性消费活动,在消费中支出时间、金钱、体力等己有资源。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包括了食、住、行、游、购、娱等六大要素的行为与活动。从经营者而言,提供的是服务。马克思说过:“服务无非是使某种使用价值发挥效用,而不管这种使用价值是商品还是劳动。”介于旅游者与旅游产品经营者之间的是旅游客体——旅游资源和媒体(如通讯、交通工具等)。旅游者与经营者都可以利用旅游资源和媒体来实现各自的意图。即旅游者开展旅游,经营者组织、管理、控制旅游。在这种关系中,宗教旅游,经营者的作为对旅游质量的影响力更大。提升宗教旅游品质的责任也更多的落在经营者一方。

宗教旅游资源主要包括了宗教本身和宗教建筑、宗教艺术等在内的宗教文化以及宗教感应气氛。旅游者在宗教圣地感受宗教教旨和情趣,主要是从环境、建筑和宗教仪式活动等方面来实现。宗教建筑作为人们参与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宗教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见证和活动载体之一,在当代它构成了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的重要吸引物,成为大众旅游的重要场所。无论是佛教的石窟寺还是道教的宫观都成为旅游者寻访参观的对象。一般而言,出现在宗教场所里的人们的宗教活动,包括偶像参拜、祈愿、观谒仪式等3种,这3种活动都与建筑密切相关。

3 宗教建筑文化对旅游的影响

宗教建筑传达特殊的宗教信息和认知功能,营造的是非世俗社会环境和与神祇相通的空间境界。“境界”,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所表现的情况等。如佛教建筑的境界即是从一塔、一窟、一寺开始,即从具体的佛境开始的,正如张法先生指出的那样:“在现代学科体系中,建筑、雕塑、壁画、文学是属于艺术的,但在佛教里,寺庙、佛塔、雕塑、壁画、故事,却不是现代学科体系那种意义上的艺术,而是佛的形象现象。如果你仅把它们当作一种艺术来理解,不仅显得肤浅,而且歪曲了佛教艺术的本义。只有你从寺庙、佛塔、佛像、壁画的艺术形式中感受、认识、体悟到其中的宗教情怀、宗教哲理、宗教境界,才算完成了佛教艺术本身所要求你理解的东西。”宗教建筑是宗教信徒的礼拜神灵的特定场所,因此,宗教建筑的技术特征、艺术特色应体现宗教精神世界和心理氛围的营造,能够体现宗教教义内容、满足仪式活动的特定场所需求。

历史上的佛教建筑所具有的总体特征概括起来有三:一是其空间特征:一方面强调中心轴线,院落式布局。另外,也注重利用自然地形,表现宗教教义的空间意识。二是能营造特殊的宗教气氛:神秘——空、大、暗,肃穆的殿堂气氛。三是能适应集体参拜仪式、修行活动,宗教场所内有多处开放性公共空间。史界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国是以儒教文化、世俗文化为主,宗教类世界遗产的影响虽然深远,但这些影响似乎只影响到人的精神,而很少如同西方的宗教那样在建筑物质外壳上体现,如欧洲的基督教、天主教的教堂建筑,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建筑,它们皆在建筑场所上体现宗教的教旨。中国的宗教建筑如佛寺多采取官式建筑设计原则,形式一体化,建筑外形上无明显个性,多借助建筑装饰和细部表现其功能,比如在屋顶设置塔刹装饰,表现宗教的意味。但是,笔者认为另一种情形却是存在的,即历史上也有众多的民间宗教为信徒舍宅为寺,自发营建的,而所谓“宅”是居于特定地域、文化的建筑产物,由民居建筑改造而成的宗教建筑如寺庙宫观,往往是就地取材、顺应特定的地情民情,而非遵循某种单一的形式。比如西藏后藏有名的萨迦寺在形式上多吸取了藏式碉楼式民居建筑因素,加以花教特殊的装饰和彩绘,形成独树一帜的藏式建筑风格。因此,当我们把宗教建筑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财富时,它自然也成为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

4 改进当前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经营开发的几点建议

正如大量媒体、新闻报道所指出的那样,当前宗教

类世界遗产旅游存在着世俗化、商业化、简单化、奢侈化等诸多问题,当代旅游经营者在把宗教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宗教类世界遗产自身的特质和发展,而且,随着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在发展了旅游的同时,极有可能是以牺牲宗教文化本色为代价,一些媚俗和世俗化的开发会使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难觅精神寄托、拜谒之所。宗教旅游开发的基本目标应是:促进宗教的教育功能、领略宗教艺术的美学成就,在宗教旅游中获得娱乐、益智、遁世和审美的多重体验,丰富我们的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

立足于中国宗教文化明显的时代特征、地域特征和教派特征,本文认为宗教文化旅游的经营开发和利用应考虑到如下几点:

4.1 宗教文化旅游应是体验式旅游项目开发的重要课题

文化旅游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体验式感受是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关注的焦点。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文化消费活动,重在宗教类世界遗产心理认同、心理感知和情感体验,因此,文化旅游的特征和功能它毫无例外的具有。

先看体验式旅游,所谓体验式旅游是与观光式、急行军式的旅游方式相对应,重视旅游者的参与和感悟,或者说一次旅行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验,一种与旅游对象相呼应的情感的品味。比如广东旅行社最近推出的“体验式游学”,推销一次海外留学生经历,使消费者亲身感受海外留学的境遇;而游绍兴沈园的游客,又会在《钗头凤》题诗壁下感受另类爱情悲剧。

体验式旅游体现旅游的教育、娱乐、遁世、美学四大功能。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涵盖了上述四大功能。一种主流观点认为“体验经济”就是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环绕着消费者,使消费者参与并融入其中,以提供体验作为经济提供品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关键是能创造出值得消费者参与其中,并值得回忆的经济活动。其特点表现在4个方面:情感参与;个性化程度高;参与度高;综合性强。现代消费者注重的并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本身,在于整个产品使用、接受服务的整个消费过程。它既包括通过创造产品来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也包括消费者为体验出钱,这都是体验经济。也有学者认为:消费是一个过程,一个包括了购买行为的购前、购中、购后整个过程的消费行为。经营者注重创造条件,让消费者产生体验,而且,这种体验有助于企业生存与发展。体验经济在宗教旅游业的体现可作如下诠释:某种宗教教义的了解,体现了宗教旅游的教育性;仪式活动的观摩与参与,体现了宗教旅游的教育与娱乐。而宗教朝觐旅游本身是一次遁世思想和幽居生活方式的体验,如佛教中的吃素餐、诵佛经、结手印等。宗教旅游应是深度体验旅游项目开发的重要课题。宗教体验是在有形与无形、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体验中实现的。如佛教圣地峨眉山旅游,既可以欣赏巍峨、秀丽、神奇的自然风光,又可体验悠久隆盛的佛教文化,游者既可亲历参观普贤菩萨道场万年寺,清音阁等佛教场所烧香礼佛,又可从沿路的虔诚的朝山信徒一步一拜的宗教行为中感受宗教对人们的教化;既可从山林中的野生猴群联想到佛门弟子齐天大圣等文学形象,又可从“蜀国多仙山,峨眉邈难匹”的名句中感受历代文人对名山佛国的礼赞,由此,旅行者的一次峨眉山朝觐旅游足以实现其对佛教的一段深度体验记忆。

4.2 应重视研究宗教类世界遗产的内涵,设计开发富有宗教本色的宗教建筑要素

宗教建筑文化旅游应因地制宜开发不同层次和深度的旅游产品,提供浅度与深度俱存的旅游。宗教建筑的特色适应宗教活动的特殊需要。如佛教寺庙建筑发展经历过三部曲:印度原生梵塔——石窟寺——中土式寺院等。因此,对于有悠久历史的佛教场所,作为宗教标志建筑物的塔不应在当今的寺庙建筑构成要素中消失。而且,从最初的佛塔“苏堵坡”(Stupa)原来是埋葬佛骨的纪念物,它作为佛的象征,供信徒们顶礼膜拜来看,在建有佛塔的地带应该预留朝觐者的礼佛活动空间,使得这一原生的建筑要素在宗教生活中发挥既有的作用。在宗教氛围纯正而浓厚的地区,如西双版纳傣族的小乘佛教建筑就主要是由佛寺、布萨堂(戒堂)、佛塔三大建筑构成,在那里佛寺和佛塔遍布傣族居住的村村寨寨,成为民族地区一处闪耀的文化景观。因此,我们应致力于宗教文化的时代性和地域性差异研究,开发具有时代和地域特色的宗教旅游建筑,避免千篇一律。在特定地理环境中所形成的宗教景观及其文化内涵是一定地域内最具特色、最具魅力、最具影响的文化表征之一。

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则是特定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旅游生力军。从目前已经申报成功的宗教类世界遗产看,其宗教类型、文化表现形式多是佛教石窟寺,这种文化形式本身已经是一种静止态的宗教文化,寺庙的宗教生活已经荡然无存。它们突出的价值则是它们的艺术、科研和教育等价值。比如道教世界遗产,由于道教源于中国本土,受道家尚“无”的影响,其教旨不重形式和外在物质,其建筑更加简单,但是道士修道、炼丹的行为规律,它与环境的呼应,它所遵循的“效法自然”原则却应是当前开发道教文化旅游时应该注意的,如著名的道教遗产武当山,相传张三丰当年在武当山观蛇鹊相斗,悟太极拳的圆旋柔绵之妙,创造出了武当派和武当拳,今天的文化保护和旅游设计者如果能用场所空间表现这一历史传闻的意境那必定会增加武当山道教圣地的魅力。

4.3 应注重协调宗教自身发展与旅游、社会经济的发展

宗教建筑本以简洁朴素为主要特色,与宗教以精神追求、出世思想相合。但在一些佛教寺庙中使用了埋地灯、投光灯、冷光射灯等现代灯光技术,虽然亮化了寺院,但破坏了梵刹的幽静和神秘感。坦率的说,目前的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还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一些宗教场所宗教功能消失殆尽,仅留下了建筑躯壳。即使是一些开放的宗教场所,游客多不能观看或参与到日常的宗教生活和仪式活动中去,对宗教的感受也多停留于浅表层面,宗教文化旅游提供给旅游者的也不是完整意义的宗教文化遗产体验,而是以其物质外壳如宗教建筑来吸引游客。因而,我们呼吁在开发宗教旅游项目时,应加强文化性内容,而不是简单地“建庙造房”,至于像黄山、泰山建立索道的过度开发之举更应避免。

4.4 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可以成为推动生态旅游的先行者

“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不仅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更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即保护性的旅游。这种现代环保理念与宗教修行对环境的选择和善待自然观不谋而合。宗教深居简出的节欲思想、敬天惜物的哲学观念,及人神相通的大环境意识,在自发过程中使自然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从而在宗教场所活动的人们对环境的人为破坏比世俗社会聚落的破坏小。有句古话“天下名山僧占多”,揭示了宗教场所与环境的依存关系。历史上的宗教修行场所与生态环境保护十分契合。在当代,宗教类世界遗产旅游与生态旅游更可以十分和谐的统一。

中国的名山文化几乎就是儒佛道文化的浓缩与精华。比如世界遗产中,泰山、黄山、峨眉山皆是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遗产,它们都是将奇特的自然景观与源远流长的人文景观融为一体。而人文景观中宗教类世界遗产是其最重要的因素。以泰山为例,泰山具有多教多神并存的“神山”风貌和与世俗王权相联系的“官山”气息,在民族文化中占很重要的地位。泰山道教建筑碧霞祠和岱庙,上下呼应,形色显赫,成为泰山道教建筑的领衔者,主宰了泰山景观的基本格调。它们又具有浓重的宫廷建筑色彩,金碧辉煌,一派皇家气象。黄山与宗教类世界遗产也有密切的关系,早在唐代的道教旧籍中就有关于轩辕黄帝和容成子、浮丘公来泰山炼丹、得道升天的仙道故事,流传千年,影响深广,至今还留下与上述神仙故事有关的许多峰名,如轩辕峰、浮丘峰,以及炼丹、仙人、上升、仙都、道人、望仙诸峰。黄山山名,亦与黄帝炼丹之说有关。佛教也更早于南朝刘宋间传入黄山,历代先后修建寺庙近百座,其中祥符寺、慈光寺、翠微寺和掷钵禅院,号称黄山“四大丛林”。即使是一些小型的尚未冠有“遗产”、“文物”头衔的宗教建筑,其选址也十分注重自然环境与山川地貌。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关爱自然的思想,在宗教场所已形成了较好的传统,今天在开发旅游产品时只有强调生态意识、生态理念与生态道德,把宗教旅游与生态旅游有机结合,才能最终实现旅游经济与自然保护和谐发展。

5 余 论

从现实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宗教类世界遗产保护为旅游提供其发展的基本条件和要素,是其作为旅游资源的前提;而宗教旅游的快速发展及其与之俱来的经济效益,又有利于宗教类世界遗产更好地保护和弘扬自身文化。

参考文献

1 保继刚,陈云梅.宗教旅游开发研究:以广东南华寺为例.地热地理,1996(1):89-96

2 周武生,邓梅.体验式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探讨.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3 王凯,魏敏.宗教旅游资源深度开发模式探讨——长沙市开福寺宗教民俗旅游区个案研究.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3(4):21-25

4 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18

5 张法.佛教艺术.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 李允禾.华夏意匠——中国古典建筑设计原理分析.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7 曹绘嶷.中国宗教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现状研究.社会科学家,2002(4)

8 市政协重点督办委员提案基督教鼓楼堂复建落成.http://www.zj001.com/show_hdr.php/2004-12-19

9 (美)约瑟夫·派恩,詹姆斯·吉尔摩.体验经济.北京: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10 张彩华.从消费行为的角度理解体验经济.消费经济,2005(3):86-89

11 白剑峰.没有风景只有商业给泰山的镣铐亮“黄牌”.人民日报,2003-02-26(10)

12 刘凌.泰山景观的再认识.旅游学刊,1989(02)

Research on Conservation and Use of Religion Culture Heritage Tourism

PANG Jun

(Department of Tourism,Southeast University,Nanjing 210096)

Abstract Religion culture-tourism is focus on the people characteristic,strong culture connotation,and tourist's experience as well as culture-tourism's.The problems of Religion culture-tourism are over-common customs,commercialized,simplify,luxurious decoration.The author suggested that we must pay attention to tourist's experience,culture connotation,harmonious development,ecotourism etc.Religion culture-tourism can harmonious development with culture-tourism.

Key words Religion culture heritage tourism;conservation and use;culture-tourism;tourist's experience touris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