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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萌生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美国企业年金的萌生阶段,年金计划一般采用完全由雇主自发建立、自主缴费、现收现付型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美国企业年金的萌生时期,企业年金计划的舆论监管环境开始逐渐形成,但切实的监管措施还没有付诸实施。

3.2.1 美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萌生

学界一般认为,世界上第一支较为正式的企业年金计划是美国运通公司1875年推出的养老金计划,它主要是向因公伤亡的雇员提供救助,为记账方便而建立,在当时仅是一项界定比较松散的计划。该计划一直维持至1918年,美国铁路快运公司接手了运通公司的铁路运输业务。三年后,一同转托的职业年金计划被新的退休计划所取代。

1880年,巴尔的摩俄亥俄(B&O)铁路公司建立了一支界定更加明晰的养老金计划,属于较广泛的福利提议的组成部分。1900年,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建立的职业年金计划,在当时及其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产生过巨大影响。计划资金完全由雇主筹措,计划覆盖全体员工,并强制所有员工工作至70岁退休。职业年金的给付按最后十年平均工资的1%乘以工龄计算,其中半数享有企业年金给付的员工是65~70岁的残疾人士。与之前建立的公司养老金计划不同的是,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的职业年金计划不再仅仅针对伤残人员,而是普遍覆盖全体员工,并要求强制性退休。这种完全由雇主缴费、雇员无需缴费的现收现付模式,为同期及稍后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所仿效。美国的早期企业年金计划大都在铁路行业建立,均属于DB型计划。1915年底,共计18家美国铁路公司建立了这种模式的养老金计划,覆盖了35%的铁路行业雇员(3)

在美国企业年金的萌生阶段,年金计划一般采用完全由雇主自发建立、自主缴费、现收现付型模式。这种模式缺乏对雇主举办计划的筹资规定,计划的资金全部来自计划发起公司的当期应税收入。管理形式属于内部管理,企业年金计划的资产与计划发起公司的总资产融为一体,而不是独立地存放于信托基金之中。雇主将企业年金计划的资产存入银行,或者重新以资本形式投入本公司的实际运营,不存在其他的投资运营方式。计划的受益人首先覆盖因公伤亡的雇员,之后逐渐覆盖所有在职雇员。

在20世纪最初的十年里,雇主举办型养老金计划筹资规定的缺位,意味着雇主可以建立养老金计划,但不用立即承担计划中长期承诺的成本。雇主建立和运营养老金计划的成本比较低,而且雇员待遇容易受到风险的影响,长期内计划举办者可能不愿或是不能够兑现待遇承诺(4)。于是,人们开始公开质疑这些计划是否真正有效。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美国企业年金的萌生时期,企业年金计划的舆论监管环境开始逐渐形成,但切实的监管措施还没有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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