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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企业年金监管案例分析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4 美国企业年金监管案例分析2001年美国能源业巨头安然公司宣告破产,致使投资安然股票的23亿美元养老金计划资产损失惨重。深刻剖析安然案例,有助于更直观地认识美国企业年金的监管模式。在安然事件案例中,美国企业年金反应式监管特点得以充分体现。根据美国企业年金计划的监管制度,只有基于特别请求或是收到某雇主、某养老金计划出现问题的信息时,监管当局才会介入。

5.4 美国企业年金监管案例分析

2001年美国能源业巨头安然公司宣告破产,致使投资安然股票的23亿美元养老金计划资产损失惨重。深刻剖析安然案例,有助于更直观地认识美国企业年金的监管模式。

早在安然公司破产之前,雇员待遇保障局达拉斯地区办事处已经掌握了该公司401(k)计划出现问题的信息,并于2001年11月16日开始着手对安然事件展开调查。12月2日安然公司正式宣布破产。12月6—7日,雇员待遇保障局参与了由德克萨斯州劳动委员会在休斯顿市举行的工人集会,近1 200名雇员参加了集会。2002年2月13日,劳工部宣布任命独立受托人管理安然公司的养老金计划。2月20日,纽约破产法庭的法官批准安然公司401(k)计划的诉讼可继续进行(尽管该公司已申请破产),这对于安然雇员而言是一次胜利(24)。3月14日,劳工部宣布由道富银行及信托公司担任安然计划的独立受托人。4月19日,劳工部宣布纽约南部地区的美国破产法院批准了独立受托人的任命。8月30日,劳工部针对安然集体诉讼申请了非当事人意见陈述,表示支持集体诉讼(25)

2003年,雇员待遇保障局推出了三个“国家项目”,DC型计划[主要是401(k)计划]是其中之一。安然公司破产不仅给该公司参与401(k)计划的员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导致全美民众对401(k)计划的信任危机。将包含401(k)计划在内的DC型计划列为国家项目,表明雇员待遇保障局意识到安然事件并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凸显了当时美国企业年金管理与运营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将其作为执法重心。

安然事件主要涉及两类养老金计划。一是401(k)计划,参与者达2万人;雇员有权主导缴费的投资,安然股票是选择之一;雇主的配套缴费也选择购买安然股票,计划参与者在50岁之前不能售出,21亿美元总资产中安然股票占13亿美元。二是雇员持股计划,参与者有8 000人,主要由雇主缴费,10亿美元计划资产几乎全部投资于安然股票。在收集查证了250万页文件、问询了110位证人并发出了78张传票后(26),2003年6月,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联邦地区法院,劳工部提出诉讼申请,以弥补因两大养老金计划的管理不善而使安然雇员遭受的损失。此次诉讼对象除了前安然董事会与退休计划管理委员会外,还包括安然前总裁。诉讼申请提及两位前安然总裁,是因为他们为公司养老金计划选择了管理委员会,因而有责任监督委员会的行为,但却未尽法律规定的职责。劳工部提出诉讼申请的另一目的在于维护安然雇员的权利,也就是说养老金计划应在无重大利益冲突的环境中审慎地进行管理。

安然公司401(k)计划超过半数的资产、雇员持股计划几乎所有的资产都是由安然股票组成。当安然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股票完全贬值时,没有一位安然养老金计划受托人采取措施,保护雇员免受巨额损失;没有一位管理委员会成员质疑公司养老金计划持有过多安然股票的审慎性,也未采取措施将配套缴费引向安然股票以外的资产类别;同时也无人提议不要购买更多的安然股票,或是除去401(k)计划中安然股票这项投资选择。当安然公司高层管理者逐步抛出日益缩水的安然资产时,管理委员会未发表任何意见,也未采取任何行动保护计划参与者。起诉安然公司的董事会是因为他们未能尽职任命公司的雇员持股计划的托管人,而这在计划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同时也是《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要求②。

雇员待遇保障局执行关于DC型计划的国家项目时,除安然事件之外,还对许多其他401(k)计划展开了调查。雇员待遇保障局副助理艾伦·莱博威茨(Allen Leibovitz)透露:“雇员待遇保障局追踪了自1995年以来的约8 500个401(k)案件,其中60%有明显的违反法规现象,解决措施包括从少量金额的弥补到数年的监禁判罚”(27)

安然诉讼案历时较长,直至2006年2月中旬,原劳工部长赵小兰宣布,通过公司养老金计划分发的方式,安然雇员及退休人员将获得13 395万美元的现金。其中,12 460万美元是向贝尔斯登投资公司销售安然公司破产债权的收益,933万美元已由安然公司在2月初单独作为部分破产债权的配发进行了支付。发放现金的协定解决了劳工部诉讼和作为计划参与者代理的私人集体诉讼,但并没有解决劳工部针对安然公司前总裁的赔付请求(28)

2006年10月底,联邦法官判处安然公司前总裁杰弗里·斯吉林(Jeffrey Skilling)24年的监禁,对这位美国有史以来最大会计欺诈案的罪犯进行了惩处,从而结束了联邦层面对于安然事件的干预行为(29)。11月16日,劳工部宣布了一项针对斯吉林起诉的解决协议。斯吉林不再反对8 500万美元的偿付,放弃从安然养老金计划中获取待遇的权力,且将被永远禁止受雇于任何雇员待遇计划的信托职位。这项协议将正式以公文形式提交德克萨斯州南区的地区法院批准。

从2002年起,安然公司的股东及其投资者对美国多家金融机构参与会计欺诈提起诉讼。直至2009年12月初,这一长达8年的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由于法院的裁决以及被告的经济状况已经表明不可能作出更多的赔偿,原告的主要律师——美国加州大学的校董请求美国地方初审法院法官梅林达·哈蒙(Melinda Harmon)终止向多家银行和个人(包括安然公司前总裁斯吉林)要求索赔。校董代表律师认为,继续追踪案件不再符合原告的利益,而终止诉讼的决定不会影响已从案件中获得的超过72亿美元的偿付,这在2008年已获哈蒙法官的批准(30)。这笔偿付创下了美国证券欺诈集体诉讼案历史上的高额偿付金记录,其中有46亿美元已被分发,另外10亿美元在2009年12月进行分发(31),为避免延迟向符合条件的安然投资者发放赔偿金,法院规定2010年11月19日为申领索偿的最后期限(32),截止2012年7月1日,所有的偿付基金被分发完毕(33)

在安然事件案例中,美国企业年金反应式监管特点得以充分体现。根据美国企业年金计划的监管制度,只有基于特别请求或是收到某雇主、某养老金计划出现问题的信息时,监管当局才会介入。监管制度仅提供有限的主动干预和纠正,一般只是要求监管者通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并通常以协商的方式进行纠错。若问题严重到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必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雇员待遇保障局根据相关法律,可以对提起诉讼的原告表示支持,也可单独作为一方提起诉讼。当雇员待遇保障局提出诉讼时,根据养老金计划文件、《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可追究计划受托人、托管人等的责任,并为利益受损的计划参与者争取应有的偿付。但是诉讼结果最终取决于法院的判决,法律没有赋予监管者实施超出最低罚金标准的惩罚或赔偿性制裁,以及对某些违法行为征税的权利。

美国企业年金计划实行“更正”式监管模式,监管部门仍有积极作为。如雇员待遇保障局不仅在个别案例中积极为计划参与者争取最大化的赔偿,还就个别案例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尽可能集中现有的人力资源展开跨度时期较长的追踪调查。通过加大执法处理力度,恢复产生过问题的企业年金计划的信誉,维持其正常运行,促进其健康发展。

【注释】

(1)林羿.美国私有退休金体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9页.

(2)http://www.russell.com/institutional/research_commentary/news/DOL_regs_DCdefault_options.asp.

(3)安布罗吉奥·里纳尔迪.私营养老金的规范和监管[M]∥孙建勇,等.养老金规范和监管.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4)YuWei Hu,Fiona Stewart.Licensing Regulation and the Supervisory Structure of Private Pensions: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and Implications for China[R].OECD Working Papers on Insurance and Private Pensions,No.33,2009,P36.

(5)http://www.dol.gov/ebsa/aboutebsa/.

(6)http://www.irs.gov/pub/irsnews/irsorg_chart_2012_pdf.

(7)http://www.irs.gov/pub/irstege/se0405.pdf.

(8)5500表是企业年金计划每年上交的关于财务与计划免税等方面的年度报表。该表必须披露和报告企业年金计划的财务、精算、参与者人数、服务机构成个人以及计划受托人等情况,并需要相关附件提供详细信息。

(9)http:/www.dol.gov/ebsa/aboute bsu/history.html.

(10)林羿.美国企业养老金的监督与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11)http://www.dol.gov/EBSA/5500main.html.

(12)林羿.美国企业年金的监督与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

(13)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401(K)Plans:Improved Regulation Could Better Protect Participants from Conflicts of Interest[R].www.gao.gov/new.items/d11119.pdf,January 2011,P43.

(14)http://www.irs.gov/irm/part7/ch02s02.html#d0e2688.

(15)http://www.irs.gov/irm/part7/ch02s02.html#d0e2688.

(16)莫顿·克里文,等.美国私营养老金计划的监管[M]∥孙建勇.养老金规范与监管,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页.

(17)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 Strategic Plan Fy 2012-2016[R].http://www.pbgc.gov/Documents/2012-2016strategicplan.pdf,P7.

(18)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 Strategic Plan Fy 2012-2016[R].http://www.pbgc.gov/Documents/2012-2016strategicplan.pdf,P6.

(19)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 Annual Report 2007[R].http://www.pbgc.gov/docs/2007_annual_report.pdf,P7.

(20)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 Annual Report 2012[R].http://www.pbgc.gov/res/reports/ar2012.html,P2.

(21)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 Strategic Plan Fy 2012—2016[R].http://www.pbgc.gov/Documents/2012-2016strategicplan.pdf,P8.

(22)http://www.dol.gov/ebsa/oemanual/cha12.html#Figure1.

(23)http://www.sec.gov/news/press/2005-81.htm.

(24)Christine Dugas.401(k)Suit Proceeds vs.Enron[N].USA TODAY,02/21/2002.

(25)http://www.dol.gov/_sec/media/announcements/chronology.pdf.

(26)②http://www.dol.gov/_sec/media/announcements/remarks.pdf.

(27)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401(k)Miscellany[R].IOMA's REPORT ON Managing 401(k)plans,Sep.2003.

(28)http://www.dol.gov/ebsa/newsroom/archives/pr0216a06.html.

(29)Greg Farrell.24Years for Skilling in Enron Case[N].USA TODAY,10/23/2006.

(30)Juan A.Lozano.Judge Ends Enron Suit Filed by Shareholders[N].The Seattle Times,Dec 2,2009.

(31)Bruce Carton.Massive Enron Securities Litigation Comes to an End[J].Compliance Week,Dec 4,2009.

(32)http://www.gilard.com/enron/securities.

(33)http:∥www.enronvictimtr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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