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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做的包子”案例及评析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些失实性的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与新闻工作者在新闻生产流程各个环节中缺乏专业素质有密切关系。在该案中,电视台的负责人员轻信了记者的说辞,没有对视频内容进一步地核实,从而使该虚假新闻得以播放。新闻媒体应该建立公开严厉的处理机制,如设立“问责制”“不良记录制”等相关处罚制度,提高造假的成本,保证新闻的真实性。
“纸做的包子”案例及评析_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 理论与案例评析

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播出了一期题为“纸做的包子”的节目,内容为记者暗访朝阳区一无照加工点,该加工点使用废纸箱为馅制作小笼包并出售。节目播出后,公众极为震惊,也引起政府的多方重视。“7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成立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立案侦查。随后案情大白:2007年6月初,訾北佳在《透明度》栏目组选题会上提出,曾接到过群众电话反映‘包子有掺碎纸’的问题,引起栏目制片人的兴趣,遂被确定为报道专题。此后訾北佳先后在北京四环路一带进行调查,但始终没有发现包子的质量问题。由于选题已上报,压力很大,加之刚到北京电视台,既想出名又想挣钱。期间,栏目主编以时限为由,催促其抓紧拍摄专题节目。于是,他化名‘胡月’,以为民工购买早点的名义,要求来自陕西省华阴市的卫全峰、赵晓彦、赵江波、杨春玲等人为其制作包子。6月底的一天,訾北佳携带秘密拍摄设备,邀请其朋友、无业人员张沄江假扮工地老板,在朝阳区康家沟市场购买了肉馅、面粉等物后要求卫全峰等四人做包子。拍摄过程中,訾北佳要求卫全峰等人将其捡来的纸箱经水浸泡剁碎掺入肉馅中,制成包子喂狗。因效果不佳,便随机找到一名农民工,授意其编造了有关‘肉和纸比例关系’的谎话,并编造使用火碱的台词,以增加视觉、听觉效果,编辑制作了虚假电视专题片《纸做的包子》播出带,对北京电视台隐瞒了事实真相,使该虚假新闻得以公开播放。8月12日,訾北佳以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 000元。”[17]

此条虚假新闻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下面分析该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一)记者本身缺乏基本的职业素质

记者訾北佳为完成任务,制造轰动效应而自导自演“新闻”,已经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原则,是缺乏基本职业素质的表现。一名合格记者的专业素质除了理论知识素质、政治素质之外,还包括本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新闻真实是记者职业道德中的基本要求。记者的本职是客观真实地报道事实,对社会进行监督。不应为了完成任务而触碰职业道德的底线,新闻报道中需要的不是导演、编剧、小说家,而是一个冷静、客观的观察员。在新闻报道中,记者应该首先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其次再追求其他趣味性等价值。本报道中的虚假新闻是“完全的假新闻”,可以说该记者为了追求名利,追求新闻的趣味性和轰动性,完全忽视了新闻真实这一基本原则。

一些失实性的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与新闻工作者在新闻生产流程各个环节中缺乏专业素质有密切关系。如在采访环节,记者在一些常识性知识中犯错误、疏漏采访中的某些细节、过于依赖网络消息来源或单一消息源而不进行现场采访等;在审核环节,编辑不核实情况,轻信记者,把关不严等都是导致虚假新闻产生的重要原因。在该案中,电视台的负责人员轻信了记者的说辞,没有对视频内容进一步地核实,从而使该虚假新闻得以播放。

(二)媒体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北京电视台在针对此事件向公众道歉时提到,因为涉及的记者是临时人员,即非电视台正式员工,所以此行为与电视台无关。显然,这一理由并不能撇清电视台与此传媒假事件的关系。无论是电视台的正式员工,还是临时聘用员工,一旦该员工参与到电视台节目的制作过程中来,那么电视台就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程序来督促该员工真实报道。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严重虚假失实报道将责令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18]。新闻媒体应该建立公开严厉的处理机制,如设立“问责制”“不良记录制”等相关处罚制度,提高造假的成本,保证新闻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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