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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对策

时间:2022-06-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促进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发展对策。由此,既可以通过整合增强山西省煤炭工业的竞争力,又可以合理地利用资源,减少由于各自为政所产生的大量煤炭资源的浪费,实现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对策

根据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要求,山西省煤炭工业要围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新型工业化和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加快深化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全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为促进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发展对策。

(一)加快煤炭资源整合进程

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有合法煤矿为基础,对邻近两座以上煤矿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储量及其他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储量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并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山西省是一个煤炭大省,煤炭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是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所在。通过加快煤炭资源整合进程,提高山西省煤炭工业的竞争力。要在“煤”字上下功夫,做好“煤”文章,推动山西省由煤炭资源富省、煤炭工业大省向煤炭经济强省转变,推动山西省煤炭经济走上集约发展、循环发展、高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道路。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是煤炭工业振兴的前提。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在调整产业组织结构,减少无序竞争,消除经济波动,提高各种要素的投入产出效率,促进经济与技术的有效结合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培育大公司大集团,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是世界发达国家共同走过的道路,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并且分布范围广,经过“十五”期间的煤炭资源整合,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量位居前5家的煤炭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45%以上,形成了以大同煤炭集团、阳泉煤炭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煤集团为代表的综合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公司和企业集团。有实力的煤炭企业要坚定不移地通过兼并、控股、联合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扩张。

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指出:到2010年,全省形成2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1~3个5000万吨级以上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高效益”政策对山西省煤炭行业进行重新“洗牌”,在加快关闭、淘汰一批规模小、产量低、对环境影响大的煤矿,坚决取缔私开的煤矿、小煤矿的同时,积极实施“大集团战略”,全力组建煤业“航母”,可以把各地煤矿进行整合,以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煤炭企业战略性重组,依照股份制经营模式,按煤种、按区域、按流向,以国有重点煤矿集团为核心,吸纳周边地方煤矿,发展壮大集团公司。同时,要通过煤源基地和集中洗(选)煤厂建设、产运销联合,做强做实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山西省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

鼓励煤炭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与国内外电力、钢铁、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联企业开展联合,相互渗透。采取出让股权、联合建设、联合经营,以控股、参股的形式逐步将煤炭企业建成集煤、电、气、化、油、冶、路、港等为一体的综合型、国际性的企业集团,以此提高山西煤炭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加快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成立山西省煤炭总公司,由各大煤炭集团和运销集团组建,形成一个有效的产供销系统。由此,既可以通过整合增强山西省煤炭工业的竞争力,又可以合理地利用资源,减少由于各自为政所产生的大量煤炭资源的浪费,实现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依据循环经济理论,为了使能源和各种资源在工业产业链中更好的利用,尽量减少浪费,应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和扩宽煤炭工业的产业链,实现多种经营。从现有的煤炭开采、销售扩宽到煤炭的清洁、开发,以及创办与煤炭产品相关的科研机构和物流中心,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在做强做大主业的同时,要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积极寻求多元化发展,延伸煤—电—铝、煤—焦—化等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产业联动,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推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加快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这对实现煤炭工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1.利用高效的清洁技术,发展洁净煤项目

随着环境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环境压力的增大,国内对各类洁净高效能源表现出较强的需求,市场广阔, 21世纪前10年我国洁净煤技术市场需求缺口巨大。到2010年约需增加6000万吨高固硫率工业燃料型煤和汽化型煤。重点发展的煤炭加工项目:选煤、型煤、配煤、水煤浆项目;煤炭转化项目:煤炭焦化、汽化、液化项目;污染物控制与综合利用项目:烟气除法脱硫净化、煤炭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这样既可减少煤炭工业对环境的破坏,又可提高煤炭自身价值。

2.加大对煤层气的开发

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往往被忽视掉,事实上煤层气作为一种高效、洁净的气体能源和优质的基础化工原料在油气资源短缺的我国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山西省的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加大使用高效清洁能源的比例迫在眉睫,因此,开发丰富的煤层气资源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

3.大力发展煤炭液化项目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煤基合成油研究。中国科学院、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等科研院所开展了不懈的科技攻关,并与美国、德国和日本同行进行了深入的科技交流。目前,我国已在煤炭液化的关键技术、催化剂的研究开发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了建设万吨级规模生产装置的技术储备。当前国际石油价格的剧烈波动使煤炭液化成为我国解决石油安全问题的战略选择。煤炭企业应抓住这个机遇,大力发展此项目。此外粗放式的以燃烧为主的煤炭利用方式已在全国造成了严重的酸雨、粉尘污染,因此,煤炭液化技术的推广将大大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4.以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坑口电站

积极发展中煤、煤矸石和煤层气发电,实现煤电联合、输煤与输电并举。要加快山西省焦煤古交电厂、同煤塔山电厂、同煤轩岗电厂等大型坑口电厂和晋城寺河煤层气电厂等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好的电厂建设步伐以及其他坑口电厂的前期准备工作,实现煤向电转化的飞跃。

5.发展第三产业,建立物流中心

煤炭企业依靠自身的品牌效应发展第三产业,建立自己的物流中心,可以解决由于煤炭企业的整合所精简下来的人员,使其再就业;可以减轻煤炭企业的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完善自身的组织结构,提高煤炭企业竞争力。

(三)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要从根本上提高山西省煤炭工业的竞争力,必须大力推进“科教兴煤”战略,增强煤炭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山西省煤炭工业的整体素质。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必须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产学研结合,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带动和推广意义的支撑技术,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基础、高新技术研究为主要内容,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为内容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同煤炭企业合作,促进知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使用高科技的煤炭开采设备,可以提高煤炭生产的效率,减少安全隐患,减少开采中的浪费,从源头开始就进行控制。要加大以实现煤矿生产机械化、集约化、高产高效为目标的矿井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布局,在大中型煤矿大力发展综采综掘技术。加大以预防安全事故、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目标的安全技术改造,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要通过利用高新技术、降低开发成本等措施,使经济可利用性差的资源加快转化为经济可利用的资源。鼓励煤炭企业开展废渣、废气、废液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积极开发与煤炭伴生的各类矿产资源;鼓励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技术和节能、节材、节水、降耗技术和工艺,扩大煤矸石、矿井水和焦化煤气的利用领域,实现洁净生产和环境保护,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煤矿建设与资源综合利用同步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发展道路。

(四)加快经营机制转换

进一步转变煤炭工业管理部门职能,对企业实行“行业管理,资产监管,分类指导,政策扶持,推向市场”的宏观管理方式。健全煤炭行业管理体制,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确定职能,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煤炭行业中长期规划管理。山西省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统筹市场需求、资源条件、外运通道建设、煤炭就地加工转化、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开发潜力评价,合理确定本省煤炭产量等中长期规划目标,并据此加强煤矿开发建设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和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对国有重点煤矿实行“抓大放小”方针。即抓好大的企业,放开小的企业。要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进行改制、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思路,推进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改革。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对国有重点煤矿内部的二级单位,要继续实行和完善模拟法人运转,有条件的可成为独立法人。加快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包括原国有重点煤矿)办社会职能,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将国有煤炭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食堂、文化娱乐等具有社会功能的单位,逐步分离出去。有的交给地方政府管理,有的成立服务性公司,逐步推向市场。实施过程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确保社会稳定。建立社会保险体系,煤炭企业要基本建立起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与保险项目配套补贴办法在内的社会保险体系。

(五)加速企业信息化建设

从促进生产力要素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生产关系围绕市场、资本、新技术大幅度调整,以及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转型等意义上讲,网络信息技术开始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信息经济的出现,将给企业尤其是传统企业的生产、营销和服务观念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变革。面对经济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新形势,煤炭企业只有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立足实际,用信息化改造和提升传统体制、传统产业,才能够在这场全球化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山西省煤炭工业要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需要,将以推广、完善ERP系统为核心,全面实施信息化改造,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管理运行体系,实现企业管理人员由日常运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企业经营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把企业管理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档次。结合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建设实际,鼓励煤炭企业,特别是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重点对煤炭资源开发、煤矿安全、煤炭洁净利用与环境保护、煤矿信息化和管理科学等领域的共用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组织科技攻关,培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

(六)完善人力资源建设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调整政策,创造有利于吸引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引进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煤炭行业工作,提高科技人员比重。省内有关院校要积极为煤炭企业多途径培养急需人才。各煤炭企业要建立和发展面向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体系,办好各类职工培训,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利用社会力量培养人才,推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改革煤矿职工招聘办法,主要技术工人要变招工为招生,关键技术工种人员文化程度要达到中专以上。努力建设一支熟悉煤矿专业知识、掌握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有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优秀企业家队伍。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各类人才,并给他们提供良好的环境,使之能充分发挥潜能。建立合理有效的培训机制,对煤炭产业的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自身素质。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由此来提高煤炭企业的运作效率和创新能力。

(七)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制订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

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土地塌陷治理、煤矸石治理、水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等内容,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编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通过资源资产收益、地方财政和企业增加投入、鼓励社会投入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规划,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矿区环境治理抵押金制度,同步治理矿区“三废”和地表沉陷,加大对废弃煤矿、老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及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防止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和水资源破坏。新建煤矿和老井改扩建必须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土地复垦,减少占地,防治地质灾害。利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按照资源有偿使用原则,逐步开征资源利用补偿费,研究和试行环境税。使市场价格准确反映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代价,形成一种动力机制,促使企业主动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纳入考虑范围。实行税收差异或优惠政策,扶持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对“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和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也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2.完善生态环境评价及监管制度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制定煤炭开发环境评价内容、标准和规范,强化生态环境评价。严格实施煤炭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高度重视水源地、人口密集村镇、重要河床下采煤问题,开采前必须进行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专项评估。对可能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巨额经济损失的,必须禁采、限采或采取有效的保护和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监理制度,加强对煤炭开采活动环境监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订地方性法规,依法促使煤炭企业把环境保护和治理贯穿于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加工、转化的全过程。

3.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机制

各类煤炭生产企业要制订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加快矿井废水、煤矸石、矿区地面沉陷和水土流失的治理。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加快治理与恢复进程。煤矿企业应依据矿井设计服务年限或剩余服务年限,按煤炭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列入成本,按“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

(八)提高煤炭资源合理有偿利用

1.加强煤炭资源开发规划和矿业权管理

加强煤田地质勘探,勘查程度具备规划条件的煤炭矿区,由山西省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2.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现有煤矿无偿取得的矿业权要实行有偿取得。按照国家关于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矿业权价款处置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炭资源整合、中小型煤矿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现状,有序推进国有地方煤矿、非国有煤矿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的改革。煤炭资源矿业权,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其中,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需要扩大矿区范围解决接续资源的,可以以协议方式有偿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价款比照同类条件下的市场价确定。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现有井田周边由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矿业权,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给该国有重点煤炭企业。

3.合理分配和使用矿业权出让收益

有偿出让煤炭资源矿业权收取的价款,除上缴国家和用于煤炭资源勘察、保护和管理支出外,可以用于解决由于煤炭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国有企业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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