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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全球市场的领先者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服务于全球市场的领先者1997年,华为正式启动国际研发战略联盟。截至2005年6月,华为与这些跨国公司共建了10个联合实验室。2001年华为海外销售额超过3亿美元,2004年海外销售额迅速增长到22.8亿美元。2002年6月,华为与NEC、松下宣布成立上海宇梦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不仅限于中国,而且面向全球。

(三)服务于全球市场的领先者

1997年,华为正式启动国际研发战略联盟。通过与世界一流企业成立联合实验室,获得某个领域的某项新技术; 2003年开始,与世界一流企业组建研发合资企业,共同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 2009年,以自身的技术积累进入“强者俱乐部”,与行业巨头们签订专利互换和交叉许可协议,巩固领先者的地位,成为全球通信设备制造商第一阵营的成员。

在技术落后的位置上通过建立联合实验室来获取新技术,在拥有一定技术优势的基础上组建研发合资企业,在技术领先的位势开展专利互换与交叉许可,华为展现了一个渐进的国际研发战略联盟的“完整”案例。

1.联合实验室:技术落后位置的合作研发

1997年,华为推出无线GSM解决方案。尽管华为已在中国本土市场崭露头角,但是华为当时的研发能力较之摩托罗拉、爱立信西门子等国际巨头落后了近20年。为获得新技术,缩小与国际巨头的技术差距,华为每年将销售收入的10%以上投入研发。同时,华为研发系统决定采取“拿来主义”,学习美国公司的联合策略,在其他公司的技术成果上加快产品的推出速度。

自1997年起,华为分别与德州仪器(TI) 、摩托罗拉、IBM、英特尔、Agere Systems、SUN、Altera、高通、Infineon和微软等成立了联合实验室。截至2005年6月,华为与这些跨国公司共建了10个联合实验室。这些实验室为华为引进西方巨头的技术提供了保证,使得华为的产品能够同步应用世界最新最先进的研究成果,促进了华为技术的整体进步。

(1)华为—德州仪器联合实验室提升数字信号处理技术。1997年,华为—德州仪器联合实验室成立,主要从事通信产品的数字信号处理的硬件和软件开发。德州仪器向联合实验室提供最新的半导体技术和应用,同时派出强大的技术与市场队伍,与华为的工程师一起从事技术研发,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通过这家联合实验室,华为的工程师对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的开发应用能力大大提高,快速催生了华为在多媒体领域里的新技术应用。

2002年,华为与德州仪器的第二家数字信号处理联合实验室在北京成立,双方在以太网交换器、VOIP网关、新型无线通信系统等合作项目取得了成功。在此过程中,德州仪器为华为培养了许多数字信号处理方面的研发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华为的技术研发能力。

(2)华为—英特尔联合开发中心提升芯片技术。2000年4月,华为与英特尔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内容涉及开发、合作和技术资源共享三大领域,旨在促进中国开发基于英特尔Ⅸ架构的通信解决方案。同时,双方在深圳建立一个联合开发中心,以全力支持Ⅸ架构的重要设计方案。

在英特尔Ⅸ架构下,华为的芯片开发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并迎来了产品的升级加速。华为产品也基本告别落后技术,并日趋赶超同行。此后的几年,华为升级的产品不仅在中国市场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且逐步进军海外市场。2001年华为海外销售额超过3亿美元,2004年海外销售额迅速增长到22.8亿美元。

(3)华为—SUN联合实验室提升通信网络应用技术。2000年底,华为与美国SUN公司共同宣布,在深圳建立华为—SUN联合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由华为提供实验室场所和办公环境,SUN公司提供服务器、工作站及相关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仿真工具、编译器等软件。该联合实验室依托SUN公司在系统解决方案和网络软硬件平台方面的优势,以及华为在通信产品设计方面的领先开发能力,针对通信网络应用中出现的需求和问题,承担业务支撑平台、负载均衡式高可用性集群技术、分布式数据库、JAVA在电信领域的应用研究等项目。

(4)华为—摩托罗拉联合实验室共同研发3G技术。2002年,华为与摩托罗拉正式开始在移动通信方面的合作。摩托罗拉在无线通信领域强劲的基站系统和薄弱的交换系统正好与华为形成互补,促成了双方联合开发(WCDMA) 3G产品。在华为与摩托罗拉的联合研发中,摩托罗拉根据自身的研发路标以及整个3G战略构想,对华为提出具体要求,以OEM方式购买华为的产品和技术(GSM、GPRS、WCDMA等) ,以补充产品线和降低研发成本。华为则通过OEM出口更多的产品,分摊3G研发的巨大投入,通过研发互动提升了自己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2006年,华为与摩托罗拉展开进一步的合作,在上海组建联合主攻3GUMTS(WCDMA)产品解决方案和高速分组接入方案(HSPA)的研发中心。双方将共享研发中心的产品,中心集合双方在UMTS领域的技术优势,使摩托罗拉和华为更好地满足移动运营商当前及未来的需求,使双方拥有把握市场先机的优势。研发成果为运营商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成功地部署高质量、高性价比的UMTS和HSPA解决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2.研发合资企业:拥有一定优势后的技术追赶

凭借研发成本优势、连续大规模研发投入以及与跨国巨头的研发合作,在某些技术领域,华为的技术水平与跨国巨头日益缩小,并拥有一定的优势。2001年起,华为分别与NEC、松下、赛门铁克、摩托罗拉、西门子等跨国公司组建了多家研发合资企业。这类合资企业以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为主要经营活动,成果由双方共享,使华为的技术积累达到了与跨国巨头不相上下的程度。

(1)与NEC、松下合资的宇梦通信。2002年6月,华为与NEC、松下宣布成立上海宇梦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出资比率为NEC47%、松下通信47%、华为6%。合资公司主要从事第三代移动通信(3G)终端的研发,并将作为NEC与松下合作开发3G终端技术的基地,向全球客户提供NEC和松下的3G技术。公司业务不仅限于中国,而且面向全球。

与NEC和松下的合作,推动了华为WCDMA技术的发展。2003年底,华为独家承建的阿联酋电信WCDMA 3G网络正式投入商用,这是中东地区及阿拉伯国家中第一个推出WCDMA 3G商用服务的运营商,也是华为在3G领域的第一个正式投入商用的WCDMA 3G网络。此后,华为在中国香港、毛里求斯、马来西亚的WCDMA 3G网络陆续投入商用。此间,华为还获得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等非洲国家的WCDMA 3G订单。

2004年,华为与荷兰移动运营商Telfort签订承建荷兰全国WCDMA网络的协议,这也是华为首次在GSM、WCDMA发源地承建的3G网络,标志着华为已全面掌握WCDMA核心技术,在WCDMA技术地位上已向爱立信等国际电信巨头看齐。

(2)与3COM合资的华三公司。2003年,华为遭遇思科知识产权诉讼案不久,与美国3COM公司宣布组建研发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华三公司) 。创立于1979年的3COM是一家企业联网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网络交换机、路由器、无线接取器、IP语音器和入侵预防系统。当时,3COM在该领域与华为的规模和实力接近,并同样面临思科的竞争压力,经营较困难,因而双方的合作也是一拍即合。

华为将所有企业级的数据通信业务(包括技术、营销团队以及知识产权)注入合资公司并占51%的股份,3COM则投入1.6亿美元加上中国和日本的业务占有49%的股份,并负责发达国家市场开拓。合资公司生产企业数据网络设备(转换器和路由器等,面向企业市场的以太网交换机及基于互联网协议的路由器) ,以及视讯、语音网关等设备,提供端到端的语音、数据、视讯三网合一解决方案。

华三公司针对中国市场的同时,也是华为技术出口的一个重要平台。借助3COM在北美和亚太的影响,华为将其技术和产品通过华三公司这个平台推向海外市场,尤其是华为最大竞争对手思科强势占领的北美市场。2005年该公司销售额近100亿元人民币,全球市场仅次于思科。

(3)与西门子合资的鼎桥通信。2003年,华为和西门子共同出资1亿美元成立合资研发企业——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主要生产和销售TD- SCDMA无线网络设备,主要针对中国市场。

在3G研发上,华为最初投入的是WCDMA标准研发,也一直是WCDMA 3G标准的拥护者。当时的华为已全面掌握WCDMA核心技术,成为全球少数几个能够提供全套商用系统的厂商之一。1998年华为全力投入WCDMA 3G研发后,失去了小灵通、CDMA在中国发展的最佳时机,在中国市场被中兴通讯赶超。尽管此后华为在海外市场披荆斩棘,但在本国市场的发展势头却有所逊色。为了不再重蹈在中国市场“丢失小灵通”的覆辙,也出于对本国市场的重视,华为全力投入、三种国际标准(WCDMA、CDMA2000、TD- SCDMA)同步开发。

TD标准尽管在海外的应用前景不如WCDMA,但在中国电信市场有很大的潜力,且华为在国内的最大竞争对手中兴通讯,在TD标准上有较大的投入。为避免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TD无疑是华为需要“恶补”的一块。因此,早在1998年就开始了TD技术研发的西门子成为华为的最佳合作伙伴。截至当时,西门子在TD研发上已累计投资1.7亿美元,拥有一系列TD核心知识产权。

合资企业中,西门子投入了TD全球业务相关的技术、产品以及200名员工,华为投入中国市场资源和100名员工,以及TD领域的相关专利和技术成果。通过该合资公司,西门子意在利用华为在中国的强大市场网络以及营销能力,共同缔造TD在中国市场的成功,实现西门子能够为中国运营商同时提供TD和WCDMA两种技术的目标,成为中国市场的领导者。对华为来说,与西门子共建合资公司能快速达到推出商用化TD解决方案的目的,同时能有效地降低双方的研发成本。通过与西门子合作,华为不仅节约了在TD标准上的巨额投资,而且能够继续集中资源和精力投入到WCDMA的3G标准上来,从而形成完整的3G产品线。

3.电信巨头俱乐部:专利许可与交叉授权

专利许可和交叉授权是指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权利人基于谈判,将特定技术领域中各自拥有的专利权相互有条件或无条件允许他方使用的情况。通过专利许可和交叉授权可以促进技术传播,避免企业之间发生诉讼所导致的高额诉讼费用。同时,相关企业可以以最低的成本付出获得相关技术领域更多的专利使用权。而在高科技行业中,只有实力相当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入专利许可和交叉授权的“强者俱乐部”。

随着3G时代的到来,华为在全球市场的地位不断提高。从2003年打入电信巨头爱立信的腹地——欧洲地区后,华为在全球的增长势头锐不可当。2005年,华为海外销售额首次超过国内销售额。2006年销售额110亿美元,海外比重突破65%。2007年销售额160亿美元,海外比重72%。2008年销售额233亿美元,海外比重75%。2009年,华为成为仅次于爱立信的全球电信行业第二大企业。此时的华为,无论在市场份额还是技术上,都已进入了全球电信巨头的行列,同时也成为电信专利许可和交叉授权“强者俱乐部”的常客

2009年2月,华为加入WiMax通信技术的OPA开放专利联盟(Open Patent Alliance,OPA) ,与发起方英特尔、思科、三星、阿尔卡特—朗讯、Sprint、Clearwire 6家公司,以及同时加入的以色列奥维通公司一起成为WiMax专利联盟的许可方。

WiMax(World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是一种可同时提供无线宽带上网及语音服务的技术,是下一代通信网中最具发展潜力的接入技术之一。美国、日本、俄罗斯、印度、中国台湾是此技术的主要市场,在发展中国家也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在3G技术上趋于成熟的华为,同步开始后3G技术的研发,包括WiMax通信技术上的投入。

仅2008年上半年,华为在全球取得了29件WiMax商用网订单,此外还有35件WiMax测试网订单。然而,华为在发展WiMax技术过程中,很难突破英特尔等OPA联盟企业已有的专利壁垒,从而使其业务成本大幅上升、失去竞争力。加入WiMax技术OPA专利联盟后,华为作为专利联盟许可方,可以自身核心专利与其他各方形成交叉许可,突破了专利壁垒,为产业发展和收益提供了空间和保证,从而进一步推动企业在3G时代的高速发展。

目前,华为是业界仅有的能够提供端到端移动WiMax解决方案的几家厂商之一。华为移动WiMax解决方案采用先进的MIMO、OFDMA技术,并与未来LTE/AIE(4G)共享平台,确保更高的流量、更远的覆盖范围。

4.国际研发战略联盟建设的渐进案例

1997年,成立仅10年的华为还是中国本土一家新兴电信设备生产商。作为国际电信市场的后发企业,技术相对落后的华为,通过立足中国农村这个庞大的市场发展壮大起来。但此时的华为,无论是在市场地位还是技术实力上,都无法与跨国巨头们同日而语。

1997年起的5年内,华为在国际市场尚未具备足够的竞争实力。尽管其间对海外市场有过一些“试水”,但主要还是完成了其在中国电信市场“农村包围城市”的转型。这期间,华为主要通过联合实验室的形式,学习德州仪器、英特尔、SUN和摩托罗拉等优秀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不断提升自身研发实力。而这些跨国公司看中的,正是中国这个大市场以及华为在中国本土市场的影响力。

在夯实技术实力、站稳本国市场后,华为也开启了与同行间的合资研发。在与NEC、松下、3COM、西门子等企业的合资研发中,合作双方都能优势互补。华为也从一个学习者、后发追赶者,发展成为与同行们共同竞赛的赶超者。且华为凭借低成本、高效率的研发,在竞合的关系下不断追赶同行,逐渐显现出其在技术研发上的优势。

与此同时,华为于2002年开始了大规模的海外扩张,其中包括通过合资公司将其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在海外市场开拓中,华为也采用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首先在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北非等西方巨头涉足相对较浅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发力。2005年,海外合同销售额首次超过国内合同销售额,主要归功于华为在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增长。

2008年,华为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十大最有影响力的公司。而在此之前,华为已凭借丰富的知识产权积累,成为同行眼中的佼佼者。频频参与交叉授权、加入专利许可联盟,印证了华为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2009年,华为成为仅次于爱立信的全球电信行业第二大企业。华为不仅在中国本土和发展中国家市场稳健发展,而且在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等电信巨头具有传统优势的欧洲市场收获颇丰,并进一步在北美市场崭露头角。

华为在不同的技术位置上采取了不同的研发战略联盟形式。作为一个后发者,通过建立联合实验室向先行者学习,稳固其在本国市场的优势地位;作为一个赶超者,通过与同行共建合资研发企业强化技术研发优势,逐渐延伸其在多国市场(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的优势地位;作为一个领先者,通过与同行巨头间的专利许可和交叉授权,最终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在全球市场占据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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