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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谦恭的文化搬运工_柳鸣九自述

时间:2022-08-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确切地说,就是一个桥上的搬运工。

1.谦恭的文化搬运工_柳鸣九自述

一个人就这么一个先天条件,就这么一种后天环境出身,以其勤奋努力而有所作为,时至八十高龄多少也就成为一个什么的,自然,在现实生活中,在人们的口头上,也就有了这么几个称呼:学者、翻译家、理论批评家、散文作家及学界领军人物等,亦可谓对一个人的“横看成岭侧成峰”。但所有这些,不过是指此人长期从事什么职业行当,并在其中有些经验、有些劳绩而已,并没有确切标明此人在现实生活中个性化的状态,真实的、原本的个性状态,人性的真实,而且,这些称谓本来都是公共符号,并不只属于某一个个人。因此,要真正呈现“这一个人”的特定的真实状况,要真正勾画其特定的面目,还得再另费些笔墨。正好现在有一个机会可以自述自述,如果能效仿卢梭的《忏悔录》、萨特的《文字生涯》,以真诚的态度面对自己,做到有疾不因自我讳,何尝不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这样做就不是自恋情结过头,一说起自己来就喋喋不休,而是有诚意面对公众,给自我留下一份完整的资料,就像一个有一定生理特征的人捐献出自己的遗体,至于对以后的解剖学是否有什么用处,那他就不管了。

顺着以上所述,就此人的所作所为及劳绩表现而言,与其说是学者、理论批评家、翻译家、散文作家,不如说是精神劳工,是在精神文化领域里干活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工种是搬运,工地是在桥上,在中西文化交流的桥上。因此,确切地说,就是一个桥上的搬运工。

读者粉丝眼里,学者、翻译家头上总或多或少有一道光环,至少有闪亮点,要比芸芸众生高一截。其实不尽然,我等这种人也有其特定的命定的困境与尴尬,甚至是不堪与危难,原因很简单,这种人是被管理者、被安排者,他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投合政治标准的规范与道德标准的规范,而在意识形态管控得更为严酷的时期,还得服从特定的艺术标准的规范,即使你遵守得再好,你所搬运的东西,即外国的精神文化产品,从本质上也是“异物”,至少是与严格的意识形态标准格格不入的,因此,搬运者总令人不放心,令人侧目而视,对他自然不能放松管控。到了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政治戒律的管束稍有松动,但又来了一种无情的经济规律的制约,表现最为明显的便是经济效益不高的书,出版社根本不愿意出,因而精神劳工多年的心血劳作往往也就只能束之高阁。即使是经济效益好的书,精神劳工也并不能作为“利益攸关者”沾到什么的好处,国家法定的稿费标准本来就低得可怕,如何计酬、如何发放,还得看出版界掌实权者的“宽度”。因此,精神劳工在社会精神产品生产链条中所处的最末端、最底层的地位,注定了其头上至少有政治与出版业务两大部门的一大群制约者、管理者、评判者、决策者、拍板定案者、舆论制造者,包括本单位的各级领导,从支部书记到党委书记及各级行政官员,还有出版业务部门的人士如责编、主编、社长及更上层的头头脑脑,所有这些人都对精神劳工的工作和成果命运,起这种那种或大或小的作用。总之,在现实人际关系的这条链条中任何一环,精神劳工都得罪不起,只要稍有现实感,都会在面对交往中尽力“客客气气”“搞好关系”,不仅自己要放矮身段,做到“谦逊有礼”,而且必要时,在不失人格尊严的情况下,不妨亲和示好,逢迎攀交,这就形成了这个领域中常见的低姿态、软身段的处世风格,特别在尚未成气候,仍在学术阶梯上努力攀登的文化人学术人的层次中基本如此。只有文名远扬,地位已定,恃才傲物,艺高人胆大的超人才俊或资历不凡,已端坐于学术文化庙堂的高层次人物,才另有一番做派。我作为一个草根布衣,长期在学术阶梯上攀登,而且不断地、不由自主地成为有争论的人物,处事更不能率性而为,因此,低姿态、软身段倒一直是我大半生以来明确的选择,长期如此,习惯成自然,即使自己的地位、名气、社会影响有了变化,但依然还是我原来那个姿态。

在我的一生中,除本学界的师友外,我接触最多的人群就是以上两类管理者、评判者、决定者,他们构成了我人际关系的主要方面,因而也是我“外交工作”的重点,我没有多少外交才能与技巧,甚至在这方面相当笨拙,但我不失明智,坚守了几条准则。第一条是不自恃过高、不争待遇、不讲价钱、不摆架子、不耍大牌,凡事好说话好合作,这也可以说是低姿态、软身段吧,尽可能减少利益摩擦点吧。当然,我这种放低身段,不讲价钱(用我的话来说是“只要平价”)的策略,是不及那种善于争待遇、争稿费标准的做法更能带来实际利益,事实上,我就听一位青年朋友这样对我说过:“您只要求这么低的稿酬标准,真是掉您自己的份儿。”而按我出版书籍的数量而言,我所挣到的稿费总量的确很少很少。第二是在交往中奉行“礼多人不怪”的准则,首先要求自己至少做到彬彬有礼(如,即使是对比我年轻许多许多的小编辑,我也经常在信函里要写上“祝编安”之类的祝语,这一习性至今仍未改),必要时,则要谦恭多礼,不吝感谢感激之类的谢词,也不吝奉承性的好话,还不忌讳公开唱点赞歌……第三条行为准则是,如果碰见什么不愉快的事,那对不起,只好请你自己一笑置之,不计较、不意气用事,以免伤了合作大局,说得明白一点就是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了事。“被损害被侮辱的事”,这一辈子我碰见不少,成名以后也还碰见过。这样说的确并非夸大其词,在《萨特研究》闹得甚欢期间,我就曾被一位编辑毫无道理地狠啄了一口,其语言之刻损厉毒很有水平,令我终生难忘,林子大了,什么主动啄人成性的猛禽都有……有了这几条行为准则,再加上更重要的一条:要出手不凡,拿出来的精神产品都要合格达标,甚至堪称上佳、独创,这样,我与出版界的合作才一直都很顺当并卓有成果。我之所以能悟出来这几条准则,并不是因为我有多高的智商,而仅仅是因为我清醒地认识到了我自己在这个社会里只是处于关系链末端的一个精神劳工,这种命定性,是我无能为力改变的,我应有自知之明,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谦逊多礼、低调退让才是我应该采取的面世姿态。(www.guayunfan.com)

值得庆幸的是,我遇到了出版界的好多精英人物,他们之所以成为出版精英,就在于两条,一是知人,二是识货。如上海文艺出版社前社长郑煌,前《文汇月刊》主编梅朵,湖南文艺出版社前社长黎维新,河北教育出版社前社长王亚民,山东文艺出版社总编路英勇,长春出版社资深编辑张樱,漓江出版社前总编刘硕良,人民文学出版社前总编孙绳武、绿原、管士光,上海译文出版社冯涛,河南文艺出版社总编陈杰,海天出版社前社长、前总编尹昌龙、毛世屏,等等,他们都兼具卓越的出版理念、识人识货的精明目光、高效的办事风格,与他们合作,实乃我人生一幸事,他们对我个人的青睐和支持,促成了我们之间一个个合作项目都结出了硕果。在我的文化学术作为中,有相当一大部分都是他们所玉成的,我应该说,他们在我一生中所起的正面积极、促进推动的作用,远远超过我所在单位的组织上和领导同志。还应该看到,这些出版家和编辑跟我的关系,实际上是流通领域中的组织者、经营者与生产制作领域中的制作者、劳动者的关系,这种关系相对比较单纯,所受这种规范的制约、那种条件的限定相对比较少,只要生产者、制作者所进行的劳动,具有一定的高难度,要求制作者付出真正的辛劳与技艺;只要制作者在整个劳动过程中,表现出了认真严肃的态度与讲究诚信的精神;只要制作者所提供的精神文化产品,本身具有创造性、开拓性、独特性;只要制作者体现出了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见识、眼光、思想力度、思想深度,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最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足以得到流通过程中的组织者和经营者的重视和青睐,甚至是仰慕和尊敬。我与一些出版界、编辑界精英的关系往往在不同程度上达到了这样的境界,这样,也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思想神交、文化合作、平等友谊。一方面的谦恭有礼,另一方面的尊重敬仰,这就大大超越了利益攸关、功利合作的目的,而上升到一个文明化的层次,成为相互的一种文明教养和人格风度。当然,由于某一方精神修养与文明化的欠缺,双方关系一辈子都达不到这种境界的例子也并非没有。

以上就是我身上一个特定方面的实际成分、真实状态,这构成了我作为一个谦逊的精神劳工的真正身份和实际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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