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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中的立法管辖权规范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宪法中的立法管辖权规范立法管辖权,是指立法机关所拥有的立法权限的范围,立法管辖权规范即为决定全国立法和各地区的法律制度各自的适用范围的规范。在复合法域国家,中央和地方的立法管辖权的划分是常有的事,而确定这种划分的规范就是立法管辖权规范。

二、宪法中的立法管辖权规范

立法管辖权,是指立法机关所拥有的立法权限的范围,立法管辖权规范即为决定全国立法和各地区的法律制度各自的适用范围的规范。在复合法域国家,中央和地方的立法管辖权的划分是常有的事,而确定这种划分的规范就是立法管辖权规范。这和国际情形很不相同。在国际社会中,各主权国家都是平等的,在各主权国家之上没有一个世界政府的存在,各国基于主权可以在任何领域内进行立法。当然,各国在制定法律特别是涉外法律时,不得不考虑遵守国际法的一般原则、规则和制度,并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以便争取他国对本国法律的尊重。

立法管辖权规范触及国家的结构(从立法的角度看),决定全国立法和各地区法律制度各自的适用范围,还界定有关国家的复合法域结构,因而,立法管辖权规范本质上是宪法性规范,即使它们在形式上并非宪法的一部分。事实上,这种规范不仅可能源自宪法,还可能出自宪法性法律或宪法性习惯。在联邦制的复合法域国家内,立法管辖权规范一般规定在宪法之中,例如,《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51条规定,州际的贸易与商业、州际的银行业、保险、汇票与本票、破产及无力偿付、版权、发明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外国公司结婚、离婚、父母权利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等事项为联邦议会的立法管辖范围。又如在英国,英格兰施行英格兰法、苏格兰施行苏格兰法以及北爱兰施行北爱尔兰法是宪法性习惯的结果。在英国,宪法的原则、规则和实践从未编纂成法典,它们分散在不同的成文法与习惯法之中,也就是说没有成文宪法,因此,英国划分国内各法域(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等)的立法管辖权的规范主要源于宪法性习惯。(8)

立法管辖权规范的宪法性质意味着,只有作为主权者的国家才能制定法律以划分国家和地方各自的立法管辖权,或者说在属于国家的立法管辖项目和属于地方的立法管辖项目之间作出划分。这种划分触及司法方面的宪法体制,对复合法域国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可以满足这类国家根本的组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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