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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体育赛事转播权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体育运动中的电视转播权成为欧盟关注的问题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欧盟委员会同意欧足联关于欧洲冠军杯比赛电视转播权销售新方案的报道也曾经占据了欧洲报纸的头版。而欧洲又是体育运动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因此对体育运动的电视转播权以及欧盟法律制度之间的联系进行研究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第六章 欧盟体育赛事转播权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

随着体育运动的发展,参与体育运动以及观看体育比赛的人越来越多,体育运动的商业化程度越来越浓,从事体育运动尤其是职业化程度很高的体育运动项目也成为一种商业经营行为。尤其是,体育运动已经成为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以及因特网在内的新闻媒体喜欢报道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发展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体育运动成了人们经常谈论的公众话题,另一方面通过向传媒出售转播权能够使体育俱乐部和运动员据此获得大量的金钱。主要的原因在于,体育场馆的容量是有限的,因此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观看体育运动的实况转播也就成为大多数人欣赏体育比赛的唯一选择,而通过出售转播权也意味着可以为有关的体育组织或者俱乐部带来巨额的收入。[1]

转播体育比赛对转播商的技术要求是非常高的,因此对某一体育比赛在特定地区的转播享有专有权或者优先权几乎是大多数电视台或者网络商的最佳途径,为此的代价就是要向体育比赛的组织者支付大笔的转播费。体育运动中的电视转播权成为欧盟关注的问题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欧盟委员会同意欧足联关于欧洲冠军杯比赛电视转播权销售新方案的报道也曾经占据了欧洲报纸的头版。而除了涉及欧足联的裁决外,欧盟委员会也曾经就德甲足球联赛的电视转播权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即应当废除转播市场中的垄断行为。[2]

根据欧盟委员会对“组织者(organiser)”的理解,拥有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的首先是俱乐部,因为它们是体育设施的出租者或者所有者,它们可以向转播商出售转播权。[3]这就意味着,实际上所有的俱乐部都能够独立地将电视转播权出卖给有可能报价最高的出价人。原因在于,一是那些不能亲自到场看比赛的受众的兴趣主要是通过实况转播来观看比赛,二是对某一体育项目感兴趣的受众不可能很快就喜欢另一项目的体育赛事,三是体育赛事这种产品的卖方即体育组织或者俱乐部参与或组织的体育赛事多数具有唯一性。[4]通过出售转播权,体育比赛组织者能够获取最大化的收入,使其利益达到最大化。如果有几家电视台或者网站同时竞购同一体育比赛的转播权,就会出现竞争以及垄断的问题,这种形式当然需要法律上的调整,尤其是要从竞争法的角度来对体育比赛中的电视转播权进行分析。

考虑到欧盟体育运动尤其是足球在文化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欧盟的一些机构也涉足了体育运动的转播权问题。例如足球比赛电视转播权的转让和取得除了涉及竞争法问题,对立的双方包括欧洲职业足球联盟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譬如欧洲足联和国际足联)。而从欧盟的角度来讲,欧盟在电视转播权方面的控制可以说是走在世界前列的,不仅欧盟委员会出台了一些有关的决定,欧洲法院也作出了一些涉及体育运动电视转播权的判决。而欧洲又是体育运动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因此对体育运动的电视转播权以及欧盟法律制度之间的联系进行研究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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