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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法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点思考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政法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点思考_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_首都法学教育研究对政法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点思考——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张 静[1]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技术、生产、管理、服务等领域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以职业能力、操作能力和综合技能的培养为核心。任何人才培养模式都是为达到某种目标及规格而建立的。

对政法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点思考——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

张 静[1]

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技术、生产、管理、服务等领域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以职业能力、操作能力和综合技能的培养为核心。同时,由于各区域经济要求、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对劳动者职业能力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使得高等职业教育必将不断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以顺应这种改变。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作为北京市唯一一所政法类高职院校,在人才定位、校企合作、专业培养模式、实践教学等方面实现了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键词 人才养模式 内涵 改革 做法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

人才培养模式是大学为实现其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构造样式和运行方式。同一类型的人才可以有不同的培养模式,但具体到某一种模式则必然有其独特的架构。从培养模式对微观人才培养过程意义的角度出发,人才培养模式是教学资源配置方式和教学条件的组合形式,是人才培养过程中表面上不明显但实际上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同样的教师、同样的教学条件、同样的学生,通过不同的培养模式所造就的人才,在质量规格上会有较大差异。还有观点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指导下,由教育对象、目标、内容、方法、途径、质量评价标准等要素构成并且集中为教育教学模式相对稳定的教育教学组织过程的总称。[2]

1998年,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中将人才培养模式表述为:“是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系统范畴,是人才培养过程中若干要素的有机组合,但是,它又只是对人才培养过程,特别是其中管理过程的某种“提炼”,而不涉及具体的教学过程。

研究和改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最终要落实到提升教育对象的发展潜力上面。因此,不管如何界定“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始终应是同培养目标紧密关联的专业设置方式、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管理制度三项内容,其中课程体系结构是核心。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高职教育理念引领下,以社会需求和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依托自身可利用的办学条件,在特定时限内为学生达到一定职业人才规格要求所预设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较为稳定的施行范式,主要解决高职教育“培养什么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这两个根本性问题。

二、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因素,对其他因素有制约作用。任何人才培养模式都是为达到某种目标及规格而建立的。其他因素只是为实现该目标而采用的方式及手段,只有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才起作用。

依据一定的人才培养理论、原则和培养对象的知识、能力及素质结构,为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对人才培养活动系统和要素进行优化设计,形成一种人才培养方案或计划,然后经过实践多次验证和修正,最后形成一种比较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① 目标规格体系,涉及培养目标和规格;② 内容方式体系,涉及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③ 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实践条件和教学评价。

三、政法职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技术、生产、管理、服务等领域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以职业能力、操作能力和综合技能的培养为核心。同时,由于各区域经济要求、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对劳动者职业能力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使得高等职业教育必将不断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以顺应这种改变。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作为北京市唯一一所政法类高职院校,在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在人才培定位、校企合作机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等方面实现了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突出政法特色,找准学校定位

目前,全国有独立设置的政法类高职院校25所。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高职院校仅开设法律类专业的就有300多所,法律大类专业数19个,专业点480多个,形成了较大的专业规模,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3]。政法类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同属高等教育,但又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是以培养系统地、完整地掌握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律知识的学术研究型、科学决策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高等教育,政法类高职教育是以培养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能够适应基层司法实践需要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法律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法学教育不仅要为立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也要培养一批与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职业相配套的从事法律辅助工作的高等应用型法律职业类人才。在法律类人才培养目标上,学院作为首都唯一一所政法类高职院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把人才的培养的目标定位于服务于首都的地方经济,并找准自身在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中的地位。通过广泛的调研得知,北京常住人口已近2000万人,流动人口近1000万人,社会各类矛盾仍处于上升时期,如北京市的民事类警情、信访量、法院受案量及劳动仲裁案等年达157.9万件次。从性质上看,矛盾的聚合性、敏感性、关联性、复杂性趋势还在增加,矛盾主体日趋多元、矛盾成因涉及领域宽、矛盾的初期性和基层一线化解任务艰巨。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北京建设,需要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体系、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等一系列体制机制,这无疑将使大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从政法专门机构延伸至社会的社区乡镇及基层社会经济组织单位。因此,一方面尚需大批的中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同时更需要大量高素质、高级技能型的基层法律辅助人才、基层法律工作人才。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达247件,急需大量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规划数4000余人,现缺口近2/3,且需滚动培养;有公益法律服务室5479个、基层司法所315个,社区矫正、解教对象等3.3万人;有乡镇街道317个、社区25642个、行政村3987个,需要专职人民调解员30263人;同时还有非公经济单位217761个,这均迫切需要懂业务、懂法律的基层法律工作和服务人才,预计需求10万余人。在此基础上,把学院定位于培养基层法律辅助人才、法律实务人才和中高级安保人才为主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以破解首都法律职业人才入门门槛高和如何办好政法类高职教育等制约性难题为着力点,围绕服务“平安北京”建设,广泛深入法院、检察院等政法机关及安保安防等行业企业开展调研,针对北京地区5 000多的书记员、近40 000的中高级安保人才市场的需求,以及其他行业对一线法律辅助人才的需求,重新审视办学定位及思路,使得办学定位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坚持以应用法律教育为主,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养特色,进一步转变办学理念,重点在培养书记员、基层法律事务和中高级安保等人才上发挥自身优势,力争办出政法特色。

(二)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积极拓展学生实践基地

学院坚持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以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为内涵,积极探索构建多模式紧密型校企合作育人格局和管理运行平台。近三年来,进一步推进了与政法行业尤其是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深度合作,在人才培养方案、基于书记员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顶岗实习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又与伟之杰安保公司、H3C公司、管庄街道办事处等50多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校企合作单位由过去的40多家达到现在的90多家,同时各专业都已建立了由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学院与行业专家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养近三年来,学院积极拓展实践基地,先后与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培养培训基地、伟之杰高级安保培训学院、CSST安防培训基地、蓝盾世安职业培训学校、家乐福(中国)有限公司培训基地、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培训基地建立合作关系。学院邀请合作企业担任专业委员会成员,还让企业专家参与到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课程教学与实训实习管理等教学的全过程中来,使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相结合,使学生从入校到毕业都能全程置身于真实的职场环境中进行学习和训练,由此大大提升了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政法类职业教育特点,积极与行业企业联合推进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建构“共建—融入—真实”的人才培养模式总体框架。法律文秘专业与法院、晓军公司合作共建,“三方联动”,打造“法律基本知识+司法秘书实务+庭审速录技能”的“三合一,三联动”书记员培养模式,定向培养书记员;安保专业与伟之杰等公司以融入、真实为特色,以“实训,实境,实战”为培养途径,形成了“三实递进,双结合”安保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市法院”、“家乐福”、“优利安公司”、“深圳中安保公司”、“海辉软件”等知名企业的多模式订单班;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把预防、检测、处置、恢复能力培养与法律意识培养相结合,探索构建“双融合,四驱动”人才培养模式。刑事执行、社区管理等专业实行工学交替,将专业学习和服务基层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在重点专业引领下,其他专业也广泛引进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教改、课改、实训基地建设等活动,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重点的新一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各专业深入展开。各个典型模式注重适应本专业的特色与内涵建设需求,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顶岗实习等方面已初步总结出可推广和借鉴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如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与行业对接,为适应行业对人才不断需求的变化,将“法律基本知识+司法秘书实务 + 庭审速录技能”的“三合一”书记员人才培养特色转化为“法律适用能力+司法秘书实务能力+庭审速录技能”的“三合一”人才培养特色,即由原来只强调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即可,转化为突出学生法律适用能力,要求学生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需要会适用;对庭审速录技能也有了更高要求,由原来要求每分钟120字即可,调整为现在最低要求为每分钟140字。我们力求使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在学生时代起就受到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方面的培养。“三合一”人才培养内涵的丰富,还包含了对学生职业道德素养的更高要求,在“三合一”人才培养模式的修改中,使学生不但牢固掌握专业技能,更加注意学生职业道德方面的素养教育,要求学生今后能坚守职业道德,正确地适用法律,体现公平与正义。我们对学生“法律适用能力”的强调,体现了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重视,使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更加全面更加丰富,更加适应首都政法系统书记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2009年,《法律文秘专业‘三合一’书记员培养模式创新》获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四)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以工学结合为重点,将工作和学习紧密地结合起来,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结合政法类专业的特点,在加强校内实训室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虚拟仿真软件,通过模拟庭审速录、信息安全的预防处置等项目任务形式融教、学、做一体,通过软件操作,不仅使学生更好地熟悉业务工作流程,也有效地推进了校内生产性实训;在校外大幅度增加认知实习、体验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力度,学生除学期两周集中实习外,毕业学期全面实施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参加率达到100%。通过校内模拟、校外实战,学生的基本素质得到提升、专业能力得到强化、工作经验得到积累,学院的教学改革得到深化、就业工作得到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在各专业逐步展开。其中“三合一”书记员培养模式、实训、实境、实战的“三实”安保人才培养模式已初显特色。各个典型模式注重适应本专业的特色与内涵建设需求,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顶岗实习等方面已初步总结出可推广和借鉴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学院各专业通过对主要职业岗位的人才需求、岗位任务和工作过程进行调研分析,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对专业及相关专业群内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和探索。如法律文秘专业根据书记员“庭前、庭中、庭后”的工作过程探索开发课程体系;安保专业根据人防、技防、管理、风险评估等工作任务,将职业标准融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探索开发课程体系;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根据网络安全的预防、响应等工作任务要求,将行业标准引入课程模块,力求工学结合的“深度融合”。在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过程中,还注重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如法律文秘专业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增大速录课时比例,并要求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法院要求的速录中级水平;加强法律文书写作训练,使学生通过多写熟悉各种文书格式,提高写作各种文书的能力;使学生熟悉公安机关的预审笔录、侦查终结报告,律师或当事人常用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上诉状、申诉书、调查笔录、各种申请书、合同书的制作;开设语言表达一类的课程,加强汉语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通过“法律诊所”教学、模拟实践、法律调查、法律咨询与服务、见习与实习等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如学院司法文秘专业为突出书记员岗位技能的培养,对课程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加大庭审速录技能、书记员工作实务、秘书实务等课程的课时量。修改前的教学计划中,公共课及公共基础课课时为546学时,专业基础课176课时,专业课640学时,职业技能课时为508学时;修改后,职业素养课程为500学时,职业知识课程为352学时,职业技能课程为864学时。职业技能课增加了356学时,职业素养课程和职业知识课程总课时与职业技能课时之比为1:1.01。为了突出法律文秘专业培养特色,强化学生的庭审速录技能训练,大量增加庭审速录技能训练课的课时,使其由修改前的课内课时96学时、实训课时56学时修改为课内课时增加到384学时,强化训练课时增加到400学时,将庭审速录技能的训练融入到法律课程的学习与训练中,并将庭审速录技能的训练贯穿学生的三年学习全过程。同时,我们采用分层教学,设立速录品牌班,选择速录基础好、有潜力的同学进入品牌班,配备最强师资,实行优秀人才重点培养、强化培养。这样的训练方式,可以提高学生的速录速度和准确率,而且有利于学生夯实速录基础,提高培训效果,打出品牌。通过实施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在前两年里完成了必要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初步的职业能力训练,达到了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在第三学年,经法院检察院考核进入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在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期间,学生通过亲临工作现场,完成真实的工作任务,感受真实的工作氛围,零距离、面对面接受法官、检察官、书记员的悉心指导。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对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有了理性的认识,对书记员工作职责、书记员工作任务及书记员岗位工作技能等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在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得到检验和巩固,并进一步强化了对书记员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掌握,提升了岗位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素养,还学到许多书本上和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通过顶岗实习,被法院录用的毕业生呈现增长趋势。以2008级法律文秘专业学生为例,共有117名同学提前一学年到北京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顶岗实习,实习结束时共有112名同学被录用,录用率达95.7%。

(五)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学院各专业强化职业素质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课程对接,目前2/3专业的学生都可以考取专业证书,使学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拥有专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由2008年的43%提高到2011年的70%。同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其中,法律文秘、安全保卫、司法信息安全等重点专业达到80%以上。2008年以来,学生有220多人次在全国、北京市各类比赛中获得60个奖项,其中获国际速录大赛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2项;学院2008年被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工作优秀组织单位,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单位,2008~2009年被评为首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2009~2011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8.46%、100%、98.88%。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文化素养等评价高,对业务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好,这些都为学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参考文献

[1]姜大源.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8).

[2]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解读与问答.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姜大源. 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姜大源. 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5]孔凡菊. 高技能人才培养模途探讨. 成人教育,2007(6).

【注释】

[1] 张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讲师。

[2] 陶潜义,孙文义. 中外高职教育人才培养问题研究. 职业技术教育,2006(6).

[3] 姜大源.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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