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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请愿运动的若干意义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会请愿运动最大的收获应该说是宣传了群众、组织了群众、教育了群众。由此可见,作为预备立宪的一股推动力量,国会请愿运动加快了晚清政府预备立宪的步伐。因此,国会请愿运动可以说是预备立宪过程中真正的预备步骤。

四、国会请愿运动的若干意义

结合国会请愿运动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晚清国会请愿运动是民众基于救国救亡的热情,力促清政府早开国会,制定宪法,并通过斗争,迫使清政府缩短了召开国会的年限,虽然他们心目中的国会和宪法最终随着清政府的垮台而无法实现,但他们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所表达出来的热情、觉悟和取得的功绩却为晚清的历史抹上了一笔绚丽的色彩。

(一)国会请愿运动的历史意义

立宪派领导的国会请愿运动促使清政府加快了宪政改革的步伐,尽管后来随着清政府的垮台,大多数的措施都未能实现,但这场运动的意义远远大于其本身价值,它启迪了晚清的社会民众意识,影响了晚清的政局走向,推动了中国的政治发展,对民国及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国会请愿运动是国人参政意识觉醒的标志

受中国传统封建文化思想的影响,国人历来对政治参与热情不高,而国会请愿运动是标志性的事件,是中国政治史上第一次以和平方式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对抗,是一场要求政治革新的民主运动,也是一场宪政思想的启蒙运动,开创了近代中国民主政治运动之先河,它极大地鼓舞了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国会请愿运动最大的收获应该说是宣传了群众、组织了群众、教育了群众。19世纪的变法思潮,由笼统提出向西方学习的口号,到逐步明确要学习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在政治层面上进行变革,再到实行君主立宪的主张,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请愿运动使国民看到了自身的力量,鼓舞了民心,砥砺了民主精神。晚清的国会运动发起的人数之众、规模之大标志着国民,特别是下层的民众也有了民主的意识,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参政意识觉醒的标志。

2.国会请愿运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1908年爆发的首次国会请愿运动,先后有十数省派代表入京上请愿书,各省签名人数可谓成千上万。如江苏签名人数达1.3万人,山西达2万多人,河南达5000余人,北京八旗人士有1600余人,安徽达4600多人,山东达数千人,湖南达1万多人,直隶达1000余人,浙江达8000余人,广东达1.1万多人。各省签名总数超过10万人。[56]在10多万人的签名中,尽管我们不排除有人对自身的参政权还认识不够,也不排除有人是在从众心态的驱使下而签名的,但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国人已经对自己的参政权有所认识,就很难在国会请愿运动中出现如此规模的签名运动,这次签名运动的本身已足以证明当时部分国人的参政意识已有了觉醒。以1910年的三次国会请愿运动来说,第一次参与者近20万人,第二次达30万人,第三次没有统计数字,但显然要比前两次多。这种大规模的请愿,对于立宪知识的普及绝对要比仅在知识精英层流传的小册子作用大得多,“由立宪党人发动与直接参与的国会请愿运动虽没有动员社会一般大众的直接参与,但通过运动第一次把宪政理念扩展到几乎所有的识字阶层。它所营造的社会氛围超出了请愿本身,使宪政在中国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57]清政府被迫宣布答应加快实施一系列宪政改革,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国人参政意识觉醒的一种恐惧,导致清政府不得不做出些许让步,以此作为对国人强烈参政愿望的某种慰藉。

3.国会请愿运动增强了国人的参政议政能力

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国民的参政热情高涨。立宪派认为,清政府既已宣布仿行宪政,就应按立宪国通例,允许政治结社,于是各地立宪团体纷纷出现。据不完全统计,在晚清立宪运动中,各地(包括海外华侨、留学生)建立的立宪团体将近80个。这些社团的主要活动是推动国会请愿运动,提高国民的宪政知识,辅助地方自治事业以及保证公民权利,推动国会早日召开和宪法的早日颁布等,而且请愿代表在请愿过程中,也认识到如果没有政党,即使国会请愿成功,也不能建立起真正的国会。尽管在国会请愿之后政党才成立,但在请愿过程中关于组建立宪政党的设想反映了请愿代表对立宪认识的深入,也使他们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努力克服自身松散的局面,更加团结在一起,为国会的速开做出了贡献。

历次国会请愿运动,就请愿阶层来说,一次比一次扩大,推动着请愿运动不断走向深入,唤醒了国民的爱国热情。由此可见,国会请愿运动作为一场思想启蒙运动,教育了广大的民众,提高了国人的民主觉悟和参政意识。正如梁启超所论述的:“凡国民政治运动总是成功——虽失败也算成功,为什么呢,因为靠他才能养成做共和国民资格,成固然养资格,败也是养资格。资格养成,什么事干不了,所以国民运动只有成功,没有失败。”“国民运动的价值,在政治本身是可限量的,在国民教育上是无可限量的。一个政治问题的运动,虽有成败之可言,从政治教育的意味看来,无成败之可言。”“这种运动,在人类政治生活上有什么意义呢,依我想,最重要的有三件。第一,使多数人懂得政治是怎么一回事,懂得什么叫做政治问题。第二,使多数人认识且信任政治生活之‘改进可能性’……信得过这种种事业有‘可能性’,自然政治生命常带活气。第三,使多数人养成协同动作之观念及技能。国民运动虽然也需有指导的人,但他的性质,纯是多数共动,不是一人独动……要养成互助协作的习惯和技能,断不是靠口头提倡所能办到,总须找些机会,常常作实地练习。国民运动,应能增进国民的自信,并导致民治组织的生成与发展。”[58]无可否认,这种群众性的运动,对后来革命经验的积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作为预备立宪的一股推动力量,国会请愿运动加快了晚清政府预备立宪的步伐。自1908年始,全国各地的资产阶级立宪派联合起来,选派代表,进京请愿,要求清政府立即召开国会,尤其是1910年的请愿运动更是掀起了高潮。虽然国会和宪法最终随着清政府的垮台而无法实现,但是清政府迫于国会请愿运动的压力不得不做出些许让步,如宣布答应加快实施一系列宪政改革,并将预备立宪的年限缩短了4年,召开国会的年限缩短了3年等。因此,国会请愿运动可以说是预备立宪过程中真正的预备步骤。

(二)国会请愿运动的现实启示

国会请愿运动因为种种因素,注定了失败的命运。从国会请愿运动的失败,我们可以看出,立宪派把救国救民的全部希望寄托在召开国会和制定宪法上,这是过于一厢情愿和急功近利了。正是这种观念,导致人们将立宪的重点和关注点,全放在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的制定及各项制度的建立上,却较少考虑宪法及相关制度的可行性及其保障措施,如同建立空中阁楼,其结果可想而知。国会请愿运动的失败也告诉我们,民主宪政制度的建立并不仅仅是一部宪法就能实现的,它需要全方位的努力,其中公民民主宪政意识和自由平等思想的确立是一个基本条件,围绕宪政建设的其他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或许是因为近代中国遭遇了太多的失败和挫折,蒙受了太多的屈辱和苦难,所以我们对国家富强和民族崛起的追求便格外执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固然需要高昂的斗志、澎湃的激情,但同时更需要理性的思索。为何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无一例外地流于空想而归于失败呢?这对当今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有何启示呢?

1.经济建设是宪政建设的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一个强健的经济基础是一个国家存在的根本,也是宪政建设的基础。当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以填饱肚子为第一要务的时候,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民众,终日为生存而奔忙忧虑的时候,他们哪有心思、哪有条件去读书就教,更不要说接受高不可攀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宪政理念了。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明清的中国社会,自给自足封闭性的自然经济居于绝对优势地位,蕴含着少许自由、平等、公开思想的商品经济还只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的新生事物,极端脆弱;而欧美先后经历了两次工业革命,以数十倍、成百倍于前的速度创造着物质财富。封闭的经济体制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平等、自由等新思想的产生,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使庞大的国家难以维系,加之战争动乱的巨大消耗,欧美列强的蹂躏,使中国沦入了可怕的贫困境地。在这样的背景下,晚清的宪政运动犹如建立在经济松软的沙滩上,宪政的基础可想而知,以致当时的中国“识文断字百无一人”,“知宪政者百无一人”就不难理解了。

今天,我们的综合国力已大幅提升,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社会财富急剧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宪政意识在增强,宪政建设在逐步发展,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的国情复杂,传统理念中专制思想严重,公权力无限膨胀,片面强调个人对国家绝对服从,导致民众的宪政意识淡漠。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和谐社会乃一种全新的民主政治模式,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搞毕其功于一役的一锤子买卖,必须尊重事物客观发展规律,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行之以渐的耐心,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增强人们的宪政意识,不断完善宪政制度,才能在中国这块原本缺乏宪政基础的大地上真正建立起宪政大厦。

2.文化的吐故纳新对宪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世界古代史“领跑”了几千年的中国,创造了博大精深、令人叹为观止的中华文化,儒家的仁者爱人、中庸之道等思想如一根红线将中国历史贯穿起来,时至今日仍令炎黄子孙受益无穷;道家天人合一观点也蕴含着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朴素哲理;佛家的善待众生的理想在当今这个仍然战乱不止的世界显得何等珍贵。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其利也必有其弊,只有动态、发展、开放的文化才能紧随时代的前进步伐。中国的传统文化自然也不例外,其许多精华在当今世界最先进、最新潮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中仍然占有一席之地,但它又不可避免地表现出负面的、有悖于宪政文化发展规律的一面,特别是许多障碍和顽症并没有随着百年历史而走远,有的传统观念已过时,有的甚至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和中国传统文化一样,西方文化并非尽善尽美,西方国家广泛宣传的代议制背后是千百万劳苦大众的民意根本得不到有效表达,崇尚个人权利的另一方面是置公益于不顾的极端个人主义,完全的市场经济有些是“劫贫济富”的经济。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对宪政运动发展的影响之大,这就要求我们对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糟粕应毫不犹豫地摒弃,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而对于现代文化应有效地借鉴。当今世界虽然形成了一超多强的政治格局,但思想文化上的多元化是不可阻挡的。我们要善于学习,勇于接受西方的先进文化,汲取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在这一点上我们的邻国日本堪称楷模,对西方列强的成功模仿是其经济奇迹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不妨学习日本这种真诚态度和认真精神,以期事半功倍。

3.以民为本是宪政建设的内在要求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关头,综观近代中国的宪政发展史,回头看看中华大地一路走来的坎坷,我们应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尊重人民的意志,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否则,将会被历史的潮流无情地抛弃。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世界潮流的趋势,如同长江、黄河的水流一样,或者有许多曲折,向北流或向南流,但是流到最后,一定是向东流的,无论是怎样,都阻止不住的,所以世界的潮流,由神权流到君权,君权流到民权,现在流到民权,便没有办法可以反抗,如果反抗潮流,即使有很大的力量……将终归于败。160多年前甲午海战前,日本舰队司令伊东写给他老同学和老朋友——中国水师提督丁汝昌的那封信是多么令人感慨和发人深思——“您知道30年前日本帝国处于何等艰苦的境地,您也知道我们是如何抛弃旧体制,采取新制度以求摆脱威胁我们的困难。贵国也应采取这种新的生存方式。如能这样,就会一切顺利,否则它就只能灭亡”。“谁想忠诚地为自己的国家效力,谁就不应该让自己被面临的大潮所席卷。最好是改革这个有着光荣历史、幅员广大的世界上最古老的帝国,以使它永远立于不败之地。”[59]

4.政局稳定是宪政建设的先决条件

晚清社会处在旷日持久的动荡中,宪政只是政客们手中的玩物或随时可用又随时可丢弃的遮羞布。民族的众多,地区间的差异,阶级矛盾的激化,列强的干预,在这样纷繁复杂的国情和政治、经济的动荡中,讲宪政简直是天方夜谭。因此,时局的动荡一方面是宪政失败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又是宪政失败造成的恶果,两者形成了近代中国怎么也走不出的恶性循环。

当前的宪政建设中,强调稳定仍然是很有必要的。我国正处在关键的社会转型期,各阶层在进行着剧烈的分化组合,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经济上的巨大差异势必造成政治利益格局的不平衡;腐败问题不能有效抑制,造成权力践踏法律;占人口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长期得不到有效关注,使社会稳定的基础遭到动摇;这些都是我国当前宪政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因此,只有实现全社会、各个不同群体的政治、经济利益全方位的平衡,才能为宪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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