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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产权制度的现状和不足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出版业产权制度的现状和不足1.出版业产权制度改革现代产权制度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它以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法人产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并以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作为法人治理结构来确定所有者、法人、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

一、出版业产权制度的现状和不足

1.出版业产权制度改革

现代产权制度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它以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法人产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并以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作为法人治理结构来确定所有者、法人、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

我国最初的出版产权制度是产权高度集中于国家,出版社的性质都是国有事业单位,虽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产权是明晰的,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缺乏人格化的受益主体和责任主体,产权并不明晰。这给我国的出版业带来了许多弊病:出版社长期依附于党政机关与社会团体,政企不分,无法形成独立的市场主体,从而无法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产业的重组与资源的科学配置,整个行业缺乏竞争活力和生机。同时,主管单位的权力介入出版经营,也经常违背市场规律,给出版业的发展带来许多弊端,如不平等竞争。而且,由于产权的不可分割性、不可流动性和产权组织的单一性,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产权制度正在由过去与传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传统产权制度向现代产权制度转变。我国的出版行业也逐渐深化到了产权制度层面,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基本明确了出版所有权和出版经营权的关系。即由国家享有出版所有权,出版社、书业集团、报业集团等主体行使出版经营权,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同时按出资额的多少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对出版产权的经营管理负责,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第二,出版所有权和出版管理权分开,实行了分类分级授权。具体有三种情形:其一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出版所有权,由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出版管理权;其二是组建受国家委托的、介于国家和企业之间的、专门从事国有出版资产经营的国有出版资产投资运营公司,由这种公司行使国有出版产权的所有权,由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出版管理权;三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出版所有权,由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出版管理权。

第三,政企分开。出版产权经营部门具体的经营管理事务由出版产权经营部门全权负责,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出版的行政事务的管理,不得随意干涉出版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应该说,我国出版业的产权制度与产权关系在理论上已经实行了上述制度设计上的突破,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产权体制改革的尝试,一批出版企业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2008年中信出版社改制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家单一出版社改制而成的股份制企业,中信集团公司作为绝对控股股东,同时引进其他国有金融投资者,这一方案已获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2.出版业产权制度的不足

中国现有的出版产权制度仍处于改革过程中,在总体上说是不完善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权归属不清,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功能难以有效结合。产权关系明晰,就可以对人、财、物、产、供、销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形成一套严密的管理网络和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出版业的国家资产主要通过管理者行使所有权,并且出资人由多个部门承担,使得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等环节相脱节,各个部门只有权力和利益,没有责任和风险,更没有人或机构对国有资产真正负责。[21]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致使一些出版企业显得活力不足。当权限过多放给出版企业时,所有者难以对出版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容易导致出版企业的短期行为和冒险行动,造成出版资源的浪费。

二是产权结构过于单一,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不能真正分开。虽然已经有出版社通过转制吸收了一部分业外资本、非国有资本,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但绝大部分出版社和出版集团仍然是单一的国有独资企业或事业单位。单一的国有性质使产权交易无法进行,使出版企业无法通过产权交易迅速壮大起来。同时,在这些出版单位里,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出版单位实行全方位管理,造成所有权与出版单位法人财产权、经营权扭合在一起。这体现为过多干预出版单位的经营生产,使得出版单位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用,降低了经济效益。由于经营自主权不够完善和稳定,出版单位的决策过程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导致决策过程复杂、缓慢,丧失了许多竞争取胜的机会。

三是产权制度构建不完善,不能建立有效率的委托—代理关系。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出版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界定不清,从而导致出版企业产权制度不合理,故需要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来促进出版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但仅仅依靠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不可能完全解决出版企业的产权问题。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资产,但全国人民不可能每个人都去直接管理与经营国有资产,而要以委托代理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因此,如果企业委托代理结构不合理,企业的产权问题就不能得到根本解决。目前我国出版企业产权委托代理结构不完善,委托者与代理者之间不是一种责权利相对称的互为约束关系,而是一种严重的责权利不相称的软约束关系,从而导致出版企业产权制度的无约束与低效率。

四是出版单位的内部产权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内部激励制度不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和约束功能乏力。企业最大的目标是在相同条件下以较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从这个意义来讲,产权特别是收益权是否得以明确界定并得到制度的有效保障,对产权主体的激励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合理的产权制度应充分考虑员工的知识投入与能力大小,结合企业的组织形态、当事人的风险态度等,合理配置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以达到对利益主体的有效激励。可是,由于出版单位内部产权制度不健全,责任、义务、权利不可能统一,结果形成吃“大锅饭”的局面。加上产权残缺带来的干部终身制,干部能上不能下,影响了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同时,由于出版单位内部的产权关系没有理顺,致使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由于出版单位的法人代表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派,导致对上不对下,难以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其行为。同时,法人代表的决策权过分集中,缺乏一个民主的面向市场的集体论证体系,这样既不能有效地避免各种出版风险,也使腐败行为有机可乘。

当前国有出版企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不但在于产权不明晰,而且在于合理的产权结构的缺失。因而,如何科学地构造产权结构,既是出版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能否有效运作的前提,也是出版企业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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