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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资源与社会管理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资源与社会管理,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传统资源的保护不是靠一人一时之力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包揽所有社会管理事项,需要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极大的制约了陕西传统文化的发展。因此,传统资源成为我们社会管理发展的重要源泉,增强了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
传统资源与社会管理_多元学科视角下的社会管理读本

郭艳娜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价值理念等都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资源也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其生存的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原有的传统资源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因此,如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适合传统资源发展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传统资源与社会管理的关系

201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传统资源是现代技术与知识创新的基础和源泉。近年来,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及遗传资源的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话题。保护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及遗传资源,就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为那些作为创新基础的资源及其拥有者提供适当的保护。保护传统资源,有利于作为创新基础与源泉的传统资源的保存与可持续的利用,进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有助于保护那些创新能力较弱,无法以现代科技和知识参与市场竞争的人群的利益,尽可能实现社会资源与利益的均衡分配,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从社会与经济发展中受益。

传统资源与社会管理,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一方面,传统资源作为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基础,可以为社会管理提供智力支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对传统资源创新性社会管理。

二、陕西传统资源的类型与现状

陕西拥有丰富多彩、古朴独特的传统资源,承载着千百年历史文化积淀的陕西文化,集中体现了几千年来三秦大地独特的风情风貌,既有传统的、全民的,又有地域的、当地个性特征的。传统资源主要包括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及遗传资源,牵涉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说,包括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言语表达 (包括民间传说、民间诗歌与谜语等)、音乐表达 (以演唱或演奏的形式表现的民间音乐)、动作表达 (民间舞蹈、民间游戏及各种艺术形式的民间仪式)、有形表达 (包括剪纸、绘画、雕刻、泥塑、刺绣、乐器、建筑等)、手工艺品。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传统资源失去其生存的土壤,许多传统文化急剧消亡和流变,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传统资源的政策法规,使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得以有效传承和保护,但传统资源保护的社会管理体制仍存在很多的问题。

首先,政府部门对传统资源的认识不足。传统资源很多属于 “不可再生资源”,其存在的形式是多样的,且自我保护的能力非常弱,随着它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环境的改变,更加速了它的消亡。但许多政府部门认识不到保护传统资源的重要性,缺乏传统资源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规划和措施,导致传统资源得不到及时保护,甚至遭到不适当开发,造成严重损害和破坏。

其次,社会管理的主体单一缺乏多元化。传统资源的保护不是靠一人一时之力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包揽所有社会管理事项,需要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但是,在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缺乏社会领域的广泛参与。

再次,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目前,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主要还是关于遗址遗迹的保护条例,缺乏对民间文化的关注和保护。虽然近年来我省尽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民间文化的法规条例,但仍然少又不健全,缺乏细化,而且有些地方在政策层面上还是空白,政策法规建设远远滞后于实践需要。致使工作处于无 “序”、无 “规”、无 “责”之中,难以建立起科学的发现、评估、认定、保护、管理、利用的正常工作程序。

最后,缺乏社会管理人才和创新人才。社会管理是一项专业很强的事业,需要专门的人才,特别需要大量的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才。现阶段陕西传统资源领域的从业人员大多学历低,缺乏专业培训,尤其是兼具专业知识和创新理念的双素质人才,而且产业设备也比较落后,缺乏对高新科技的利用。极大的制约了陕西传统文化的发展。

而且,陕西传统文化从业人才的观念十分落后,产权意识淡漠,他们一方面对技术密不外泄,另一方面又不懂得对自己的创意和技术进行法律保护,认识不到知识产权保护所带来的利润和效益,模仿和传抄现象非常严重,给传统资源的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效应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传统资源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省的传统资源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社会管理也应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变化进行理念、体制和方法的创新,以期达到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目的,最终实现为现代化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一)传统资源的社会管理观念创新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社会管理的理念也要不断更新。可以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中国拥有几千年文明,受儒家文化影响,我们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有它自己一些独特的做法。除了依靠法律,我们还靠的是乡规民约,靠着一些传统道德,在社会治理、在维护基层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一些作用。因此,传统资源成为我们社会管理发展的重要源泉,增强了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完善与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道德秩序、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

(二)传统资源保护模式的社会管理创新

用何种模式保护传统资源,是国际社会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题。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一方面要完善传统资源保护传承机制;另一方面是 “知识产权+特别权利+反不正当竞争”的综合保护模式。

完善保护传承制度,应建立全方位的保护体系。一是对传统资源进行普查,建立完整的资料数据库。对传统资源的充分调查与合理归档有助于摸清传统资源的资源种类、分布情况及传承脉络,为深入做好传统资源保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文化机构,专门负责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特别权利+反不正当竞争”的综合保护模式将是未来的必然选择,其中 “特别权利”机制有可能成为大多数国家共同接受的核心保护模式。所谓 “特别权利 (sui generis)”,指的是类似于知识产权,但又不包括所有权的一种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将赋予权利人某些禁止权与受益权,从而使其可依法禁止其他人针对受保护的资源实施某些行为,或者在实施相关行为前以某种方式征得许可或同意。当其他人因利用受保护的资源取得收益时,权利人有权按照一定比例或方式获得利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 “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中提出 “加强民间文艺保护,促进民间文艺发展。深入发掘民间文艺作品,建立民间文艺保存人与后续创作人之间合理分享利益机制,维护相关个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特别权利机制建立起来之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现行知识产权法中的某些制度可被用来阻止或防止对传统资源的损害性使用。

(三)传统资源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

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需要进行新的探索,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的新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现代社会,形成政府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努力降低社会管理的行政成本和总成本,已成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

政府以干预和协调为主,积极培育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多元主体参与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制度环境,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为非政府组织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设置由专家、公务人员、民间人士等相关领域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他们可以从不同领域就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加强传统文化科研机构的建设,他们可以从专业的视角、科学的态度对传统文化加以保护、研究、管理、开发;加强民间保护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民间文化的价值认同和保护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促进优秀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以此调动全社会保护文化的积极性,形成一个由政府、民间、学者组成的全方位传统文化保护体系。

(四)传统资源的社会管理政策法规创新

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法规和社会政策。各级地方政府要出台针对传统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在保护传统资源方面,除利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之外,还颁布相关法律和法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加以保护。如进行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动植物品种权保护等。

政府作为主管部门,其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是保护民俗文化生存发展的重要依据,日、韩等国对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也是源于严格完善的法律管理。在立法时,应该明确认定重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标准,认定其中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或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为重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给予重点保护和重点抢救,培养传承人;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破坏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惩处;加强立法的细化和可操作性,比如在民间文化开发的过程中,立法应明确规定,哪些民间文化属于国家,哪些属于个体,哪些民间文化可以开发,哪些民间文化应予以限制等,都做出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也要不断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立法,建立一种有多项法律制度组成并且相互协调、互相支持的综合保护体系,实现保护传统资源的目标。

(五)传统资源领域社会管理人才的培养

传统资源要发展,不仅需要专业化社会管理人力,更重于的是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专业社会管理人才,主要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也包括职业社会管理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社会管理是一项专业很强的事业,需要专门的人才,特别需要大量的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才。

而对传统资源进行创造性开发就成为传统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这不仅需要与科学技术相结合,更需要更多的文化创意人才,不断提供新的理念和创意,为产品赋予不同的价值和内涵,创造更为长久和强盛的生命力。我们一方面可以提供条件提升现有民间艺人的整体水平,挖掘他们的个人潜能,培养他们的技术能力和创意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与高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的教育与培训,为民俗文化的发展储备具有专业知识和营销管理的现代创意人才。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大意义,传统资源的社会管理改革涉及到各个领域,不仅需要政府政策、法规、资金等的大力支持,还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加快更新传统资源领域的社会管理观念,加强和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为传统资源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现代传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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