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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传统社会过程与社会生活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侗族主要从事稻作农耕,男女性别分工在侗族地区十分显著。而所谓侗族的社会教育,是指学校教育以外的侗族民间传统教育。它包括侗族家庭传统教育和社会传统教育两个相辅相成、交叉进行的方面,并构成了具有侗族特点的社会传统的教育体系。其中,家庭传统教育成为侗族社会传统教育的主要形式。
民间教育_中国侗族

第一节 民间教育

教育是人类社会文化传承的主要方式,一个族群的历史也因之而延绵不断。侗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大概出现于唐宋时期,但大规模的现代学校教育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因此,在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侗族的教育更多的是以民间教育为主,即使到现在,学校教育在侗族地区已十分普及,民间教育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侗族传统社会文化得以承续的主要途径,其功能是学校教育无法替代的。历史上,由于侗族没有本民族所创制的广泛使用的文字,民族文化的传承,主要靠口耳相传,所以,侗族传统的民间教育形式,主要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一、家庭教育

家庭不仅是个体生活和成长的空间,也是其早期获取社会知识、形成初期的道德规范、培养基本人格以及获得荣耀、确立社会地位的主要场所。所以,家庭教育为个体未来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家庭教育主要指父母及其他长辈对子女的教育,以帮助其实现社会化,同时家庭教育也包括了家庭成员相互教育以完成再社会化。

就侗族而言,由于传统社会没有文字,没有正规学校教育,故家庭对子女的抚养和早期教育的功能十分突出,儿童早期社会化主要是在家庭当中完成。在家庭教育中,主要着重于儿童行为规范、生活技能与劳动技能等方面的培养。

一般来说,侗族社会多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主,树大分杈,儿大分家,女儿外嫁,那种兄弟共居一堂的大家庭并不多见,父母年老后,选择其中一个儿子与其居住,并主要由这个儿子担当养老送终的职责。因而,家庭教育的实施多在个体小家庭内进行,但由于房族间往来较密切,族人也会适时施予教化。

侗族人十分重视个人的品德礼貌行为,日常的让路问候被视为最基本的规矩,而对老人、长者的尊重则体现着是否有良好的教养。这些素质的具备是个体立足于社会的重要基础。因而,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十分注重这一方面内容的教育,同时许多社会活动也在有意或无意中加强孩子的品行教育,正如民谚说:“小树易使之曲直,大树难将它弯直。”孩子刚学会认人,就要教他喊老人,尊敬老人,稍懂事,要行拜见外公外婆礼,接受他们的训导。锦屏九寨的侗族,大年初一凌晨,孩子要给各家老人贺新年,说吉利话,如“上新年,老人家添福添寿”,“上新年,老人家万寿无疆,全家发财”,“老人家福寿绵长,守子守孙”等,以示对老人的敬重。平时吃饭,也都要先请老人动筷。民间还有尊重长辈的歌唱道:笋子全靠竹子生,儿女全靠父母亲,为人当思父母重,不能摘下黄瓜摔断藤。父母十分注意言行举止,尽可能给孩子树立表率。为使孩子从小知情达理,除了自身的言传身教外,民间还会用童话、故事、诗歌等教育孩子要从小懂礼貌,待人接物要有礼有节,品德好,礼仪周全,才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

劳动技能的训练是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侗族主要从事稻作农耕,男女性别分工在侗族地区十分显著。男子主要从事犁田耙地、施肥、收割、挖沟管水、起房盖屋、木工打铁等劳动强度较大的活,而妇女则主要从事家务、喂养家畜家禽、照顾婴幼儿、插秧、除草、种旱地、纺织等劳动,从早到晚难得有休息的时间。这一社会分工从幼儿时期即已开始灌输和培养,而父母、村人的身体力行,更加强了孩子性别角色的意识。在侗族地区,当孩子们五六岁时,就已渐渐开始参与到家庭劳动中,并在父母、兄姐以及其他长辈的指导下,根据性别的不同,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作为女孩子,从小要勤于做家务,如煮饭、打扫屋子、打猪草、喂猪鸡、带弟妹、做女工等;男孩则要砍柴、劈柴、放牛,跟着父兄学犁田耙地,看田水,下河捞鱼虾,上山捕鸟等。到了十五六岁,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已基本成为家中的劳动力,担当着一定家务和生产劳动了。在很长一段时期,侗族人还往往将一个人是否具有不同性别应有的技能作为择偶的重要标准之一,如相妻看纺织,相夫看耕田;女人看布边,男人看田边等。孩子们在成年人的行为中耳濡目染,并逐渐按社会的这种期望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文化继替者。

二、社会教育

民间的社会教育主要体现在通过民间集体性的社会活动,使儿童身临其中,体验并感受习俗所带来的影响和教育,从而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维护并传承社会习俗。我们知道,习俗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约定俗成的习惯,积淀了该民族千百年来的经验总结、价值取向、道德准则,是其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许多民族没有统一的政权组织和成文法律,故习俗在其中起到了调节人们行为规范、培养技能、塑造人格、传授知识、维持社会结构正常运转的功能。就习俗的社会教育特点而言,一方面是非强制性的社会力量,如参与节庆、婚礼、葬礼、祭祀、社交等社会活动,另一方面是强制力量,如禁忌、惩罚、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约等。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以及约束规定,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化,使其逐渐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规约的习惯,从而使民族文化得以代代相传。而所谓侗族的社会教育,是指学校教育以外的侗族民间传统教育。它包括侗族家庭传统教育和社会传统教育两个相辅相成、交叉进行的方面,并构成了具有侗族特点的社会传统的教育体系。其中,家庭传统教育成为侗族社会传统教育的主要形式。侗族的社会传统教育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从思想伦理到民间的规约、道德品质,从生产劳动技能到生活常识,从语言、称谓、衣着到待人接物,从唱歌、跳舞、戏曲到歌谣、谚语、格言、款词、神话故事、传说……它的内容涉及到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而,侗族社会传统教育作为整个侗族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它是为侗族传承、发展思想道德和文化科学技术,推动侗族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规范人们的言行,维护侗区社会的安宁,促进后代健康成长,使民族优良传统和文化得以一代一代继承下来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之一。[1]

侗族人多聚族而居,推崇集体主义思想。侗族村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空间,在这一空间内,人们之间的互动十分频繁,无论是农忙时节,还是农闲之时,群体性的社会活动往往成为联系人们的重要纽带,并成为儿童教化的场所之一。如“月也”“哆耶”、赛芦笙、祭祀“萨坛”、竖梁起屋等,都以集体形式进行。这些活动是进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的最佳时机,在这样的氛围中,人们感受着彼此的热情和集体的力量,由此也树立起集体主义的观念。

唱歌是民间一项重要的活动,谈情说爱、婚丧嫁娶、村寨间的交往交流、生产劳动,甚至民间规约等,都往往以歌的形式来表达。会唱歌的人也多受到人们的尊重,过去一些歌师还担任“款首”(“款”为过去侗族民间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之职。“老年人教歌,年轻人唱歌,儿童学歌”已成为侗族民间一种习尚。而且,在一些侗族地区,为培养儿童的唱歌能力,民间还开设了专门的歌班教授孩子们学唱歌,尤其是无伴奏的多声部复声唱法的“大歌”学习,更是侗族民间的一项特色。正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熏陶下,孩子从小就产生了这一价值取向,视唱歌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并内化为自己的生存需要,从而使这一文化事项得以传承下去。另外,在歌中,孩子们还学到许多社会知识,在歌声中感受着民族文化的熏陶,下面这首节令歌就使孩子们了解到不少农耕习俗。

正月过年闹阵阵,二月赶牛把田耕。

三月燕子满天飞,四月阳雀来催春。

五月种田插秧忙,六月追肥把田耘。

七月田基割牛草,八月谷子好收成。

九月糯谷挂禾廊,十月男女笑盈盈。

十一月夜夜学唱歌,十二月老老少少望年早来闹新春![2]

“款”是古代侗族社会特有的一种组织。它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地缘关系为纽带,对内自治,对外自卫的,带有军事联盟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款有款约,每年还要讲款,即宣传款约。这样的场合,也是实施社会教育的重要之所,大人们加深印象,孩子们受到浸染,成为社会规范的自觉维护者。如款词说道:讲到山上树林,讲到坡上竹林。白石为界,隔断山岭。一块石头不能超越,一团泥土不能吞侵。田有田埂,地有地石。是金树,是银树,你的归你管,我的归我管。如果有谁人,安心不良,安肠不善,扛斧窜山,背刀穿岭。进山偷柴,进林偷笋……要他父赔工,要他母赔钱。跟随罚六钱,领头罚二两。这里说的是损害他人利益是小偷小摸行为,这样的人要受到社会惩罚的。黎平九龙村在1949年前,每年要在农历的“二月初二”和“八月初八”举行款会,辖区内老幼都来参加,届时款首或寨老除了讲述款约外,还要讲人类的起源、祖宗的迁徙与落寨等历史知识。为了教育年轻人遵纪守法,老人们常把前辈人在某个时期发生过的重大历史事件,以举例的方式,生动地讲给大家听。在婚礼活动中,在举行祭祖仪式时,现在老人们仍要讲述“九十九公”义款和“破姓开亲”的来源,讲述“妹道”的故事等。甲戌节是吴氏的节日,三龙的吴姓以这个节日纪念祖宗吴杜囊,节日中的一系列活动都要对子孙进行历史教育,从而激发人们热爱民族、热爱家乡的热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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