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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传统文化蕴含的生态智慧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并凭借侗族文化的规约,通过社会合力的适度干预,在原生的丛林生态系统中有限地人工建构了特异的生态系统,从而使侗族地区的生态系统构成更具复杂化和多样化。(三)侗族传统文化是维护所在地区的自然与生态系统稳态延续的保姆侗族的分布区既是地理环境的过渡带,又是生态环境的过渡带,按常理推测这里的生态系统
侗族传统文化蕴含的生态智慧_民族文化:发掘与弘扬

罗康智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黎平、从江、榕江、天柱、锦屏、三穗、镇远、剑河、玉屏,湖南省新晃、靖县、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龙胜、融水以及湖北省恩施、宣恩、咸丰等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数为2960293[1]

17世纪以前,侗族密集生息于河网坝区,早就形成了稻鱼鸭共生的传统农艺模式。17世纪以后,部分侗族居民陆续迁往半山区丛林地带定居,随着所处生态系统的剧变,这部分侗族居民一方面保持传统的稻鱼鸭共生农艺模式,另一方面又针对新的生态环境完成了文化的重构,给传统文化注入了一系列新的内容,能动地适应了新的生态环境,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精心维护,做到了利用与维护的两全其美。本文通过湘、黔、桂三省边区阳烂、黄冈、卦治、高秀四个田野点的调查,归纳出侗族传统文化至今仍具有的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

一、生态屏障价值

从空间分布看,侗族分布区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东有雪峰山,西有苗岭支脉,北有武陵山、佛顶山,南有九万大山和越城岭,中有雷公山自西北向东南延伸,为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舞阳河、清水江、渠水、都柳江、浔江贯穿其间[2]。从侗族分布区出发,向东可以进入长江中下游平原,向南可以进入珠江平原,整个分布区都位于低山丘陵,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因而就生态系统而言也具有过渡性。也就是说,如果对侗族分布区的生态系统维护不当,甚至造成生态灾变,江河下游地带也要牵连受害;如果侗族分布区的生态系统得到了良好的维护,那么对江河下游而言,就是一道难得的生态屏障。

近年来,在对侗族传统文化与所处生态系统的能动适应及有效维护研究方面,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斐然,其中杨庭硕、罗康隆、崔海洋、潘永荣、罗康智等人的研究最具代表性。他们都指出,侗族的传统文化不管是林粮兼营还是稻鱼鸭共生都能做到对生物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维护相兼容,生态公益价值方面的利己和利他价值兼容。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们的田野调查资料综合分析,侗族传统文化的生态屏障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侗族传统文化为生物多样性基因库安排了着生的摇篮

侗族传统文化的资源利用方式具有很强的仿生倾向,不管是森林、农田,还是村寨的建构都坚持最小改动的原则,以此确保当地已有的生物都能有稳态延续的能力,因而侗族地区成为我国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绝非偶然,关键是侗族居民精心维护的成果,如何能稳定地延续下去,这是我们目前需要关注的问题。目前在侗族分布区仍然拥有众多的濒危动物和植物物种,我们在广西三江县的高秀、贵州省黎平县的黄冈、从江县的占里和小黄、湖南省通道县的阳烂所做的大范围田野调查,都亲眼看到国家公布的多种一级、二级、三级珍稀动植物在侗族社区频繁露脸,并保持着良好的生存状况[3]。这些濒危物种都仰仗侗族文化延续其种群的空间和存活的机会,这样的基因和价值自然科学工作者早就作了定义,但他们总是把功劳归因于大自然的造化,认为侗族分布区地形、地貌、气候特别,因而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确保很不相同的生物物种都能繁衍生息,但他们却没有注意到,如果完全按照自然规律听任生态系统演潜,即使是在侗族分布区内,其生物物种的多样性水平也会因为优势物种的扩张而有所损伤,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态系统的生物物种的拥有量也会自然降低。但是一旦加入了侗族居民能动的适度干预,情况就会大不一样,因为在侗族文化的规约下,侗族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都显得很有规律性。与此同时,他们对生态环境的利用和改造也会表现出明显的规律性。但由于这种干预针对性强,作用力大,目的明确,同时又实施的是最小改动原则,因而可以遏止某些优势物种的无限扩张,从而在当地侗族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中会为那些濒危物种和特殊物种创造最佳的生存环境,帮助这些特殊生物物种度过生存的风险,使其延续种群。

(二)侗族传统文化充当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策源地的跳板

众多的观察和试验都表明,侗族地区至今尚存的那些濒危物种,如红豆杉、马尾树、紫花泡桐等等,在自然环境下很难形成植物群落,但在人类密集活动的村庄附近,由于人类在无意中抑制了某些优势物种的竞争,反而为这些濒危物种增加了生长的机会,才使得这些濒危物种在侗族地区至今还保存着稍具规模的植物群落,这种方法被西方学者称为“适度干预理论”。因此我们应当看到借助民族文化的能动干预,去维护生物的多样性比纯粹地听命于自然的效果要好得多,侗族文化在这方面的价值应当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侗族分布区的原生生态系统大多都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或混交丛林生态系统,仅有少数地区为湿地生态系统,其生态系统的结构相对单一,但侗族文化却具有实施生态系统改性的能动禀赋。最明显的事实莫过于侗族的稻田建构,其实质正在于将平原地区才有的河网生态系统搬上了山区,并使之立体化,但这绝不是简单地扩大山区已有的湿地生态系统。理由很简单,处在亚热带的山区湿地生态系统,其生物物种构成必然具有耐阴冷的特质,而侗族建构了坡面梯田后,其生物物种构成反而更具多样性,既有喜阳的生物,又有耐阴的生物;既有温暖性的生物,又有耐寒的生物,从而使得这样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生物活性,年均生命物质产量更高,抗击自然风险的能力更强。一旦江河下游出现生态系统空缺时,侗族山区的这些人为生态系统就会顺河蔓延,使江河下游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能够得到快速恢复。除此之外,侗族在人工营林区实施林粮间作并配置了人工浅草带,还在丛林中配置引种的外来经济作物,就其实质而言都是遵循仿生的原理。并凭借侗族文化的规约,通过社会合力的适度干预,在原生的丛林生态系统中有限地人工建构了特异的生态系统,从而使侗族地区的生态系统构成更具复杂化和多样化。但这样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又完全掌控在侗族居民的手中,不会侵害到原有生态系统的安全,同时又能为其他地区的生态系统提供一些生存延续的样本,在必要时可通过移植去支持其他地区生态系统的恢复,因而侗族的传统文化对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化一直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维护功能。

(三)侗族传统文化是维护所在地区的自然与生态系统稳态延续的保姆

侗族的分布区既是地理环境的过渡带,又是生态环境的过渡带,按常理推测这里的生态系统必然很不稳定,但事实恰好相反。侗族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都极为稳定,不要说严重的地质灾害很难遇到,就是一般性的水土流失和生物污染也不明显,功劳同样也来自侗族文化,其创造性正体现在对所处地理环境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上。由于侗族人们早就认识到流水和重力侵蚀隐患严重,因而侗族的传统文化早就形成了整套的对策,具体表现为:大规模地实施河流改道,使河流分流缓行,尽可能降低流水的冲力,与此同时,无论是村寨和农田的建构都要配置分水装置,如水坝、水塘、鱼塘,从而使得整个侗族地区的流水都能做到塘、田、河渠的联网分流,再加上浅草带的合理配置,最终能够做到降低重力的复合侵蚀,确保这一过渡地带的地质和生态的稳态延续[4],即使遇上地质和气候风险,受损的范围都不会扩大,而且在侗族传统文化的规约下,都能得到及时的恢复。正因为侗族传统文化这一特殊功能的发挥,长江中游的水土流失才能够得到高效的控制。以往将灾害全部归因于自然显然存在着极大的观察盲点,侗族地区对水资源环境的精心维护,其生态安全的维护功能比纯自然因素的贡献还要大得多。

(四)侗族传统文化是化解生态风险的守护神

自然状况下的生态风险,一方面是因为生态系统的结构单一化而造成的应变能力下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自然力活动的非规律性震荡而造成的灾变。对后一种灾变人类很难加以控制,但可以凭借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去化解风险造成的损失。侗族所生息的地带气候变数很大,年降雨量分布极不均衡,对生态系统的安全十分不利,但生态系统自身却拥有很强的补救能力,而侗族传统文化的补救功能正好来源于侗族文化在其运行过程中能够持续不断地对生态系统的适度干预,既能提高当地生物物种的多样化水平,又能造就生态系统的多样并存,这样的文化建构本身就具有抗风险的能力。侗族历史上几乎没有遇到过大面积毁灭性的生态灾害,原因就在于侗族文化拥有众多的补救手段,旱地农作和湿地农作可以相互替换,人工林的树种结构也可以相互替换和转化,甚至畜牧业狩猎采集都可以在需要时适度放大,以抵挡各式各样的生态风险,这样的情况与我国发达汉族地区经常面临洪涝和干旱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总而言之,若就纯粹的自然因素而言,侗族的生息地不稳定的因素甚多,但查对了侗族历史后却发现侗族地区一直是江河下游的生态屏障,不仅侗族文化的稳定延续有充分的保障,侗族居民的生活相对富裕,而且其生态屏障功能还使江河下游受惠。今天侗族地区由于传统文化传承受阻,其生态灾变开始露头,但就全球而言,侗族灾变地区毕竟小得多,而江河下游因牵连受到的损失反而更加明显,若无视侗族传统文化的生态屏障功能就无法做好中国的生态建设规划。

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价值

侗族的传统文化不仅具有生态屏障的价值,同时还兼备补救资源结构、规避生态系统脆弱环节、驯化野生动植物的功能,这三大功能对维护侗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对全国各民族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这里仅以水资源的维护为例来说明侗族传统文化在规避生态系统脆弱环节时,如何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侗族地区山高坡陡,地表海拔反差极大,因而液态水的截留、储养、再生和利用都极为困难。虽然侗族地区的降雨量都在1200毫米以上,但液态水降落到地面就会迅速汇入江河,而无法在地表长期留存下来,从客观上来看,这应该是极为不利的条件。但侗族传统文化却会变不利为有利,使看来最容易缺水的环境变成极为丰水的环境,不仅满足侗族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而且还拉平了江河下游的水位波动,也就是说在多雨的季节能为下游分洪,干旱季节又能为下游不断地补给淡水,因而将整个侗族地区看作是长江和珠江两大河流的大水塔一点也不过分,正因为如此,侗族地区的水资源储养成为我国历史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平衡锤。今天,由于我国工业的发展、都市的扩张,我国江河下游的水资源匮乏日趋严重,甚至像苏州那样的水乡都会发生乡民抢购水的情景,广州也会发生海水倒灌的风险。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显得更为重要,而侗族传统文化恰好是提高液态水资源,扩大水流,促进水资源再生和节约用水的依赖力量[5]

(一)侗族传统文化为水资源的高效储养发挥了主导作用

很多自然科学者总是误以为只有天然林才能提高对大气液态水的截留能力,但无论如何精心地测量和计算,即便最完好的森林生态系统,其截留能力也不会超过大气降水的30%[6],一半以上的大气降水还会在短期内直接进入江河内。要提高降水的截留,他们只能仰仗水库的兴建,但水库既不能修建到山顶上,也不能修建到坡面上,越是大型水库越要修建在低海拔地方,可是这样的水库修建不仅要占用优质的农田,而且风险极大,蓄积的水资源所含的势能并不高,而侗族高山梯田的修建在不需要大量投资的情况下就能发挥类似的功效,难怪当地人自豪地将这样的高山梯田称为微型化的水库[7]。实地调查表明,侗族农田的储水可达半米深,且不影响农业生产,因而每一块稻田、每一口鱼塘对液态水的储存能力都要比同等面积的天然森林大三倍到四倍,而且储积下来的水还可以通过人工进行严格的控制,截留水资源的风险同样微型化,这表明凭借侗族文化的适度干预,反而能够提高大气降水的截留、储养能力。可见侗族农田储养水资源的能力反而比天然林要好,加之这种坡面的农田不仅不会干扰大型水库的兴建,反而能够减缓水土流失的压力。因此,侗族地区能够成为我国江河下游的水塔,是其文化策略在起主导作用,而不是自然因素在发挥作用。

水资源的储养是缓解水资源匮乏的关键基础,不少自然科学工作者总是习惯地认为对水资源的储养完全得仰仗自然条件。至于土壤的含水量,森林枯枝落叶的含水量都是不可改变的,能储养多少水就能储养多少水,这是人不能改变的规律。但认真观察分析侗族地区地下水资源的运行后,我们发现这些习惯性的看法并不全面,在侗族传统文化规约的适度干预下,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土壤对液态水的蓄养能力,同时还能抑制水资源的无效蒸发。侗族的人工林区由于林木的更新速度很快,更新时又要实施林粮间作,森林郁闭后植被构成和土壤结构又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这都能够明显地提升土壤对水的储养能力,因为侗族地区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较差,在正常情况下,水资源下渗的比例并不大。在原生植被状况下,地表都被青苔等植物所覆盖,水资源的下渗就显得更加艰难。而在侗族的人工林中,由于要实行林粮间作,粮食作物都是一年生的作物,庄稼收割后,其根系都要萎缩腐烂,从而在土壤中留下了水资源下渗的孔道。与此同时,农作物的存在还改变了地表的粗糙程度,使坡面的径流变得缓行,不仅减缓了对土壤的冲刷能力,而且还让流水所带的泥沙就地沉下,等到森林郁闭后,喜阳的植物都会自然枯萎,在地下留下孔道,这些都能提高土壤对水资源的涵养能力。不仅如此,侗族的人工林、农田、鱼塘也可以提高对水资源的储养能力,这是因为他们的农田和鱼塘都是在较高的海拔区位人工建构起来的永久性水利设施。一旦充满水后,由于这些设施全部处在丛林环境中,再加上水生植物的覆盖,水资源的无效蒸发就会降到最低限度,而水资源向土壤的缓释却可以终年持续,因而这些固定水域下方的土壤其含水能力经常处于饱和状态,并通过地下渗透的方式,向江河下游可持续地补给水资源,这是森林生态系统不可能做出的贡献,只有在侗族生境中靠社会合力才能做到的水资源蓄养举措,其效果能够全面提升土壤的水资源蓄养能力,对缓解我国水资源匮乏困境而言,这应当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文化对策。

(二)侗族传统文化为水资源的再生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传统的理解总是认为液态水资源的再生纯粹是自然规律运行的产物,和人类社会活动无关,人类社会只能够被动地利用自然界生成的液态淡水资源,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上述传统观念引发了一系列争议。随着讨论的深入,一些自然科学改写了传统的观念,比如生态学家就通过事实证明:地表生态系统的差异会导致水平降水能力的变迁,有的生态系统,比如热带雨林的生态系统,随着昼夜温差的变化会明显地提升露水的总量,如果在同一地区换成浅草生态系统,那么生成的露水就会大大地降低。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研究进而证明:每个民族受其文化的规约,会在一定的范围内改变所处环境的性质,随着所处生态系统的改变,截留雾和形成露水的能力也会明显地改变。[8]这就意味着在大气垂直降水不改变的情况下,通过人类社会的合力去提高淡水的总量是可以做到的。人类学家早就注意到非洲撒哈拉沙漠中的柏柏尔人就是用牛皮做载体,在牛皮上堆放石头,利用昼夜间的降温去凝结露水,从而解决沙漠中的饮水困难。[9]这个例子生动地证明,通过人的能动干预,人类确实能够提高水资源的再生能力。侗族的资源利用方式不是将农田与森林彻底隔绝开来,而是将人居环境中的水域农田、草地和森林有机地融为一体。侗族地区地表上的植物群落层数,一般都包括三五层到十多层不等,地表以上25米以内的范围都有茂密的植被多层次并存。这样的植被既可以大量地截留雾滴补充液态水资源,也可以凭借昼夜温差形成大量的露滴,这正是侗族生息地不利用液态水资源截留,但水资源并不匮乏的重要原因之一。初步估算表明山区侗族生息地所拥有的水资源,大概有1/5到1/4都来自水平降水,而不是来自大气垂直降水,水平降水的提高是他们传统生计所做的贡献,而且这样的贡献还会通过水资源的地上和地下运行,将实惠转赠给江河下游的各族居民。

水资源再生的另一个概念是生态系统本身具有推动被污染水体的自洁作用。不同的水生生态系统,其水体自洁功能也会各不相同,其中沉水植物、浮游植物和亭水植物并存的湿地生态系统,水资源的自洁能力最强。此外,季节不同、周期性变化较大的湿地生态系统,水资源的自洁功能更强。考察了侗族的水塘河网结构后,不难发现他们的稻鱼鸭复合种养系统恰好是沉水植物、浮游植物和亭水植物人为改性的生态复合系统,也就是说,侗族建构的人工水域生产基地不仅是耕地和蓄牧场,同时还是被污染水资源的净化场。具体表现为留住侗族地区的液态水,其水质都可以达标,很少有污水进入江河干流。此外,侗族的农田会有计划地实施泡冬和炕冬操作,也就是实施周期性的湿地生态系统改性。结合上文可以知道,这种有规律的生态改性可以加速腐质汁的降解,不仅为农田提高肥效,最为重要的是还提高了被污染水体的净化能力。每一个侗族村寨,如果都能够发挥这样的水体净化功能,就意味着推动了液态水资源的再生,降低了水资源的无效浪费。

(三)侗族传统文化为降低水资源的无效蒸发提供了文化对策

任何生态系统都仰仗液态水资源为生,任何民族的生产和生活都要消耗液态水资源,但人均水资源消耗的数量在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大不一样,也就是说每个民族在维持其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对水资源的利用存在着很大的节约空间。就这个意义上说,侗族传统文化规约下的生产生活用水堪称最节约的方式。在侗族生息地,降雨量大,蒸发量反而较低,也就是说蒸发量低于降雨量的水平,这是因为侗族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尽量建构仿生式的人居环境,村寨和农田都掩映在密密层层的丛林之中,即便在天气最炎热的夏季,水域环境全被植物覆盖,水面极少暴露在强烈的阳光下,再加上侗族地区植被层次多,覆盖度高,太阳光能都被转化为生物能贮存起来,因而中午的气温比缺乏森林的环境要低三到五度,加上森林的茂密使得地表的风速趋于零,这些原因的总和进一步使侗族地区液态水的无效蒸发量被人为地降低了一半以上,因而侗族的传统生产方式堪称最节约水的生产方式,加上侗族社区的水资源要人为地实施分流缓流和循环,这会进一步降低水资源的无效浪费,如果这样的生存方式能够得到有效推广,可以成为缓解我国江河下游水资源匮乏的文化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侗族传统文化规约下的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可以使能量资源具有超强的再生能力,并长期支持侗族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水资源而言,其可持续能力的受惠对象还不仅仅限于侗族乡民,随着液态水资源的流动,这种可贵的资源还能转让给江河下游各族人民分享。从这个角度而言,侗族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一种既利己又利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值得各族人民借鉴。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注释】

[1]杨圣敏、丁宏:《中国民族志》,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24页。

[2]《侗族简史》编写组:《侗族简史》,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2页。

[3]杨庭硕:《推崇多样性,一种智慧的农耕方式》,载《人与生物圈》2008年第5期。

[4]罗康隆:《既是稻田又是水库》,载《人与生物圈》2008年第5期。

[5]崔海洋:《侗族传统糯稻种植生计的生态价值——以贵州黎平县黄冈侗族调查为例》,载《安徽农业科学》2009年第6期。

[6]宋金凤:《植树造林会不会导致水土流失》,载《科技日报》2005-08-31。

[7]侗族的高山梯田,由于他们选育的糯稻品种具有杆高、抗水淹的特性,因而水田的贮水深度可以高达0.5米,这就意味着在暴雨季节,每亩稻田可贮备333吨水。若以人均一亩地计算,整个侗族地区(以2000000人)计算,将可以贮备666000000吨水。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大型水库的有效储洪总量,这对减轻江河中下游的洪涝威胁发挥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相反地,到了枯水季节,这些贮备起来的淡水资源又将极大地缓解江河下游水资源补给短缺。

[8]张天明:《雾水灌溉》,载《人与生物圈》2008年第5期。

[9]杨庭硕:《人类的根基——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水土流失》,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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