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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直接需求不足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现代化,包括经营制度、产业组织体系、生产要素、技术等各个方面的现代化,而且只有在不同方面相互适应的情况下,现代农业建设才能取得成效。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经营规模适度的经营主体,激发实行农机作业的内在积极性,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以前,对农机的市场需求就不会充分显现出来。因此,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
农业经营主体直接需求不足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农业现代化,包括经营制度、产业组织体系、生产要素、技术等各个方面的现代化,而且只有在不同方面相互适应的情况下,现代农业建设才能取得成效。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很长一段时期提高缓慢,就在于机械化与经营方式、产业组织体系相互之间没有建立衔接机制,农业机械缺乏市场支撑。

家庭承包经营本身并不构成农业机械化的直接制约,但要实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衔接,需要通过土地流转、联合耕作等途径将经营规模扩大到适宜水平,通过土地连片整理、打破地块界限为统一作业提供基础,需要通过改善田间条件、建设机耕道途径为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土地流转比例虽然快速提高,但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比率毕竟才刚过30%,规模化经营主体发育水平还不是很高。近年来,各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千亩甚至万亩“示范方”的进展较快,但除了个别省份外,面上处于典型示范阶段,标准化大地块面积仍较少。我国有大量耕地属于较陡的坡耕地、边角地、深淤地等,这些耕地手工可以作业但并不适合机械作业。

总体来看,我国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地块连片等不仅需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度相适应、与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相适应,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都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只有传统分户经营、分户作业的生产方式得到改变,才具有实行连片标准化作业的前提。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经营规模适度的经营主体,激发实行农机作业的内在积极性,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以前,对农机的市场需求就不会充分显现出来。因此,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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