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故事 11~14世纪上半叶劳动力向新兴城镇流动

11~14世纪上半叶劳动力向新兴城镇流动

时间:2022-06-18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11~14世纪上半叶劳动力向新兴城镇流动_英国的历史我国已故著名史学家吴于廑先生曾指出,西欧城市在7~9世纪时已经出现,已有各种城市的萌芽,11~13世纪是经济迅速发展时期,也是城市较快发展时期。11~13世纪、14世纪早期,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地域流动方面——城市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11世纪开始,尤其在12和13世纪城镇大量涌现。据统计,从1100~1300年,英国兴起了约140个新城市。从11~13世纪,为了摆脱封建领主的剥削和压

11~14世纪上半叶劳动力向新兴城镇流动_英国的历史

我国已故著名史学家吴于廑先生曾指出,西欧城市在7~9世纪时已经出现,已有各种城市的萌芽,11~13世纪是经济迅速发展时期,也是城市较快发展时期。[68]尤其是后一时期的城市发展现象被许多史家称之为“城市兴起”,这是欧洲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城市史家D.尼古拉斯(D. Nicholas)甚至认为1100~1300年是前现代(pre-modern)城市化的“革命性”时期,除了几个政治首都外,欧洲的城市分布格局到1300年时已经基本确立。[69]德国19世纪经济史家G.施莫勒称12、13世纪的城市发展为“经济革命”,并认为这场经济革命“比任何后来的革命更为重要,甚至比文艺复兴运动、印刷术、罗盘针,甚至比19世纪的革命和由此而产生的所有产业革命都重要,因为这些后来的革命只是12~13世纪的伟大经济社会变革的从属的后果而已”[70]。

施莫勒的评价是否高估了城市兴起的历史意义,在此我们不作过多评论,不过上述史家的认识无疑都流露着一条重要信息,即中古城市这一发展阶段在欧洲城市化乃至世界城市化历史上都占有相当重要地位。相对说来,东欧城市发展较之西欧要迟缓些,像德国东部地区和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不过在11~13世纪时也兴起了数十个城市,只不过规模要小一些,农村人口流动方向与西欧也大不相同,俄国人口流向由东南边境向西南和内地迁移,大概是与南方游牧民族波洛夫齐人的侵略存在一定关系。[71]

11、12世纪城镇复兴是西欧中世纪盛期的普遍现象,其中许多城镇是在老城镇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譬如,英国中世纪晚期24个比较大的外省城镇中,19个拥有城堡、城墙,其中10个还保有罗马城墙,15个城市在1066年诺曼征服前即已在英格兰占有重要地位。新兴起的许多城镇则往往没有城墙,即便有城墙也比较矮小,主要是用做税卡,不是出于防卫目的,大概与英国中古后期(除了百年战争外)没有出现大规模频繁战争有一定关系。像考文垂在1355年的两个世纪后才修建其城墙,诺里奇的城墙只有3.7米高,许多城镇任其城墙失修破败。显而易见,高大的城墙在中世纪早期曾经是城镇的主要标志性建筑,在中古盛期已经失去了昔日的功能。中世纪城镇更多依靠的是其政治上的“自治地位”、经济上的“市场交易中心”以及职业结构的多元化等,才与周边农村庄园相区别开来。

11~13世纪、14世纪早期,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地域流动方面——城市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11世纪开始,尤其在12和13世纪城镇大量涌现。据统计,从1100~1300年,英国兴起了约140个新城市。[72]加上以前旧有的堡和市场小镇,那么到14世纪初,大约有将近400个市场城镇。人们普遍认为,在13世纪晚期,英格兰中西部所有城镇的绝大多数居民来自周围附近30~40英里以内的地区,建立于12世纪末的斯拉夫德城在最初的50年间,居民来自半径16英里内的农村地区。不仅中小城市,大城市的居民主要也是来自附近的农村地区。伦敦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语言学家艾勒特·埃克沃尔(Eilert Ekwall)通过研究伦敦语言揭示了这一点。研究表明,伦敦语言从南方或萨克逊方言转变为中部语言或安格里亚方言,这主要是由伦敦人口移民来源发生变化造成的。埃克沃尔用居民前名证明,直到13世纪中叶时伦敦人口大部分来自伦敦附近地区和英格兰西南部,此后,越来越多的移民来自中部地区和东盎格里亚地区。移民来源地的变化反映了伦敦“拉力”对中部和东盎格里亚居民之影响逐渐增强,当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社会和经济结构变化得利于人口流动。

此外,关于手工业工匠师傅同一些农村家庭签订的“学徒契约”也证实了伦敦人口增长的大部分得益于农村移民,14世纪早期有大批学徒来自英格兰中东部地区。[73]英格兰中西部地区的布里斯托尔和考文垂在14世纪早期也有1/3以上的市民来自农村。赫尔的居民大多来自约克郡东区和林肯郡北部,还有一部分来自英格兰中部地区。据说,约克郡市民在12世纪时已经以盎格鲁-斯堪的纳维亚人为核心,主要从瑟斯克和东喀斯特间的平原地区吸纳移民,其次从北部郡的其他地区接受移民,个别移民来自更远地区。[74]可见,中古英国“城市的居民主要是来自附近的农村地区”是没有疑问的。(www.guayunfan.com)西尔维亚·思拉普(Sylvia Thrupp)研究了伦敦中世纪晚期的商人,认为这个团体通过自然繁衍几乎难以保持原有数量,生活条件较差的普通市民则更无可能自我维续,从而从另一个侧面证实城市居民的乡村来源途径。考虑到前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城镇居民死亡率高于出生率,城市人口除了自身繁衍维续外,主要依靠乡村剩余人口流入补充。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城镇人口仅仅保持原有数量即需要源源不断地从农村吸收剩余人口,而城市人口出现增长则需要接纳更多乡村移民。因此,没有农村人口的移民,其中包括农奴逃亡城市,城镇人口普遍出现增加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城市规模扩大和保持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农村劳动力迁移的速度和规模,人口迁移速度愈快、规模愈大,城市愈兴旺发达;反之则愈衰落。

当然,逃亡农奴并非全都逃到了城市,很大部分人去了附近条件宽松的庄园,或流向人口稀少的边疆,转移到城镇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不过鉴于绝大多数中古城镇居民数量在数千人左右或更少,这一小部分人对于中世纪城镇而言,数量已是相当可观,他们足以构成城市人口新陈代谢的主要来源。即使城镇成长的第一阶段过去之后,由于城镇内部死亡率高于外部,为了保持城市人口数量,农村移民依然是必不可少的。[75]因此,城镇在10~13世纪之间成长的方式充分证明,它们中的大部分人口是从外部吸纳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西欧城市的兴起就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结果,城市兴起的过程就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没有农村人口的迁徙,城市的复兴就变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除了城市自由吸引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力获得相当程度发展等原因外,英国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亦与此时西欧兴起的城市自治运动有着密切关系。从11~13世纪,为了摆脱封建领主的剥削和压迫,西欧各地城市掀起了一个争取自治的运动。通过各种形式的斗争,英格兰许多城市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自治权。12世纪,伦敦城市民获得了自己“任命郡长、集体承担年度税”的权利,以及“由城市官员每年向国王缴纳固定租金”;12世纪90年代,他们还组建了“盟誓公社”(sworn commune)。[76]13世纪时,伦敦市政府由24名长期任职的高级市政官执掌,这些人多出自商业和地产精英阶层,常常有着宫廷背景关系。自治城市的“自由习俗”以宪章形式像火炬一样由一地传到另一地。1155年,亨利二世将伦敦的自由习俗授予牛津城市民,宣布“他们和伦敦市民实行同一习俗、法律,享有相同的自由”。后来,1203年,王室法庭承认这一权利。牛津由此成为“自治市之母”(parent town),将它的习俗传递给贝德福德(Bedford)、林恩(Lynn)和其他地区。诺曼人建立的一个小镇布勒特伊(Breteuil)的习俗,由其领主威廉·菲茨·奥斯本(William Fitz Osbern)也是赫里福德郡公爵,赐给了该郡城镇,从那又传给了许多兴起的自治市镇,尤其在沿威尔士边境地区一带。[77]

自治城市和自由城市的出现加大了对农村流动人口的“拉力”,在农村各地引发了农奴逃亡现象,因此相伴而来的是,广大农村地区开始了农奴解放运动的历史过程,大量农奴逃往城市。城市接纳法规(逃往农奴只要在城市里居住一年零一天,即可获得自由)是城市解放运动的成果之一,继而在乡村各地产生连锁反应,吸引了许多农奴逃亡城市。当然,农村居民向城市逃亡,除了可以获得自由外也能够逃避一些苛重捐税。J. R.麦迪克特(Maddicott)考察了13世纪晚期和14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历史,发现这一期间战争不断,军事活动及影响充斥了社会各个层面,上至王室贵族下到普通农民都卷入其中,战争的直接或间接负担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农民的生活,并给许多农民的农业再生产造成困难。[78]

从13世纪90年代起,由于同苏格兰、欧陆法国战事频繁,王室对国内居民动产税征收的频率和额度显著增加,爱德华一世统治的最后14年中征收了6次,其中4次是在1294~1297年间征收的,在爱德华二世和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截止到1334年)又征收了10次,41年间共计征收16次,而在1216~1290年的75年间仅征收了7次,与此同时,动产税征收额度也大幅增加,从1/40~1/15之间增至1/25~1/9,平均税率在1307~1334年间达到1/18,而且税赋的征收开始置于财政署(the Exchequer)的直接控制之下。由于动产税不是依据收入而是依据动产数量征收,因此很多领主为了逃避税负放弃了对自营地的直接经营,将其大量出租,而是坐收地租,从这个意义讲,动产税的频繁征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成了庄园劳役制度的解体,或者说是导致中古晚期农奴制瓦解的因素之一。不过,这样一来,由于封建庄园领主逃税,战争负担主要就落在了佃户农民身上,对乡村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很大损害。麦迪克特(Maddicott)博士认为,英格兰同法国、苏格兰之间的战争足以构成英格兰历史的转折点,政府的财政措施在经济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79]可见,英国农民虽然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弱化,但同时却遭到王室或政府日益加重的经济盘剥,这大概是庄园主后来主动放松农奴制的原因之一。

据记载,王室官吏经常扣押农户的牲畜,迫其缴税,收缴之后拒绝出具收条,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强行征购各种生活必需品,等等。例如,爱德华一世1297年3月下令征集欠款,这正是农民现金最紧张的时候,于是税吏扣押了很多大牲畜。7月,诺丁汉郡郡长收缴了西蒙(Simon),后者是罗伯特·达文特里之子(son of Robert Daventry)的耕牛和谷物,卖掉以抵偿其债务;次年的调查发现了许多此类情况。[80]所以,有的佃户采取了逃离庄园做法,如在1332年时德文郡·圣·玛丽庄园的佃户们(the men of Ottery ST. Mary in Devon)缴纳15英镑,10先令,7便士,1334年时税额却提高到20英镑,于是134个佃户中的26人放弃份地离开了庄园。1338年,当诺丁汉郡郡长带走耕牛、秋播无法进行时,20家农户放弃了份地。同样,在约克郡的贝弗利(Beverley)、德文郡的巴德利(Budleigh), 1334年实行的新定额税制迫使一些人“离家出走”;1340年,出于对1/9新税的恐惧,什罗普郡科尔德·韦斯顿(Cold Weston)大部分居民迁移他处。显见,对农奴而言,逃亡除了可以摆脱低贱的社会地位外,它也成为乡村其他普通民众躲避重税的常用手段。[81]

除逃亡和合法迁徙之外,还存在许多领主建立城镇、授予农户们镇民或市民权利的现象,甚至有整个村庄由领主颁发特许状直接变为城镇的情形。一夜之间,这类村民在早晨醒来时已是享有特权的小镇市民了。海厄姆·弗勒斯(Higham Ferrers)就是一个这样的例子。在1251年的圣·格里高利节,德比郡公爵建立了海姆法勒斯自治市,在特许状中记载了92人名字,这些人早晨起床时尚是农奴,不到傍晚就变成了自由人。这一近乎荒谬的“突变”现象却是千真万确的历史事实,而且绝非孤例。

事实上,在12世纪,一些村庄就是通过国王或领主的“特许状”摇身一变而成为自治市镇的,这样的情形也不是一例两例。牛津郡的伯福德(Burford)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末日审判”调查时期,它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村子,而且处于衰落之中,税收估值数额由以前的16英镑降到13英镑,原先的领主贝叶的奥多(Odo of Bayeux)由于参与1088年的叛乱,这个小村子以及他在牛津郡和格洛斯特郡的其他许多财产都被没收,新的领主是格洛斯特郡的罗伯特·菲茨·哈蒙(Robert Fitz Hamon),他将原属于自治市镇的“自由惯例”(free customs)给予了伯福德,由此该村变成了自治市镇,拥有一个市场和一个商人基尔特,原先的维兰也都转变为“城镇居民”(townmen),可以自由地处置他们的财产。[82]显而易见,这样的自治市镇在人口规模、经济结构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同农村村落当然相差不大。

无论世俗还是教会的领主们建立的这类“新城”,实际上就是一些“村庄”。只不过这些村庄里的农民“享有自由”,所以在许多特许状中他们甚至被称为“市民”,他们得到了“从城市制度中借用来的司法组织和地方自治”,中世纪史专家亨利·皮雷纳称他们为“一种新型的农民,完全不同于旧式的农民”。[83]近在海峡对面的法兰西,也不乏通过行政手段将农庄直接转化为城镇的事例,这在语言词汇方面也得以体现。据19世纪法国著名史学家瑟诺伯斯研究,法文“城市”(ville)这个字就是导源于“乡村领地”(villa)。[84]此类城市按照现代城市标准衡量,大多不符合城市定义,根本不能称之为城市,不过在中世纪它们是堂堂正正的城市、标准的城市,因为中世纪的城市是享有“特权”——特别的法律、行政和司法的集体和组织,当然大多城镇也是靠“工商业维持生存”的,不过后者并不是成为中世纪城市的必要条件,而没有“特权”的中世纪城市则是不可想象的。

在12世纪晚期和13世纪,英格兰许多自治市就是这样建立的。纳茨福德(Knutsford)市民以田埂和地垄测量城市土地,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做法是来自于农业公社的生产和管理实践。此外如莱斯特郡市民免除了谷物收割劳役,兰开斯特市民免除了犁地和其他惯例劳役,都清晰表明这些城镇的市民刚刚摆脱了农民身份,这些小城镇的前身正是一些小村落。[85]所以城市史家尼古拉斯认为,工业革命之前的欧洲城市许多都同封建庄园有着“密切关联”,到1100年,这些城市大多数正在进行着“从庄园到城市化”的经济变革。[86]这也无怪乎,绝大多数中世纪英国小城镇里到处猪羊成群、农地遍布而处于一种半城半农、半农半商的状态了。

经济史家希尔顿研究后发现,绝大部分自治市和市场城镇都是由封建领主建立的,其代理人掌管城镇的法庭。新市镇一般都有一部“成立宪章”,享有王室自治市的一些特权。这些小城镇的特许权与欧洲大陆的城市存在显著的相似性,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它来源于岛国对大陆的模仿。[87]自治市的特权包括自由和免除侮辱性的收费,即以货币缴纳地租、没有劳役,市民只接受城镇法庭的审判,市民可以从事零售贸易而无须缴税,税费由批发商人统一交给领主。自治市至少每周开一个市场,每年举办一次市集;市民可以选举自己的官员,譬如法警、收税人、酒类检查者、治安员,等等。当然城镇得以建立的原因还有贸易的发展,以及商业、手工业繁荣所致。其中工商贸易活动最为兴旺的英格兰东南部地区,城市化水平也最高。显而易见,国内贸易或远距离长途贸易起了积极作用,因为东部地区有六个城镇依次举办集市,每个城镇每年举行2~4周,无疑推动许多村庄变成小镇、小城镇成长为较大的城市。

据记载,1060年,英格兰城镇居民总数约16.6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8%。[88]在城市自治运动后,西欧人口大约有1/10流入城市,城市人口数量急剧增加。[89]伦敦城的财富和地位随着移民,尤其是犹太移民的到来和铸币活动集中而日渐提高,国库在13世纪也从温切斯特迁到伦敦,到1200年伦敦城拥有的教区教堂已超过100个,成为人口众多、繁荣富裕的大城市,在13世纪晚期时达到了中世纪时期最高数值8万人。到1300年,英格兰大约有500多地方带有城市特征,而在末日审判时代只有111个自治市镇或堡。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城镇出现,促成了中古盛期英格兰经济扩张和社会愈益商业化。假如英格兰城镇居民大体按同一比例增加的话,那么到14世纪上半叶,城镇居民约占总人口的17%~18%。挪威特罗姆瑟大学的理查德·霍尔特(Richard Holt)根据14世纪早期纳税人口的结构和比例研究结果断言,认为到1300年时,约有20%的居民住在城镇里,大约有一半的城市居民住在人口不到2000人的小城镇里。威尔士城镇人口水平大体接近英格兰,苏格兰城市化在低地地区、东海岸较高,重要城镇有爱丁堡、佩思(Perth)、阿伯丁(Aberdeen)和敦提(Dundee)等,而在高地地区呈现明显落后状态。[90]这是英国城镇居民所达到的中世纪“最高水平”,霍尔特甚至认为,英国城镇社会已经“走向成熟”。无疑,这是对英国中世纪城市化水平的一种乐观判断。

事实上,不列颠岛国经济在中古时期落后于欧洲大陆,无论是城市规模抑或城市数量也都低于大陆国家。戴尔教授研究发现,在中古盛期,英国城市化水平不仅与经济较为发达的弗兰德、荷兰、托斯坎尼、伦巴第等地区相差甚远,而且低于欧洲大陆法国,因为在13世纪,英格兰王国就像现代意义上的“殖民地”,出口大量原材料像农产品、羊毛、锡等,进口的则是奢侈品和制成品,商品进出口结构充分反映了英国工业经济的落后程度。贸易组织更是落后,往返于英国港口的国际长途贸易都由欧洲大陆商人控制着,大体上依次为弗里西亚人、弗莱芒人、布拉班特人和意大利人、汉萨同盟。当然,英国在农业方面也落后于欧洲大陆,低地国家在精耕细作农业中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方法。英格兰的这种落后局面直至中古晚期方开始发生改观。[91]

希尔顿教授对英法两国中世纪城市进行了简要比较,发现法兰西城镇数量远远多于英格兰,规模也要大,而后者较大城镇只有伦敦、坎特伯雷、格洛斯特和伍斯特等寥寥数城,11世纪时只有伦敦人口达到1万以上,其他城镇分别为6000人、3000人和2000人。[92]到1300年时,人口达到万人以上的依然仅有伦敦、诺里奇等几个城市,伦敦人口大概达到了80000人,其余城镇都在数千人,其中一半城镇人数不足2000人,人口数量在500~2000人之间的市场小镇的“城市属性”是值得怀疑的,或许称它们处于“非农化”状态更合适些。因为绝大部分小镇居民是接近500人而不是2000人,几乎同村庄没什么区别。而同期的巴黎已成为欧洲巨型城市,人口数量高达200000人,威尼斯和佛罗伦萨各自城市人口也都在100000人左右。因此,对11~13世纪城市复兴运动中英国城市化水平不能作过高估计,城镇居民占总人口比例应低于上述欧洲大陆17%~18%的城市化水平,大致在15%~16%,甚至还要低一些。我们的推断得到有关学者研究成果的印证。

据米勒等学者统计,到14世纪早期,英国人口在5000以上的郡城有20个,人口在2000~5000之间的市场城镇有50个,此外,还有人口在2000以下的更多的市场小城镇,城镇居民比例至少占到总人口的10%左右。利兹大学中世纪史教授帕利泽和达勒姆大学的布里特奈尔两人都认为,到1300年时,英格兰城镇居民占到总人口的15%。[93]这样经过估算和修正,可以认为,中世纪英国城市化水平大致在10%~15%之间,接近15%左右。当然学者们对中世纪盛期英国的城市化水平分歧也很大,除霍尔特之外,戴尔教授也持乐观态度,他认为居住在城镇中的居民比例高达30%,而悲观者如伦敦大学的约翰·吉林厄姆(John Gillingham)甚至认为“1286年的英国并不比1086年时更加城市化”,虽然城镇比以前更多、更大了,但总人口也比以前增加了一倍有余。[94]这样说来,“15%”是对中世纪城市化水平的一个持中而审慎的认识。

总而言之,这一时期英国城市基本表征是城镇数量大大增加,人口数量出现显著增长,原有城区规模扩大了。尽管中世纪很多城市具有浓厚的“乡村色彩”,许多市民也没有完全摆脱对农业生产活动的依赖,不过同样也有许多市场小镇或居民点的人口处于“非农化”状态,他们不完全以农业为生,间或从事手工业和贸易等非农生产活动,或许这正是中世纪城市化的特有属性。总之,15%左右的城市人口比例是中世纪英国在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方面取得的不俗成就,大体可构成我们对中古英国城市化水平的基本认识和基本判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