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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内部的行业流动_英国的历史

时间:2022-06-18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社会内部的行业流动_英国的历史农村劳动力在初期除向各村庄、庄园流动外,也进行着行业间的流动,主要流向农村畜牧业和乡村纺织业。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英国羊毛出口量迅速增长,成为王室财源收入的大宗商品。因此,完全可以说,是农业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中世纪英国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水平,这种情形直至工业革命后方发生转变。

农村社会内部的行业流动_英国的历史

农村劳动力在初期除向各村庄、庄园流动外,也进行着行业间的流动,主要流向农村畜牧业和乡村纺织业。于是,我们看到13世纪后畜牧业和纺织业逐渐崛起。

1.劳动力向畜牧业转移

中世纪盛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畜牧业。13世纪以前,英国农业主要从事谷物生产,种植小麦大麦、黑麦、燕麦和豆科作物,牛、羊等牲畜较大规模饲养尚未出现,仅有一些猪、鹅等家禽饲养。从13世纪始,养羊业发展迅速,成为英格兰农业一大特色。这是在农业劳动力转移方面所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据英国经济史家约翰·克拉潘记载,在诺福克郡的福恩赛特庄园,诺曼征服前那里只有1只羊,现在(1300年)却有80只,羊头数增加了数十倍。当然,这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例子,但亦可由此窥见养羊业发展的一般状况。13世纪以后,经常可以发现有关较大规模养羊业的记载。俄格布恩地区养羊业规模足以令人吃惊,1259年,温切斯特主教在其汉普郡的几处庄园中饲养了约29000只羊,半个世纪之后,温切斯特的另一宗教界权威圣斯威辛修道院副院长,也拥有20000只羊。这样大规模羊群已经不是一个村庄或一个庄园所能牧养管理的了。所以,在这里我们看到,各个庄园饲养着各类不同的羊群,如一个庄园专门饲养母羊,另一个庄园专门饲养一岁的羔羊,在一个庄园则专门饲养阉羊,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专业化管理和分工。[24]

不仅教会封建主,即便普通农户养羊业也很发达。E.金(E. King)告诉我们,在1225年格拉斯顿寺院的一个庄园里,领主饲养570只羊,他的佃户们却饲养了3760只,是领主的5~6倍。在威尔特郡三个修道院所属的地产中,有一半以上的佃户都有羊群,其中一个大村庄平均每个佃户拥有20只羊,另一个村庄的10户农奴虽然都是小土地持有者,每户却在公共牧场上平均放牧着50只羊。13世纪中叶的庄园账簿表明,领主除了自己牧养大量羊群外,还出卖草皮和林地牧猪权、定期发放许可证,这种制度为佃户付费牧羊提供了便利条件。布劳顿(Broughton)、阿普伍德(Upwood)、沃博伊斯(Warboys)地区的佃农羊群均超过了领主自营地上的羊群。[25](www.guayunfan.com)根据波斯坦的估算,13世纪末英格兰绵羊存栏总数约1500万~1800万只,1300年不列颠人口为300万~366万人,农村人口占93%,并以每户4.5人计,可以推知13世纪末平均每户存栏22~26只。[26]大量有关农户因牧羊事宜被罚款的庄园卷宗也证明了这一点。1299年,利普顿(Lipton)男修道院长的三个佃户被罚款,其中两人各有25只羊未在领主自营地上圈栏施肥,约翰·安德鲁则有39只羊没给领主圈栏施肥。如此数目羊群势必需要付出额外精力照看管理,平均每户存栏数暗示着养羊业在普通农户家庭已经占据着相当重要地位。一般说来,在诸如霍尔德内斯(Holderness)、南部丘陵区(South Downs)或威尔特郡那样的牧区,农民可能拥有较大数量的羊群,而在农业区羊群数量则相对低一些。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英国羊毛出口量迅速增长,成为王室财源收入的大宗商品。

据戴尔教授(Dyer)估算,即便在农业经济高涨的13世纪晚期,大多数领主的自营地规模也不是很大,多在200英亩左右,约占当时可耕地面积的1/4或1/5,豢养的畜群尽管单位数量很大,但总额远不及普通农户们的,大部分牛、羊、猪等牲畜数量以及14世纪早期每年出口羊毛1000万(磅[27],原文没有重量单位)的3/4都是来自农户们的畜群。此外,城镇里售卖的蔬菜、水果以及家禽、鸡蛋、牛油、奶酪等农副产品主要都是由乡村农民,尤其是农妇们提供的。早在自营地大量出租之前,领主的奶牛就已经出租给农民了,据说每头奶牛每年租金在3先令到6先令之间。这种现象在14世纪早期更加普遍,成为一种“趋势”[28]。由此可见,中世纪英国农村畜牧业的大发展主要是各类封建依附农民积极投身、从事畜牧业的结果,这充分表明劳动力转移在非农领域已取得一定成果。

在我们看来,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它本身的成就,或不仅仅在于它本身所取得的成就,而在于它对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简言之,它打破了原本单一的农业种植业经济,使得英国农村初步形成了一种混合经济结构,一种相对于单一种植业更有活力、更易于发生变革的农牧混合经济,它更有利于英国由封建农本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

2.劳动力转移与农牧混合经济结构的形成

关于中世纪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现象出现的原因,学者们普遍认为是基于农业生产力的进步和剩余产品的增加,前文已述。笔者也曾在一篇文章中论及英国农业生产力进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29],发现两者的因果关系非常显著,完全印证了上述学者的结论。尽管中世纪城市政治经济影响也对农村居民流动产生拉力,但城市生存本身尚且依赖周围农村经济发展,其拉力强弱也有赖于后者发展。因此,完全可以说,是农业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中世纪英国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水平,这种情形直至工业革命后方发生转变。不过,当我们用农业生产力这把标尺来衡量古代中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时,却发现不再有效。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古代中国农业生产力高度发达,居世界之冠,但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水平没有相应发展而是严重落后。

中国封建社会是典型的农业文明,生产力高度发达,生产总量之高、农具种类之多、农耕技术总结传播之广、水利灌溉规模之大,供养人口之众,均世所罕见,生产水平远远超过同期的西欧国家,但手工业长期依附于农业,长期停滞于家庭手工业的初级水平,并没有成长为近代大工业。城市人口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与内陆各种政治中心、军事要塞,也没有发展成为城市化运动。由此看来,生产力并不是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的一把万能钥匙,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能否获得较大发展,同农业生产水平高低不存在单一的因果联系,如果认为农业生产力水平高则劳动力转移程度和城市化水平一定高,那是将问题简单化了。显而易见,除生产力之外,其他因素也在发生作用。

那么,是什么因素有利于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古代中国由于缺乏该因素因而劳动力转移受到制约呢?两相比较,除生产力外,中英两国农业生产最大的区别当在于经济结构方面:一个是农牧混合的,另一则是单一粮食种植的。由此推来,中世纪粗放的农牧混合经济比之中国古代的集约农业更加进步发达吗?或者说,英国的农牧混合经济具有哪些优势条件?

马克思关于劳动社会分工的论述给了很好的启示,有助于我们对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理解和认识。马克思说,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是由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引起的,分工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30]这并不是专门论述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的著作,不过它们从一个角度揭示了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形成的原因,即认为分工会促进“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实际上就是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工商业转移,一部分乡村人口会流向、定居于城市,专门从事非农产业,最后导致“城乡的分离”。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三次社会大分工,每一次社会大分工都伴随着农业劳动力的大转移。

中世纪英国生产力远远落后于古代中国,难道生产分工之发达程度高于中国吗?

众所周知,中世纪西欧农业生产属于粗放型农业,东方国家属精耕细作型。英国这种粗放式的农业生产是一种农牧混合经济,耕地和牧场交错,畜牧业的肉奶制品和农业的粮食生产占有大致相等的比例和地位。中国古代的农业生产基本上是单一的粮食种植业,畜牧业的比重很小。大体说来,上述中西古代农业的类型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历史实际的。13世纪畜牧业发展暗示着英国农村产业结构逐渐发生变化,英格兰农业结构由单一谷物种植开始向农牧混合经济结构转变,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到畜牧业领域,人口生计不再单独依靠谷物种植。据统计,在许多地区,畜牧业收入占到农户家庭收入一半甚至超过农业。直至中古晚期,畜牧业在农业结构中不仅保持着稳定的经济地位,而且其地位和重要性日渐显著,成为英国农村社会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和生产部门。

不过,从根本上讲,英国这种粗放式的农牧混合结构并不是先进的农业生产制度,相反,恰恰是农业生产力落后的表现形式。中国在很早时期就已经抛弃了粗放式的生产方式,实现了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大约从春秋战国时期起,农业生产开始由粗放转为集约经营,农业发达地区亩产量已经超过50公斤,秦汉时期集约农业已经比较发达,一般亩产约为65公斤左右,宋代时南北地区粮食亩产达到100公斤,明清时提高到125公斤左右。[31]相形之下,西欧粮食单位产量则远远低于中国,据中国农民史专家侯建新教授估算,13世纪时英国粮食每市亩产约38公斤。[32]大体说来,大部分地区亩产一般在50公斤以下,可能在40公斤左右。迟至16世纪下半叶,粮食亩产还在50~75公斤之间徘徊。[33]法国大致与此相同。

由上可见,在西欧封建经济充分发展的13世纪,农业单位面积产量尚不及中国战国、秦汉时期中原地区的水平,约为其2/3~3/4,直至16世纪后才达到中国秦汉时期的水平。可见,当时农业生产力的落后情形。当然,古代中国的农业生产也经历过粗放阶段,但从春秋战国起,就已跨出这一阶段,走向了集约化生产,而西欧也一度出现过从粗放型走向集约化的趋势,13、14世纪时不少地区出现了粮食强化生产,畜牧业经济成分明显萎缩[34],但在14世纪中叶时,突如其来的灾难——黑死病以及其后频仍爆发的瘟疫打断了这种趋势,人口锐减了1/3~1/2,可耕地大量撂荒,加之气候变冷等因素,客观上为畜牧业的复苏准备了有利条件。于是,西欧的农业生产又重新倒退回原来的粗放型的农牧混合经济。因此,这种混合型经济结构的出现意味着英格兰农业生产集约化发展倾向弱化、中止乃至最后放弃,还意味着粗放式农业生产态势趋于强化、形成和最后完全确立。就农业生产本身而言,无论是生产管理还是生产效率,粗放式农业都比集约化农业更原始、落后,这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这种农牧混合经济,我们该如何认识呢?从发展阶段或生产水平而言,粗放的农牧混合经济无疑是落后的,而从生产分工角度而言,它又具备相当优势地位,毕竟农牧混合经济意味着农业和畜牧业出现相对的分工,表明劳动力转移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农村居民在农村两大生产部门之间出现转移和流动,尽管转移到畜牧业领域的从业者还同农业种植业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依然被冠以“农民”的称呼,但比之单一的粮食种植业显然更有活力,更有利于劳动力流动。

因此,马克思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35]。显然,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差异性”、“多样性”越显著,则越有利于社会分工形成、不同行业生产部门的出现;人的需要和能力越“多样化”,则愈能推动不同行业的出现和发展。相反,倘若土壤的差异性小、自然产品单一,则越不利于社会分工形成,当然人们的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也难以“多样化”,也就谈不上劳动力向其他部门的流动和转移。可见,在劳动力转移方面,粗放式农业有着集约化农业所不具备的生产特点和结构优势。

相形之下,单一的农业种植业并不利于经济结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也没有为劳动力向其他非农行业转移提供广阔空间,恰恰相反,农业种植业越发展,人们对传统农业种植业生产生活的依赖性越大,农本经济结构越牢固,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基础越牢固,而商业、手工业和畜牧业等非农产业愈难获得较大发展,当然也就处于农本经济的依附地位而难以摆脱。这些非农产业只有突破附庸状态,产生量和质的飞跃,变成社会主导产业或成长为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部门时,才能改变封建农本经济中“农业”的绝对主导地位,才能推动传统经济结构发生转换,才能促成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或变革。

反观集约化农业,就劳动力转移而言,集约化农业会推进其发展吗?就经济发展阶段而言,集约化农业无疑较之粗放式农业先进、发达,但却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在社会分工上不具备前者的生产特点和结构优势。在科学技术相对落后的古代社会,所谓的集约化农业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依靠投入大量劳动力来增加谷物的土地生产率和农业总产量,农业产量的提高转而又供养了更多的农业人口,为人口的大量繁衍生存提供了物资保障,大量人口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我国著名历史学家戴逸先生在“清代经济宏观趋势与总体评价”学术研讨会上指出,中国清代农业特点之一是“精耕细作”,由于地少人多,在单位面积上投入更多劳动力,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中国种地就像绣花一样”。[36]如此,集约化农业和大量农业人口形成一种循环,两者互为因果。实际上,这也是对中国古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一个总的概括,美国农民史专家黄宗智教授称之为“内卷化”现象。“内卷化”使得大量农业生产者投入到农业生产领域而不能自拔,难以向农业之外的其他领域转移,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也受到严重影响,所以也有学者将其称为“过密化”陷阱。

可见,古代农业生产的高度集约化(主要是劳动力投入而非技术投入)将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拉进”这个“陷阱”,是阻碍、制约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在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东方各国劳动力转移程度都比较低,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方面,均未获得历史性突破,当然后来也都没有出现大规模城市化和工业化现象。正如王渊明先生所言“中国封建时代高度的人口增长推动创造了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农业文明”,却为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的过渡“设置了某种障碍”。[37]这种障碍就是劳动力高投入与集约农业形成了“良性”循环,不需要在农业之外寻求出路。大概任何一种历史事物发展都是如此,往往由于其发展程度过高而走向反面,阻碍了向另一种形式转化。

因此,西欧社会却是因农业经济“落后”而获得劳动力转移发展的“有利”契机,农牧混合经济结构在中古时期开始出现。由于农业实行粗放式经营,从事农业生产人口数量远远少于集约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同时由于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和农业产量低下,农村社会也不能维持和供养大量农业人口的生存,没有大量人口自然也难以形成劳动密集型农业,故而,西欧人口相对稀少和粗放式农业也形成一种循环。这是封建农本经济的初级表现形式。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压力增大,西欧社会这种落后的粗放型农业在中古时期也一度出现向高级阶段——集约化发展的倾向,但由于瘟疫、人口、土壤和地势、地形关系等诸种原因,精耕细作的集约化农业没有获得充分发展,粗放型农业依然在西欧各地占据农业生产的主流形式。在粗放式农业生产模式小,多余的农业劳动力和失业、半失业人口必然要在农业之外寻求生计,从事畜牧业、手工业像制鞋、织袜、纺羊毛、服装、粮食酿酒、采矿、木材加工等非农产业;如果农村难以提供足够的衣食之源,这些多余的劳动力就向城镇流动和迁移,既向小城镇流动,也向大城镇流动,从而为各种非农产业和城市提供了动力和发展空间。

笔者并非鼓吹农业越落后,则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越发达的论调,相反认为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若要取得巨大成果——进一步发展为城市化和工业化运动,则必须以发达的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在此只是强调粗放、落后的农业生产模式客观上会促成和推动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向城市流动,尤其在劳动力转移初期。究其原委,粗放型农业类型在英格兰中古时期得以逐渐形成,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其中地理环境在西欧农业类型选择方面显现了强烈导向作用。西欧土地大多粘重、贫瘠,不适合发展单一的谷物种植业和精耕细作的劳动力密集型农业,而中国气候适宜、土壤有机质丰富,宜于发展集约化农业。因而,地理环境对欧亚大陆农业生产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而间接影响了东西方劳动力转移的历史进程。在这里,地理环境对人类农业经济结构选择的限定性隐约凸现出来。

当我们为粗放型农业无法供养更多人口、无法向封建农本经济高级阶段发展而扼腕叹息之际,殊不知,它已经为另一种形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已在酝酿之中了。因而,在粗放式农业条件下,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较之集约化农业存在着更为有利的历史条件,从而为非农产业发展和城市化赢得了发展空间。英格兰正是欧洲粗放型农业国家中最先完成劳动力转移——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典型代表。

据此,我们可以提出一种关于劳动力转移的“量—质”假说或理论设想:中古农业生产发展首先是“量”的扩张,譬如耕作面积增加、规模扩大等方面,当“量”的扩展达到极限时,“质”的方面的发展必随之得到深化和加强,像在一定的耕地面积里,改进耕作方法,改良耕作工具,增加田间管理,给予土壤施肥,套种豆科作物恢复地力等。这是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之前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所呈现出的一种“普遍性”倾向或态势。据记载,从12世纪始,英格兰出现了全境规模的垦殖运动(Assart&Colonization)。正是伴随着这种简单原始的“量”的扩张,英国封建制度在13世纪走向繁荣,达到巅峰状态。中世纪耕作制度的重要变化——从两圃制到三圃制,则是农业生产者在“质”的深化方面采取的一种典型措施。

因此,只要农业经济和生产在“量”方面尚有扩张之余地,在“质”上仍有深化的空间,一般说来,大规模的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现象是不会发生或很难发生的,相应的,非农产业和城市也就不会得到较大发展。在中古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正是处于这样阶段上:农业生产进行“量”的扩张和“质”的深化方面尚有拓展空间,所以古代东西方各国只出现过城市化和工业化现象,像西欧在中世纪时有过“城市兴起”现象,却没有成长为城市化运动;也有过工业快速发展阶段,但也仅仅是一场“技术革命”而已。[38]古代中国城市的发展则更多地依赖于封建国家的政治和军事需要,前文已述。

而随着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量”的扩展达到顶点,“质”的深化亦无可能大幅提高农业生产力之时,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向城市流动则是必然的选择和结果。历史表明,不同民族面对这种大致相同的农业局势时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中国古代农业生产在“量”上无法扩张时,在“质”上采取了超乎常规的深化手段,劳动力最大限量地投入其中,因为劳动力数量多、成本低,这便形成了劳动密集型的集约化农业,所以古代东方各国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运动,大量劳动力被农业集约化“陷阱”吞噬了。

与东方集约化农业比较而言,英国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大体说来,西欧农业生产属于粗放型农业,东方国家属精耕细作型,相比较而言,前者在“质”的方面深化空间有限,所需劳动力很快就会达到饱和状态。而当农本经济“量”上扩张达到极限、“质”之深化亦无可能之际,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起始点即将到来。我们看到,封建西欧经济在13世纪左右的“大垦殖”时期“量”的扩张基本达到顶点,拓殖的耕地面积在600年后都未变动或变动很小。从逻辑上讲,经济本身的发展规律要求打破现有农本经济格局,实现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生产领域转移。事实证明,英吉利民族选择了向非农领域转移。在中世纪晚期,英国大量农村居民从事养羊、羊毛纺织、木材加工、煤炭采掘等,畜牧业、纺织业等行业逐渐崭露头角,开始突破以农为“本”的封建经济框架,促成工业、商业等非农产业出现大规模发展的局面。

英格兰的劳动力转移正是沿着这一轨迹前进的。在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农牧并重”、“农工并重”的局面开始出现,并逐渐向以“工”为本、以农为“末”的时期转变,农村劳动力向农村非农产业的转移在16、17世纪出现一个高潮,被称为“原工业化”时期。[39]由此可见,工业时代和工业社会的到来是农业生产“量—质”理论发展的逻辑后果,也是英吉利民族在粗放落后的农牧混合经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当然,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工业经济在“量”、“质”两个方面都难以扩张和深化时,一种新经济、新时代又会来临。

此外,粗放式混合经济结构的形成,还对英国社会转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因为这种农业、手工业、畜牧业等多种产业并重的多元混合经济结构,有利于突破单一的以粮食种植业为基础的农本经济结构,从而实现向近现代经济结构转型。这里并不否认农业生产力本身相当程度的发展和进步对社会经济形态变革具有重要作用,社会制度的变革和演进必须以农业生产力发展作为其基础和前提,但仅有生产力进步是不够的,经济结构的多元性显然更有利于社会形态的变革和更替。简言之,多元经济结构的作用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力相当程度提高的基础之上的,并以此作为自己作用展开之前提,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

3.中古英格兰的煤炭采掘行业

煤炭在工业革命时期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它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改变了英格兰大地的历史面貌。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考察该行业在此之前的发展历史,这也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不列颠,早在基督教传入之初——罗马占领时期,不列颠岛上已经开始采掘、使用煤炭,同时开采的还有铁矿和铅矿。考古发掘证实了这一点。在达勒姆的莱斯特和伊比柴斯特、什罗普郡的罗克特以及其他地方,未被燃烧尽的煤灰、煤块等遗迹在沿着哈德良长城一线已被考古学者们发现。当时煤炭主要用于冶铁,也可能用于火炕供暖,或者是神庙圣火的燃料。随着罗马人撤离不列颠,煤炭采掘历史即告中断,岛上居民不再使用煤炭,直至诺曼征服前甚至再过一个世纪之久,我们找不到任何煤炭使用的痕迹。

到12世纪末叶,煤炭才被重新发现。早些时候出现的词汇“carbo”和“carbonarius”基本上专指“木炭”(charcoal),这是当时除木材以外的唯一一种燃料。最早明确提到“煤炭”的是欧陆城市布鲁日(Bruges)的一份档案。1200年,英格兰向弗兰德尔出口的各种商品中就有“煤炭”,当时称“charbon de roche”。[40]可以说,煤炭在英格兰实际应用的历史开始于亨利三世(1216年)统治时期。约1200年时,苏格兰也已经使用煤炭了,大约1/4个世纪后,苏格兰煤炭还运进了伦敦,就在伦敦城墙外的卢德门附近,1228年出现了一条“海运煤巷道”(Sea Coal Lane),“海运煤”即煤炭,因体积大、分量重、陆路运输不便,主要通过水路船运到伦敦,伦敦人称其为“海运煤”。不过,这一时期和此后三个世纪的绝大部分时期里,煤主要用于铁矿冶炼、烧制石灰肥料等工业生产。据记载,1366年,诺森波兰郡郡长还为国王在温莎城堡的作坊“运送了大约680吨煤炭”。由于此时房屋建筑尚未出现烟囱,所以煤炭并不适合用做普通民居的取暖燃料。煤炭总是同烧制石灰肥料联系在一起,结果“海运煤通道”变成了“石灰肥料烧制巷道”,声名鹊起,广为人知,购买海运煤来烧制石灰肥料的例子不胜枚举。

1244年森林法调查中,王室发现煤炭开采区域正逐渐扩大,调查提及“在森林内发现有海运煤,这些人是否已经为此而缴纳费用”是令人怀疑的。特别条款很可能是专门针对迪恩林区,因为此时布莱克尼(Blakeney)、斯泰顿(Stainton)、阿宾浩(Abinghall)等地都在开采煤炭,其中最后一个地区要按每一匹马驮载煤量缴纳一便士税金给圣·布里沃尔斯(St. Briavels)的大管家,他是林区的监督官。到1255年时,迪恩林区条款又包括了挖掘煤付费、所有由塞汶河运输的煤炭缴纳关税的内容,后一部分煤炭可能是在什洛普郡开采的,因为大约1260年,瓦特·德·克利佛批准约翰·德·哈斯顿爵士在克利(Clee)林区采煤,有其他迹象表明什洛普郡煤田很早就进行开采了。地处英格兰中部地区的德比郡和诺丁汉郡也开采煤炭,1257年达菲尔德·菲斯(Duffield Frith)也在开采煤田,正是在这一年埃莉诺王后被从诺丁汉城堡驱跑,因为下面忙忙碌碌的城镇居民使用海运煤做燃料造成令人讨厌的烟雾,这是烟尘污染比较早的一个突出案例。[41]1307年,伦敦越来越多地使用煤炭烧制石灰肥料,结果造成很大污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谴责,不过最后是否遭到成功禁止就不得而知了。

到13世纪末,在某种程度上,英国所有煤田都在进行采掘活动,诺森波兰和达勒姆是最为发达的。在诺森波兰郡,纽卡斯尔附近煤矿数量不计其数,在天黑之际探访小镇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很容易掉进各种各样、深浅不一的矿坑里;泰恩茅斯(Tynemouth)的僧侣也正充分利用他们的矿产财富——采煤;在约克郡,希彭(Shippen)早在1262年即已开采煤炭,沃里克郡的奇尔弗斯·库顿(Chilvers Coton)于1275年开采煤炭,斯塔夫德郡煤炭开采稍晚,不过1315年布拉德雷(Bladley)开始采煤,安布尔科特(Amblecote)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也开采煤炭了。到14世纪中叶,由于煤炭需求量不断上升,几乎英国所有的煤田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发掘,其中许多矿井深度都比早期增加了,人们开始采用“平峒”(adit,从地面进入矿井的横坑道)和地下排水设施以防止矿坑被水淹没。

由于采煤工作劳累、枯燥,劳工常常供给不上,因为采矿劳工多是附近农村居民,并非专职从事采掘工作,同时还种地、养猪等,农忙时以农事为主,所以采煤业也像其他非农行业一样存在着“季节性”,受到农业生产的支配和制约。[42]当农业资源富足、生计压力降低时,农村人口从事采掘行业的动力、积极性都相应下降,因此,在1350年黑死病后及1366年第二次瘟疫后,英格兰各地煤田普遍缺乏劳动力,结果许多煤田出现强迫劳动和压迫工人现象……譬如温拉顿(Winlaton)煤场由于缺乏劳动人手甚至一度派人前往苏格兰雇用劳动力,最后不得不雇用当地妇女,可见当地劳动力市场紧张到了何种程度。

由于各地习俗不同,煤的开采权利比较复杂。譬如,在博尔索弗(Bolsover),庄园佃户有权在荒地和林地挖煤自用,但通常需要出资购买许可证方可挖煤,在韦克菲尔德即是如此。至于公簿持有地上的煤,庄园领主、佃户一般都有权采煤,而无须补偿公簿持有农,1578年约克郡的霍顿(Houghton)和附近的科帕克斯(Kipax)就是如此。假如不需要大规模的排水工程,那么采矿成本是很低的,因为工人工资低廉、设备简单、销售稳定,矿坑多数在50~100米之间,即便煤价变化幅度很大,有时还受到运输成本影响,不过总的说来,煤炭采掘行业的利润要高出工人工资3倍以上,除去各种耗费,正常年份也会有30%左右收益。[43]

从煤炭不同的重量称呼单位,我们也能看到该行业发展的普遍程度。英格兰各地关于煤产量的重量,表达术语各不相同。譬如,有英担(hundredweight)、夸特(quarter,科尔切斯特采用此种量制),还有西姆(seam)、劳德(load,指一匹马或一辆马车运载量)、“斯考普”[scope,大体等同于筐(corf)]、或篮子(basket),此外还有罗克(roke)、罗(rowe)、罗德(rod)等量制单位。伯茨(perch)是沃里克郡单独采用的计量标准,巴特斯(butress)和3夸特(three quarters)这种单位也有使用,泰恩河地区使用最普遍的是法勒(fother,约等于19.5英担)和查尔德(chalder)或查尔特隆(chaldron)[44]、船(keel)等单位,竟有十余种之多,不过这也恰恰反映了煤炭开采行业在英格兰发展的普遍性,各地区都用当地度量单位计算采煤数量,具有鲜明地方色彩,另也可从中发现,王室或政府对此行业并没有统一的规划管理。

从当时的采煤租约看,每个矿坑雇佣的工人数量并不多,一般都在十人以下,多数在4~6人之间,规模很小。这是中世纪英国煤炭行业的一个基本特点,当然也是其他非农行业生产的共同特点。[45]尽管采煤行业规模很小,但依然向国外出口煤炭,大部分运往大陆低地国家。其中纽卡斯尔的关税账簿表明,在1377~1378年,该港总计输出煤炭7338查尔德(约合7500多吨)。[46]我们没有同期国内煤炭贸易的具体数字,直至伊丽莎白时期,我们才能够将两者进行比较。譬如,在1591~1597年的七年中,煤炭出口量从1591年的10000查尔德增加到1593年的18000查尔德,而后逐渐跌落回10000查尔德,七年来煤炭出口总额达95558查尔德,相比之下,国内贸易量平稳地从45700增加到70000查尔德,总额高达418200查尔德,可见,国内贸易额占据了主导地位,80%左右的煤炭在国内消费。1592年的海关记录表明,纽卡斯尔出口量居全英第一,其后依次是布里斯托尔、威尔士、利物浦。[47]

煤炭国内贸易量的剧增,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烟囱的普遍使用。尽管一些高大建筑物早有烟囱,但普通居民居住的房屋直至伊丽莎白时期才装有烟囱。随着普通居民家庭用煤量增长,加之煤价上升,使得英格兰采煤行业获得迅速发展,这标志着中世纪煤炭开采时期终结,同时也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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