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名人故事 庭审之前_关于伍修权的故事

庭审之前_关于伍修权的故事

时间:2022-08-24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庭审之前_关于伍修权的故事从1980年春天起,一生经历了国际、国内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伍修权,直接参与了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审判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宣布任命后,伍修权投入了更紧张、繁重的审判准备之中,其中之一是对罪犯精神状态和现实表现的把握。伍修权还直接参加了审判的准备活动以及对案犯的思想工作。为了减少审判时的阻力,摸清被告的想法,伍修权与态度一直不好的李作鹏谈话。

庭审之前_关于伍修权的故事

从1980年春天起,一生经历了国际、国内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伍修权,直接参与了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简称“两案”)主犯的审判工作。

这一工作是从1979年开始的。当年7月,中共中央成立了以胡耀邦为组长的“两案”审理领导小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听取领导小组汇报并讨论以后决定,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图谋篡党夺权的案件,按照法律提起公诉并进行审理。

“两案”审理工作的首要难题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明面上的若干活动,有的与党的曲折历程胶着在一起,有的经过毛泽东的批准,从组织原则看有的似乎是合法的。如何将毛泽东的错误与林彪、江青等人的罪行严格区分开来?“两案”审理领导小组根据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所犯罪行的特点,在反复讨论中逐步理清了思路。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的彭真归纳了大家的意见,提出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是“中间硬两头软”。所谓“中间硬”,是指往往有毛泽东的批示、中共中央红头文件等尚方宝剑。“两头软”,一是毛泽东表态前,他们搞了什么两面派手法,编造了什么假材料欺骗毛泽东;二是表态后,又背着毛泽东却打着他的旗号干了些什么。

抓住了“两案”前后“两头”的问题,一系列互相纠缠、不易分清的问题终于迎刃而解了。有统计显示,“文革”十年中,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被审查的干部共29885人,占干部总数的16.7%,其中中央副部级和地方副省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达75%。据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统计,仅因刘少奇问题而受株连的案件就有2.6万多件,被判刑的达2.8万多人。这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激起天怒人怨的根本原因,也是突破“两案”审理难题的客观依据。(www.guayunfan.com)

为了加强对“两案”审理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于1980年6月决定成立“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亦称“领导小组”),彭真为主任,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的彭冲为副主任,伍修权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书记王鹤寿、公安部部长赵苍璧都是成员。在指导委员会之下,还有以党政军特别是公检法系统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个小组,参加对审判“两案”的讨论研究。伍修权之所以参与此事,他说:“我被推选入这个领导小组,主要是考虑到受审的主犯中有许多是军人,还都是红军时代就参加革命的老资格,我被认为在资历和声望上能够担当起这项任务,就由胡耀邦、杨得志等同志推荐,参加了这个指导委员会。”[1]

1980年9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建议,宣布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审判“两案”主犯。同时任命黄火青为特别检察厅厅长,喻屏、史进前为副厅长;任命江华为特别法庭庭长,伍修权、曾汉周和黄玉昆为副庭长;任命曾汉周为第一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为第二审判庭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长;还任命了包括著名法学家费孝通和8位各民主党派代表在内的35名审判员。参加审判工作的共有400多人,其中有临时抽调上来的6个省的公安厅长和从中央到地方以及军队的一大批既有较高政策水平又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专业干部。第一审判庭负责审理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陈伯达也在其中;第二审判庭专门审判黄永胜等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伍修权实际上从1980年6月起就参加了这项工作,包括参加中共中央的有关会议,听取审判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阅读有关“两案”的大量材料。为了当好“大法官”,伍修权认真细致地抠起法律法规来,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条文,以及国内外相关的各种法律文本、案例资料等。他特别对作为这次审判依据的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令,一条一款甚至一句一字地研读琢磨,将各被告的罪行与这些条款一一“对号入座”,又参照国内外别的有关法律和相似案例,讨论应该怎样审判定性。为了在即将开始的审判中做到胸有成竹、言出有据,参加审理“两案”的人员把有关的条文都背熟了,随时能说出按哪条哪款该如何如何的法律依据。除了对书面材料的研读,还看了一批国内外法律题材和有审判内容的故事影片、电视剧及专题录像片,从中获得间接的参考启发,也增加一些法庭程序和审判方法等方面的感性知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宣布任命后,伍修权投入了更紧张、繁重的审判准备之中,其中之一是对罪犯精神状态和现实表现的把握。为此,伍修权等几位特别法庭、特别检察厅负责人,曾几次一起或分别去关押着那批罪犯的秦城监狱和北京军区看守所,听取监管人员关于在押案犯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观察和检查。在开庭审讯以前,特别法庭还按照预定的审判程序和进行方式,组织了几次模拟审讯。这样的审判预演共进行了四次,地点先在关押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犯的北京军区白庙看守所,最后一次是正式开审一个星期前在公安部机关大院内。伍修权还直接参加了审判的准备活动以及对案犯的思想工作。为了减少审判时的阻力,摸清被告的想法,伍修权与态度一直不好的李作鹏谈话。他与此人早在江西苏区时就认识,当时伍修权为李德做翻译,李作鹏是通讯科的译电员。后来在东北解放战争中,伍修权是军区参谋长,李作鹏是野战军司令部的参谋处长。李作鹏一见伍修权,不得不在这位老上级面前低下头来。伍修权在对他进行告诫、提醒的同时,也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自称“硬肩膀”的李作鹏还是收敛了不少。

按照法定程序,对即将受审的各个案犯,先要一一进行预审。据1980年的一份《公安预审阶段已经基本结束》的报告记载,从1980年4月下旬开始,在审判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先后调集了全国各地和军队的公检法干部和原中纪委二办一部分人员共四百余人,做了近五个月的调查和审讯,核对事实、证据。犯罪事实查清后,公检法三长进一步共同核对了罪证,并编制预审草卷。在对各案犯及有关证人预审和讯问时,除文字记录外,还录了像,伍修权等一一看了这些录像,先间接了解、熟悉这些案犯的情况及其表现,对有关案情有了非书面的直观印象。

在开展预审工作的同时,另一个特别重要并更为艰巨的任务是写出并通过起诉书,为这次审判提供定罪根据。为此,办案人员查阅了4075卷案宗,翻阅了2.73万余份材料;调查询问了311人次证人,取得了1075份证词;对案犯进行了几百次预审,取得了104份供词证词。在此基础上,1980年7月开始起草起诉书。彭真多次参加了修改、讨论,并征求了宣传、新闻、法学方面人士的意见。8月17日至20日,彭真、彭冲主持召开了有60多人参加的审判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对起诉书草稿进行详细认真的讨论。伍修权参加了每一次讨论,从起草、修改到最后通过的稿子中,包含了他的不少意见和建议。与特别军事法庭直接相关的林彪反革命集团问题,最初将其罪行列为八项,最后的起诉书中归纳为四大项,与林彪一伙直接有关的是前三项,即:一是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二是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三是妄图谋害毛泽东,策动武装政变。第四项“策动上海武装叛乱”是林彪反革命集团垮台五年后江青反革命集团于1976年干的事。在已定案的上述四大罪行共48个具体事件中,属于第二审判庭审判的有24个,正好是“两案”全部罪行的一半。

10月,“两案”审判工作准备就绪,只等开庭了。11月初,经过多方反复讨论修改、上下一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作为此案“特检字第一号”文件,正式送交特别法庭并分发到全体审判人员手上。伍修权捧着这份倾注了自己大量心血的起诉书,虽然只有三十多页、两万来字,却感到分量异常沉重。他本着一向的观念和作风,时时事事都兢兢业业、谨严务实。

特别法庭全体人员重新研读了特别检察厅正式呈交的起诉书,一致决定正式受理这一案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