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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渊源

时间:2022-03-2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理论渊源(一)先从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谈起。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这一部分理论尚属于‘未来学’的范畴”[9]。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在不具备解决这些问题的材料时得出明确无误的理论结论。在“十月革命”前夕的1917年4月3日,流放瑞士的列宁回到了俄国,次日,列宁发表演说,后被称为《四月提纲》,4月7日《真理报》发表了这一演说的提纲,题为“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

理论渊源

(一)先从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谈起。

马克思(1818—1883)和恩格斯(1820—1895)都生活在资本主义初期的19世纪,并没有亲眼见到社会主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著作中,是在批判当时资本主义的基础上提出未来社会主义设想的。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基本矛盾,首先是社会化生产与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他说:“新的生产方式越是在一切有决定意义的生产部门和一切在经济上起决定作用的国家里占统治地位,并从而把个体生产排挤到无足轻重的残余地位,社会的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也必然越加鲜明地表现出来。”[1]他接着指出:“社会的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个别工厂中的生产组织性和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2]恩格斯认为:“社会的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3]他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在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炸毁以前不能使矛盾得到解决,所以它就成为周期性的了。资本主义生产造成了新的‘恶性循环’。”[4]这就是指必将出现周期性经济危机。

那么,未来的社会如何消除资本主义所存在的基本矛盾呢?按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是,首先要消灭一切罪恶之源的私有制,即改变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如《共产党宣言》中说的:“……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5]其次,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在未来社会商品生产也应消除,价值关系必将消失。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写道:“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6]而恩格斯在其《反杜林论》一书中曾断言:“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7]他接着说:“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的有用性质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直接成为社会劳动。那时,一个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个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因此,在上述前提下,社会也不会赋予产品以价值。生产100平方米的布,譬如说需要1000劳动小时,社会就不会用间接的和无意义的方法来表现这一简单的事实,说这100平方米的布具有1000劳动小时的价值。……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8]从上面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可以看到,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是自觉调节的,即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有计划的、没有商品生产的自治的社会。这样,社会可以十分简单地直接计划生产与计划分配。这就是计划经济理论的渊源。在这种产品经济观支配下,就出现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可以立即地、全面地实现“一个国家=一个工厂”的设想,整个社会的生产与分配可以按照预先经过深思熟虑的计划来进行。

20世纪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实践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提出的否定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而实行计划经济模式的设想,是不符合社会发展实际的。如何看待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对此,笔者有以下的看法。(www.guayunfan.com)首先,正如上面一开始提到的,马克思、恩格斯都未亲眼看到社会主义社会,因此,他们提出的有关未来社会的设想,具有预测性,在考察商品货币关系问题时往往带有一般的推论性质。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这一部分理论尚属于‘未来学’的范畴”[9]。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在不具备解决这些问题的材料时得出明确无误的理论结论。

其次,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早期出现的种种社会经济弊病,一般都与私有制和在这个基础上存在的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等范畴有关,并把它们视为产生各种罪恶之源,因此,要想方设法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摆脱它们。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在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时,之所以否定市场经济,还有其历史原因。在二百多年前,社会经济的市场化、工业化和资本主义化是在同一个历史时期发生的。因而,正如熊映梧教授指出的,这引起一场全球性的误解:市场经济成了资本主义的同义语、专利品。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设想未来社会时,必须消除商品(市场)经济。[10]十分遗憾的是,这个历史误解延续的时间太长了,一直到原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才得以消除。

(二)列宁的设想。

对于考察苏联模式及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体制,研究列宁有关社会主义的设想是非常重要的。

在“十月革命”前夕的1917年4月3日,流放瑞士的列宁回到了俄国,次日,列宁发表演说,后被称为《四月提纲》,4月7日《真理报》发表了这一演说的提纲,题为“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四月提纲》中除了分析当时俄国形势的特点和革命无产阶级的任务等问题外,还提出了布尔什维克的经济纲领,其主要内容有:

1.“在土地纲领上,应把重点移到雇农代表苏维埃。”办法是:“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把国内一切土地收归国有,由当地雇农和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单独组织贫苦农民代表苏维埃。把各个大田庄(其面积为100俄亩至300俄亩,根据当地条件和其他条件由地方机关决定)建成示范农场,由雇农代表进行监督,由公家出资经营。”[11]

2.“立刻把全国所有银行合并成一个全国性的银行,由工人代表苏维埃进行监督。”[12]

3.“……立刻过渡到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13]

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列宁上述经济纲领在“十月革命”前也发生了大的变化。简单地说,在土地问题上放弃了把没收来的地主大田庄改建为由原雇农领导的国营农场,而提出通过土地国有化所没收的土地,按劳动或消费定额在劳动者中间平均分配,并把这一点写进了“十月革命”胜利后通过的第一个《土地法令》中。在对待工商业方面的变化,集中反映在列宁1917年9月10日—14日写的《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一文中。当时列宁看到“规模空前的灾难和饥荒是不可避免的”[14],加上“资本家一直故意在暗中破坏(危害、停止、破坏和阻挠)生产”[15],因此,为了对工商业实行真正的监督,列宁提出,要把所有银行合并成一个银行,并由国家监督它的业务,或者说实行银行国有化;采取步骤把各个辛迪加即资本家最大的垄断组织(糖业、石油业、煤业、冶金业等辛迪加)收归国有;取消商业秘密;强迫工业家、商人以及所有企业主辛迪加化(即逼迫他们参加各种联合组织);国家调节消费,规定消费定额,实行面包配给制等。[16]

应该说,上述经济纲领是列宁针对当时情况提出的对俄国旧经济制度进行改造的初步设想。

“十月革命”后,年轻的苏维埃政权赢得的和平喘息时间是很短的。1918年春,俄国内反革命叛乱和外国帝国主义势力对苏维埃政权发动了武装干涉,企图把它扼杀在摇篮里。这样,刚刚开始的和平经济建设被迫停了下来。当时,列宁提出了“一切为了前线”的口号,把整个经济转向军事轨道,实行军事共产主义的政策。

从思想理论上讲,“十月革命”前一直到俄国开始社会主义建设为止,列宁一直赞成马克思、恩格斯有关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商品生产的观点。列宁早在1906年就提出:“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17](黑体为本书作者所加)这里可以看到,首先明确提出“计划经济”的是列宁。在1908年列宁提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只要仍然有交换,谈论什么社会主义就是可笑的。”[18]“十月革命”后的初期,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应该是没有商品、没有货币的观点变得更加巩固。特别要指出的是,由列宁制订基本原则并经1919年3月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俄共(布)党纲草案规定,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贸易,并采用最激进的措施,来准备消灭货币,并把上述措施列入纲领。1921年第1—2期的《国民经济》杂志文章中说:“社会主义是实物经济,它的发展不需要货币。”当时被认为这是不可争辩的真理。在俄共(布)第二个纲领中写道:“在分配领域,苏维埃政权当前的任务是,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以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分配产品代替商业。目的是把所有居民都组织到消费公社的统一网络之中……”[19]为了更快地消灭货币,列宁还拟定了下列措施:“俄共将力求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措施,为消灭货币做好准备,首先是以存折、支票和短期领物证等来代替货币,规定货币必须存入银行等等。”[20]在俄共(布)纲领中提出了把银行机构变为苏维埃共和国的统一核算和总簿记机构的任务。“随着有计划的公有经济的建立,这一切就会导致消灭银行,并将银行变成共产主义社会的总会计部门。”[21]1918年11月21日颁布法令把商业收归国有,并用强制性、国家有组织的分配来取而代之。1920年1月取消了人民银行,而在财政人民委员部系统建立了预算结算局。[22]

在否定与消灭商品生产和货币的同时,产品生产与分配中的实物化迅速发展并日趋扩大。这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的:

首先是实行余粮征集制。其次,随着货币结算的取消,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互相之间的经济关系实物化。第三,在分配领域逐步把货币关系排挤出去,日益实物化。

在军事共产主义时期,苏维埃国家随着形势的变化,从对大企业实行逐步国有化发展到加速全面国有化。1918年5—6月召开的全俄国民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从个别企业的国有化转向全行业的国有化。在1918年6月1日前,国有化大企业还只有500家,但在1918年底举行的全俄国民经济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宣布:“工业国有化已基本完成。”通过国有化把基本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里,并形成大量的国有企业,从而建立了计划经济制度的基础。

在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设置方面,建立了符合战争形势要求的、权力高度集中的经济领导机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该委员会具有领导、组织与管理国民经济的十分广泛的权力。

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经济体制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除了农业外,几乎对全部经济(包括对超过5人的小企业)都实行国有化,以此来达到最大限度地扩大国有制企业。对农民,通过余粮征集制征收全部农业剩余产品集中在国家手里。

第二,对从生产到分配的全部经济活动,其决策与管理权都集中在国家手里,实行强制的行政方法进行管理。

第三,在消灭商品、货币的条件下,经济关系实物化。

第四,国有企业与国家(总管理局)的关系是一种行政隶属关系,各企业从国家那里获得全部物资供应,而企业生产的全部产品上缴国家,是完全的“统收统支制”。

第五,分配上实行高度的平均主义。

第六,实行劳动力的强制分配和普遍劳动义务制。

第七,对当时很不发达的对外经济完全由国家控制,这与“十月革命”后不久列宁对外贸实行国家垄断制的措施有关。

1921年初,战争结束了,苏维埃政权取得了胜利。但这期间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整个国民经济处于极端困难时期。

国内战争使本来就十分落后的俄国经济又倒退了十年。十分明显,战争结束后,苏维埃国家急切需要以最大的努力和最快的速度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经济。在此情况下,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面临着以什么方式和政策来恢复与发展经济的决策选择问题。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由军事共产主义过渡到新经济政策的决议。这样,苏维埃俄国转入到在整个苏联时期显得最符合客观实际与富有成效的新经济体制时期。

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发展商品货币关系,要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和贸易、工农业之间的经济交流,达到从经济上巩固工农联盟,活跃和迅速恢复濒于崩溃的经济的目的。

可以说,列宁从1921年提出新经济政策到1924年逝世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着力研究这一政策的制定与如何有效地付诸实施。但由于列宁过早地逝世,他没有来得及在对新经济政策头几年实施的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发展设想,使其系统化。并且,没有时间去解决新经济政策与当时布尔什维克党一些领导人在社会主义观念及未来经济体制模式设想方面存在的矛盾乃至冲突。这也是新经济政策过早地被斯大林推行的高速工业化与农业全盘集体化政策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斯大林在商品货币关系问题上的教条主义

计划经济的理论源于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未来社会是不存在商品货币、市场的理论,列宁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前也与马克思恩格斯持相似的看法,他们都把社会主义经济视为一种产品经济。但到了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改变了上述看法。后来,在工业化、农业集体化过程中,一直到斯大林经济体制模式最后形成的历史时期,有关商品货币关系的理论,尽管中间有所变化与发展,也有不少争论,但总的来讲,产品经济观,即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否定价值规律、市场的调节作用的观点,一直居主导地位,从而,牢牢地成为斯大林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成为斯大林逝世后苏联难以对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

列宁在总结军事共产主义后,果断地改行新经济政策,并认为,新经济政策就是要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对货币、商品等问题的看法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在所有制改造任务完成之后,即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建成后如何对待商品货币关系与商业等问题,列宁没有作出明确回答。但列宁毕竟否定了长期存在的、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不相容的观点,这不能不说是个重大进步。这也为党内坚决拥护新经济政策的领导人正确理解与对待市场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如布哈林指出:“过去我们认为,我们可以一举消灭市场关系。而实际情况表明,我们恰恰要通过市场关系走向社会主义。”[23]“市场关系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是新经济政策的决定因素。这是确定新经济政策实质的重要标准。”[24]

但斯大林不从俄国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主张取消商业,他说:“国家、国营工业不经过中介人直接成为农民的商品供应者,而农民也不经过中介人直接成为工业、国家的粮食供应者,这有什么不好呢?”[25]很清楚,斯大林这里说的取消“中介人”就是指取消商业,商业没有了,就不存在商品流通了,也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了。在斯大林看来,资本主义的根就“藏在商品生产里”[26],也正是这个原因,斯大林急于结束新经济政策,急于搞农业全盘集体化,尽快消灭在他看来迫使苏维埃从事商业和商品流通的小生产者。就这样,斯大林在工业化与农业集体化过程中,以此理论为基础,一步一步地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

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30年代,斯大林坚持产品经济观,竭力限制与消灭商品货币关系,也是为其在这一期间推行的经济政策服务的。

第一,为了保证超高速工业化需要的财力、物力与人力资源,斯大林认为,必须利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达到控制经济的目的。因此,就不能通过市场,不能通过批发贸易,而是通过集中分配的办法来实现对整个经济的控制。这样的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商业原则自然就受到最大限度的挤压。

第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农业全盘集体化是超高速工业化合乎逻辑的产物,是从农村榨取资金与粮食的重要办法。如果在这个时期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应该按照商品交换原则运行经济,重视市场的作用,那么,客观上就要求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的等价交换,取消集体农庄向国家的义务交售,不允许对农庄这样的集体经济下达几百个指令性指标,更不允许工农业产品存在十分严重的剪刀差。这样国家就难以从农村获得大量的粮食与资金,从而也就无法保证工业化的超高速发展。这是斯大林绝对不允许出现的情况。

第三,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从实际经济生活来讲,经济联系的实物化趋势在发展,国家正想方设法直接控制经济,特别像对粮食等农畜产品采取了十分严厉的控制手段,为此,甚至不惜造成大量农民的死亡。另外,还实行配给制。在理论方面,这一时期流行的一种说法是,苏联经济已进入了商品货币关系不断消亡的阶段。有的学者甚至说,在苏联价格不是价值规律的表现,而是自觉的计划领导的工具。[27]大多数人确信,社会主义是一种没有货币的实物经济。十分自然,在实物经济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价值规律这一商品生产规律的地位。

第四,强化计划原则与计划权力是实现政治集权的保证。列宁逝世后,联共(布)党内展开的种种斗争,虽然涉及一些理论问题,但往往与权力之争密切相关,斯大林通过党内斗争,把各个反对派逐一击破,在这过程中把权力日益集中在自己手里,在政治权力集中的同时,必须牢牢地控制经济,其最重要的途径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这在当时来说,从商品货币关系理论来讲,就必须解决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即谁是生产的调节者:是价值,还是计划性。从官方到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苏维埃经济的调节者是计划。一般是这样解释这个观点的:既然有计划发展是市场自发势力的最明显的对抗者,那么,计划也就是苏维埃经济的调节者,首先在社会主义成分中能起最大的作用。同时,计划不仅同自发势力相对立,而且还同价值规律本身相对立,因为这一规律只能是自发的。为了使计划性(或计划原则)在调节经济中得到强化并富有理论色彩,经济学家们把计划性变成规律,即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这样就可以与它的对立面价值规律处于同等地位了,就是说这两者都是客观规律了,并且在理论上可解释为:发生自发作用的价值规律代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具有计划性作用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代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计划原则的绝对化,把计划性提升为规律,不只意味着斯大林计划经济体制的强化,也意味着大大提高了对经济控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并使斯大林在政治上实行极权体制有了经济基础。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不断地把计划原则绝对化,产生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主观主义的唯意志论大大发展了,所谓计划调节实际上变成了一些经济领导机关、少数领导人乃至个别领导人的意志来进行调节。

尽管斯大林执政时期的苏联,商品货币关系理论有所变化,但从本质上来讲,其目标是要使苏联朝着逐步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方向发展,用教条主义的态度坚持产品经济观。因此,在斯大林时期,实际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理解的出发点是:直接社会的、有计划的生产。而商品货币关系是被迫利用的形式而已。至于市场经济,在斯大林时期是绝对不允许使用的概念。这也说明产品经济观是斯大林计划经济体制的直接理论基础。

这里顺便要指出的是,斯大林在以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往往对马克思主义还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正如尤·波利亚科夫在列宁诞辰120周年前夕举行的讨论会上指出的:“斯大林主义的一个特点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加以剪裁,以便首先能够证明他的学说的正确。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些事要略而不计,有些事巧而掩饰,有些事要秘而不宣,有些事则干脆一笔勾销。”斯大林在推行他的政策或提出理论时,“最不光彩的就是,这一切都是打着列宁主义的旗帜做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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