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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整体真实的类型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整体真实并不等于个体真实的简单相加,在持续报道中,同类单一事件的总和符合它在现实中的比例,整体真实才能得到完美的体现。

一、整体真实的类型

整体真实不再把新闻的个体真实作为追求的唯一目标,而是同时追求如实地反映客观世界的整体。如果说个体真实比较容易把握,也比较容易实现的话,那么,实现整体真实则必须按一定的类别把握它的规则。

1.连续报道的整体真实

首先是连续报道的整体真实,这是指若干条报道准确地组合,如实反映事物的发展面貌。

社会和自然界的许多事件都有广阔的时空延续,媒体对它们的报道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才能反映整个事件的真实情形。大的事件一般都有持续的发展过程和多种因果关系,媒体需要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系列报道,揭示它的各方面情况。从理论上说,个体事实的报道只能体现局部真实,随着事件发展进行多次报道,体现的则是对整个事件或全局的真实。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复杂事物并非容易把握,不少记者习惯于按照宣传口径把事物简单化、绝对化,或者缺乏平衡意识,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例如先进人物的连续报道,每一次都把先进人物描绘成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任何缺陷的圣人;监督性的连续报道把官员的贪污腐化简单地归因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等等,抹煞了事物因果关系的多样性,无法全面地反映事物的真相。新闻记者没有整体真实的知识和目标,不能连续揭示事实片断间的关系,那么,连续报道就可能违背宏观事物的实际情况,达不到整体真实的境界。

无论是针对某一具体事件还是围绕某一主题的报道,连续报道的整体真实都是由个体真实相互补充、多次再现的结果。在整体真实的视野中,每个单一事实的报道都是连续报道的一个组件,分别反映事实的某个真实侧面。它们在逻辑上呈现出一种递进关系,依次揭示出更深层次的真实内容。多个单一事实的报道形成一种结构性力量,多角度地报道对象的整体情况,达到逐渐呈现整体面貌的目标。因此,连续报道的整体真实是以每一次报道的个体真实为前提的。

生活中的事件纷繁复杂,变化无穷,不是任何单一现象都能反映事物的整体。一个时期的报道,由众多个别现象揭示生活的真谛,如果采集不到有价值的个体真实的事实,便无法再现整体真实。新闻报道者尊重生活,从确认个体真实来实现整体真实,才能完成无法用一次报道反映的复杂事物。这要求记者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经过认真思索和分析,看清不同质的事实的分布,把握一系列个体真实。记者只有把若干事实纳入一个系统,真实地选择不同事件,才能按照实际反映事物的全貌。在一定时期内哪类事件多报道,另一类事件少报道,要完全符合社会的整体走向。连续报道要按照事实在生活中的显要程度选择单一事实,把事物的多方面倾向表现出来,突出地报道社会的主要趋势。整体真实中的连续报道,正是社会趋势的确切反映,需要展示趋势性事件的延续与发展。

2.反映事实量比的整体真实

反映事实量比的整体真实,是指按照不同类型的客观事实的比例,真实地报道这些事实的量比。这是说,坏事与好事、消极现象与积极现象、成绩与挫折、优点与缺点、顺利与困难等这些对立事物在社会中出现的比例不同,有的具有普遍性,是大量的,有的不具有普遍性,是个别的、少量的。记者从整体上观察、分析不同类别事实的量比,按照实际比例再现这些事实,达到对立事物分布的真实状况。

把整体真实视为选择不同类别事实比例的真实,是记者从宏观角度认识生活的重要理念。违反这一理念,把个别或少量的事实当作普遍、大量的事实来报道和渲染,或者不报或少报普遍、大量的事实,就会掩盖事物的主导面,违反整体真实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每条新闻中的事实孤立来看都是真实的,但仍然造成整体报道的失实。整体真实并不等于个体真实的简单相加,在持续报道中,同类单一事件的总和符合它在现实中的比例,整体真实才能得到完美的体现。

整体报道的失实,往往表现为不能如实地反映事物的主导倾向与次要倾向,把事实总和中的少量和非主导的事实报道得过多;而把事实总和中的大量、占有主导地位的事实报道得太少,甚至不报道,颠倒了事实类型的量比造成某种假象。如果记者忽视这种整体真实,把新闻的个体真实作为追求的唯一目标,那么,这样的新闻报道就成为生活的片面而机械的复制,对社会整体情形作出歪曲的反映。

记者对任何个体事实作出的报道,并不以它的分布量来选择,而是依据它的典型性,因为个性事实不存在分布均匀的问题。坏事不一定是大量的,好事也不一定是普遍的。不管哪种个性化的事实,只要它是重要的,有知悉意义,一发生就应立即报道。但对众多同类个体事实的报道,特别是对社会问题新闻,却恰好相反,要据实反映客观事物的布局状态,正确把握各类事实的报道量。即使最近10天全国连续发生2万多起各种车祸,媒体也不能把整个版面或节目时间都用来报道这些交通事故,因为全国在同一时间内大量发生的还有其他事件。没有客观事实数量的依据,报道比例表现出来的综合必然是虚幻的。一般说来,记者不管了解多少事实,发现多少新人物、新事物或坏人坏事,他们的报道只能反映少量的事实。要真实地反映这些事实在整体上的情况,就必须对事实量比的全貌做出符合实际的选择。

3.反映真象与假象的整体真实

反映真象与假象的整体真实,是指对客观事件的报道要符合该事物固有的真相,分清假象与真象,在真象事实与假象事实的联系上,反映事物的真实面貌。

事物的假象与真象都是实际发生的,被反映后都具有表象真实。事物的真象是和事物自身的本质一致的,而假象则恰好与事物的本质相分离,但后者一般是在新闻的持续报道中才能揭露出来。误以假象为真象或误以真象为假象,都蒙蔽了事实的真相,常常造成新闻报道的整体失实。

主要的真象事实直接表现事物的本质,透过它可以使受众获得对事实真相的认识。假象事实掩盖或歪曲本质,只报道这类现象就破坏了事件的整体真实,使个体真实陷入假新闻的泥潭。但这不是表象失真,而是真相失真。如,某官员经常花公款给上司送礼,同时不择手段地向下属索取贿赂。但他表面上多次捐助贫困职工和学生,树立自己的“清廉”形象。记者不做深入调查,打听了几件真实的“廉洁”事例,就匆忙发稿报道他是一心为民的好公仆,记者被假象蒙住了眼睛,报道了一条假新闻。后来他的贪污受贿行为被揭发出来,媒体才发觉被他的假象蒙蔽了,贪婪腐败才是这个官员的真象,也是他最终难以掩盖的本质。这类新闻以“小真”掩盖“大假”,表面上看起来句句真实,但只是报道了假象,掩盖了事物的真象。

显然,在生活中假象既不能代替真象,更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假象事实具有偶然性、表面性和暂时性,一旦处于张扬的地位,很容易把事实的真象遮掩起来。如果事实具有知悉意义,记者既要报道假象,也要报道真象,但必须揭穿假象,寻求真象,避免让受众上当受骗。

反映真象与假象的整体真实,不是简单地把假象和真象一起披露出来就达到了目的。如果说假象事实有什么报道价值的话,那就是它可以作为真象事实的陪衬物,使事物的本质得到更深刻地揭示。记者陈述真象和假象,只是贯彻整体真实的一个要求,更重要的目标是通过揭露假象,暴露真象背后的面目,达到全面反映事实真相的目的。假象事实是事物非本质的表现,是由新闻中的人物故意制造出来的,以便掩盖本质。假象不同于错觉,错觉属于主观认识,假象却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它是背离事物本质的表面和个别现象,是由事物的本质派生出来的自身的对立物。

反映真象与假象的整体真实,通常是在对事实的持续报道中逐渐实现的。揭露假象寻求真象并非轻而易举、能够同时做到,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有一个记者认识与客体暴露的过程。有时识别假象是复杂曲折的,在假象造成的后果还没有充分显露之前,记者接触和报道的只能是假象。例如某粮食局为应付领导视察,用借来的粮食摆出粮食满仓的假象,记者随同采访,还亲耳听到了领导同志的赞扬,记者此时所报道的必然是假象。事后,该粮食局储备粮不足这一真象被人揭发,记者又详细地报道了真象,实现了新闻的整体真实。这表明,尽管假象与真象相互排斥,假象有很强的迷惑作用,二者容易被记者颠倒。达尔文曾说:“大自然是一有机会就说谎的。”自然现象尚且如此,社会现象就更趋严重。但假象迟早要暴露,记者报道的假劳模、假成就、假政绩、假数字,随着时间的推移都被剥去了画皮,只不过这要随着事实的发展而逐渐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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